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2年1月30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公布根据2015年5月2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文中的十三条规定: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安全条件审查不予通过:(四)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未经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可靠性论证的。
那么什么是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
第一要理解什么是化学生产过程
①原料处理,为了使原料符合进行化学反应所要求的状态和规格,根据具体情况,不同的原料需要经过净化、提浓、混合、乳化或粉碎(对固体原料)等多种不同的预处理。
②化学反应,这是生产的关键步骤。
经过预处理的原料,在一定的温度、压力等条件下进行反应,以达到所要求的反应转化率和收率。
反应类
型是多样的,可以是氧化、还原、复分解、磺化、异构化、聚合、焙烧等。
通过化学反应,获得目的产物或其混合物。
③产品精制,将由化学反应得到的混合物进行分离,除去副产物或杂质,以获得符合组成规格的产品。
第二在这样的情况下,什么是国内首次的化工工艺呢?
目前,安徽、江苏、山东、湖北、河南、浙江、重庆等省份陆续出台了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安全可靠性论证的相关管理办法,对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安全可靠性论证进行了明确的要求。
下面对以上省份关于国内首次化工工艺的
第三遇到判断不准,我们应该找谁?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国内首次使用化工工艺安全可靠性论证有关问题的复函中指出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安全可靠性论证,可由建设项目所在地或新工艺发明单位所在地按照本省职责分工具有工艺安全可靠性论证职责的部门或省级安全监管部门组织鉴定。
在这样的前提下,各省是怎么规定的呢?
(一)安徽省:国内首次使用化工工艺鉴别和安全可靠性论证由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组织实施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
(二)江苏省:省经信委负责省内企业采用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生产工艺鉴别的监督管理,省安监局负责企业采用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生产工艺安全可靠性论证的监督管理。
省经信委、省安监局共同委托省化工行业协会组织专家,对企业拟采用的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生产工艺进行鉴别和安全可靠性论证。
(三)河南省:河南省应急管理厅负责全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的鉴定和安全可靠性论证工作,并邀请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参与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的鉴定和安全可靠性论证。
省应急管理科学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省应科院)负责具体工作实施。
(四)山东省:安全可靠性论证由省应急厅组织专家论证或者委托具备相应能力的机构进行论证。
申请安全可靠性论证的企业应当经所在地市级应急管理部门同意后,向省应急厅提出《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国内首次生产工艺安全可靠性论证申请书》。
(五)湖北省:化工工艺安全可靠性论证在国家、省未出台相关规定前,采取企业自行组织,自主负责的方式进行。
组织安全可靠性论证应成立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不得少于5人,原则上在省应急管理厅公布的专家库中选择。
由于这个各个省市差别还是比较大的,需要根据各省的要求来处理!这里就不再一一赘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