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院员工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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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守则
守则:
第一条:牢固树立老年人总是对的思想,任何与老年人发生的争执,不分缘由,都要受到严厉处罚;要像对待父母一样对待老年人,做到“爱心,诚信,尽心,热心,恒心,孝心”。

第二条:听从领导,遵守制度,拒不执行领导安排的按旷工论处;爱护公物,节约资源,丢失东西赔,造成损失罚,责任事故追究,监守自盗开除。

第三条:遵循“安全第一,服务优质,卫生优秀,老人满意”目标,遵守作息时间,履行岗位职责,着装挂牌上岗,不参与,不影响老年人正常活动。

罚则:
一,正式职工与老年人发生争执,第一次通报批评,赔礼道歉,做出检查并视认错态度罚款200至500元,第二次或发生打架的, 回家待岗;临时工与老年人发生争执或打架的,直接解除合同;员工之间发生争执的,各罚款200元,发生打架的,正式职工回家待岗,临时工解除合同。

二,不服从工作安排或不按时交接工作而影响他人工作的,按旷工对待。

三,上班不按要求着装,不佩戴胸牌,袖标或穿短裙,背心,拖鞋的,每次每项罚款50元。

四,洗衣服,头脚,上班时做治疗,擅自安装使用电器和无服务任务是开空调或活动结束后,不及时关闭空调,灯光的,每次,每项,每个电器罚款100元。

五,工作室离岗外出,或到电脑室,阅览室,多功能厅上网,看书,看节目,或参与老年人活动,或将自己反锁,躲藏在某个房间内,或到其他责任区聊天,每次每项罚款100元。

六,丢失,损坏配发工具,或因管理不善造成公务损坏的,处以新购或修复价格两倍罚款;故意损坏公务的,责令限期修复后,再除以十至百倍罚款。

七,因个人原因影响协会及老年人正常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收到协会或3名以上老年人书面投诉(所在协会盖章)的,每次罚款200元。

八,职工遵守制度情况与年终考核挂钩的。

年内,受到处罚数额最多的员工(不包括损坏公物处罚和责任事故赔偿),在年终考核前自动全额上交罚款,否则,该员工当年考核即为不合格或不称职。

政治学习制度
为加强中心员工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养和服务管理水平,中心坚持每周一下午四点半至六点半二小时的政治学习制度。

一、政治学习
1、学习邓小平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政治。

2、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

3、学习行业先进人物的典型事迹。

4、学习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宗教政策及新疆历史知识。

5、根据上级要求,按时参加会议、学习及社会活动。

二、业务学习
1、学习党和国家有关老干、老龄及民政工作政策。

2、、走出去,请进来,学习外地老年活动管理服务的先进经验和创新方法;学习中心各项规章制度。

3、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现代科学技术知识和老年人服务管理知识。

4、学习老年娱乐、运动、养生、表演、心理和消防、安全、急救、逃生等相关知识。

5、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中华传统文化知识。

三、违反处罚:
迟到、早退、旷到的,按考勤制度处罚。

考勤管理制度
一、中心考勤实行指纹打卡签到。

考勤每月、每季度各张榜公示并上报州局。

二、迟到、早退每分钟罚款5元,不足一分钟的,按一分钟计算;超过一分钟,不足二分钟的按二分钟计算,以此类推不封顶。

三、因迟到、早退影响老年人活动的,按照《员工守则》第七条处罚。

四、旷到半天扣罚工资,旷到一天扣罚二日工资,以此类推;旷到不足半天的按半天计算。

五、旷到:
1、无故不上班;
2、不服从工作分配或不履行某项岗位职责,不按时到新岗位工作或不交接手续物品影响他人工作;
3、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擅自离岗外出(疾病,及时除外,事后以补假并获领导同意为准);
4、超假或续假未获批准不回单位上班;
5、未经领导批准擅自替岗换岗;
6、醉酒上班;
7、值班离岗造成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或不按规定办理交接办手续就走人;
8、不参加学习,劳动等集体活动或临时加班。

六、请假:
(一)事假:两个小时以内的临时请假,有办公室主任审批;半天至三天的事假由中心主任审批;四至七天事假由州局分管领导审批;七天以上的事假由州局领导审批(职工请事假抵扣休假;临时工请事假扣发当日工资)。

(二)病假:
1、请病假必须有医院出具的正规疾病证明书。

2、一星期之内的病假,有中心主任审批。

3、七至十五天的病假由州局分管领导批准。

4、十五天以上的病假由州局主管领导批准。

七,休假:有中心主任根据工作需求安排决定。

理制度安全管
一、中心把防火、防盗、防事故作为头等大事来抓。

成立由中心主任任组长,办公室主任和红星路活动室主任任副组长,楼层服务员、值班员、电工为成员的安全管理小组,领导管理中心安全工作。

二、中心工作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接受中心管理小组领导和安排。

三、要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安全知识,掌握消防器材使用方法,检查防火,防盗和灭火器、应急灯、安全出口、电源插座等实施完好情况做好记录档案。

四、电工和楼层服务员要经常对灯光、线路、开关等电器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到防患予未然。

五、楼层服务员和老年活动者都不得乱接、乱拉电线、私自安装使用电器设备;使用设备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超负荷运行。

六、楼内严禁吸烟和明火,严禁易燃易爆品、危险化学品和不适宜老年人使用的活动器材进入;严禁堆积纸箱、纸壳及塑料等易燃垃圾;严禁翻越围墙、门窗和向楼下抛洒物品。

七、楼层服务员对自己责任区内活动的老年人的身体状况要有大志了解,并学习掌握运动,急救知识,随时提醒老年朋友适量活动。

八、加强安全巡视,保持国道通畅,楼梯光线充足;中心活动单位、协会要经常对参加活动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知识教育,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九、活动场所使用完毕后,楼层服务员要会同活动单位认真检查,关闭门窗、灯光、电器、开水器等。

十、每次开展活动,服务员必须提前到场做好安全检查和准备工作,对安全隐患没有排出的,服务员有权拒绝开门。

十一、值班员要认真负责,物品进出大楼要查询登记,严禁儿童及酒醉者、精神病人、乞讨人员和宠物进入中心。

十二、做好防滑预防工作。

除老年人自身应注意防滑安全外,各责任区责任人要始终保持责任区无积水、不湿滑。

若因湿滑造成老年人摔伤的,则由该责任区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

卫生清洁制度
一、中心员工必须注重个人仪表和卫生,着装、发行要得体、整洁、利落、鲜亮。

二、大门、院落、大厅、楼道、卫生间、开水房、地下室等要保持全日清洁。

三、楼层服务员哟啊曾强责任意识,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活动每天早晨开窗通风,开水器定时清洗除菌;服务员、值班员、保洁员责任区内,凡是手能摸到、眼睛能看到的,都必须洁净无灰尘、无积水、无堵塞、无异味,花盆鲜花舞倒伏;拖把随时洗净并整齐摆放在拖把架上备用。

四、大楼内严禁吸烟、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不准乱粘乱贴、乱堆乱放、乱顶乱砸、乱扔乱倒;地下室和院内严禁大小便。

五、中心员工和参加活动的老年人都要自觉维护大楼内外的环境卫生。

六、中心卫生坚持日洁,周清,节日净。

七、中心将采取办公室日查协管会月查、领导抽查、组织协会及老年人问卷调查等形式,检查各责任区卫生,发现问题及时监督整改并对照相关制度进行处罚。

八、各责任卫生,每处不干净罚款10元、每项不干净罚款50元,上不封顶。

中心将对每月的卫生检查情况(处罚结果)进行通报。

消防安全自任职制度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加强中心内部消防安全管理,确定中心正常运行,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一、建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1、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中心主任任组长,办公室主任、红星路活动室主任任组长,成员由“协管会”组成人员,中心值班员、服务员、电工组成、负责组织、实施、监督、落实消防安全工作。

2、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二级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即:一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组长、副组长);二级消防安全责任人(成员),两级各其职,各负其责,层层把关,确保安全。

3、红星路活动室主任、值班员、服务员、电工兼任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安全员,并明确职责,确保重点部位消防安全万无一失。

4、消防安全日常工作由中心办公室管理,负责。

二、消防安全职责
1、制定消防安全责任制及安全操作规程;
2、确保中心及各协会、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3、针对中心特点对职工和协会、老年人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4、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实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进行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备和器材完好、有效;
6、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通,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7、建立防火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分工管理;
8、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活动制度
1、定期召开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会议,传达贯彻上级消防指示精神,对防火安全进行部署;
2、组织防火安全检查,特别是消防重点部位、节假日及夏天炎热季节的防火安全,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改,落实到位。

3、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采取督促和抽查、教育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加强对中心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杜绝一切违章事故发生;
4、组织员工、协会机关或老年人学习有关消防条例,普及消防知识,掌握扑救活在方法,不断提高安全知识。

(二)消防管理制度
1、严禁执行《消防法》和中心各项安全制度;
2、不准在活动场所乱拉。

乱接电线,不准擅自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热杯、电暖气、开水器等电热器具;
3、严禁个人擅自携带、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危险活动器材等,对违反者进行严厉批评或处罚;
4、各楼层的走廊、楼梯等公共部位严禁堆放物品,保持通道畅通;
5、阅览室、会议室、活动室、电脑室、电梯内、舞厅等场所严禁吸烟,杜绝火灾隐患;
6、对消防报警器、隔离门、灭火器等定期组织检查、保养,时刻保持完好状态;
7、对现有消防器材,非紧急情况或未经办公室同意,任何人不得动用。

8、开展消防知识普及教育,印发消防知识学习材料,组织协会各层次负责人学习自救互救、疏散逃生、器材使用等消防知识;
(三)消防器材维护保养制度
1、消防器材是灭火的专用器材,任何人不得私自挪用或移;
2、灭火器要按期更换(一般使用期限为3年)或充填药剂;
3、灭火器如有丢失或损坏,要查出原因后及时添置;
4、配置在各楼层重点要害部位的灭火器,由各层服务员看护,做到顶点,定人,如有遗失或破损要及时报告。

投诉评议制度单位
一、中心欢迎和接受个老年协会、老年朋友或聘请的纠风监督员对中心整体工作和员工表现进行监督批评。

二、凡及中心员工考核、评优、普及、转岗;中心服务与管理工作的评价、评优等,都必须经过“协管会”和个老年协会的民主评议,且所占比重不低于最终评价的60%。

三、投诉表扬:在中心活动的所有老年人都有权对中心整体工作和员工个人的工作态度、服务质量、遵章守制、履职情况等进行监督(投诉和表扬)。

中心根据老年朋友或协会监督意见,按照相关制度进行整改、处理:
1、书面投诉:由3名以上老年朋友联名并通过所在协会(分会、班级、团队)盖章后投递到一楼专设意见箱中;
2、口头投诉:由3名以上老年朋友口头反映给所在协会(分会、班级、团队),经所在协会形成文字材料并盖章后,投递到一楼专设意见箱中
3、协会投诉:协会根据多数会员的意见和反映,形成文字材料并加盖公章后,投递到一楼意见箱中;
4、提出表扬:老年朋友或协会形成文字材料并盖章后,投递到一楼专设意见箱中。

四、民主评议: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定期不定期地向老部门、老年协会或“协管会”征求意见,民主评测、笑脸哭脸投票,并进行结果公示。

中心按照相关制度整改或处理后在进行公示:
1、征求意见:中心每年召开老部门和各协会征求意见会、座谈会不少于二次;上门专题征求意见不少于一次。

2、民主测评:中心每年就整体工作及员工满意度定期向协会民主测评不少于四次;转项测评(考核、普及、转岗、提拔及工作态度、服务质量等)则根据需要随时进行。

3、笑脸哭脸投票:对中心员工的在岗情况、服务态度、卫生质量、工作实绩等表现,各年朋友可在自己所在协会领取笑脸(表示好)、哭脸(表示差)标志牌后写上评议员工姓名并在评议项目上打钩后,投递到一楼意见箱中。

五、投诉处理:
1、对书面、口头和协会进行的每次有效投诉,中心核实后给予被投诉人200元罚款;
2、对有效表扬和笑脸投票,中心将作为年终考核平邮的参加依据;
3、对每月个人哭脸投票超过4张的员工,给予100元罚款。

六、注意事项:
1、各协会广大老年朋友、纠风监督员等要高度重视投诉评议工作,积极帮助中心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2、各协会及广大老年朋友、纠纷监督员等要高度重视投诉评议工作,积极帮助中心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3、在投诉或提出表扬时,除写清被投诉或表扬对象的姓名、发生时间、实施情况外,还必须书写自己的真是姓名、联系电话并加盖所在协会公章后为有效。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为有效应对昌吉州老年人活动中心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切实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指导和规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老年人及工作人员的身心伤害和财产损失,根据《昌吉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事件界定: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昌吉州老年人活动中心在运行过程中,受到不可预见因素或人为因素的侵扰而突发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

财产损失和正常程序破坏的紧急事件。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昌吉州老年人活动中心管理服务职责内自然灾害。

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快速反应。

突发事件按的处置实行首遇责任制,首先发现情况的工作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相关领导,相关人员到达现场后及时做好交接,并积极主动协同处理有关事务,直至事态基本平衡后方可离开。

应急处置的各环节都要坚持把保障人员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

在此前提下,中心及各协会及其分支机构迅速按照应急预案开展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危害和影响。

2、服从指挥、分工负责。

在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医疗救助、现场控制、后勤保障、信息资料等应急小组成员各负其责,齐心协力、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事件爱的处置工作。

3、科学决策、损益合理。

处置突发事件所采取的措施应该遇突发事件的性质、程度、范围和阶段相适应,有多种措施可供选择的,应选择利益损害较小的措施。

4、转群结合、上下联动。

中心平时要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提高老年人和中心员工的消防意识、器材使用、自我防范、自救互救、疏散逃生等能力;各协会要配合中心加强对会员和活动管理,“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负好自己的责”。

突发事件发生后,要在专家的指导下,采取确实可行的救援措施,组织专职救护人员做好抢救伤亡、控制现场、维持持续、疏散人员等工作,防止事故的蔓延和扩大。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分工
(一)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昌吉州民政局分管领导
副组长:昌吉州老年人活动中心主任,州老年体协主席,州老年保健协会会长,州老年文化艺术协会会长,州,市老年大学专职副校长,州老干部活动中心主任。

成员:州老年人活动中心,州老年体协,州老年保健会,州老年文化艺术协会,州,市老年大学州老干部活动中心班子成员及全体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
1、迅速赶到现场,了解和掌握情况,控制事态发展,事情及时向州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报告;
2、迅速研究事态处理策略,指挥职能部门投入现场应急处置,组织营救,求职换衣、疏散人员;
3、密切配合医疗、防疫、公安、消防等机构,执行上级部门的知识;
4、负责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查找原因和责任。

(二)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分工
1、医疗救助
(1) 立即通知医疗绿色通道医院或视情呼叫“120”急救中心;
(2)对受伤或发病者作应急处理的同时,通知其所在单位及家属;
(3)组织护送受伤或发病者去医院救治,医生及工作人员陪同;
(4)配合医院的救治工作,追踪了解伤情或病态发展。

2、现场控制
(1)控制现场,维护秩序,权离无关人员;
(2)接待伤病者家属,做好安抚工作,防止情绪过激;
(3)职能部门管好各自服务对象,做好必要的疏散、撤离工作;
(4)接待公安、消防、医疗等有关单位人员。

3、后勤保障
(1)尽力做好医疗救助、现场控制等工作的联络和后勤支援工作。

(2)必要时配合医疗、防疫、消防等机构进行现场消毒、取样分析等。

(3)做好上级来人接待工作,必要时为上级工作组现场办公做好后勤服务。

4、信息资料
(1)尽早向知情者调查时间起因,掌握好第一手资料。

(2)负责突发恶性事件全过程中的各种信息资料采集,写书面报告,整理取证材料,作好相关数据的分析统计、分析、及时提供资料。

3、夜间和节假日突发事件由值班人员处置,并视情况报告。

三、事件处理的常规程序
(一)报告。

第一时间报告应急领导小组成员。

根据突发事件类型,立即与医院、公安、消防等单位联系。

接到报告的领导应立即感到现场,迅速根据事件类型组织抢救,并保护好现场,维护秩序,通知相关人员到位。

(二)救援。

接到通知后,相关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投入紧急救援。

除必要的紧急处理外,一般要由工作人员将伤病者送医院救治(同时通知家属或单位),直至伤病员家属或单位代表到场后方可离开。

(三)现场保护。

保护好现场,做好事件基本情况的调查。

(四)稳定情绪。

事件处理领导小组应及时设法稳定伤病员、家属、责任者、其它相关人员情绪,确保活动秩序正常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五)通报。

事件结果及事发过程基本清楚后,经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向上级有关部门通报、通报事件情况。

(六)善后。

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七)总结。

保存资料,写好有关调查总结报告。

四、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
(一)火灾事故的预防及应急处理
1、预防措施
(1)根据消防法律法规,结合实际,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2)对工作人员及协会和老年人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基本消防知识,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掌握逃生方法。

(3)加强检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并落实整改。

(4)保持通道畅通。

2、处理程序
(1)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同时切断火区电源,报告应急小组领导。

应急小组领导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2)按照逃生线路迅速疏散老年人和工作人员至安全地区。

活动点工作人员和各协会团队长、班长及时清点人数,核实老年人和其他人员是否全书撤离。

(3)如有伤者,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按事件处理常规程序的“救援”要求组织救治。

(4)一般不组织老年人参与抢险。

(5)工作人员等待消防车到来期间,可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使用灭火器材先行灭火,
(6)配合消防部门调查事故,维持秩序。

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起火原因及财产损失情况进行调查核实记录在案,并进行书面汇报。

(二)暴力事件的预防及应急处理
1、预防措施
(1)加强法制和安全教育,曾强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严格门卫值班检查登记制度,控制外来人员随意进入。

(3)严禁儿童和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危险活动器材人员进入。

(4)对情绪和行为异常的老人,通知其所在单位及家属,并劝其进行修养治疗。

(5)各协会一旦发现可能引起矛盾激化的苗头,要耐心劝导当事人,并做好化解工作。

2、处理程序
(1)立即拨打“110”报警电话。

(2)立即报告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视情况报告上级。

(3)如有伤者,立即拨打“120”急救中心,并通知伤者单位及家属。

(4)如发生劫持人质事件,在公安民警和领导小组的指挥下与歹徒周旋,尽力规劝其终止犯罪;同时全力保护好现场或附近的其他人员,迅速将他们疏散至安全地带。

(5)保护现场,配合警方调查。

(6)在警方的指导下维持秩序和处理善后。

(三)意外伤害和老年人常见突发的预防及应急处理
1、预防措施
(1)加强安全教育,曾强老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加强法纪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

(2)落实安全和卫生责任制,保持活动、办公、卫生间内的整洁、干净。

加强对设施、设备、场地、房屋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凡雨雪天气或上班时间,服务,值班、保洁人员及时擦干地面或铺设防滑地毯,以防止老年人滑倒摔伤。

(3)合理安排活动内容,禁止不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剧烈活动,努力营造宽松。

舒适、清洁、安全的和谐环境氛围。

(4)普及卫生知识。

结合老年人常见病和季节性。

突发性传染病的预防,运用讲课,展板、宣传栏、发放资料等形式,提高老年人和工作人员的公共卫生意识,提高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5)协会及中心服务员要基本了解老年人的身体状况,并教育和引导他们适量运动。

(6)协助老年协会教育管理好老年人,严禁他们翻越围墙、栅栏、窗户和在中心午休、吸烟和带儿童进入。

2、处理程序
(1)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程序
①立即报告应急领导小组
②立即拨打“120”急救中心,同时通知伤者单位及家属,并按时间的常规程序一“救援”要求组织救治。

③若遇重大事故,领导小组人员立即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④调查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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