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物价局关于荥阳高中等三所学校有关收费问题延续执行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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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物价局关于荥阳高中等三所学校有关收费问题延续执
行的批复
【法规类别】中等教育
【发文字号】郑价费函[2009]76号
【发布部门】郑州市物价局
【发布日期】2009.09.21
【实施日期】2009.09.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郑州市物价局关于荥阳高中等三所学校有关收费问题延续执行的批复
(郑价费函〔2009〕76号)
荥阳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荥阳市高中、二高、实验高中学生公寓楼住宿费收费标准等有关收费问题延续执行的申请》(荥发改 [2009]57号)收悉,根据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学校住宿费管理问题的通知》(豫发费改收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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