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开展2014年广西农机产品质量专项治理年终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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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开展2014年广西农机产品质量专项治理年终检查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公布日期】2014.11.07
•【字号】桂农机科〔2014〕27号
•【施行日期】2014.11.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
正文
关于开展2014年广西农机产品质量专项治理年终检查的通知
桂农机科〔2014〕27号各市、县(区、市)农机局(农委):
为全面掌握今年全区农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及实施效果,根据《2014年广西农机产品质量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桂农机科〔2014〕6号)要求,经研究,于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25日,开展年终检查,现将《2014年广西农机产品质量专项治理年终检查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2014年广西农机产品质量专项治理年终检查方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14年11月7日2014年广西农机产品质量专项治理年终检查方案
一、检查目的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2014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农质发〔2014〕9号)的统一部署,结合《2014年广西农机产品质量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要求,为全面掌握今年全区农机产品质量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及实施效果,更好的总结各地在农机质量监管中取得的成功经验,解决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尽早科学谋划好明年的农机质量监管工作,组织开展本次年终检查。
二、检查主要内容
(一)各级农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建设情况
1.各级农机质量投诉监督机构实体化建设情况。
是否实现明确机构到位、人员到位、牌子、编制到位;是否配备电话机、传真机、计算机、打印机、照相机等必要办公设备,是否设立农机产品质量投诉受理窗口或场所;是否将农机质量投诉监
督站所需建设、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2.各级农机质量投诉监督机构队伍建设情况。
各市、县农机局是否向农机质量投诉监督站充实相应专业资质的工作人员,农机质量监督管理人员的农机质量投诉监督法规、常识、投诉处理、质量调查等业务培训是否按要求开展等。
3.各级农机质量投诉监督投诉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是否开通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网络平台、热线电话、短信平台或微信等,是否在购机补贴经销商的公示牌上公布质量投诉电话,确保投诉渠道畅通。
是否通过网络、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布农机质量投诉监督站的地址、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信息,方便农机用户投诉。
检查按附件1内容进行。
(二)市县级农机产品质量投诉工作开展情况
1.投诉受理和处理情况。
是否按照“属地管理、首问负责、就近处理、无偿服务”原则,及时受理和认真处理农机产品质量投诉。
2.信息报送制度执行情况。
是否启用“农机质量投诉信息管理系统”,检查是否认真按照系统设定的文本格式、统计表格等要求,按时填报有关农机投诉的受理和处理情况,汇总上报相关统计信息。
同时,检查是否认真落实农机产品质量投诉,对辖区内受理投诉(包括电话、信件投诉)的农机产品信息、用户诉求和处理结果等基本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和总结分析,按季度报送本级农机局和上级农机质量
投诉监督站。
3.重大质量事件报送情况。
对单次10个用户以上、不同用户在同一作业季节累计投诉超过10次的群体性投诉或有人员伤亡的重大质量事件,是否有瞒报和漏报的情况。
检查按附件2、3内容进行。
(三)农机产品质量集中整治和专项检查实施情况
1.实施情况。
各市县是否按《关于开展2014年农机产品质量集中整治和专项检查的通知》桂农机科〔2014〕7号文的要求开展专项检查,是否及时进行汇总统计和总结分析,并按时报送相关总结。
2.整改情况。
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是否已经落实监管和整改措施。
3.建档情况。
是否建立本区域农机生产、经营企业的档案。
检查按附件4、5内容进行。
(四)质量调查开展情况
主要对参加2014年微耕机质量调查工作的市县的工作进行核查,检查是否按
质量调查实施方案的进度及要求,完成质量调查工作,是否按要求汇总上报。
按附件6内容进行检查。
(五)农机质量监管宣传工作开展情况
1.农机质量监管宣传工作开展的措施及成效;
2. 是否发挥农机质量投诉的作用,提供信息和技术咨询服务,帮助农民科学选购和使用农机;
3. 是否有效的组织开展对农机产品质量整治工作和查办假劣农机具案件的信息进行广泛宣传,依法主动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发布消费警示,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提高农机质量监管的社会影响。
检查按附件7内容进行。
三、检查方法
采取面上检查和实地调查相结合的做法。
一是座谈交流,听取市、县汇报,收集各地在农机质量监管方面的成功做法和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二是查阅相关档案资料;三是选取1至2个县(区)进行实地核查;四是实地查看企业制度、档案建立及整改落实情况。
四、检查时间
第一阶段:11月12日至17日,各市组织本级及所辖县(区)进行自评、自查,填写、收集相关表格及材料,形成自评、自查报告。
第二阶段:11月19日至25日,自治区农机局组织分片分组相互进行交叉检查
五、检查组织与实施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年终检查工作的领导,自治区农机局成立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组织开展检查工作。
组长:江垣德
副组长:廖树锋、莫荣旭、叶长青
成员:卢一福、赵奔、吴英满、卓小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广西农业机械鉴定站质量监督科,负责检查工作指导和日常联络。
联系人:赵奔,吴英满,联系电话(传真):0771-*******,邮编:530001,地址:南宁市安吉大道19号,邮箱:**************。
(二)检查组人员构成。
检查组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各市农机局分管质量的领导、市质量投诉监督站领导各1名组成,各市农机局请于2014年11月12日前
将参加本次检查的人员名单回执(见附件9)报送到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分组及检查方式。
按下列分组,组内交叉检查的方式进行。
第一组:南宁市、钦州市、贵港市、崇左市
第二组:柳州市、桂林市、贺州市
第三组:北海市、玉林市、梧州市
第四组:来宾市、河池市、防城港市、百色市
领导小组及其成员于2014年11月18日进行集中培训,组长、副组长为带班领导,成员为联络员,分赴各市指导和参与检查。
六、检查的相关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密切配合。
本次检查工作是促进全区农机质量监管工作提升的重要举措,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强化监管、推动工作的有效途径。
各市县要高度重视,抽调的相关人员要认真参与,密切配合,高度负责,开展检查前要认真学习农机质量监管的相关文件及资料。
二是注重方法、落实职责。
本次检查的工作时间紧、内容多。
检查工作要认真细致,结合检查内容,进行组员分工,落实专人收集相关资料。
要认真查阅各种资
料和卷宗,做好记录,填报有关表格,真实掌握好第一手资料。
检查结束后,请各组于12月1日前将检查总结及各种汇总材料、表格送自治区农机鉴定站质量监督科。
三是严肃纪律、督促整改。
各检查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深入开展工作,认真听取基层农机部门、农机经营企业的意见建议,遵守廉政纪律,厉行节约,不给基层增加负担。
切实履行好监督检查、问题处理职责,不走过场,发现存在问题,及时通报并与市、县农机局共同研究处理。
四是各市县必须提前填报、收集、汇总相关附件的表格和检查项目的见证材料,市农机局应将市级及所辖县(区)的相关数据进行汇总、并将相关检查材料汇编成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