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受医药回扣暗访片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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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受医药回扣暗访片观后感

2011年2月28日

一、医药“回扣”的性质属于商业贿赂

近年医药“回扣”现象在一些地方回潮,而一些医务人员对收受“回扣”的性质及其后果认识比较模糊。

医药“回扣”属于商业贿赂,收受医药“回扣”就是受贿。

《刑法修正案(六)》规定:将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修改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医药“回扣”现象主要表现在:一是给付或收受现金的贿赂行为;二是给付或收受各种各样的费用、红包、礼金等贿赂行为;三是给付或收受有价证券(包括债券、股票等);四是给付或收受实物(包括各种高档生活用品、奢侈消费品、工艺品、收藏品等,以及房屋、车辆等大宗商品);五是以其他形态给付或收受(如减免债务、提供担保、免费娱乐、旅游、考察等财产性利益以及就学、荣誉、特殊待遇等非财产性利益);六是给予或收受回扣;七是给予或收受佣金不如实入账,假借佣金之名进行“回扣”。

二、收受医药“回扣”的危害性

收受医药“回扣”,包括在药品、医用耗材、设备采购过程中收受“回扣”以及在医疗过程中收受医药“回扣”,是影响卫生系统行业形象的老大难问题。收受“回扣”性质十分恶劣,属于受贿行为,严重的就是犯罪。形成这种状态的原因比较复杂,但不论什么原因,这种行为是绝对不允许的。收受医药“回扣”的后果:一是败坏医德医风。收受医药“回扣”一旦成为习惯,成为潜规则,成为行业风气,医务人员就会丧失医德,迷失做人标准,迷失行医目标,最终导致向钱看。

二是导致医疗费用上升,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如果医务人员以收受“回扣”为目的,就会导致开大处方,做大检查,用高价耗材,导致医疗费用上升,直接加重患者的负担。如果医院工作人员在药品、医用耗材、设备及其它物资采购中收受“回扣”,提升采购价格,也会直接提高医疗成本。

三是损害政府的形象。中央和地方为了解决群众看病难问题,推进医改,采取一系列措施,大幅增加对卫生事业投入。如果任由医药“回扣”现象存在,就会直接抵消医改的努力。例如,建立基本药物目录制度,取消医疗机构药品加成,目的之一是避免医疗机构为获取药品加成多开药、用贵药,但如果药品加成取消,而医药“回扣”仍然存在,这项改革就达不到目的。又如,建立医保制度是为了减轻患者负担,如果医疗费用无序上升,就会使刚建立的医保制度不堪重负,也会抵消医改的效果。

四是扰乱了医疗秩序。由于收受“回扣”导致医务人员的趋

利行为,直接后果是过度治疗,不仅浪费医疗资源,还会对治疗效果产生负面影响,甚至危害病人健康。长久以往,病人就会对医疗机构失去信任,助长医患矛盾。

五是断送医务人员的前程。收受医药“回扣”,也许一些人会得到一时的好处,但获取这种不合法的收入会给医务人员的事业留下污点,严重的会被开除公职、吊销执业资格甚至被判刑,最终仍是危害了医务人员。

即便通过药品利益链的“链动”,将药品的利润率追至1300%,这几乎是当前医药流通环节长期监管疲沓之下的公开秘密。问题早就出现,就是没有机构来监管。药监局管不了药价,卫生局听任医院随性收费。医院倒是管得了医生,但医院往往又与那些能赚钱的医生形成一种利益互动。

一些大中医院,不仅是医院与医生实现利益均沾,而且到头来往往是医院“一把手”与医生在暗中进行权钱“媾和”,这才有药品利益潜规则难以打破。如此巨大的利润是咋分配的?四川川大华西药业公司湖南办事处经理王卫军称,100元利润,大医院给医生(提成)80块钱,小医院不到80元。王卫军介绍,湘雅二院每月仅购该药利润就超10万元。也有个别良心医生想挣脱这个潜规则之圈,但他们的命运总是格外悲情,几乎均被“圈”狠狠地甩了出去。

人是血肉之躯,生老病痛,无人能幸免。一边是手捂痛处因囊中羞涩望医徒叹,一边却是“药品们”雁过拔毛,道道关口黑心吃钱。

作为黎民百姓生命健康安全“守夜人”的各级政府药品、物价及卫生部门,这个夜怎么守?为百姓生命健康,手中的那把医疗“药勺”舀得咋样?百姓心中自有一杆秤,现在这杆秤倾斜得真的很厉害了。到底是什么原因引起它倾斜?或者说,到底为何造成医患矛盾有进一步加重的迹象?全国人大副委员长韩启德说得好,医患关系紧张的主因是医生。

当然,我们应看到矛盾的另一面。若有一两个医生收药品回扣,那是医生个人道德问题;如果一两家医院靠药价虚高发财,那是因医院管理紊乱。不管有关方面如何讳莫如深,而现在的景况是整个医疗体系都时刻面对药品回扣地重重围困。不仅是国内日益猖獗、歪风难刹,就连洋人在我国都学会了行贿医生,美司法部指出,美国DPC公司在天津的分公司从1991年到2002年期间向中国的国有医院的医生行贿162.3万美元,用来换取这些医院购其产品。

这反映出,“药品回扣”是一综合病症,它折射出的是我们的医疗保障体制上的种种弊端。比如医疗资源配制的不合理,政府对大众卫生医疗投入不足,坚守职业操守的医生的付出与收入存在落差,药品流通环节的监管长期缺失或虚置等。特别是,当前社会价值观的部分扭曲——钱几乎成了所有人的唯一追求,也是评判人的唯一标尺。于此,包括以提高医技、救死扶伤为第一价值追求的医生,几乎都在为钱而奔,而社会价值与职业道德却被“奔丢”了。所以,

当前必须救渎扭曲的价值观,以期整合社会合力,尽快整饬医药回扣歪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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