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天禹煤业公司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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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煤天禹煤业有限公司
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009年5月28日矿管委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郑州天禹煤业有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高对重大事故、灾害的应变和控制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登封市煤炭局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郑州天禹煤业有限公司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第二条应急救援工作应当遵循“安全第一,积极稳妥,科学高效,首先救人”的原则,实行特急报告、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制度。

第三条矿属各科队在生产、基建过程中,发生如下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以及其它生产经营单位突发险情的应急救援工作适用本《预案》:
(一)一次遇险1人(含1人)以上事故;
(二)水、火、瓦斯煤尘爆炸、煤(岩)与瓦斯(CO2)突出、重大冒顶、全矿井停电和区域停电事故;
(三)暴风雨(雪)、地面火灾、建筑物坍塌等事故。

第四条矿各部门、有关单位科室应当组织全体人员学习本《预案》及本单位预案,掌握应急救援知识,以后每半年组织学习一次。

有关单位每年必须组织一次应急救援演练。

第二章应急救援体系
第五条为了加强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郑州天禹煤业有限公司成立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长:吴宏伟
副组长:陈麦有王国军卜连营刘建涛魏遂安
李百涛刘志武
成员:栗占西刘站营秦国伟张成文丁学涛
王金峰任胜利张成武张建庭高建中
郭向阳卢嵩阳郭永超
第六条领导小组职责:
1、制定和完善《预案》,检查指导有关科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贯彻学习和落实情况;
2、决定启动和终止《预案》;决定报告上级应急委员会和申请上一级支援;
3、统一协调指导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快速有效处理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4、指导制定抢险救灾方案,紧急处理应急救援工作中的问题;
5、解决抢险救灾物资,调动救援队伍;
6、监督检查有关单位抢险救灾、物资储备、应急救援费用、信息传递、事故善后处理、伤员救治、矿区秩序维护等工作;
7、指导事故科队的灾后恢复工作;
8、组织指导各有关单位进行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知识的普及教育;
9、督促各有关科队提高应对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能力,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技术演练;
10、接受上级领导机构安排的其它应急救援工作。

第七条为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紧张有序和科学高效,设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抢险组、伤员救治组、治安保卫与稳定组、后勤保障与善后处理组、协调组五个专业组。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王国军
副主任:魏遂安刘建涛卜连营李百涛刘志武
成员:刘站营张成文丁学涛丁永杰郭宏杰
郭永超井炜华卢嵩阳张建庭高建中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调度室,电话:0371-********,62787666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负责通讯联络,根据领导小组决定传达预案启动和抢险救灾命令,并监督实施;
2、掌握抢险救灾进度,及时向领导小组和上级报告,并通报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
3、协调各专业组的工作;
4、安排交通工具,保证抢险救援用车需要;
5、抢险救灾工作结束后,编写抢险救灾总结报告。

(二)抢险组
组长:魏遂安
副组长:陈麦有王国军卜连营刘建涛刘志武
李百涛
成员:栗占西刘站营秦国伟张成文丁学涛
王金峰任胜利张成武张建庭高建中
郭向阳卢嵩阳郭永超及事故科队正队长、
参战救护队长
抢险组下设五个专业小组。

1、采掘组:丁学涛张建庭丁政伟王宏涛
李志强王广照张小侠
2、“一通三防”组:刘志武柴晓辉周兴好
周秀涛王邦海康建朝
3、防治水组:卢嵩阳张建庭王同六宋东森
4、机电运输组:高建中陈向锋王松涛郭要伟
郭武王选卿李宝拴
5、救援组:张成文张成武王广任胜利
及各救护中队队长
抢险组职责:
1、侦察事故现场,分析现场情况及有关图纸、技术资料,指导事故单位制定和完善技术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为领导小组和应急救援指挥部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2、分析灾变因素,判断事故发展趋势;
3、根据抢险方案制定救护队抢险行动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
4、根据领导小组命令,调动应急救援队伍,调配救援力量,实施抢险方案,抢救遇险遇难人员;
5、对潜在隐患进行监测与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次生事故发生;
6、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抢险指挥部汇报抢险救灾进度;
7、勘察事故现场,做好事故现场素描,收集整理抢险资料,确定事故直接原因;
8、组织人员对事故现场及沿线进行清理,使事故现场
恢复到相对稳定安全的状态;
9、抢险救灾工作结束后,编写抢险救灾技术总结报告;
10、参与拟定、修订《预案》。

(三)伤员救治组
组长:井炜华
成员:申六申俊帅郭向阳王相杰
伤员救治组职责:
1、做好抢救伤员的医疗器械、手术室、病房的准备工作,确保抢救伤员的需要;
2、按照领导小组要求,携带必备器材和药品,在指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建立急救站;
3、充分利用医疗资源,合理调配医护人员,建立伤员医疗档案,做好伤员救治工作;
4、根据伤员情况决定是否外聘专家或转院治疗;
5、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伤员抢救情况;
6、编写伤员救治总结报告。

(四)治安保卫与稳定组
组长:申俊帅
成员:保卫科全体成员及事故单位分管领导和主管部门负责人。

治安保卫与稳定组职责:
1、维护事故单位、伤员救治单位治安秩序,协助事故单位做好稳定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不受干扰;
2、协助后勤保障与善后处理组运送应急救援物资,保证应急救援物资及时运达指定地点;
3、与当地政府协调,开辟便捷应急通道,优先运送伤员、应急救援人员和抢险物资装备。

(五)后勤保障与善后处理组
组长:陈麦有
副组长:栗占西
成员:井炜华田武魁郭向阳许俊克
郭永超及事故单位分管领导和主管部门负
责人
后勤保障与善后处理组职责:
1、做好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确保应急救援物资按时运送到指定地点;
2、维护通讯设备、线路,确保通讯畅通;
3、掌握国家善后处理有关政策,协助事故单位处理事故善后工作,监督、指导事故单位对致病、致残或死亡人员及其家属按规定进行补偿和抚恤;
(六)协调组
组长:秦国伟
成员:张成文井炜华闫俊奇王强伟及事故单位分管领导
协调组职责:
1、组织协调新闻采访及新闻记者的接待工作;
2、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保证救援工作不受外界干扰;
3、在第一时间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加强与上级新闻管理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取得上级的支持与指导;
4、向当地政府通报事故情况,协调关系。

第九条各有关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应当明确指挥部、指挥长、各专业小组负责人、现场(基地)指挥员及其职责。

矿长是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长。

当矿长不在单位时,由生产副矿长、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主管副矿长依次履行指挥长职权。

第十条领导小组、指挥部、指挥长、各专业组、现场指挥员应当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履行职责,做到规范运作,指挥顺畅。

领导小组领导指挥部工作,支持指挥长履行职责。

当指挥长不能胜任工作时,领导小组应当予以撤换。

指挥部全面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确定救援方案和现场指挥员。

指挥长根据确定的应急救援方案,下达救援命令,组织救援物资,合理调配救援力量。

各专业组是领导小组、指挥部的参谋和工作执行机构,提出初步方案或意见,在指挥部领导下全过程参与应急救援
工作。

现场指挥员负责实施救灾方案,执行救灾命令,定时向指挥部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当方案和命令不适应现场情况时,现场指挥员应及时向指挥部报告,提出建议,指挥部修订方案后,组织实施;当现场出现紧急情况需要避险时,现场指挥员有权临机处置,事后及时向指挥部汇报。

指挥部、各专业组应当指定专职联络员,做好记录,整理指挥部决定、事故抢险进展和工作情况,每班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一次,必要时随时报告。

第三章应急救援措施保障
第十二条救援中心、救护中队装备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救护规程》规定,并达到资质认定和质量标准化相应等级标准要求,时刻保持战备状态,确保应急救援需要。

救护车辆必须保持完好,专车专用,非紧急救援和调动演习严禁出动。

第十三条矿属各单位单位应当预留足够的应急救援专项费用。

第十四条设备库应当储备排水设备、管路及其附件、电缆、电机等物资,储备足够数量的支护材料及其它备品、备件和小型移动压风机;应当保证一部钻机处于战备状态,
保证制氮机处于完好状态;且车载钻机处于完好状态;救援中心应当储备足够数量的防灭火设备、器材;矿医医务室备足救援物资如遇重症伤员可随时联系市医院。

第十五条矿井井下必须设置科学、规范、醒目的避灾路线指示标志,指明安全出口方向,并对所有入井人员进行紧急、合理避灾知识培训。

第十六条生产矿井必须建立快捷、准确的出入井人员登记与清点制度,监理全员的人员定位系统。

第十七条生产矿井应急救援办公室必须具有符合井下生产实际情况的图纸、资料。

第十八条发生事故后,指挥部应当采取措施,迅速恢复通讯系统,保证领导小组办公室、指挥部、井下救护基地、急救站、抢险现场之间的通讯联络,指派专人值守。

第十九条指挥部应当根据灾区位置、灾变范围、事故类别及通风、运输条件等确定井下急救站位置。

急救站内应有负责人、救护医疗人员以及卧具、保暖挡风设施、救护医疗器材和药品。

第二十条指挥部应当合理安排现场抢险救援力量,保持队伍精干,尽可能减少进入灾区的人员。

生产矿井、基建矿井应当制作应急救援入井证件,应急救援人员凭证入井。

第四章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
第二十一条应急救援预案实行逐级启动制度。

事故单位首先启动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单位应急救援预案不能满足抢险需要时,启动矿救援《预案》;当矿救援《预案》不能满足抢险需要时,请求上一级支援。

第二十二条事故发生后,事故单班组位应立即报告本单位值班室并及时组织自救。

指挥长应当在本单位指挥工作现场抢险救灾工作。

第二十三条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在5分钟内报告矿总调度室。

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一)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
(二)事故类型、事故波及范围,人员撤离情况;
(三)事故原因初步判断;
(四)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
(五)事故地点的通风、供电、有害气体等情况。

事故情况一时难以弄清,应当首先报告事故简要情况。

第二十四条总调度室接到事故报告后,通知值班领导,并通知领导小组正副组长、成员及各专业组组长,各专业组组长负责通知有关成员,领导小组组长根据事故性质和受灾程度决定是否启动《预案》。

第二十五条领导小组、各专业组成员,有关单位领导及其他相关人员必须保持通讯工具每日24小时畅通,接到事故通知,及时赶到指定地点。

第二十六条矿救援《预案》启动后,矿长或总工必须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挥工作。

第二十七条救援中心、医务室、其他有关单位接到总调度室救援通知后,要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接到领导小组办公室指令后,启动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

第五章指挥与决策
一、“一通三防”事故
第二十八条发生瓦斯、煤尘爆炸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按下表要求通知有关人员,了解查询有关情况,做出分析判断,下达或传达有关决定与命令。

指挥与决策参考要点:
1、迅速组织井下人员撤至地面,并清点人员,同时保持矿井正常通风;
2、立即从上一级变电所切断灾区和受威胁地区的电源;
3、判断是否有诱发二次爆炸的可能;
4、判断遇险人员人数、位置及生存条件;
5、确定井下救护基地;命令最先到达的救护队进入
灾区侦查,抢救遇险人员,发现火源,立即扑灭;
6、收集有关技术图纸、资料,制订救灾方案;
7、保持现有通风状态,需调整、恢复通风系统,必须征得事故单位总工程师的同意。

8、按照先易后难的顺序恢复通风设施,通风系统恢复有困难时,可构筑临时设施;
9、根据抢险需要,及时调动后备救援力量和抢险救灾物资。

矿井处理瓦斯煤尘爆炸必需的救援物资储备清单
恢复正常状态的原则和程序
一、恢复正常状态的原则
1、全矿井范围内所有工作地点的瓦斯、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浓度全部在《煤矿安全规程》允许范围内。

2、主要通风机运行正常,通风系统稳定可靠。

3、井下无严重影响通风的失修巷道。

4、全矿井通风设施完好可靠,隔爆设施齐全。

5、监测系统灵敏可靠。

6、井下电器设备无失爆现象。

7、井下运输系统,供排水系统、供电系统、监测系统、通讯系统完好可靠。

二、恢复正常状态的程序
1、爆炸停止,遇难人员救出后,再对整个井下进行瓦斯检查和巷道状况调查,若有瓦斯超限和冒顶堵塞巷道,要采取措施进行排放和处理,只有在整个井下查明确无隐患的情况下,方可全面进行灾后处理。

2、修复通风设施完善通风系统,保证通风系统稳定可靠。

3、完善监测系统、运输系统、供排水系统、供电系统、通讯系统。

4、各种系统完善后由矿应急救援小组派专人验收合格后方可由矿应急救援小组下达恢复生产命令。

矿井瓦斯煤尘爆炸应急预案的学习和演练
矿长负责本《预案》的贯彻、学习,利用学习活动日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本《预案》,要求人人都要学习,实行学习签名制度,学习签名要在矿培训科备案。

矿井每年要进行本《预案》
的演练,成立预案演练领导小组,矿长任组长。

演练结束后写出总结报告,并根据演练情况及实际情况每半年修订一次。

第二十九条 发生全矿井停风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按下表要求通知有关人员,了解查询有关情况,做出分析判断,下达或传达有关决定与命令。

指挥与决策参考要点:
(一)因通风机、控制设备出现故障发生停机事故: 1、按正常程序启动备用通风机,并做好故障通风机 或控制设备的隔离工作;
2、若备用通风机不能在10分钟内启动时: ⑴通知井下人员撤至指定地点或地面,并清点人员; ⑵ 打开防爆门,保持自然通风;
⑶ 密切关注安全监测系统对各地点有害气体、风速、温
度等的监控情况;
⑷视情况确定停电范围,决定局部通风机是否继续运行;
⑸组织有关人员处理故障,按调度通知恢复正常通风。

(二)若因电源停电,发生停机事故:
1、当一回路停电时,按照正常操作程序将备用回路投入,启动备用通风机运行;
注意:如故障点在供电线路上,断开两端开关,隔离故障点,组织人员进行处理;如故障点在母线上或情况不明,不得合联络开关。

2、当双回路均停电时:
⑴通知井下人员撤至指定地点或地面,清点人员,并切断停风地区的电源;
⑵打开防爆门,保持自然通风;
⑶密切关注安全监测系统对各地点有害气体、风速、温度等的监控情况;
⑷做好启动通风机准备工作,等待来电,按操作程序启动通风机,恢复矿井通风;
⑸不准擅自合联络开关。

第三十条发生区域停风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按
下表要求通知有关人员,了解查询有关情况,做出分析判断,
下达或传达有关决定与命令。

指挥与决策参考要点:
(一)若因通风机、控制设备出现故障发生停机事故: 1、按正常程序启动备用通风机,并做好故障通风机或控制设备的隔离工作;
2、若备用通风机不能在10分钟内启动时:
⑴通知井下受影响区域人员撤至指定地点或地面,并清点人员,并切断停风地区的电源;
⑵根据风井数量和井下通风系统情况,由矿总工程师确定是否打开停运风井防爆门;
⑶密切关注安全监测系统对各地点有害气体、风速、温度等的监控情况和其它区域主要通风机的工况情况;
⑷视情况确定停电范围,决定局部通风机是否继续运行;
⑸组织有关人员处理故障,按调度通知恢复正常通风。

(二)若因电源停电,发生停机事故:
1、当一回路停电时,按照正常操作程序将备用回路投入,启动备用通风机运行;
注意:如故障点在供电线路上,断开两端开关,隔离故障点,组织人员进行处理;如故障点在母线上或情况不明,不得合联络开关。

2、当双回路均停电时:
⑴通知井下受影响区域人员撤至指定地点或地面,并清点人员,切断停风地区的电源;
⑵根据风井数量和井下通风系统实际情况,由矿总工程师确定是否打开停运风井防爆门;
⑶密切关注安全监测系统对各地点有害气体、风速、温度等的监控情况和其它区域主要通风机的工况情况;
⑷做好启动通风机的准备工作,等待来电,按操作程序启动通风机,恢复矿井通风;
⑸不准擅自合联络开关。

(三)因主要进回风巷冒顶等原因阻断风路造成的井下区域无风、微风事故:
1、迅速组织停风区域人员撤至新鲜风流中,并清点人
员,切断停风地区的电源;
2、视情况确定停电范围,决定局部通风机是否继续运行;
3、迅速查明风路阻断情况,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迅速疏通巷道;
4、密切关注安全监测系统对各地点有害气体、风速、温度等的监控情况;
5、尽快恢复停风区域通风。

矿井处理停风事故必需的物资设备、材料储备清单
恢复通风的原则和程序
1、主要通风机司机接到命令后,立即关闭防爆门,然后再恢复主要通风机正常通风。

2、风流稳定30分钟后,瓦检员检查中央变电所气体情况,若瓦斯不大于0.5﹪时,必须向总指挥汇报,申请送电。

3、瓦检员检查采区变电所气体情况,若瓦斯浓度低于0.5﹪,必须向总指挥汇报,申请送电。

4、瓦斯检查员分路检查井底、各主要巷道、采面上、下副巷等全负压通风巷道气体情况,只有在所有地点瓦斯浓度在0.5﹪以下时,方可下令送电。

5、掘进头供风前,瓦检员先检查巷道气体情况,若瓦斯浓度超过1.0﹪,按瓦斯排放措施进行瓦斯排放,但其回风流与新鲜风流混合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

只有掘进头及其回风流中瓦斯浓度和局扇开关附近10m内瓦斯浓度低于0.5﹪时,方可启动局部通风机恢复掘进头通风。

6、在各地点瓦斯、二氧化碳浓度恢复正常后,总指挥方可下令恢复正常生产,撤除警戒把口人员。

《矿井停风应急预案》的贯彻、学习、演练及修订
矿长负责本《预案》的贯彻、学习,利用学习活动日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本《预案》,要求人人都要学习,实行学习签名制度,学习签名要在矿培训科备案,以便上级进行监督、检查。

矿井每年进行本《预案》的演练,成立预案演练领导小组,由矿长任组长。

演练结束后写出总结报告,并根据演练情况及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修订。

第三十一条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按下表要求通知有关人员,了解查询有关情况,做出分析判断,下达或传达有关决定与命令。

指挥与决策参考要点:
1、根据安全监测系统监控情况,波及的范围,立即从上一级变电所切断灾区和受影响区域的电源(当灾区和受影响区域的瓦斯浓度达到4%及以上时,不准进行停送电操作,防止引起瓦斯爆炸或燃烧);
2、迅速组织井下人员撤至地面,并清点人员;
3、派人到进、回风井口及其50m范围内检查瓦斯,设置警戒,熄灭警戒区内的一切火源,严禁一切机动车辆进入警戒区域;
4、收集有关技术图纸、资料,制订并实施救灾方案;
5、判断遇险人员人数、位置及生存条件;
6、确定井下救护基地,安排救护队下井侦察,抢救
遇险人员;
7、灾区内不准随意启闭电器开关,不得敲打矿灯和扭动矿灯开关,严密监视原有火区,查清突出后是否出现新火源,发现火源,立即扑灭;
8、保持原有通风状态;
9、制定并实施预防再次突出的措施,必要时撤出救灾人员;
10、当突出破坏范围大,恢复巷道困难时,应在抢救出遇险人员后对灾区进行封闭;
11、保持压风机运转,避灾人员利用压风自救装置或避难硐室自救;
12、根据抢险需要,及时调动后备救援力量和抢险救灾物资。

第三十二条进风井口、井筒、井底车场,主要进风巷和硐室发生火灾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按下表要求通知有关人员,了解查询有关情况,做出分析判断,下达或传达有关决定与命令。

指挥与决策参考要点:
1、迅速采取直接灭火,若直接灭火无效,经认真研究,采取全矿井反风措施,缩小灾区范围,下达反风命令前,必须将火源进风侧人员及受威胁人员撤出;
2、反风后,人员迎着风流迅速撤至地面,并清点人员;
3、多台主要通风机联合通风的矿井反风时,要保证非事故区域的主要通风机先反风,事故区域的主要通风机后反风;
4、确定井下救护基地;
5、判断遇险人员人数、位置及生存条件;
6、安排救护队进行火区侦察,抢救遇险遇难人员;
7、收集有关技术图纸、资料,制订并实施救灾方案;
8、根据抢险需要,及时调动后备救援力量和抢险救灾物资。

第三十三条回采工作面发生火灾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按下表要求通知有关人员,了解查询有关情况,做出分
析判断,下达或传达有关决定与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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