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湖北省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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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湖北省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
要》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1996.08.14
•【字号】鄂政发[1996]63号
•【施行日期】1996.08.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体育
正文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湖北省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意见
的通知
(鄂政发[1996]63号)现将《湖北省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九九六年八月十四日湖北省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意见为了更广泛地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增强人民体质,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现制定湖北省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意见。

一、奋斗目标
到本世纪末,湖北省全民健身规模与水平,要与湖北的经济发展相适应,为两个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一)全民健身的组织领导机构完善,管理网络体系和监测评估系统形成,有一
支素质好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及管理干部队伍。

(二)全民健身的法规、制度比较完善,群众性体育锻炼的场所、经费有基本保证。

(三)全省城市公共体育用地达到人均1 平方米左右,学校体育设施用地基本达到国家定额标准,50%的县(市)和40% 的乡镇体育场地设施达到国家规定的数量及质量标准。

(四)全省群众性体育活动常年不断,形式多样,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稳步增加。

(五)国民体质明显增强,达到体质合格标准的人数与实行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初期相比增长5—8%,中小学生体质状况在全国名列中上水平,全省人均寿命逐年有所增长。

二、实施对象
全民健身的实施对象为全省人民,以青少年和儿童为重点,职工、农民、战士、知识分子、城镇居民是全民健身的实施主体。

三、实施对策
(一)加强领导,形成社会化的全民健身管理体系省委、省政府已成立由省委书记贾志杰、省长蒋祝平任名誉主任,副省长韩南鹏任主任的湖北省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领导委员会。

办公室设在省体委,负责日常工作。

全省各级体育总会和体育社会团体要根据体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和部署,积极实施全民健身计划。

各地、市、州、县要设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本地区的规划和实施方案,并将其纳入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

教育、工会、农业、民政、民委、残联等有关部门和各行业、系统也要制定相应的计划和实施方案,要有指定的部门和人员做这项
工作。

(二)加强法规建设,保障全民健身计划的实施
在学习、宣传、贯彻《体育法》的同时,加快群众体育的立法进程,逐步建立、健全群众体育的法规体系。

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配套的法规文件,进一步在全社会确立依法办体育、管体育的观念,加强体育市场管理,以保障全民健身计划的顺利实施。

(三)加强体育场地建设和管理,满足群众体育活动的需要
体育场地的建设,要纳入各地社会发展规划,其设施布局要纳入城市发展总体规划。

各级政府要逐年增加对体育场地建设资金的投入,落实国家关于城市公共体育设施用地定额和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定额的规定和要求。

要结合旧城区改造,有计划地开辟体育公园、群众锻炼园地、儿童体育娱乐园。

增设小型多样、功能多用的体育设施,使之真正成为国民健身、休闲的乐园。

体育场馆要向社会开放。

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应将体育场馆的开放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增加开放时间,提高工作质量,做好配套服务。

体育场地要依法管理。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占、毁坏体育场地设施,不得将体育场地设施挪作他用。

(四)广辟资金渠道,逐步形成全民健身全民办的新格局各级政府要提供必要的财政支持,并做到每年有所增加,同时,采取多渠道解决资金来源。

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各部门、各单位应投入一定的经费用于群众开展体育健身活动。

各地可建立全民健身基金,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采用多种方式为全民健身筹集资金。

体育行政部门要改善对群众体育的资金配置,逐步提高群众体育的投入比例。

各级政府对兴办体育产业应给予支持,鼓励社会发展体育产业,为全民健身服务。

(五)分类指导,依托社会齐抓共管
学校体育是全民健身的基础和重点。

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执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中小学体育合格标准》,保证每个学生每天有一小时体育锻炼,落实“两课”、“两操”、“三活动”。

全省各级各类学校达标实施面要求达到95%、达标及格率要求达到85%以上。

要深化业余训练改革,加强规划布局,办好各级业余体校,使其成为培养输送优秀体育后备人才的重要基地。

农村体育要与传统的文化娱乐活动和农村奔小康相结合,要把重点放到乡镇一级。

要采取有力措施,巩固全国体育先进县的成果,积极创造条件开展亿万农民健身活动和“六争创”以及评选体育综合实力十强县(市)、创建田径、游泳、武术等全国体育之乡活动。

职工体育要纳入企业文化建设发展规划和管理目标,坚持开展班前操、工间操等适合本行业特点的体育健身活动,以提高职工的身体素质,在机关干部、知识分子中倡导简便易行的健身项目和方法。

对高级知识分子要逐步做到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和体质测定。

对残疾人、少数民族、妇女、老年人的健身活动要予以关心和扶持,认真加以指导,切实解决他们的困难。

解放军、武警战士的体育活动,由省军区、驻鄂部队、省武警总队的有关部门研究部署。

(六)引导科学健身,逐步开展全民体质监测工作
各级体委要根据国家体委颁发的国民体质测定评价标准,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社会各方面开展成年人体质测试工作。

四、实施步骤
我省实施全民健身计划采取整体规划,滚动推进,逐步实施的办法,当前的重点是第一期工程(1994年到2000年)组织“一二一工程”的启动,即抓好宣传发动,推行两项制度(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中国成年人体质测定标准),掀起全民健身的热潮。

倡导全省人民每人每天参加一次健身活动,学会两
种以上的健身方法,每人每年进行一次体质测定;倡导每个家庭拥有一件以上健身器材,每季度全家有二次户外体育活动和一份以上体育健身报刊图书;倡导社区提供一处健身活动场所,每年组织两次健身活动,建立一支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

强调学校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每年组织两次学生远足野营活动,每年给学生进行一次身体检查。

(一)大力宣传,全面发动
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充分发挥大众传播媒介的作用,积极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形成正确舆论导向和强大宣传声势,增强全省群众参与健身的意识。

确定每年6月10日至16日为全省全民健身活动宣传周。

各新闻单位要开辟专题专栏,加大报道力度。

(二)快速启动,重点推进
按照《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要求,抓住实行新工时制的有利条件,集中搞几项主题鲜明、群众参加多、轰动效应强、社会反映大的导向性活动,如组织开展冬季锻炼、健身活动月(周)、各种大型操练展示活动等,发动和组织群众积极投身于体育健身活动,逐步扩大体育锻炼者的队伍,掀起全民健身活动的热潮。

(三)选择试点,稳步发展
1997年前重点是组织试点。

省直将选择建立35个成年体质测试点(站),作为全省试点单位。

要求各地市州选定1—2个县(市、区),每一个县(市、区)选定2个乡镇(办事处)、2个机关事业单位、2个社区街道、3个厂矿、4 所学校作为“一二一工程”启动的试点单位。

同时还要为建立成年人体质测试站(点)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四)建立制度,示范引导
从1996年起,将逐步推行全民健身制度。

1、《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
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加强社会体育骨干队伍建设。

对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评聘,实行分级管理,以各级体育行政部门为主组织实施。

到2000年,全省要建立一批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2、健身操、广播操制度
在实施全民健身计划中,要把大力倡导两操( 广播体操、健身操) 活动作为基本内容和对基层单位开展群众体育的基本要求,使“两操”成为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普及活动的工作重点。

同时做好第七套广播体操的推行工作。

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和全民健身试点单位要率先开展广播体操活动,坚持每天做10分钟的广播体操、工间操,并形成制度,使经常做操的人数达到50%以上。

积极推广各种投资少、易操作、普及广、见效快的健美操、健身操、关节操、韵律操。

中、小学要坚持做好广播韵律操和眼保健操;幼儿园要认真推行幼儿广播体操;工厂、企业要坚持班前操、工间操。

3、评估表彰制度
逐步健全完善全民健身活动激励机制,将全民健身纳入各级争创文明单位和体育创先以及群众体育综合评定的内容。

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奖励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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