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台栏目组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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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为了规范电视台栏目组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
1. 栏目组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图片、录音、录像等;
2. 栏目组的规章制度、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
3. 栏目组的节目策划、制作、播出等相关资料;
4. 栏目组的财务、人力资源等管理资料;
5. 栏目组与其他单位、个人的往来文件、协议等。
三、档案管理职责
1. 栏目组负责人负责组织、领导本栏目组的档案管理工作,对档案管理工作负总责;
2. 栏目组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借阅、销毁等工作;
3. 栏目组全体成员应积极配合档案管理员的工作,共同维护档案的完整、准确和
安全。
四、档案收集与整理
1. 档案收集:档案管理员应按照档案管理范围,及时、全面地收集各类档案资料;
2. 档案整理:档案管理员应按照档案分类、编号、编目等要求,对收集到的档案
进行整理;
3. 档案归档:档案管理员应按照档案保管期限,将整理好的档案及时归档。
五、档案保管与利用
1. 档案保管:档案管理员应按照档案保管要求,定期检查档案的保管状况,确保
档案的安全;
2. 档案借阅:档案借阅需经栏目组负责人批准,档案管理员负责办理借阅手续;
3. 档案利用:档案管理员应按照档案利用规定,为栏目组及相关部门提供档案查询、复制等服务。
六、档案销毁
1. 档案销毁需经栏目组负责人批准,档案管理员负责办理销毁手续;
2. 档案销毁前,需对档案进行鉴定,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 档案销毁应按照国家有关档案销毁规定进行,确保档案销毁的安全、环保。
七、档案信息化管理
1. 栏目组应积极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档案的数字化、网络化;
2. 档案管理员应掌握档案信息化管理技术,提高档案管理效率;
3. 档案信息化建设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八、附则
1. 本制度由栏目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旨在规范电视台栏目组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为栏目组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栏目组全体成员应认真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