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兰芝和焦仲卿婚姻悲剧形成原因浅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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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兰芝和焦仲卿婚姻悲剧形成原因浅谈
作者:白宝宏
来源:《课程教育研究·上》2013年第08期
【摘要】本文通过对焦刘两家做了简单的对比和分析后,对造成焦刘婚姻悲剧的最终根源进行探索。
焦刘婚姻悲剧的形成在于亲情与爱情的矛盾,是焦刘二人的性格悲剧和其它多方面的因素影响而造成的。
【关键词】刘兰芝和焦仲卿婚姻悲剧形成原因
【中图分类号】G63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3)08-0043-01
一、家长制与焦刘婚姻悲剧的形成
被王世贞称誉为“长诗之圣”的《孔雀东南飞》,是一首杰出的长篇叙事诗,写汉末建安中庐江郡小吏焦仲卿和刘兰芝的婚姻悲剧。
作者在诗中有力揭露和抨击了封建礼教和封建家长制的罪恶,对这对青年夫妇的不幸遭遇给予了深切同情,对刘兰芝的反抗精神给予热情赞扬。
在这段评论中,将焦仲卿和刘兰芝的婚姻悲剧的形成归结为封建礼教和封建家长制,并且封建礼教和封建家长制的代言人是焦母和刘兄,他们是制造这一悲剧的罪魁祸手。
果真如此吗?就此,我们看封建家长制是怎么一回事,我们将焦刘两家作一简单分析:如下
(焦父)——(刘父)
焦母——刘母
焦仲卿——刘兄(凶手)
焦妹——刘兰芝
我们从他们两家的对比中发现,他们两家都没有家长制的代言人——父这一角色。
从封建伦理道德关系去分析,在封建社会的女子有“三从”“四德”束缚。
所谓“三从”是指封建社会女子未初嫁前“从父”,嫁出后“从夫”,夫死后“从子”。
焦母作为封建时代的一位普通妇女,在焦父去世之后,成为封建家长制的代理人,这显得与封建伦理相悖,她怎能成为封建家长制的代理人。
从刘家的情况看,刘兄成为其代理人,完全与封建伦理道德相吻合,在诗中表现为刘兰芝和刘母屈从于刘兄的意志。
在此,我们用巴金的《家》来作对照:高老太爷去世后,陈姨太没有成为高家的统治者,而高老太爷的三儿子高克明负责高公馆中的一切事务,而长房中,高觉新成为封建家庭内部统治的代理人,而不是他的母亲周氏。
因此焦刘婚姻悲剧完全是由封建家长制造成的,是缺乏说服力的,并与封建伦理观念有出入。
二、焦刘婚姻悲剧成因浅谈
焦刘婚姻悲剧的形成,主要从刘兰芝被休开始,她被休的原因,我们可以从如下几个方面分析:
从焦母这方面去分析,大致有三个因素:
第一,在于子嗣繁衍
在封建社会,对子嗣的繁衍看的相当重要。
自从刘兰芝嫁都焦家之后,从“小姑始扶床”到“小姑如我长”,可见光阴已过好几载,而刘兰芝在焦家并没有生下一男半女。
古之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焦母眼看着焦家的香火将断绝,岂有不休之理。
何况在《礼记·本命》篇中有规定:男子休妻有七种原因,其中有一条就是“无子去——无子为其绝世也”。
焦母怎能眼巴巴的看着焦家的根苗从此断绝呢?焦母狠下决心休掉刘兰芝,也是情理之中的事了,她借口“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休掉儿媳。
第二,在于爱情取代了亲情
焦父离世后,母子相依为命,自从刘兰芝嫁到焦家之后,她的这种生活状况被改变了,焦母爱护焦仲卿的心肠被刘兰芝取而代之,又加上家里所有的活由刘兰芝一手操办,“鸡鸣入机织,夜夜不得息,三日断五匹。
”刘兰芝越俎代庖,既剥夺了焦母对儿子的关爱,又剥夺了她的劳动权,焦母成了一个无所事事的人。
无事生非,乃是人之常情,积怨已久,婆媳关系恶化,导致焦母“久怀忿”,找借口休掉刘兰芝。
第三,在于焦母思想顽固不化
在焦母要休刘兰芝时,焦仲卿百般哀求,并以“今若遣此妇,终老不复娶!”相要挟,可焦母毫无顾虑,决心已定,她竟然提出“东家有贤女,自名为罗敷。
可怜体无比,阿母为汝求。
”顽固坚持她的立场,毫无动摇之象。
即使在焦仲卿将为刘兰芝殉情来告别之时,焦母仍然坚持“东家有贤女,阿母为汝求。
便复在旦夕”。
人之将死,心肠已铁,求东家贤女,对焦仲卿有何裨益?可见,焦母的顽固不化是酿成她们婚姻悲剧的又一个重要因素。
焦母的顽固不化,是婆媳矛盾不可调和的表现。
从刘兰芝这一方面我们去分析,其自身并非是完美无缺的。
从她被休准备回娘家的那一节诗的描写可以看出,“鸡鸣未欲曙,新妇起严妆。
著我秀夹裙,事事四五通。
足下蹑丝履,头上玳瑁光。
腰若流丸素,耳著明月珰。
”被休回娘家,本身是一件“无颜仪”的事,她并没有因被休而烦恼,仍然有心思去精心打扮、化妆,可以看出在日常生活中,她在焦母心中留下“自专由”的不良影响,导致焦母“久怀忿”,自己为自己的爱情掘下坟墓,葬送了自己的婚姻。
从焦仲卿的角度看,他的不作为也是导致这处婚姻悲剧形成重要原因。
《礼记》中规定:“子甚宜其妻,父母不悦,出。
”焦母压制焦仲卿用的就是孝顺这一条。
刘兰芝被遣回娘家,焦仲卿虽在母亲面前力争,但没有成功,源于这一条。
从全诗的内容来看,焦母虽对刘兰芝不满,但她并没有明确宣布要遣兰芝回娘家,婆媳之间的摩察并没有发展到关系破裂的程度。
而首先发难的是刘兰芝,她的主动求遣成了矛盾激化的导火索。
刘兄的所作所为,也加速了焦刘婚姻悲剧的形成,他对权贵的攀附,是刘兰芝完全变成了工具,失去了人身自由,任刘兄支配,逼迫再嫁,导致“举身投清池”。
从刘兰芝和焦仲卿两人的角度看,这是性格的悲剧。
兰芝不仅美丽善良,而且外柔内刚,所以当她面对独断专行的婆婆,性行暴戾的哥哥也决不屈服。
仲卿官宦世家,从小生活在母亲的淫威之中,养成了懦弱无能的性格,所以当他面对母亲的威逼,就决定了他不可能主动争取婚姻的幸福。
从焦母和刘兄两人的角度看,这是社会的悲剧。
在“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东汉,儒家经义中的“孝”充当着捍卫封建礼教,维护封建家长权威的坚实堤坝。
所以焦母能用高压政策对待儿媳,刘兄能用威逼手段胁迫兰芝,将他们双双推向了婚姻的坟墓。
可见,焦刘婚姻悲剧的形成,是亲情与爱情的矛盾,是封建家庭中,上下等级观念作祟,婆媳关系僵化,导致整个家庭毁灭。
我们可以从诗中看出:作品在告诫后世之人,处理好家庭各成员之间的关系,特别是婆媳关系,是一个家庭是否幸福与和睦的关键,否则会酿成叫世人难以忘记的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