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病假工资怎么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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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病假⼯资怎么发
在公司⼯作的员⼯如果⽣病可以请病假,病假期间也需要⽀付⼯资,但是通常不会⽀付全部的⼯资,如果请了病假⼯资通常是怎样进⾏计算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

⼀、请病假⼯资怎么发
病假⼯资的计算,⾸先要确定两个变量,⼀是病假⼯资的计算基数,⼆是病假⼯资的计算系数。

1.病假⼯资的基数按照以下三个原则确定:
(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资标准确定。

集体合同(⼯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单位与职⼯代表通过⼯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资集体协议。

(3)⽤⼈单位与劳动者⽆任何约定的,假期⼯资的计算基数统⼀按劳动者本⼈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资的70%确定。

此外,按以上三个原则计算的假期⼯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资标准。

[1]
2.计算系数按照以下⽅式确定,以上海为例(各个地⽅的规定不同,有的病假⼯资⽐例没有规定这么细致):
(1)职⼯疾病或⾮因⼯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付疾病休假⼯资:①连续⼯龄不满2年的,按本⼈⼯资的60%计发;②连续⼯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资70%计发;③连续⼯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资的80%计发;④连续⼯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资的90%计发;⑤连续⼯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资的100%计发。

(2)职⼯疾病或⾮因⼯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的,由企业⽀付疾病救济费:①连续⼯龄不满1年的,按本⼈⼯资的40%计发;②连续⼯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资的50%计发;③连续⼯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资的60%计发。

病假⼯资的计算基数和计算系数确定后,便可计算出病假⼯资的数额。

病假⼯资=(计算基数/21.75)×计算系数×病假天数。

⼆、⽀付标准
1、职⼯患病或⾮因⼯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付其病假⼯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资标准⽀付,但不能低于最低⼯资标准的80%。

2、除劳动法第⼆⼗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单位不得终⽌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期限应⾃动延续⾄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

3、请长病假的职⼯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作的,可以继续履⾏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安排的⼯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劳动能⼒鉴定。

被鉴定为⼀⾄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因⼯负伤退休退职⼿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级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付经济补偿⾦和医疗补助费。

4、劳动法第四⼗⼋条中的“最低⼯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作时间内履⾏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最低⼯资不包括延长⼯作时间的⼯资报酬,以货币形式⽀付的住房和⽤⼈单位⽀付的伙⾷补贴,中班、夜班、⾼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

5、劳动者患病或者⾮因⼯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安排的⼯作⽽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作年限,每满⼀年发给相当于⼀个⽉⼯资的经济补偿⾦,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资的医疗补助费。

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的回答可以得出,如果⽣病在公司请病假的时间越久那么⽀付⼯资的⽐例就会越低,这是我国规定的,病假⼯资的多少还和本⼈实际以前⼯资有很⼤的关系,如果您还有相关法律咨询可以致电店铺在线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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