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边墙与湘西苗疆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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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边墙与湘西苗疆开发
作者:伍孝成
来源:《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9年第1期
伍孝成
(吉首大学历史与文化学院,湖南吉首 416000)
摘要:清代统治者办理苗疆的主导思想一开始就是力图在苗疆建立正常的行政管理体系,
既使边墙的修建也是政治意义大于军事意义,在边墙框架下的湘西苗疆,经济社会得到极大发展,湘西苗疆逐步融入到统一的中华大家庭中,中国文化版图就是在这样一种民族文化融合中
逐步形成的。
苗疆边墙;文化版图;清代
中图分类号:K280.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007-4074(2009)01-0064-04
伍孝成(1968 -),男(土家族),湖南桑植人,吉首大学历史与文化学院硕士研究生。
湘西苗疆, 是清代人的一个说法, 据清嘉庆二十五年(1820)刊,堪称清代为官苗疆者必
备手册的严如煜的《苗防备览》所载《苗疆全图》考:“考苗疆边墙旧址,自亭子关起,东北
绕浪中江,至盛华哨,过长坪转北,过牛岩,芦塘,至高楼哨、得胜营,再北至木林、湾溪,
绕乾州城,镇溪所,又西北只于良辛营、喜鹊营。
”(严如煜《苗防备览?舆图》嘉庆本)大体上与今天的凤凰、吉首、泸溪、古丈、花垣、保靖、麻阳,铜仁、松桃、秀山等县市地域相当。
一、清统治者办理苗疆的主导思想
满清王朝兴起于白山黑水之间,满族作为一个入主中原,建立清王朝的中国少数民族,对
以往汉族统治者的民族歧视政策有切身体会,因此,在接受汉族文化管理汉族社会的同时,其
统治阶层在对待国内其他少数民族问题上,从观念到具体政策措施,与历代中原王朝存在着一
些明显的差别。
他们特别强调“天下内外体”(康熙语),并不将各“苗蛮”民族视为异类而
加以排斥。
所以康熙、乾隆之世,开疆辟土,消除“化外”,“改土归流”,一统政令。
苗族
社会可以说与满族入关前的社会相似,属于采集、狩猎社会,苗族也历尽了如满族在明代统治
下的苦难,而且北边的土家族也掌控了苗族的发展。
土酋、土司都与中央王朝建立了政治、经济、文化的联系,土家族成为中央王朝最信任的民族,他们参与抗击倭寇、镇压侗族等。
苗族
为汉族、土家所钳制,在这样的背景下,清王朝认为只要安定了苗族的游动性或为土司所管理,就可以在这一地区获得安定。
苗族不是定居民族,在这一区域不断游动。
对游动的民族来说,
边界的稳定是无意义的,一旦他们的生存资源匮乏时,就会采用游击式的方式去获取资源。
这
在他们的伦理观念中是允许的,如蒙古族的南下,苗族的伦理观念也认可。
于是,对于边墙这
道阻隔苗族的军事工程,苗族常常把突破它看作是对抗中央王朝的成功,苗族的不断反抗与起
义就与这种观念休戚相关。
但对于中央王朝而言,需要的是稳定,为了阻隔苗族对周边民族的
侵扰,中央王朝统治者意识到对苗族社会的管理需要依靠本地人——土家族。
正因如此,清朝
前期在湘黔边苗疆实施了一些不同于明代的政策措施,在借助军事力量建立和维系自己的统治
的同时,着力建立正常的行政管理体系,否定重建边墙进行封锁、隔离的主张,注重“化导”。
二、清代苗疆边墙的修建
(一)清代前期,两议筑边墙
清代前期,在对苗疆不断用兵,进行军事“征剿”和武力“开辟”之时,统治阶层内部曾
前后兴起修复明代边墙之议。
但结果均被认为不合时宜而遭否决。
第一次是在康熙二十五年(1704年)郭忠孝征苗之后,督抚大员欲求一劳永逸,提出修复边墙。
结果刘应中认为:“边
墙倾颓已久,今不过仅有陈迹。
若欲复旧,则时需创而非修矣!。
”因工程浩大,而对从新建
造持否对意见(《乾州厅志?城邦志》清乾隆四年)。
第二次就是清王朝以武力开辟苗疆,设置厅县后。
据记载,凤凰、乾州设厅后,苗民依然不断反抗,康熙四十八年(1709),巡抚赵申
乔率满汉官兵及永顺土司兵剿之(《湖南通志?苗防?边哨考》.嘉庆本)。
鉴于这种形势,修复边墙的问题又一次被提上议程。
康熙五十年(1711年)湖广总督鄂海“奏请依旧址大筑镇竿边墙”。
于是朝廷命鄂海实地会堪勘。
但鄂海等在巡边时看到原“生苗”区的苗民都已归顺朝廷,正式入籍,成为输赋供役的编民,感到没有必要又筑边墙,用墙再将他们隔之于外了。
从这两次边墙议来看,清王朝前期,统治者已不是单纯依靠武力和军事设施来控制和统治
苗疆了。
自开辟设治以来,包括原“生苗”在内的整个湘黔边苗疆,有史以来第一次建立了正
常的地方行政管理体制,上有辰沅永靖道道员,各厅有同知、通判,各区设百户,各苗寨设寨长,苗民普遍编户入籍。
同时在苗区开办义学,义馆,设立“苗疆学额”,以实施所谓“化导”,“潜移其俗”。
(二)乾嘉苗民起义后,傅鼐着手于修筑边墙
乾隆六十年(1795年)爆发了乾嘉苗民起义,起义军以“逐客民,复故地”为纲领,给清
统治者以沉重的打击。
清统治者也认识到开疆设厅之后,大批满汉官吏、驻兵以及汉族奸商涌
进苗疆,对苗民巧取豪夺,兼并土地,使苗族农民丧失土地,失去生计,促使苗疆民族矛盾和
社会矛盾激化,使苗民掀起大规模反抗斗争。
正是基于这种认识,为缓和苗疆的社会矛盾和民
族矛盾,避免苗民与汉民之间再生事端,强化对苗疆的军事控制和政治统治,和琳于嘉庆元年(1797年),拟订和奏陈了《苗疆善后章程十六条》。
其中特别强调要“清厘”苗民界址,
“苗地归苗”,“民地归民”。
这些任务主要由凤凰同知、总理边务傅鼐具体主持完成。
所谓“清厘”民苗界址,在乾州、凤凰二厅,基本上是按明代边墙的旧址走向来划分,即认定边墙
以内所属“苗地”,“向来悉系苗产,如有汉民侵占之田,应一并查出,不许汉民再行耕种”;而“苗境边墙以外”,则为“民地”,令汉人“渐次复业。
”“清厘”界址后,傅鼐即着手于
苗疆沿边险地大筑碉堡哨卡,修筑“墙濠”。
傅鼐在凤凰厅境内镇竿左、右营辖区,修筑了
110里的墙濠。
“悬崖陡坎”,不能筑墙的地方,则“复加削凿”,构成天然屏障。
又在各碉
卡之间,添砌块石哨台88座,以资了守(傅鼐《南江屯防实录?禀建碉卡》卷十四)。
后又从
湾溪至镇溪所增修“长墙数十里”(《苗防屯政实录》卷一)。
傅鼐的这道边墙,北端起自凤、乾交界之木林坪老营盘,蜿蜒曲折南行,中经竿子坪汛、旧司坪汛、晒金塘游击营堡、沟田汛、洞口哨屯、得胜营盘、彭水井汛、靖疆营汛、大坡汛、油菜塘汛、清溪哨汛、黄土坳汛、四方
井汛等汛堡屯卡,再偏西行,而止于长宜哨汛地的四路口近关碉。
沿线连接汛堡、屯卡、碉台、哨台和关门。
初步统计,全线汛堡19座、屯卡33座;安置在边墙线上的碉楼和哨台,共200座,平均约半里,即200米左右一座。
汛营屯堡,有位于边墙线上的,两端于墙濠相衔接,但
大多数是处于边墙的后方,作为依托。
除与墙濠相衔接的汛堡屯卡和碉堡外,沿边墙线的前后、内外,还安置有为数众多的汛堡屯卡和碉哨,呈密集状,互为犄角。
在某种程度上,苗疆边墙
成为中原王朝势力进一步向生苗区渗透,逐步将生苗“化外”之区变成“化内”之地的桥头堡
和中继站。
(三)清代边墙与明代边墙的区别
从表面看来, 明清边墙是一码事,但事实上, 无论从出发点还是到后来的实际运作, 清代边墙与明代边墙已经有了本质区别。
其一,傅鼐动边墙之议,是建立在民苗界址对话的基础上。
民苗界址对话的结果反映在和
琳于嘉庆元年(1796年)所奏拟的《苗疆善后章程六条》中。
这个章程是以保护苗民的土地为
出发点,其中第一条就规定“苗疆田亩必应清厘界址,勿许汉民侵占以杜争竞也。
”
其二, 明代边墙修筑之后, 主要精力花在“守”上, 对苗族社区几乎只有收粮的措施。
但
清代则完全不一样。
傅鼐修筑边墙之后, 主要精力不在守, 而是充分利用和平的民族环境, 彻
底抛弃以前各朝的羁縻政策, 抛弃前人的“生苗”“熟苗”等民族歧视, 运用国家权力对苗族
社区进行封建化重构。
诸多重大的行政措施都正是在边墙的制度框架内完成。
所以清代边墙已
不纯粹是一道军事工程, 而是国家解决有着几百年民族矛盾的一项制度创新, 是数百年民族政
策对话的结果。
三、清代边墙建立的政治意义
(一)边墙的建立使原来含混不清的“生苗”和“熟苗”获得了统一的政治身份:苗民
在改土归流后,汉土民和熟苗间杂错处,增加了政府实施苗族政策的难度,同时“熟苗纳粮,生苗不纳粮”的政策也给催租的衙役们敲诈勒索提供了很大的空间,而政治身份的统一将
这些难题都迎刃而解,又为政府制定统一的经济政策提供了可能。
民苗界址划清后,政府才有
条件实施经济保护政策。
这些保护政策,在严如煜的《平苗山后事宜》中既已提出:“其苗寨
差徭概行豁除,免致借端滋扰。
”以后做得更加彻底。
一是苗族田土不用交粮,二是免掉所有
差徭。
这样从根本上免除了各级衙役吏属进入苗族社区对苗民进行经济剥削,使苗族经济真正
进入全面的休养生息状态。
(二)边墙的建立,使苗族社区被重新加以界定,从而使苗族人第一次获得了属于自己民
族的法定地域空间
苗族人走出这个空间以及外界人进入这个空间都必须遵循一定程序,而社区内外之间的婚
姻则受到严格禁止。
但政府在这基础上又创造了相当开放的空间:在沿边墙一线建立若干集市,供各民族自由贸易,使民族贸易在政府监督下展开,以确保贸易的公平性。
在军队、教育等领
域给苗族以一定特别鼓励政策,以保证苗族社区精英能实现向上的社会流动,这是一种既有限
又开放的管理系统。
在这个体系中,以边墙为划分基点,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苗族人民的经
济社会发展,但另一方面,“也在一定程度上预防阻止了外地客民大批进入苗区,预防和阻止
了一些狡诘之徒对淳朴苗民进行欺压、掠夺和盘剥。
这就为苗疆特别是生苗区内的苗族人民保
留和维持了一块尽管恶劣和狭窄,但相对稳定和相对独立的生活空间。
四、边墙框架下,湘西苗疆社会经济的发展
(一)在经济方面,农作物结构的大调整,苗疆经济发展,中间阶层农民大量涌现
要对苗疆族群进行驯化,清统治者有意识的将大量汉族地区的作物输入,增加经济收入,
从而使他们稳定下来。
可以说现在苗族的许多生活方式多是清代时输入的。
清政府组织了三次
农作物结构调整:第一次是粮食作物结构调整——大小麦推广到玉米的普及;第二次是经济作
物结构调整——桑蚕与纺织;第三次也是经济作物结构调整——茶油和茶叶的种植。
道光年间,油桐树作为经济作物,已列为经济作物之首,“沿山种之,自下而上,行列井然,厅民籍此以
为利。
”“贫富恃以资生者,桐油、苞谷为最。
”(孙均铨, 黄元复《凤凰厅志?物产》道光四年刻本)
进行农作物结构调整的意义有三:(1)土地产量增加,人均粮食增长。
苗疆的土地可以养活更多的人口,也在积累更多的财富。
这是苗疆各民族和平共居的基本物质前提。
(2)产业结构第一次实现了实质性的改变。
蚕桑与纺织的推广,以及茶叶、茶油、桐油等经济作物的广泛
种植,使苗疆的农业摆脱纯粹的小农自给性生产,而带有商业生产的性质,商品经济收入成为
苗疆收入的重要部分。
(3)商业目的生产改变了社会阶层结构。
19世纪中后期,一批原本贫
穷的农民籍此成为富裕的中间农民,少数人还成为新地主。
许多研究证实,中间阶层的壮大是
社会稳定发展的根本保证。
嘉庆朝以后,苗疆的长期和平,正是与中间阶层农民广泛有直接关系。
(二)民族教育机制的健全,儒家思想逐步贯穿到苗疆社会
清政府在苗疆大量推进儒家思想,建立了一套比较规范的义学,私塾教育、县厅学校、书
院与武学体制建立。
以光绪七年(1881年)统计,全疆共有150馆义学,总在校生当在2 400
人上下。
同时在民族教育优惠政策方面,清代主要体现在考试录取名额上。
嘉庆十三年(1808年),湖南巡抚景安与学政李宗翰联名上奏,请求在乡试中为苗疆士子及苗生另编字号取中。
因为已
经有成例可循,他们的请求很快得到礼部的批复:“嗣后凤凰、乾州、永绥三厅兵永顺府府属
之保靖一县应试试子准其照四川宁远府另编字号取中之例,数至三十名以上者,另编为“边字号”,于本省额内准取中一名。
如不及三十名。
仍归通省取中,毋庸另编字号……四厅县苗生……另编“田字号”……准其于应试人数在十五名以上者额外取中一名。
如不足十五名,仍
附通省取中,毋庸另编字号。
”(但湘良《湖南苗防屯政考?学校》)苗学大量推行,儒家思想不断影响苗族上层人士,儒家思想逐步贯穿到苗族社会,从而使国家权力渗透到苗疆。
清代边墙的修建和苗疆开发,与其说是一军事政治事件,不如说是一文化现象,正是在这
种诸如苗汉文化冲突与调适中,统一的多民族的中国文化版图才逐步形成。
回顾中国历史,自秦建立统一的封建王朝起,统治者就想建立起以商为中心的王国,秦朝
的郡县制从法权上说确立了边界的存在,但是国家的文化没有输入到这些地方,在汉文献中,
地名很多,但落实到具体地点没有多少。
于是从东汉起,许多的汉族的大姓迁往西南。
王莽改制,东汉时的汉族大姓纷纷融入少数民族之中。
但第一次文化推进没有成功。
魏晋南北朝发生
了“永嘉之乱”,大量人口为避战乱从中原迁往长江中下游,史称“衣冠南渡”。
这是第二次
中国豪族大姓南下,开辟农田,实现了江南的开发。
中国第二次文化推进到江南,新的文化边
界得以确立。
彻底改变中国观念的是宋代。
宋代是国弱民富的社会,北边辽、金、鞑靼等崛起,澶渊之
盟之后,辽金势力进一步向南推进,宋王朝南渡,汉文化的中心随之南迁。
宋代以后,不是以
政治的名义,而以文化的渗透力为边界,在清代,在中原与西南,中国在构建自己的文化版图
而不是军事地图、政治地图。
清代对湘西的开发始终要以文化的视角来考虑,因为文化之间的
错位、不对称才导致相关冲突,既然如此,也始终要靠文化去开发湘西苗疆。
(责任编辑:彭介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