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趣谈:中国第一件女权案 盛七盛爱颐为得遗产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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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第一件女权案盛七盛爱颐为得遗产上法庭
导语:1927年秋天,老太太庄夫人去世,盛公馆一时方寸大乱。

在遗产清理时倒有新收获,估计是庄夫人的“颐养费”的剩余部分。

按照盛氏愚斋义庄的规
1927年秋天,老太太庄夫人去世,盛公馆一时方寸大乱。

在遗产清理时倒有新收获,估计是庄夫人的“颐养费”的剩余部分。

按照盛氏愚斋义庄的规矩,应当一分为二——一半归盛家五房子孙分析,另一半归盛氏义庄。

这样分下来,盛氏愚斋义庄实得一百四十七万三千九百三十二两七钱四分九厘,加上原先在盛宣怀去世时已经归入义庄的五百余万两,合计共有公有产为七百二十七万六千九百八十九两九钱四分三厘。

按说,大家按章办事,相安无事,天下太平,皆大欢喜。

可是盛老四又节外生枝了。

1927年11月26日,盛老四和盛家义庄的一个董事狄巽公一起,具状向上海临时法院提出要求,要求将早已归入愚斋义庄的属于慈善基金的那部分,提出来由盛氏五房(即盛宣怀的三个儿子盛老四盛恩颐、盛老五盛重颐、盛老七盛升颐,以及大房的孙子盛毓常、三房的孙子盛毓邮)分掉,这就在家族内部引起了轩然大波。

首先七小姐不服气,这笔基金已归入公产怎么还可以讨回?如果可以讨回的话,那么按照民国的法律,未出嫁的女子也有继承权,那么就应该分成七份,七小姐、八小姐都应有权分到一份。

于是七小姐向盛老四提出要十万银元出洋留学。

谁知盛老四不同意,他自己钱都不够花,何来心思顾及其他!
七小姐虽是高墙深院里的大家闺秀,但更是上海滩上的新女性,“五四”新文化运动给她以很大的启发,她决定尝试着维护自己的权益。

你不给,那就法庭上见!
生活常识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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