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假日旅游工作
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7.09.27
•【字号】筑府办发[2007]123号
•【施行日期】2007.09.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
正文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
(筑府办发〔2007〕123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假日旅游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和省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作如下通知: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和开展假日旅游工作,促进假日旅游经济健康发展
认真做好假日旅游的各项工作,确保全市人民和游客节日欢乐、祥和、平安,对促进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目标,本着“因势利导、主动适应、加强协调、整体提高”的方针,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协调力度,把各方面力量组织起来,增强应急、应变能力,认真解决发展假日旅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面提高我市旅游业管理和服务水平。
要针对假日旅游市场热点集中的特点,完善协作机制,在做好安全服务、质量服务、信息服务的基础上,为旅游者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提高假日公共服务水平;集中力量,突出解决一些旅游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困难和问题,促进
我市黄金周假日旅游市场不断繁荣发展。
鉴于假日旅游期间游客流量大,涉及的部门较多,市人民政府决定建立健全全市旅游协调会议制度,调整全市假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协调处理假日旅游工作中交通、安全和紧急救援等方面的重大事宜。
重点旅游区(县、市)人民政府也要相应建立健全假日旅游协调机构,负责收集、报送假日旅游情况及协调处理所辖区域内出现的紧急和重要问题。
二、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
近年来,我市旅游业发展较快,尤其是全市旅游产业发展大会召开后,各地发展旅游业的积极性很高,全市旅游业的发展呈现了积极良好的势头。
但也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在“五一”、“十一”黄金周假日旅游工作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比较集中,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民航、铁路运力相对不足,旅游接待、出行受到制约;景区(点)容量和配套设施还不够充足和完善;热点旅游区没有相应的医疗救援服务;一些地方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旅游服务质量不高,哄抬价格,欺客宰客,导游带团超时购物等问题,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假日旅游工作的协调健康发展,特作如下职责分工:
(一)市旅游局:
1.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加强对各区(县、市)旅游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做好全市假日旅游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假日旅游协调领导小组对假日旅游的部署安排,及时协调和解决假日旅游中出现的问题,向省旅游局、市委、市政府提供假日旅游信息。
2.联合公安、工商、卫生、安监、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组织节前旅游安全大检查,认真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加大旅游市场整治力度,坚决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受理旅游投诉,维护游客合法权益,保持良好的旅游经营秩序。
3.大力开展假日旅游的宣传促销工作、制定旅游宣传促销主题和计划;积极争
取省旅游局的帮助和支持,加大对新的旅游产品的宣传促销力度;大力培育省内外假日旅游市场,做好假日旅游信息的发布,引导旅游消费行为。
4.推出新的旅游景点和旅游线路,抓好旅游景区的扩容工作。
稳妥适度地开发乡村(民居)旅游点,增加旅游住宿的接待容量,缓解旅游城镇在假日旅游高峰期游客住宿难的问题。
5.切实加强导游队伍的管理。
严格导游行为规范,搞好导游队伍的教育培训,提高导游人员的思想、业务素质,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形象。
(二)民航、铁路、交通部门:调配充足的运力,根据旅行社预报的团队情况和统计等部门提供的统计信息,拟定运输方案,及时准备机动方案以应急需。
成都铁路局贵阳办事处要根据旅游客源的情况积极向上级申请增开旅游专列和对图定列车加挂扩编。
配合旅游部门加强车站及列车上的旅游宣传。
省民航部门要根据需要,适时增开热线航班。
配合旅游部门加强机场及飞机上的旅游宣传工作。
(三)安监、质监、公安、建设、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
市安全监督管理局联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宾馆饭店、旅游区的压力容器、电梯、客运架空索道、滑道及大型设施等的安全大检查,并督促经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运营管理,及时发现和排除存在的安全隐患。
对发生的安全事故及时进行妥善处理。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要加强对各景区景点索道、娱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质量技术安全监督,排查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加强对旅游购物特别是珠宝玉石饰品等贵重旅游商品的质量技术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以次充好、制假贩假行为。
市公安局要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在假日旅游期间开展治安整治,搞好假日旅游热点区域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对旅游景区景
点、娱乐场所和住宿设施的安全检查,坚持预防为主抓好消防安全工作,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加强对小公共汽车、出租车的管理及对驾驶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搞好交通疏导,保证道路畅通和交通安全。
设立治安亭及举报电话,做好处理紧急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
市经贸委要指导假日旅游商品的生产、供应和销售,推出有贵阳地方特色、旅游者喜欢的商品;协调组织假日旅游期间商品的供给工作。
市建设局要加强对各区(县、市)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按规划指导协调各风景区完善配套设施建设,组织开展百花湖风景名胜区执法检查,加大对违法违规建设的查处,维护百花湖风景名胜区旅游工作秩序。
市工商局要加强对旅游市场特别是主要旅游景区景点市场管理,查处无照经营、商标侵权、出售假冒伪劣商品和利用虚假广告欺骗游客等扰乱市场的不法行为,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为广大游客和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
配合市旅游局处理有关的旅游消费投诉。
市卫生局要组织协调各区(县、市)卫生局指导景区(点)、服务设施主管部门设置医疗救治机构,完善旅游医疗救治体系,及时开展医疗救治;加强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提高景区(点)内食品卫生水平,保障食品卫生安全。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负责组织协调各区(县、市)食品药品管理部门在景区(点)实行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工作。
(四)广播电视、物价、统计部门和新闻单位:
市广播电视局、各新闻单位要加强对假日旅游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正面引导旅游市场,发布旅游信息,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积极的改进建议。
市物价局要加强对景区(点)门票以及车船票、旅游商品等价格的监督管理。
确需进行价格调整的门票、商品,必须按规定报批,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加强假日旅游期间景区景点、餐饮、住宿、娱乐、机票、车船票等方面的价格管理,严禁经
营者借黄金周之机违规涨价。
市统计局要积极配合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做好有关假日旅游数据的统计,负责组织基层统计部门对假日旅游重点企业及主要餐饮企业在黄金周期间营业收入情况进行统计,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通报假日旅游期间的有关统计情况。
(五)民族宗教、环保、林业、文化、体育部门: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要加强景区寺庙僧侣的教育引导工作,宣传国家宗教政策,维护国家尊严。
市环保局要加强对景区(点)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工作。
市林业绿化局要加强对长坡岭国家森林公园、图云关森林公园及其他森林资源的保护,防止发生森林火灾,减少各种污染。
市文化局、体育局要在假日旅游期间开放更多的文化馆、体育馆、图书馆及文物景区(点)等设施,组织开展思想性好、艺术性强、内容健康的文娱、体育活动,为游客和群众提供更多的学习和娱乐场所。
三、各地、各部门一定要从全市大局出发,相互支持,积极配合,不同地区和部门之间如出现不同意见,要在内部协商解决,必要时向上一级政府报告解决。
对于违反规定者要给予严肃处理。
四、各有关工作部门要按市人民政府明确的职责分工及相关任务,加强协调,工作到位,责任到人,积极努力推进我市假日旅游的健康发展。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将对有关工作情况进行督查通报。
附件:贵阳市假日旅游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七年九月二十七日
贵阳市假日旅游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季泓(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沈兵(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胡晓刚(市旅游局局长)
成员:易燕霞(市经贸委常务副主任)
涂必忠(市建设局常务副局长)
魏金兔(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俊峰(市卫生局调研员)
马兴健(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金林(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蔡远明(市交通局副局长)
王建中(市林业绿化局副局长)
杨亚林(市文化局副局长)
方玉明(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先清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刘晟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何汉荣(市物价局副局长)
刘阳光(市旅游局副局长)
郑军(市旅游局副局长)
方随洪(市旅游局副局长)
杨帆(市工商局副局长)
唐纯庆(市统计局总统计师)
吴德刚(市环保局副局长)
徐晓艇(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陈建英(贵州省机场有限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谢志刚(成都铁路局贵阳办事处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实行假日旅游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假日旅游工作,处理假日旅游工作中的交通、安全和紧急救援等方面的重大事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胡晓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