肿瘤病例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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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病例报告制度及流程
根据省、市卫计委及疾控中心的指示要求,为了准确掌握恶性肿瘤的发病和死亡数据,及时掌握其流行动态及趋势,深入探索其病因基础,并为卫生行政部门调整预防控制策略提供科学依据,我院开展肿瘤病例监测、报告工作,现制定肿瘤报告制度及流程如下:
一、肿瘤病例报告责任者
1、医院分管领导:刘建新(副院长)马文斌(副院长)
2、主管科室及负责人:感染办(疾控科)——王世春
3、责任报告单位及报告人
院级报告:感染办——王世春
临床科室:门诊及病区所有医师。
二、肿瘤病例报告病种
所有恶性肿瘤和中枢神经系统良性肿瘤。
三、肿瘤病例报告对象
在我院门诊及病区诊治的院内外确诊的患有肿瘤疾病的患者。
四、肿瘤病例报告时限及流程
门诊及病区医师发现在院内外诊断的肿瘤患者,在3天内填写《肿瘤病例报告卡》,上报到医院感染办。
感染办报告人对收到的报卡进行审核登记,进行网络报告。
学习是成就事业的基石
锦州市康宁医院
201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