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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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2024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2024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为了促进农村农机化水平的提高,提高农民的生产效益和农田的作业质量,农业部决定在2024年继续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根据今年的工作重点和潜在需求,我将介绍2024年农机购置补贴具体实施方案。

一、政策目标1.提高农村农机化水平:通过购置补贴政策,促进农民购买新型农机具,更新农机设备,提高农业生产效率,降低人力成本。

2.提升农田作业质量:鼓励农民购买具备先进技术和操作简便的农机设备,提高农田作业的效率和质量,提升农业产出。

3.促进农机产业发展:通过补贴政策,推动农机市场需求,刺激农机生产和销售,促进农机产业健康发展。

二、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农户。

农户必须持有合法的农业经营主体身份,且农机设备将用于农业生产。

三、补贴内容1.农机购置补贴:对购买符合规定技术标准的新型农机设备的农户,按设备购置价格的20%给予补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购置价格的50%。

2.农田作业补贴:对通过购买新型农机设备进行农田作业的农户,按照每公顷补贴标准给予一定金额的补贴,具体补贴标准由地方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四、技术标准购买农机设备的农户必须选择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具体的技术标准由农业部根据不同农机类别制定,包括机械性能、节能性、环保性、作业效果等。

五、监督管理1.审核认定:地方农业部门负责严格审核农户购机申请材料,确保符合政策要求。

农户需提供购机合同、农机设备出厂合格证明等相关材料。

2.资金管理:地方农业部门负责补贴款的拨付和管理,确保补贴款按时发放到位。

同时要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监督和审计,确保使用规范、透明。

六、实施步骤1.资金筹备:各级财政部门要提前做好资金筹备工作,确保补贴资金的充足性。

2.收集信息:农业部门要掌握当地农机购置现状、潜在需求等信息,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3.宣传推广:农业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向广大农民宣传政策内容和购机补贴的具体细则,提高农民的知晓度和申请积极性。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财政部
•【公布日期】2024.04.30
•【文号】农办机〔2024〕3号
•【施行日期】2024.04.30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
正文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
关于印发《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
见》的通知
农办机〔2024〕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农垦总局:
为规范实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充分发挥政策效益,推动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量发展,有效支撑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我们制定了《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2024年4月30日。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管理制度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管理制度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管理制度背景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提高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为了鼓励农民更好的发展农机化和现代化农业而出台的。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是由国家指定农业发展基金会统一管理的财政资金。

为了更好地管理这些资金,做到公开、透明、规范的使用,需实施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政策目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过程中的财务管理,确保政策落实的公开、规范和透明,能更好地为促进农业机械化水平提升与农民收入增加做出贡献。

资金管理方式1.资金使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只能用于农民购置符合国家农机补贴政策的农业机械,严格按照政策要求确认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

在确认补贴对象时,要严格按照申请顺序进行确认,并实行动态调整,使每年的资金得以充分利用。

2.资金拨付:所有符合要求的农机购置补贴申请都必须按程序审核,确保符合政策要求的资金将及时拨付到申请人账户。

3.资金使用监督:基于政府和社会监督的需要,切实做好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及时公开和公布政策和标准、补贴资金拨付情况和使用情况,加强对农民、村委会、企业、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参与度和知晓度。

4.资金使用审计:对符合要求的农机购置补贴活动实行审计。

审计结果将向自治区农业厅、县政府及村委会负责人报告,并公开报告结果。

拨付及支付清算的准则1.拨付准则:符合要求的农机购置补贴款,由自治区农业厅按照程序拨付到县级财政部门指定的农行账户。

资金按比例分配至每个乡村通,由乡村通代表乡村(或者村)委员会进行具体的托管和管理。

2.支付清算准则:乡村(或者村)委员会对农民购置农机的发票进行核对,并在条件具备时,进行一定的奖励。

符合要求的申请者,在具备要求后,直接在农行指定账户内,进行清算。

结论综上所述,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的管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透明,并及时的支持农民购置农机,促进农业生产的现代化。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一、引言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的使用是促进农业生产提质增效、农民收入增加的重要举措,对于推动农业现代化、提升农业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二、资金使用原则1. 效益优先原则充分发挥补贴资金效益,确保农业机械购置能够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增加农民收入。

2. 公平公正原则依法依规公开透明使用补贴资金,确保资源分配公平合理。

3. 节约用途原则严格控制使用范围,杜绝各种浪费和滥用现象。

4. 创新引领原则支持农业机械新技术新产品的购置,推动农业机械化水平的不断提高。

三、资金使用方案1.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主要包括农户、合作社、农机专业合作社等。

对于农户,主要鼓励小农户购置有效的生产设备,提升生产能力。

2. 资金使用范围主要用于购置种植、养殖、收割等农业生产环节所需的农业机械设备,如拖拉机、播种机、收割机等。

3. 资金管理机制设立专门的资金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确保使用规范透明。

4. 资金使用效果评估建立完善的评估机制,对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的使用效果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和优化政策。

四、资金使用效益1. 提高农业生产效率购置农业机械设备可以提高生产效率,减轻农民劳动强度,促进农田生产效益提升。

2. 降低生产成本农业机械化可以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农业生产的经济效益,使农业生产更具竞争力。

3. 增加农民收入农业机械化可以提高农产品产量和质量,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活水平。

五、总结展望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的使用方案对于推动农业现代化、提高农业生产水平具有重大意义。

希望政府、社会各界共同合作,充分利用补贴资金,促进农业机械化水平的不断提升,推动农业产业的健康发展。

农资资金补助使用实施方案

农资资金补助使用实施方案

农资资金补助使用实施方案为了更好地支持农业生产,提高农业产值,政府决定对农资资金进行补助,并制定了以下的实施方案:一、补助对象范围。

本次农资资金补助的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包括农民合作社、种植大户、农业企业等。

申请补助的主体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具有合法的生产经营资质。

二、补助资金范围。

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购买农业生产所需的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具等农资用品,以及用于改良土壤、提高农作物品质的相关项目。

补助资金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必须严格按照申请时提交的项目计划进行使用。

三、申请流程。

申请农资资金补助的主体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当地农业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项目计划、资质证明等。

经过初审合格后,由农业部门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考察,并根据考察情况进行评定,最终确定补助名单。

四、资金使用监管。

获得农资资金补助的主体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申请时提交的项目计划进行使用,不得擅自挪用、挥霍资金。

农业部门将对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违规使用资金的主体将取消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五、效果评估。

补助资金使用结束后,农业部门将组织专家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包括对农业产值的提高情况、农产品品质的改善情况等进行评定。

评估结果将作为下一轮农资资金补助的重要参考依据。

六、宣传推广。

农业部门将通过官方网站、媒体等渠道对本次农资资金补助的实施方案进行宣传推广,让更多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了解政策内容,积极参与农资资金补助项目,共同推动农业生产的发展。

七、其他规定。

对于违反申请条件、资金使用不当、项目效果不佳等情况,农业部门将视情况取消资助资格,并可能追究法律责任。

通过以上实施方案的制定和执行,可以更好地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提高农产品的品质和产量,实现农业经济的持续增长。

希望广大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积极参与,共同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为国家粮食安全和农民增收致富做出贡献。

广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广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广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为了促进广西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提高,推动农业生产方式转变,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广西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制定了广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一、补贴对象范围。

本次补贴对象为广西自治区内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各类农业主体。

二、补贴范围。

1. 农业机械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拖拉机、收割机、播种机、施肥机、喷雾器等各类农业机械设备。

2. 农业机械配件,包括但不限于犁头、刀片、轮胎、油漆等各类农业机械配件。

三、补贴标准。

1. 对购置农业机械设备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按照设备价格的10%给予一次性补贴。

2. 对购置农业机械配件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按照配件价格的10%给予一次性补贴。

四、申请流程。

1. 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在购置农业机械设备或配件后,需携带相关购置发票、机械设备合格证明等相关资料,向当地乡镇农业农村部门申请补贴。

2. 乡镇农业农村部门将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办理补贴手续。

五、监督管理。

1.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将建立健全农机购置补贴台账,对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2. 对于违规使用补贴资金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将依法追究责任,取消其享受补贴资格,并追回已发放的补贴资金。

六、资金保障。

广西自治区财政将专项拨付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确保补贴资金的及时发放和使用。

七、其他规定。

1. 补贴资金不得用于购置二手农业机械设备和配件。

2. 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在申请补贴时,需如实提供相关资料,不得提供虚假信息。

3. 本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

以上就是广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具体内容,希望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能够按照规定认真执行,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促进广西农业生产的发展。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章制度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章制度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章制度一、总则为了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政策目的1.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2.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减轻农民劳动强度;3.支持农民购置农业机械设备,提高农业生产水平;4.促进乡村振兴,改善农民生活品质。

三、政策实施范围本政策适用于我国各地农村农场、农户购置农机设备时给予的补贴政策。

四、补贴对象1.符合政策规定的农业机械购置者;2.购置的农机设备符合国家标准。

五、补贴资金来源补贴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预算安排和地方财政配套。

六、补贴标准1.根据不同类型的农机设备,制定相应的补贴标准;2.补贴标准根据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七、补贴资金管理1.由农业部门负责管理农机设备购置补贴资金;2.确保补贴资金使用合法合规,不得挪用、滞留。

八、补贴申请1.符合政策规定的农机购置者,按照相关规定向当地农业部门申请补贴;2.提供购机发票、购机合同等相关材料。

九、补贴发放1.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农机购置者,农业部门将补贴资金直接打入购机者的银行账户;2.确保补贴资金及时有效发放。

十、补贴监督检查1.加强对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2.发现违规使用补贴资金的,责令退还并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政策调整1.本规章制度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2.政策调整应提前通知各地政府和农机购置者。

十二、附则1.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解释权归农业部门所有。

以上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章制度,希望各级政府和农机设备购置者遵守执行,确保政策顺利实施,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促进农民生活水平提高。

(鄂财农发[2005]12号)湖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鄂财农发[2005]12号)湖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湖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鄂财农发[2005]12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和支持农民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加快推进我省农业机械化进程,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农民增收,加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财政部、农业部《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以下简称“补贴资金”)是指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用于对农民(农场职工)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机服务组织购置农业机械进行补贴的财政专项资金。

第三条农机购置补贴由省财政厅和省农业厅共同组织实施。

财政部门的主要职责是落实补贴资金预算,及时拨付补贴资金,对资金的分配使用进行监督检查等。

农业(机)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具体负责组织补贴专项实施和管理,包括编制实施方案、制定补贴机具产品目录和组织开展购机申请、审核、登记、公示等。

第四条补贴资金的使用应遵循公开、公正、农民直接受益的原则。

公开,指补贴政策、办法公开,补贴资金操作过程透明。

通过公示、公布等多种形式使农民充分了解补贴政策等信息。

公正,指资金分配、补贴机具目录、补贴对象确定等全过程公正。

按照事先公布的优先补贴条件,公正确定享受补贴的农民名单,并在县或乡镇范围内公示,接受监督。

农民直接受益,指保证补贴资金全部补贴到农民,做到机具到位、资金到位、服务到位,使补贴的农业机械切实在农业生产中发挥作用,确保农民受益。

第二章补贴的对象、标准和种类第五条补贴对象是本省行政区域内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民(农场职工)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机服务组织。

第六条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的补贴标准:按不超过机具价格的30%进行补贴。

省级财政补贴资金的补贴标准:按不超过机具价格的20%进行补贴。

同一机具原则上只享受一级财政补贴资金的补贴。

具体年度补贴标准由省财政厅和省农业厅在每年度制定的实施方案中确定。

农资资金补助使用实施方案

农资资金补助使用实施方案

农资资金补助使用实施方案为了更好地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提高农业生产效益,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我国农业部门将对农资资金补助使用实施方案进行调整和完善。

本方案旨在规范农资资金的使用,确保补助资金发挥最大效益,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一、补助资金范围。

农资资金补助范围主要包括农业生产必需的种子、化肥、农药、农用机械、农业生产资料购置和农业技术服务等方面。

补助资金不包括个人消费品或非农业生产相关的用途。

二、补助标准。

根据不同地区的农业生产情况和政策支持力度,补助标准将进行动态调整。

重点支持粮食生产、重要农产品生产和贫困地区农业发展,确保补助资金的精准发放和有效利用。

三、补助资金管理。

1. 补助资金申请,农业生产主体可以根据当地农业部门的相关规定,向当地农业部门提出补助资金申请,需提供相关的农业生产资料购置计划和资金需求预算等材料。

2. 资金发放和使用,经审核通过后,农业部门将按照补助标准将资金直接发放到申请者的指定账户,资金使用需严格按照申请用途进行,不得挪作他用。

3. 资金监督和检查,农业部门将建立健全的资金监督和检查机制,对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

四、资金使用效果评估。

农业部门将对补助资金使用效果进行定期评估,重点关注资金使用对农业生产效益、农民收入增长、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的影响。

对于使用效果良好的项目,将予以重点扶持和宣传,对于使用效果不佳的项目,将及时进行整改和督促。

五、责任追究。

对于违规挪用、虚报冒领等行为,农业部门将严格追究责任,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并追回相关资金。

同时,建立失信黑名单制度,对违规行为者进行记录和通报,限制其参与相关补助资金项目。

六、其他规定。

1. 农资资金补助使用实施方案将根据农业生产和政策需要进行动态调整,确保资金使用与农业生产的紧密结合。

2. 农业部门将加强对农资资金使用实施方案的宣传和解读,引导广大农业生产主体依法依规参与补助资金项目,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和公正。

洛阳市农机补贴实施方案

洛阳市农机补贴实施方案

洛阳市农机补贴实施方案为了促进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提高,提升农业生产效率,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我市决定制定并实施农机补贴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一、补贴对象范围本次农机补贴对象为我市农村居民,包括农户、农民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

二、补贴内容1.购置补贴:对购置的农业生产机械设备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具体补贴比例根据设备类型和性能等因素确定。

2.运行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农机具体运行情况给予一定的补贴,以鼓励农民使用农业机械进行生产。

三、补贴标准补贴标准将根据农机设备类型、性能、使用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由相关部门制定并公布。

四、补贴申请流程1.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农户或农业经营主体在购置农机设备后,向当地农业部门提出补贴申请,提交相关购机发票、购机合同等材料。

2.农机运行补贴申请:农户或农业经营主体在使用农机进行生产时,按照相关规定向当地农业部门提出补贴申请,提交相关使用记录、作业面积等材料。

五、补贴资金来源农机补贴资金将主要来源于政府财政拨款,同时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农机补贴资金的筹集。

六、补贴管理与监督1.补贴管理:相关部门将建立健全农机补贴管理制度,严格审核补贴申请材料,确保补贴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2.补贴监督:建立健全农机补贴监督机制,加强对农机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七、宣传推广相关部门将通过宣传推广活动,向广大农民宣传农机补贴政策,引导农民积极参与农机补贴,推动农业生产方式转变。

八、实施期限本农机补贴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具体实施期限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总之,本次农机补贴实施方案的出台,将有利于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促进农村经济繁荣。

希望广大农民朋友积极参与,共同推动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

江苏省省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

江苏省省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

江苏省省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和支持农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加快我省农业机械化进程,省财政设立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以下简称补贴资金)。

为加强补贴资金的使用管理,根据财政部、农业部《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补贴资金由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安排,并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农[2002]14号),实行财政报账制。

各市、县财政也要设立相应的专项补贴资金。

第三条补贴资金由省财政厅和省农机局联合分配下达。

第四条补贴资金使用遵循以下原则:1.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业结构调整,加快农业机械化进程,全面提高我省农业机械化水平。

2.突出重点。

重点支持购置适合本省区域内使用的新型先进农业机械;资金分配向粮食主产区倾斜。

3.直接补贴。

对购机者实行直接补贴,让农民直接受益。

4.自愿原则。

购机者自愿选择和使用农业机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制购机者使用指定的农业机械产品。

第二章补助对象和使用范围第五条补助对象是:本省行政区域内以从事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为目的而购置新型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的农民个人(农场职工)、农机专业户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机服务组织。

不包括各级农业行政、事业单位。

第六条补贴资金的补贴范围,主要为新型先进且适用性强的大中型农业机械。

具体为:1.大中型拖拉机、秸秆还田机等耕整机械;2.插秧机、收割机等稻麦生产机械;3.粮食低温烘干机;4.其它农业发展急需的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

第三章补助条件和补贴标准第七条补贴资金补贴的农业机械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必经省级农机主管部门核准推广并已取得省级以上推广鉴定证书且是经审核列入《国家和省级支持推广的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的农机产品;2.农业机械生产单位及产品符合《江苏省农业机械推广办法》的有关规定,且有相应的资质;3.产品经国家法定农机试验鉴定机构鉴定检测,证明在本省区域内具有先进性、可靠性、适用性、经济性,具有较好“三包”服务能-12-的农机产品实行公开招标,制定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目录向全省公告。

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方案

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方案

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方案一、背景及目的近年来,我国农业发展取得了重大成就,但仍面临许多问题和挑战。

其中,农机化水平不高、农机设备陈旧和农机使用效率低下成为我国农业发展的瓶颈之一。

为了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提高农业生产效益,降低农民劳动强度,我国政府制定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通过给予农民一定的经济补贴鼓励其购买新型农机设备,提高农机化水平和农业生产效率。

本方案旨在制定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方案,为农民提供购买新型农机设备的经济支持,推进我国农机化进程,提高我国农业水平。

二、补贴对象和补贴范围1. 补贴对象:凡是在我国境内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均可申请农机购置补贴。

2. 补贴范围:本补贴方案的补贴范围主要包括农机设备的购置费用及其相关配套设施和配件的购买费用。

具体补贴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农机设备:- 农业机械:包括拖拉机、收割机、播种机、除草机等。

- 农产品加工机械:包括农产品清洗机、剥皮机、捣碎机等。

- 农业物流运输设备:包括运输车辆、冷藏车、集装箱等。

三、补贴标准和支付方式1. 补贴标准:根据不同农机设备的类型和市场价格,确定不同的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将由各级财政部门进行研究制定,并根据市场价格的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2. 支付方式:农机购置补贴将采取一次性支付的方式。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将由财政部门拨付给农户,农户收到资金后,应按要求购买符合规定的农机设备,并出具相关的购买凭证和发票。

四、申请和审批程序1. 申请程序:农户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的方式进行申请。

线上申请可以通过政府指定的农机购置补贴平台进行,线下申请可以通过农机购置补贴服务机构进行。

2. 审批程序: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将由县级农业部门进行审批。

农户在申请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应尽快进行审批并发放补贴。

农户可以在申请后的30天内获得审批结果。

五、监督和管理1. 监督机制:农机购置补贴的使用情况将由财政部门和农业部门进行监督。

履行监督职责的部门将定期组织检查,了解补贴资金的使用情况,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补贴的对象、标准和种类第三章补贴资金的申报与下达第四章补贴资金的发放程序第五章管理与监督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和支持农民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进程,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增收,中央财政设立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以下简称“补贴资金”)。

为做好补贴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补贴资金由农业部和财政部共同组织实施,农业部负责项目组织管理,财政部负责预算资金落实与监督管理。

第三条补贴资金的使用应遵循公开、公正、农民直接受益的原则.公开,指补贴政策、办法公开,补贴资金操作过程透明。

通过公示、公布等多种形式使农民充分了解补贴政策等信息.公正,指资金分配、机具招标、补贴对象确定等全过程公正。

在申请人多于当年能够享受补贴的人数时,按照事先公布的优先补贴条件,公正确定享受补贴的农民名单.享受补贴的农民名单在县或乡镇范围内公示,接受监督.农民直接受益,指保证补贴资金全部补贴到农民身上,做到资金到位,机具到位,服务到位,使补贴的农业机械切实在生产中发挥作用,确保农民受益.返回第二章补贴的对象、标准和种类第四条补贴对象是农民个人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机服务组织。

第五条中央财政资金的补贴标准:按不超过机具价格的30%进行补贴.具体补贴标准由各省(区、市)制定。

第六条补贴的农业机械应符合国家农业产业政策、农业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的要求,且经农机鉴定机构检测合格。

主要补贴小麦、水稻、玉米、大豆四大粮食作物作业机械:(一)大中型拖拉机等农用动力机械;(二)农田作业机具,主要包括:耕整、种植、植保、收获和秸秆还田等机具;(三)粮食及农副产品的产后处理机械;(四)秸秆、饲草加工处理及养殖机械。

年度重点补贴的机具种类,由各省(区、市)根据农业部的项目指南确定。

返回第三章补贴资金的申报与下达第七条农业部根据中央财政资金的年度预算安排、国家农业和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阶段性工作重点及各地的需求状况,制定并下达补贴资金年度项目指南。

山东农机补贴实施方案

山东农机补贴实施方案

山东农机补贴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随着农业现代化的不断推进,农机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愈发凸显。

为了促进农机更新换代,提高农机化水平,山东省决定实施农机补贴政策,以支持农民购置先进的农机设备,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质量。

二、补贴对象。

1. 农民个体户,符合国家和山东省相关规定的农民个体户,包括种植、养殖等各类农业生产经营户。

2. 合作社,符合国家和山东省相关规定的农业生产合作社。

三、补贴范围。

1. 农业机械设备,包括拖拉机、收割机、播种机、灌溉设备等各类农机设备。

2. 养殖设备,包括禽畜饲养设备、养殖环境控制设备等。

四、补贴标准。

1. 拖拉机,根据马力大小分为不同档次,补贴比例分别为30%、40%、50%。

2. 收割机,补贴比例为40%。

3. 播种机、灌溉设备,补贴比例为30%。

4. 养殖设备,根据设备类型和规模不同,补贴比例在20%至40%不等。

五、补贴申请流程。

1. 农民个体户可向所在村委会或乡镇政府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 合作社可向所在乡镇政府或县级农业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 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将获得补贴资金。

六、补贴资金来源。

1. 补贴资金主要来源于地方财政,同时可以结合中央财政对农机补贴的支持政策。

2. 补贴资金将专项用于农机补贴,严禁挪作他用。

七、监督管理。

1. 相关部门将建立健全农机补贴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对补贴资金的监督和审计。

2. 对违规使用补贴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八、实施效果评估。

1. 每年对农机补贴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政策措施。

2. 根据实施效果评估,适时调整和优化农机补贴政策,以更好地适应农业生产的需求。

结语。

山东农机补贴实施方案的出台,将有力促进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质量,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

希望各地相关部门切实落实政策,确保补贴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为农业发展贡献力量。

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范实施今年第一批资金使用近四成

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范实施今年第一批资金使用近四成
作 的 顺 利开 展 。

州 、 云南 、 陕西 、甘 肃 等 l 个 省 ( 、市 )及 计 划 7 区 单 列 市 开 展 了农 机 购 置 补 贴 工 作 责 任 状 签 订 工 作 , 落 实 了 “ 要 领 导 负 总 责 、分 管 领 导 负 全 责 、工 作 主 人 员 直 接 负 责 ” 的 责 任 机 制 ,做 到 了 目标 到 岗 、责
全 国农 机 购 置补 贴 政 策 规 范 实 施 今 年第一批 资金使 用近 四成
今 年 以 来 ,各 级 农 机 化 主 管 部 门 与 财 政 部 门 密 切 配 合 , 迅 速 行 动 , 提 前 筹 划 , 精 心 组 织 , 全 力 落实好农机 购置补贴政 策。截至5 l 月 5日 , 全 国 共 农 业 生 产 需 要 ,将 水 井 钻 机 、 风 力 扬 水 机 、抗 旱 机
政 策 家 喻 户 晓 。 农 业 部 、 财 政 部 有 关 负 责 人在 中央
媒 体上 发布 了农 机 购置 补 贴 答 记 者 问和 2 1 年 农 机 0 1

农 业 部 提 出今 年 三 夏 农 机 跨 区作 业 的工作 目标
“ 夏 ”在 即 , 贯 彻 落 实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关 于 开 三 为 重 点 区 域 的 机 具 供 需 平 衡 , 持 农 机 手 的 收 益 平 稳 保
三 是 发 挥 媒 体 作 用 , 强 政 策 宣 传 。各 级 农 加
机 化 主 管 部 门、 财 政 部 门 开展 全 方 位 宣 传 ,使 补 贴
对 象 、 补贴 操 作 方 法 创 新 试 点 、强 化 监 督 管 理 和 工 作保 障措 施 等 方 面 进 行 了完 善 ,堵 塞 各 种 可 能 的 漏 洞 ,严 格 程 序 ,提 高 效 率 。为 适 应 各 地 抗 旱 保春 耕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管理制度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管理制度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管理制度第一章目的第一条为加强补贴资金管理,进一步发挥补贴政策导向和引领的作用,规范操作程序,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补贴政策的使用效应,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由农机部门、财政部门负责专项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包括制定实施方案和组织开展购机申请、审核、核实、登记、公示、监督执行等。

第二章目标第三条提高优势产业农机装备水平,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保型农业。

第四条加大先进适用农机化技术及机具的推广应用力度,提高主要农作物生产关键环节机械化水平。

第五条增强农民购买农业机械能力,扩大农户直接受益范围,促进农民增收。

第三章基本原则第六条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统分结合、务求实效。

第七条突出重点,兼顾区域特色。

第七条向优势产业、重点作物和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农机大户倾斜。

第八条在执行上级购置补贴产品目录制度的前提下,充分尊重农民购机的自主选择权.第九条操作程序科学、简便、高效。

第四章补贴对象第十条覆盖全市所有乡、镇、街,补贴对象为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机专业户、种粮大户和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第五章补贴标准第十一条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全省区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

同一档次内大多数产品价格总体下降幅度较大时,全省将统一调整此档机具补贴标准,并按调整后的补贴标准结算。

第十二条补贴机具分类分档及补贴标准按省农委统一发布为准。

第六章补贴程序第十三条程序1。

购机补贴对象到本乡镇农机站登记相关身份信息,(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与本人身份相符的“一卡通";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应提供法人身份证、经营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并签写《农机购置补贴购机告知书》,明确自主购机、自担风险。

2。

购机补贴对象应在购机后10日内,带购机发票、身份证明(同上)以及当年新购置且未使用的机具到市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办理补贴申请手续。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方法一、总那么为了有效推进农业机械化开展,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改善农民生活质量,特制定本方法。

二、资金来源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主要来源有:1.中央财政拨款2.地方财政专项资金3.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程收益三、资金管理机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由县级农村经济管理部门负责。

四、资金使用范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对农民购置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农业机械设备给予购置补贴,具体补贴标准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与中央政策规定确定。

2.农机效劳补贴:对农机效劳组织提供的农业机械效劳进行补贴,以鼓励农民积极使用农业机械,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3.农业机械研发补贴:对从事农业机械研发的企业或个人给予研发补贴,以促进农业机械技术创新和高效农业机械设备的研发。

五、资金申请与审批1.农民申请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时,需向县级农村经济管理部门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包括购置农业机械的购物凭证、收款凭证等。

2.农机效劳组织申请农机效劳补贴时,需向县级农村经济管理部门提交提供效劳的证明材料、经营费用明细等。

3.企业或个人申请农业机械研发补贴时,需向县级农村经济管理部门提交研发工程的申请书、研发成果等。

4.县级农村经济管理部门对农机购置补贴、农机效劳补贴和农机研发补贴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及时发布审核结果。

六、资金发放与管理1.资金发放:县级农村经济管理部门根据审核结果,按照补贴标准和发放程序进行资金发放,购置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农民,效劳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农机效劳组织,研发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企业或个人。

2.资金监督管理:县级农村经济管理部门需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符合规定,不得挪用、套取等行为。

定期对农机购置补贴、农机效劳补贴和农机研发补贴工程进行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3.资金使用效果评估:县级农村经济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补贴资金的使用效果进行评估,了解补贴政策的实施情况和农民的满意度,对优秀的工程和经验进行总结,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补贴政策。

农机购置补贴财务管理制度

农机购置补贴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

第三条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原则: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公开透明原则: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申请、审批、拨付和使用情况,应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三)专款专用原则: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和截留。

(四)效益优先原则: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使用,应以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促进农业发展为目标,注重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县级以上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第五条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负责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申请、审批、拨付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级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的职责:(一)制定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审核农机购置补贴申请材料,确定补贴对象和补贴金额。

(三)拨付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并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四)建立健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台账,定期进行财务报表编制和审计。

(五)接受上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检查。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七条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来源:(一)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

(二)省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

(三)市、县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

第八条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使用范围:(一)购置农业机械。

(二)购置农业机械维修、保养、培训等配套服务。

(三)购置农业机械保险。

(四)其他与农机购置补贴相关的支出。

第九条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拨付程序:(一)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单位向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提交申请材料。

(二)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审核申请材料,确定补贴对象和补贴金额。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审批操作规范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审批操作规范

核查重点:对存 在疑点的申请进 行重点核查,确 保资金使用的合 规性和安全性
公示与异议处理
公示时间:审 批结束后,公
示审批结果
公示方式:通 过农机购置补 贴信息公开专 栏、报纸、广 播、电视、网 络等媒体进行
公示
异议处理:对 公示结果有异 议的,可向当 地农业农村部 门提出书面异
议申请
处理方式:农 业农村部门对 异议申请进行 调查核实,并 及时给予答复
案例经验总结与推广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审批案例分析:选取典型案例,分析审批流程、操作规范和经验教训。
案例经验总结:提炼案例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形成可复制的模板和规范。
案例推广应用:将总结出的经验和做法推广应用到其他地区和领域,提高审批效率和规范 化水平。
持续改进与优化: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和反馈意见,不断优化和完善操作规范和审批流程。
改进措施:针对评估中 发现的问题,制定针对 性的改进措施,加强监 督和考核,提高审批质 量和效率。
持续改进:定期对审批 操作规范进行评估和改 进,不断完善和优化, 确保资金审批工作的科 学性和规范性。
反馈机制:建立有效的 反馈机制,及时收集各 方意见和建议,不断完 善和优化审批操作规范。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审批案 例分析
THEME TEMPLATE
20XX/01/01
农机购置补贴 资金审批操作
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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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报人:
目录
CONTENTS
单击添加目录项标题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审批概述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审批流程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审批标准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审批监管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审批效果评估
单击此处添加章节标题
严格监管:对农机购置补贴 资金的使用进行严格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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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为了一步加强农业机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鼓励和支持农民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增产增收,农民节本增收,促进我县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地发展,根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农来机械购置补贴资金的使用管理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补贴原则
补贴资金的使用应遵循公开、公正、农民直接受益的原则。

1、公开,指补贴政策、办法公开,补贴资金操作过程透明。

通过公示、公布等多种形式使农民充分了解补贴政策信息。

2、公正,指资金分配、补贴机具目录、补贴对象确定等全过程公正。

按事先公布的优先补贴条件,公正确定享受补贴的农民名单,并公示,接受监督。

3、农民直接受益,指保证补贴资金全部补贴到农民,做到资金到位,机具到位,服务到位,使补贴的农业机械切实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发挥作用,确保农民受益。

二、补贴对象、机型及标准
1、补贴对象为真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2、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
一档次农业机械原则上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具体补贴标准按《山东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严格执行。

三、全额购机及其结算程序
1、政策公告。

及时在《山东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中公开年度补贴信息,及时让农民了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新变化、新要求。

2、购机者申请审核。

农机部门按有关规定和要求以及事先公布的优先补贴条件,对购机申请进行严格审核。

3、确定补贴对象。

在补贴资金能满足补贴需求的情况下,按照购机者到农机部门申请的先后顺序,即“先到先补、用完为止”当场依次确定补贴资格。

4、全额购机。

购机者公示合格后,自主选择经销商处自主选机、议价购机。

经销企业供货后,及时将补贴机具铭牌上传农机信息管理系统,补贴对象可以在省域范围内自主选机购机。

5、补贴机具核实。

县级农机部门现场查验核实补贴机具、现场办理有关补贴手续,烘干机等固定式机械的补贴可在购机者提交补贴申请资料后由农机部门上门核实。

机具信息及购机资料核查元误后,审核通过。

6、资金结算。

农机局对购机者提交的补贴资金结算申请材料进行核查,核查无误的,汇总后向当地财政部门申请
结算资金。

当地财政局原则上于20个工作日内,通过购机者提供的惠农补贴一本通或银行帐事情将补贴资金发放给购机者,并注明“农机购置补贴”字样。

四、监督管理
1、邀请当地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加强对补贴资金的监督管理,农机局负责对己补对象详细资料存档备查。

2、补贴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截留、挪用。

农机局要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加强对购置机具使用管理和检查。

农机局及时对己购补贴机具进行核对、
德城区农业机械管理局
二〇一八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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