高温中暑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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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中暑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1 危险源的确定
根据项目危险性分析,确定以下部位为本单位危险源:分公司所属各车间。
1.2 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
高温中暑大多数患者有头晕、眼花、头痛、恶心、胸闷、烦躁等前驱症状。
按病情的程度和表现特点,中暑一般分为三类:
1.2.1 先兆中暑,表现为大量出汗、口渴、头晕、耳鸣、胸闷、心悸、恶心、四肢无力等症状。
体温正常或略有升高,一般不超过37.5℃,如能及时离开高热环境,经短时间休息后症状即可消失;
1.2.2 轻度中暑,既有先兆中暑症状,同时通常表现为体温在38.5℃以上,有面色潮红、胸闷、皮肤灼热等现象,并有呼吸及循环衰竭的早期症状,如面色苍白、恶心、呕吐、大量出汗、皮肤湿冷、血压下降等。
轻度中暑者经治疗后,一般4~5小时内可恢复正常;
1.2.3重度中暑,大多数患者是在高温环境中以突然昏迷起病。
此前患者
常有头痛、麻木与刺痛、眩晕、不安或精神错乱、定向力障碍、肢体不随意运动等,皮肤出汗停止、干燥、灼热而绯红,体温常在40℃以上。
1.3 可能发生的季节
高温中暑事故多发生在夏季;高温、潮湿、日照,使的发生此类事故的可能性较大。
1.4 影响范围及后果
高温作业、夏天露天作业环境中发生的中暑一般为具有热射病症状特点,由于高温环境中从事体力劳动的时间较长,身体产热过多,而散热不足,导致体温急剧升高。
发病早期有大量冷汗,继而无汗、呼吸浅快、脉搏细速、躁动不安、神志模糊、血压下降,逐渐向昏迷伴四肢抽搐发展;严重者可产生脑水肿、肺水肿、心力衰竭等。
在室内通风差和室外设备的安装和维修、露天施工,以及在发生炉内、各大型槽罐内、输煤、原料、氧化铝的皮带廊内等高温场所发生的高温中暑,尤其是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中暑,会产生高处坠落等二次伤害的危险。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中暑的救治效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抢救是否及时,如能及时发现应治疗先兆中暑,完全可以防止中暑的发生及发展。
高温中暑的救治原则是及时发现,就地处理,尽快抢救、预防为主、严防中暑后二次伤害。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组织体系
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指挥机构和执行机构组成。
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由总指挥、副总指挥及各执行机构(应急救援小分队)队长组成。
事故发生时,总指挥(总指挥不在时由副总指挥行使总指挥职责)负责协调各类外部救援力量,负责本单位发生事故时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
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下设通信联络队、抢险抢修队、医疗救护队、救援后备队、后勤保障队、消防治安队共计六支应急救援小分队。
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设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的应急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应急管理方面的文件收发、学习和培训等;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内设24 小时应急值守电话:发生重大事故时,负责通知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通知并指挥应急救援所有成员;救援指挥中心常设安全管理办公室。
公司组织机构图
3.2 指挥机构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3 主要职责
总指挥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 通讯
联络队 抢险 抢修队 医疗 救护队 救援 后备队 后勤 保障队 消防 治安队 通讯 联络队 抢险 抢修队 医疗 救护队 救援 治安队 后勤 保障队 消防 治安队
3.3.1 指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3.3.1.1在发生高温中暑等威胁人身安全事件后,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抢救;
3.3.1.2根据事故报告立即按本预案规定程序,组织力量对现场进行事故处理;
3.3.1.3负责布置有关部门安排人员顶替中暑人员的工作,保障生产的连续性;组织和提供应急及善后处理工作所需的物资和车辆;
3.3.2 应急指挥中心主要职责
在发生高温中暑后,应立即按职责分工,赶赴现场组织事故处理,首先要按照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的原则处理事故;
3.3.3 应急救援队伍的组成(见附表Ⅳ1.2.1)
3.3.4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职责
3.3.
4.1总指挥
负责启动和解除预案,组织指挥所辖单位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并第一时间向公司领导汇报相关情况;协助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经验教训。
3.3.
4.2副总指挥
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组建应急救援队伍。
3.3.
4.3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
在发生高温中暑事故后,应立即赶赴现场,批准现场救援方案,按职责分工,组织事故处理,对发生的高温中暑事故及时汇报、调查、责任处理。
3.3.5应急救援指挥部下属工作组
3.3.5.1应急协调组
负责人:安技处处长
成员:安技处各负责人员
职责:负责各部门事故处理的协调、指挥、事故原因调查、分析工作,在需要时联系其他部门进行协助工作。
3.3.5.2通信联络组
负责人:行管科科长
成员:行管科各负责人员
职责:担负各队之间的联络和对外的通讯联系任务。
3.3.5.3医疗救护组
职责:在发生高温中暑事故后,负责组织医疗救护和受伤人员的外送任务。
3.3.5.4事故现场应急抢险工作组
负责人:设备科科长
成员:设备科各负责人员
职责:在发生高温中暑事故后,立即采取相应急救措施,并做好现场的保护。
3.3.5.5应急资源保障组
负责人:安技科科长
成员:安技科各负责人员
职责:在发生高温中暑事故后,及时上报分公司安技处,根据高温中暑事故严重程度,有人员伤亡情况时应尽快联系医疗单位,抢救伤员。
3.3.5.6应急行动现场保卫、警戒组
负责人:保卫科科长
成员:保卫科各负责人员
职责:在发生高温中暑事故后,负责布置安全警戒,保证现场井然有条;加强保卫工作,禁止无关人员、车辆通行;紧急情况下的人员疏散。
3.3.6、指挥部成员职责
3.3.6.1安技处处长:
在发生高温中暑事故后,负责各部门事故处理的协调、指挥、事故原因调查、分析工作,在需要时联系其他部门进行协助工作。
3.3.6.2行管科科长:
负责对外的联络和接收外部的信息并及时汇报组长,并保证提供应急救援所需的车辆;负责事故现场通讯联络和对外联系,并保证可靠通信。
3.3.6.3设备科科长:
在发生高温中暑事故后,负责组织医疗救护和受伤人员的抢救任务。
3.3.6.4保卫科长:
负责组织警戒、治安保卫、疏散及道路管制工作。
紧急情况时组织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
3.3.6.5当班调度:
负责事故处置时生产系统的统一调度工作;负责组织事故现场设备安全操作
的技术工作并及时向救援领导小组提供事故有关信息;组织制定抢险救援临时技术方案和提供其它技术支持。
3.3.6.6安技科科长及生产车间主任:
紧急情况下向领导小组发出救援请求;在抢险救援过程中贯彻执行领导小组下达的各项救援命令,具体组织指挥本单位管辖范围内所发生事故的救援工作;在其它单位发生事故时,按照领导小组要求提供救援支持;负责组织指挥现场医疗救护及对受伤人员送转院,为抢险救援提供所需后勤保障。
4. 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
4.1.1 危险源监测监控的方式、方法
各车间应根据气象预报信息,按照早预想、早通报、早布置的原则,开展好高温中暑人身伤害相关风险的分析、评估,适时启动预警。
4.1.2 预防措施
4.1.2.1广泛宣传中暑的防治知识,使职工掌握防暑降温的基本常识;
4.1.2.2 夏季前做好各生产场所、值班室、办公室空调、通风设备的维护,确保职工良好的工作环境;
4.1.2.3在夏季高温作业中,做好职工防暑降温工作,调整作业时间,提
供合适的清凉饮料,防暑降温药品发放要及时到位,保证职工身体健康;
4.1.2.4 对有心血管器质性疾病、高血压、中枢神经器质性疾病、明显的呼吸、消化或内分泌系统疾病和肝、肾疾病患者应列为高温作业禁忌症;
4.1.2.5 严格按照公司下发“夏季五防”中防暑降温要求执行。
4.2 预警行动
4.2.1任何人员接到可能发生高温中暑事故的信息后,应立即报告分公司
应急领导小组,应急部门应按照应急预案程序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通知有关部门采取相应行动,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和扩大。
4.2.2高温预警分三个标准,37℃以上为三级黄色预警,39℃以上为二级橙色预警,41℃以上为一级红色预警。
5. 信息报告程序
5.1 报警系统及程序
高温中暑事故发生时按以下程序进行汇报:现场发现人员、班长、调度及车间主任、安技科科长及厂长、安技处处长及分公司总经理逐级汇报,分公司
接到事故及未遂事故伤亡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救援,同时安技处要对报告内容做详细登记备案,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经应急救援领导组组长批准,应急救援程序关闭。
分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电话外线:
安技处电话外线:
5.2 现场报警方式
分公司接到高温中暑事故报告后,应通过网络、电话(移动电话)等方式1 小时内向公司汇报,报告中应将事故发生时间、事故地点、伤亡人数、事故类别、事故简要情况、已采取的应急措施、可能造成的影响和严重后果等尽可能详细地予以说明。
应急救援领导组负责向公司汇报事故发展势态,便于采取适当措施并协助应急响应。
5.3 24 小时与相关部门的通讯、联络方式
5.3.1分公司内部人员应急联系表(见附表)
5.3.2外部救援单位电话:火警:119 急救中心:120
5.3.3政府有关部门联系电话:(见附表)
5.4 相互认可的通告、报警形式和内容
短信息、互联网、内部有线和无线通信手段
6. 应急处置
6.1 响应分级
6.1.1先兆中暑:为Ⅱ级应急预案
6.1.2轻度中暑:为Ⅱ级应急预案
6.1.3重度中暑:为Ⅰ级应急预案
6.2 响应程序
6.2.1 预案分级响应条件
预警级别根据发生的事故级别实行分级报告,高温预警分三个标准,37℃以上为三级黄色预警,39℃以上为二级橙色预警,41℃以上为一级红色预警
6.2.2 应急响应程序
6.2.2.1当班值长应立即汇报上级领导,并拨打各医疗单位急救电话。
6.2.2.2应急领导小组人员到达后成立指挥中心,采取力所能及的措施,控制事故蔓延扩大,尽量减少事故危害,降低人员和财产损失,积极调配救援所需的资源(包括人力、物力和备用资金)。
分厂领导及分公司领导未到厂之前,值
班领导和当班值长指挥抢救工作。
6.3 处置措施
6.3.1Ⅱ级应急预案:
6.3.1.1迅速将中暑人员移至阴凉、通风的地方,同时垫高头部,解开衣裤,以利呼吸和散热;
6.3.1.2用湿毛巾敷头部或用冰袋置于中暑者头部、腋窝、大腿根部等处。
若中暑者能饮水时,可给中暑者大量饮水,水内加少量食盐;
6.3.1.3 中暑者呼吸困难时,应进行人工口对口呼吸;
6.3.1.4 暂时停止现场作业,对工作场所的通风降温设施等进行检查,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工作环境温度;
6.3.1.危急状态消除由领导组组长或副组长宣布Ⅱ级应急行动结束。
6.3.2 Ⅰ级应急预案:
6.3.2.1 将所有中暑人员立即抬离工作现场,移至阴凉、通风的地方,并联系厂医护人员立即到达现场开展施救;
6.3.2.2 暂时停止现场作业,对工作场所的通风降温设施等进行检查,找出中暑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工作环境温度,确保设备机组安全运行;
6.3.2.3 通知有关部门安排人员顶替中暑人员的工作,保障生产的连续性;
6.3.2.4 病情严重者立即联系车辆,并由医护人员边抢救边护送至医院。
必要时可并拔打120急救。
6.3.2.5危急状态消除,由领导组组长或副组长宣布应急行动结束。
6.3.2.6 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7.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7.1 应急物资与装备配备情况
7.1.1在高温作业场所应在醒目位置设立警示标识;
7.1.2在夏季高温来临前应及时购置和发放清凉饮料、防暑降温药品(仁丹、十滴水、藿香正气水)等物品;
7.1.3 在夏季高温作业中,做好对各有关工作场所通风降温设施的配置和完善。
7.2 应急物资与装备的管理、维护
7.2.1事故应急专用工器具的管理遵循专人专责、定置管理、专管专用的
原则。
各单位须在主控室设立应急专用工器具保管箱。
7.2.2各单位在对本预案进行普及培训时,须专门就事故应急专用工器具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作出详细的讲解,要求人人会用,熟练操作。
7.2.3在抢险救灾过程中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阻拦或拒绝。
7.2.4事故应急专用工器具的使用应做好记录,严禁随意挪用。
7.2.5各单位须根据各种工器具的特点,制定保养计划,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随时可用。
如因工器具不能正常使用影响到抢险救灾工作,必须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严肃处理。
7.2.6事故应急专用工器具故障或损坏,应立即报告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及时维修。
7.2.7关于急救物品要求:
7.2.7.1各分厂厂属各车间均备急救箱一个,内装止血带等急救药品、器械。
7.2.7.2各分厂厂急救箱应设专人保管,但位置要固定,且不能上锁,做到人人皆知。
7.2.7.3要定期更换过期药品,定期对敷料及器械进行消毒。
每次急救后应及时照原数补齐药品、器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