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权转让的法律意见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权转让的法
律意见书
关于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权转让的法律意见书
根据贵公司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国有股权转让法律事务委托合同》,本所作为XXX国有股权项目之特聘专项法律顾问,现就贵公司持有的集团公司国有股权转让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依据贵公司提交的书面材料作出审查并发表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权转让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并不对有关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等专业事项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为贵公司本次股权转让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所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3、《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
4、国有股权转让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政策文件等。
二、本所律师为出具法律意见书所审阅的相关文件资料,包括:
1、贵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贵公司《章程》;
3、贵公司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
4、XXX转让所持有集团公司股权的总经理办公会决议以
及国家农发办、省财政厅的批准文件;
5、集团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集团公司章程;
7、集团公司资产评估报告;
8、集团公司股权转让方案。
三、本次股权转让方和标的企业的主体资格:
1、转让方为公司,于年月日设立,企业所在地为省市区,法定代表人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
经营范围为。
公司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
年、年、年度均通过工商年度检验。
2、转让XXX为一家以种、养、加、销、自营出口为一
体的大型综合性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于年月日设立,企业所在地为省市区,企业法定代表人为,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元。
经营范围为等。
公司持有XXX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注册号为。
年、年、年度均通过工商年度检验。
经本所律师审查,集团公司国有股权转让方案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内容详实、准确,转让方案的制定程序合法有效。
其中,集团公司资产评估情况、国有产权转让收益处置方案等内容充分考虑了贵公司的利益,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七、结论
根据以上查证和分析,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所持有的集团公司的国有股权权属清晰、合法有效,可以作为依法转让的标的。
本次国有股权转让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转让方案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内容详实、准确,制定
程序合法有效。
建议贵公司参照转让方案,依法进行国有股权转让。
经过律师事务所的查证,认为集团公司国有股权转让方案与贵公司所提交的相关资料相符。
对于本次国有股权转让行为的必要性、可行性等有关情况的论证客观、具体、全面。
对企业国有股权转让收益的处置方案符合我国现有国有资本收益处置的相关规定。
通过省产权交易所挂牌对外公开转让符合相关规定。
企业国有股权转让公告的主要内容符合相关要求,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虚假或误导性内容,也未发现存在重大遗漏,不会引起重大误解。
律师事务所还查证了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此次股权转让为全部承债转让,即股权转让交割完成后,集团公司的全部债权、债务与转让方贵公司无关。
此次股权转让应在省产权交易中心挂牌,依法公开进行。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此次贵公司转让所持有的集团公司的国有股权,转让方贵公司及转让标的企业均具有合法资格,转让标的权属清晰、合法有效,转让行为已得到了内部合法审议,转让方案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法,可以依法进行
转让。
本所律师认为集团公司的国有股权转让不存在法律障碍,委托方可以将本法律意见书连同其他必要资料一并向本次股权转让的相关单位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