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文物局关于举办陕西省文物系统职工书画摄影篆刻作品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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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文物局关于举办陕西省文物系统职工书画摄影
篆刻作品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陕西省文物局
•【公布日期】2019.06.24
•【字号】陕文物发〔2019〕110号
•【施行日期】2019.06.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文化
正文
陕西省文物局关于举办陕西省文物系统职工书画摄影篆刻作
品展的通知
各设区市文物局、安康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杨凌示范区文物局、韩城市文物局,陕西省文物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文化自信,加强陕西省文物系统职工文化建设,丰富职工文化生活,陕西省文物局决定举办“庆祝建国70周年——陕西省文物系统职工书画摄影作品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指导单位:陕西省文物局
主办单位:陕西省文物局直属系统工会
承办单位:西安碑林博物馆
二、征稿要求
(一)征稿范围
陕西省文物系统干部职工(含离退休人员)。
(二)征稿组织
各单位统一组织并指定专人负责,集中送稿。
(三)作品要求
1.作品形式:书法、绘画、篆刻、摄影作品
2.作品内容:歌颂主旋律、弘扬正能量,宣传优秀传统文化和爱国主义及文物系统新风貌。
3.作品规格:书画作品尺寸为6尺整张以内,一律为竖式(手卷、册页除外)。
摄影作品大小以20寸为宜。
篆刻作品印章8-10方,边款2方,形式四尺对裁竖式,A4浮帖。
摄影作品除将纸质版上交外,还需将电子版一同上交。
4.所有作品请勿装裱(册页除外)。
作者用铅笔在作品背面右下角注明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及详细通讯地址。
三、作品评审及奖项设置
组织有关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公平、公正、公开地评审。
评审分为初评、终评两个阶段。
拟评出优秀奖40幅(件)、入围奖110幅和单位组织奖5名。
四、展览时间及地点
2019年9月26日至10月10日,在西安碑林博物馆展出。
五、奖励办法
(一)对获奖作者颁发证书。
(二)对所有投稿作者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一部。
(三)对获组织奖单位和获奖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并在《汉唐网》上公布。
六、征稿日期
自通知之日起征稿,至2019年7月31日截稿。
七、收稿地址
西安碑林博物馆书法艺术中心(邮寄或单位集体送稿均可)
邮政编码:710001
电子邮箱:
收稿联系人:王冰、薛文学、罗小幸
办公室电话:029—87288289
手机(王冰):132****2208
省文物局联系人:路翔电话:029—85360118
陕西省文物局
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