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远的风俗带提纲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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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远的风俗带提纲作文
靖远县滨中华民族文化摇篮黄河之畔,属甘肃省中部干旱地区之一,历史悠久。
自古以来地处边陲,民族往来频繁,陡迁不定,战乱接踵,兴衰多端……凡此种种形成了独特的民俗。
靖远礼仪
语言方面:青年人及小辈在老人及长辈面前讲话时忌手舞足蹈,粗声大气,须侃侃而言,表示恭敬。
老年人教育青年及子女时忌用恶言垢语,否则人呼之为“老不正经”。
开玩笑要分老少、场合、同时须有分寸,不能过头。
一般讲话要有礼貌,不能带把子(不文明言语),称呼他人为“尊”“贵”;自谦为“贱”“愚”或“家”等。
生活方面:问路寻人须对人尊称,不能“白搭话”以免拒答。
同时乘车、马时须暂停,下车、马而问之。
访亲友或去他人家,须先扣门通声,擅入者为不礼。
若迂所访之家养狗,得先请主人挡狗,不得乱打,以免犯“打狗看主人”、“打狗欺主”之嫌。
投亲访友以问男为主,若先冒然问女,视为轻薄。
主要不让坐,客人先坐为不礼,坐时客左席,主人坐次席为客者须谦让,不能冒然左席。
但小辈、青年人不能就上座,须偏坐。
招待亲友主家量力待以饭菜,亲友不得显嫌弃之态。
动筷子先以挟粗、淡菜为礼。
不得使菜盘尽空,主人加菜时,客人须拒止,表示满足。
老少进食时除病者外,不得卧食,以卧食为懒慢。
食馍馍时不得剥皮。
吃饭不能尽量时,得先以另碗拨出,不能剩饭菜。
并得将自己掰开的馍馍吃尽,不能残剩。
饭碗须清理干净。
更不得以筷子敲餐具,以
为不恭。
衣扣须整齐,鞋不能踏拖,去他家脱帽不得倒扣,以帽口朝上为礼。
在家或路遇讨饭者,表示同情,量力帮助,不得恶语谩骂。
邻居、亲友有喜庆丧葬大事,须携礼品庆、悼,并帮助料理、代劳。
父母对子女以慈爱教育为责,忌溺爱娇养。
兄弟妯娌中主张和睦。
交朋友以诚实为本,以不瞻父母老人者为不齿叫“忤逆”
宴席礼节:
不论庆、丧席均设方、圆桌或炕桌,方桌以八人为一席叫“八仙桌”;圆桌以十人为一席表示“十全”。
桌之正面为上席,对面为首席(主人座)其他为陪席,有的也把上席称首席。
入席以辈分大小依次就座。
有“父子不同席”,“岳、婿、舅、甥不同席”、“长辈与小辈不同席”之分。
入席后上席老者不动筷子,其他人不能先动,老者不离席其他人不能先离开。
这种清规在旧社会必须遵行,不然认为是主人招待不周。
现在一般喜、丧宴以来人先后凑齐一桌人数,即开一席,不受上述旧习的限制,人多时还形成挤抢的风俗。
酒席分前、后场,一般前场有四拼盘,或全盘子以佐酒,主人敬酒后方能动筷子。
接着上正菜,有八道、十道和十三道之别。
最后上汤则全席终场。
好酒者另设专席称“酒台”,由专人招待,酒敞开供应,任何人都能参加畅饮。
丧事(又叫白事)边来客边招待多用大杂烩“碗碗菜”,一人一碗具分食之优点,然后加添菜,以食足为了。
对喜、丧事所来之尊客(即娘家人、娘舅家、又叫骨头主)另屋专席招待,以示尊敬。
喜筵行令猜拳,丧事禁之,示哀悼之意。
行令猜拳:主人对客人必须敬酒,敬拳(不会者请他人代之),每人以六拳为度,通桌依次猜之叫打通关。
长辈与小辈不能同席猜拳,不能饮酒者请他人代之,或喝一杯过关。
总之以适量为原则,避免酗酒闹事。
旧社会喜事分数天进行宴客,
如今均一天结束,较前节约多矣。
仪表:
男子发须:一般农村劳动者皆剃光头,不留发,青年学生、工人及工作人员多留短发如:平头、分头、背头等,个别的青年人今有烫发者,叫赶时髦。
小孩子“百禄”(百天)之期剃头叫剃胎毛,有留圆桃形及小辫者,至周岁后始剃去。
留须一般老年人逢“龙”、“虎”年留胡子。
有三须、绺腮、八字胡等,今工作人多不留胡须;农村老年人不留须者旧习玩称“老返青”
妇女发型:新中国成立初,除部分年龄较大和农村妇女仍在头上梳发髻(叫巴巴头)外,一般妇女一改过去少女独辫为双辫。
现在双辫子多变为剪发,有散披者,有盘髻于顶者,有冷、热烫者形式多样,既具民族风格,又融西洋发型,不拘一格。
面、指、唇:男子面部以经常刮尽为礼貌。
对于一些青少年留八字胡者,为舆论所指责。
妇女面部多敷脂粉,以图美观并防风沙。
新中国成立前积于旧习“不损父母骨血”的影响,部分人留长指甲,不轻易剪除之不卫生习俗今已不存。
唯妇女染红指甲用风仙花包手的风俗仍存。
妇女抹口红者并不普遍。
礼俗
冠礼:靖远旧俗,儿童年满十二岁叫成丁或成人。
有的焚香敬拜祖先。
有小时寄拜于寺庙神佛处者,是日去寺庙拜神佛叫“换盘”皆古人冠礼之遗俗。
今天每逢子女生辰,家中备长面、搅团、或菜肴庆祝叫“过岁儿”,亲友致以贺礼祝生日。
对冠礼之俗已很少举行。
婚礼:靖远建国前婚礼一本古制,所谓“六礼告成”(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迎亲)繁琐泥古已成过去。
建国以来逐渐提倡男女平等,婚姻自由,
打破了“父母之命媒的之言”的桎梏,实行“文明结婚”或“自由结婚”。
婚礼的过程,大概先为看对象谈恋爱,成年的男女双方谈好后,经介绍人出面,双方正式见面,互相表示满意后,再由双方家庭互探情况和子女品德,至双方情投意合,可以互相看家,然后正式央人作媒人(介绍人)从中撮合,如无异意,便由男方携酒礼、衣、履等至女家订婚,部分至亲厚友亦来参加。
接着则订日期抬礼,以男方经济力量向女方以衣料、鞋袜、化妆品等送女方作聘礼,又叫“喝酸酒”。
女方于是日邀请至亲厚友,左邻右舍款之以酒宴,来者送礼品及现金叫做“添箱”,表示对婚者妆衣之助。
男方在抬礼时还向女方送现金,通过介绍人议定数目,不能苛求。
有些山原地区迄今仍留有“父母之命”“要彩礼”的旧习。
抬礼之后接着便是结婚。
现在有的在抬礼之次日即为举行结婚典礼,有的还须经双方研究定日期(选择良辰吉日)再为举行。
结婚之前男女双方去乡政府领结婚证书。
婚礼先一日须请亲友、领居到家中筹备,并给女方送“肉方字”、“离娘馍”、“熟衣”等偏僻地方还有要麦、羊的旧习。
结婚之日由男方选聘适宜生相之人去女家迎娶,女方亦出聘随陪者送亲,至男家后新郎披红出迎,鸣爆竹与新娘先至洞房,小息后,换衣举行结婚典礼,由主婚人给新郎新娘颁发结婚证书,二人携手共进洞房饮合欢交拜酒。
亲友陆续前来送礼贺喜,以酒宴招待。
新郎新娘在伴郎伴娘陪导下,按席依次向来宾敬酒,并行鞠躬礼致谢。
至亲向新郎新娘以礼物赠之。
宴客毕,来宾还有闹新房之习,至深夜客散,新郎新娘方能入洞房就寝(农村在就寝前,还由娶亲娘铺床,祝愿多男多子,并有听床之习)。
次日晨起,新娘由同辈妇女陪同,至主房向全家长辈及同族长辈磕头谓之分大小。
结婚后三日,新郎新娘备礼品去岳父家回拜叫做“回门”。
也有于婚事之次日,邀请曾为婚事操劳出力者至家中,宴以酒席,叫做“谢劳”。
结婚三日后,各至亲家分期
邀请新娘至其家认亲,以食招待,叫新媳妇回酒。
结婚后一月左右,新娘归宁到娘家省亲,娘家留住一月叫“站对月”,亦有住数天即回者,无硬性限制,城市已不讲究此习。
早婚、冠戴:在旧社会不合理的婚姻制度下,往往有十三四岁的男女即为结婚者。
其原因不外以早娶儿媳代婆母操劳或盼早得孙子之故,造成不少悲剧。
冠戴是旧社会的童养媳或再嫁寡妇带来的前房儿女,以父母之命强为撮合,使之成婚。
也有把自己女儿给与苦力,由男方无偿的给女方下数年苦力,而后把女儿冠戴给苦力者为妻的。
招女婿:即男到女家成亲,旧社会一些女家无男丁继嗣,自家生有女儿,便相准男方后,让男子到女家招婿成婚。
婚后所生第一个男孩子必从母性,以后生者则从父姓。
妻长于夫之俗:多为家庭缺少劳力,或盼子成龙,往往有夫方总角,妻已及,使小夫大妻成婚造成悲剧,但民间还流传“妻大两(岁)黄金淌”,“妻大三抱金砖”之谚。
兄招弟媳之俗:旧社会个别家庭,在同胞弟弟亡故之后,如兄鲽,兄可招弟媳妇为妻。
但弟招嫂则为不许,有“弟招嫂不是杀便是绞”之谚。
这种习俗与家庭经济困难有关,但也因靖远地处边陲,受某些少数民族婚俗所影响。
今天则早已拼弃矣。
改嫁:寡妇改嫁,旧社会毫无自由,尤其是膝下有子女者,则以母嫁为不光彩。
故形成“抢寡妇”、“买寡妇”的恶劣行径。
今天寡妇改嫁有婚姻法保障,但阻力依然存在。
离婚:新中国建立前,“男子有七出”之权可以休妻并可纳妾。
建国以来有婚姻法的保障,男子纳妾为违法行为。
结婚后之夫妻,如双方不合,经亲友调解
无效,双方同意后可以离婚。
而靖远人素以离婚为不祥,非至万不得已,而不为也。
有的离婚后,经一段时期,由亲友拉合,仍可经法院许可复婚。
更有已有妻室以变相的方式假离婚,偷纳妾者,为社会舆论所谴责。
丧礼:
停尸:病者经诊断挽救无望时,子女及亲属守待在侧,并给病者口中含入玉器和金、银珠子等表示亲视含验。
待其咽气(停止呼吸)。
并将准备好的丝绸类衣履穿整齐(叫穿老衣)。
咽气后移尸于室正中地下灵台上(用砖砂土砌者,也有用地床者),然后以表纸浸酒中,在死者上半身及面部以酒纸轮换“泄火”防尸体腐化。
在咽气之时子女多沿旧习将死者嘴、眼捂合,叫“眼合口闭”。
并酒麦麸、烧纸钱至门外,叫“引路”意在让死者直往西天乐土。
停尸后于灵床前设祭案,上摆献及以死者岁数摆成的“到头饭”(在枸杞枝上一岁捏一小面蛋插米饭碗内),并燃长明灯,前置醮盆及食品罐供烧纸和盛奠食。
子女及新属于灵床左右铺草就地守灵叫“坐草”,在择定葬期后,给亲友报丧,孝子以有孝不得再入他人家门。
三日祭:于死者三日之晨,贴白色丧联于门,并将死者生卒年月日时辰以后辈名字以辈分出补告叫“告牌”,亲友是日来吊孝送三献,也叫“献饭”
祭奠日:多于选择好葬埋之前一日举行之,又叫“开吊”,也有上半日“开吊”下半日入葬者以家庭经济力量和时令、死者病因而定(如炎夏、死于非命、产妇、小儿均当日而葬无需开吊)。
开吊之日,用鼓乐,出悬开吊纸于门楼上,设置灵堂,亲友来吊者送奠仪(如赖嶂、馒头、花圈、纸扎等),向死者灵案前醮盆烧纸钱致祭,孝子跪叩答礼,丧家以菜、食招待。
是日女婿、外甥、请亲友为死者写铭旌,表彰死者生平。
并恭请死者娘家人来吊,否则为不恭犯例。
入夜家人及亲友依次向死者遗体告别叫“见灵”,然后将死者遗体移棺材中叫“成棺”。
葬日:叫“发引”于预定时辰由家中抬灵枢于门外谓之“起丧”,然后孝子亲属着白孝服或戴黑沙于臂,以白布挽灵枢叫“掣线”。
亲友八人抬灵枢,鼓乐、花圈、纸扎、輗嶂等前导,鸣炮“起灵”直往墓地,中途不许歇停沿途亲友也有“路祭”者。
今送葬多用汽车,汽车到墓地后,亲友抬灵枢,绕莹地三圈叫“抢莹”,然后停灵墓穴前,下棺穴中,再启棺盖,察看死者尸体是否走动,务使端正叫“分经”,最后先由娘家人动土,孝子、亲友共同加土封成墓丘。
亲友返回丧家再以菜食招待,以示答谢。
三日之后孝子拉水至墓地,划莹地坟墙,以水波洒墓丘叫“全三”。
此后每逢七日于墓地祭奠。
至七七为止。
亡者百日时烧纸祭奠,至亲厚友也有参加者叫“烧百日纸”。
除服:俗叫“换孝”有百日、一年、或三年举行者取古人“除服”之意。
火葬:建国前病痨而死及僧人死后有火葬者。
今虽有火葬场之设,此俗有待宣传推行,仍不普遍。
迁葬:又叫提坟,农村有基于迷信、讲风水进行者多在冬至节之后,并在晚间进行。
一般由于基建等迁葬者,为后辈不忍祖光遗骨露曝而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