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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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三、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表
公开01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2表收入决算表
公开03表支出决算表
公开04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5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6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决算表
公开08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1-
汕头市科学技术局2017年度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汕头市科学技术局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科学技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我市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市科技发展重大布局、优先领域政策性建议,编制和实施全市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全市重点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开发研究等科技规划,负责统筹协调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重大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及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牵头组织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共性技术攻关;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方案论证、综合平衡、评估验收和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对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重大调整提出意见;承担推进全市创新体系建设的责任。
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创新体系建设规划,拟订促进全市知识创新、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制定科研条件保障规划和提出相关政策,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实验室体系和重点科研基地、产业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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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台、重大创新基地、科技园区的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拟订科技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认定创新型企业和自主创新产品,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化政策,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负责组织全市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的申报、管理工作,指导、协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科技园区、各类科技示范推广基地的建设;牵头拟订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组织实施深化产学研合作行动计划,组织企业同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之间的联系与合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科技成果推广政策,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市农村信息直通车工程和专业镇科技创新示范试点建设,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建议、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工作,审核相关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培育发展民办科研机构,优化科研机构布局。
负责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设立审查。
负责全市民营科技企业的认定,推进民营科技工作;拟订科技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和规划,拟订促进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制定科普规划和政策,协调管理科技信息、科技宣传、科普和市科技信息网络等方面的工作。
负责-3-
科技评估管理和科技统计管理;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投入及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议。
管理市政府科技专项资金及科技发展基金;负责科学技术奖评审的组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拟订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政府间及有关国际组织间的科技合作项目,承办涉港澳台地区的科技合作与交流事宜;制定全市科技与装备动员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战时科技与装备动员需求,协调组织科技与装备动员潜力调查,制定全市科技与装备动员预案;指导各县(区)科技与装备动员工作并进行检查考核;协助指导全市民兵及预备役部队装备建设;抓好科技与装备动员演练的组织实施与战时动员;组织科技与装备动员理论政策研究及科技与装备动员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组织本市重点科技计划的制订和实施,负责全市科技计划项目审批,组织申报、实施国家和省级各类科技计划;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汕头生产力促进中心(汕头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的主要职责是:研究中小企业发展态势及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企业科技创新,提高生产力的对策。
为政府提供科技、经济、管理等方面的咨询研究服务,向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和调研报告;归口协调管理全市各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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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生产力促进中心、专业镇技术服务中心等科技服务体系工作;承担汕头市科技信息网、市科技局、信息产业局、政府网、汕头生产力促进网、民营科技企业网等的管理、运行和维护及有关服务工作;受市科技局委托,对我市科技成果登记、省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和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及复查工作的资料受理、审查、整理等工作。
组织、协调企业与研究开发机构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招商引资,推动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协助对技术市场管理、统计工作,管理技术经纪人队伍,指导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
汕头科技馆的主要职责是:举办常设性和临时性科普展览;组织科普类型的报告、讲座、影视等教育活动以及面向青少年和公众的科学试验与竞赛等实践活动;开展面向公众的科技培训;承担科技馆大楼的管理、维护、安全、保卫等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我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3个,包括汕头市科学技术局本级和下属2个预算单位,分别是:汕头生产力促进中心(汕头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汕头科技馆。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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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汕头市科学技术局部门2017年度总收入3040.8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884.98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875.3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万元1397.99,下降 32.71%。
主要变动情况:拨款途径改变,2017年度部分原下达我局再拨付项目承担单位的项目经费改由财政直接拨付县区,造成我局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3.事业收入0.6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15万元,增长30%。
主要变动情况:汕头科技馆会务费收入增加。
4.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5.其他收入8.9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0.23万元,下降53.23%。
主要变动情况:上年财政在收回再就业存量资金安排临时项目,今年没有该项目。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汕头市科学技术局部门2017年度总支出2835.3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835.31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211.3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47.08万元,增长13.82%,主要变动情况:根据市统一安排,工资福利收支有所增长。
2.项目支出162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95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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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下降54.68%,主要变动情况:拨款途径改变,2017年度部分原下达我局再拨付项目承担单位的项目经费改由财政直接拨付县区,造成我局项目支出减少。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4.经营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汕头市科学技术局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875.34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75.3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397.99万元,下降 32.71%;主要变动情况:拨款途径改变,2017年度部分原下达我局再拨付项目承担单位的项目经费改由财政直接拨付县区,造成我局财政拨款收入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汕头市科学技术局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825.46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25.4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784.54万元,下降38.71 %;主要变动情况:拨款途径改变,2017年度部分原下达我局再拨付项目承担单位的项目经费改由财政直接拨付县区,造成我局项目支出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上年-7-
决算数持平。
三、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说明
汕头市科学技术局部门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5.92万元,完成预算33.6万元的17.62%。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10万元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38万元,完成预算13万元的33.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4万元,完成预算10.6万元的14.53%。
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75万元,下降31.72 %。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2万元,下降100%,主要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因公出国(境)费开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57万元,下降26.39%,主要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开支;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82万元,增长113.89%,主要情况:实施科技企业对接高水平大学产学研结合行动,科技交流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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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增多,金额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二)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38万元,占73.99%;公务接待费支出1.54万元,占26.01%。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局(部、委、办)机关及下属0个单位出国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3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4.38万元,2017年局机关及下属2个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机要通信应急用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科技专家。
2017年局(部、委、办)机关及下属2个单位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1个,来访外宾10人次,主要包括中日青少年科技交流计划;发生国内接待11次,接待人数共103人,主要包括接待国内科技专家。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71万元,比上年减少2.8万元,降低5%。
主要增减变动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机关运行经费-9-
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3.9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99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1.8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5.65%。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市级领导用车0辆、定向化保障岗位(厅级)用车0辆、机要通信应急保障用车(综合保障业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汕头科技馆一般公务用车,下半年已按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方案进行封存等待报废处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 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2017年我部门组织对1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67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41.99%;组织对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主要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科技经费(科技计划项目及落实市促进科技创新发展若
干措施)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科
技经费(科技计划项目及落实市促进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措施)项目自评得分为95分。
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700万元,执行数为2879万元,其中通过我局国库集中支付账户拨付项目承担单位678.50万元,由财政直接下达县区2200.50万元,完成预算的77.31%。
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推动大众创新万众创业。
申请设立第六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汕头赛区,组织发动107家科技型企业参赛,12家企业获得省优胜奖。
二是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壮大科技创新主体。
全市新增高新技术企业238家,存量538家。
高新技术企业共获得政策红利12.35亿元,税收优惠7.6亿元。
三是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完善科技孵化育成体系。
一是鼓励支持企业加快研发机构建设。
全市新认定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18家,新增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2家,比2016年增加32家,省、市级分别达到159家和298家。
目前,在“广东省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备案管理系统”备案的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数量,从2016年的73家提高到526家,覆盖率28%,超额完成省下达20%的任务。
新认定市级新型研发机构14家,新增省级新型研发机构4家,居全省前列。
四是推动孵化育成体系建设。
出台《扶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发展实施细则》,对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从认定备案、新增面积、运营成效和创业导师工作经费等方面实施补助,2017年新建科技企业孵化器3家、面积6620平方米;新增众创
空间3家。
五是引导支持科研项目、提升汕头区域科技创新-11-
能力。
强化科技计划项目对加快集聚科技创新资源、夯实科技基础、优化创新生态环境的导向作用,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对科技支撑的重大需求,支持工业技术领域7个专题、农业领域4个专题、社会发展领域6个专题、科技服务业2个专题、产学研合作3个专题、科技金融结合2个专题和软科学引导项目。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预算执行进度较缓慢。
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执行率。
我部门没有开展项目绩效评价,故没有报告。
2.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我部门没有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故没有报告。
3.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我部门没有开展项目绩效评价,故没有报告。
”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
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13-
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