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干线公路综合治理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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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干线公路综合治理活动的通知
正文:
----------------------------------------------------------------------------------------------------------------------------------------------------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干线公路综合治理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我市公路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干线公路管理逐步纳入了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为全市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了适应公路快速发展的需要,有效保护公路的建设成果,延长公路使用年限,保障公路畅通,消除事故隐患,切实解决公路部分路段脏、乱、差的突出问题,市人民政府根据省政府晋政函[2006]184号《关于开展全省干线公路综合治理活动的通知》,决定在全市干线公路开展综合治理活动,把干线公路管理成集人文、环保、绿色为一体的安全文明通道,进一步提高公路的通行能力,为我市对外开放和经济腾飞提供良好的外部形象和有力的公路保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治理的内容和标准
(一)确保公路畅通。
重点搞好路面养护,维护交通设施,完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确保公路安全畅通;取缔公路两侧饭店、商店、修理铺等各种违章占道招牌。
各地应统一式样,规范管理。
对损坏的路面、桥梁,要尽快修复,恢复交通。
要求达到:公路设施完善,公路两侧无非公路标志;运输车辆无泄漏抛洒;公路路面及两侧控制区内无各类堆积物,确保行车安全和路容路貌整洁。
此项工作由公路分局会同市交警支队组织实施。
(二)治理公路“三乱”。
重点解决公路上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及公路站卡规范化管理等问题。
要求达到:公路站卡全面实现“六公开”(即公开省人民政府颁发的设立站卡许可证、收费许可证、工作范围、收费标准、收费期限和监督电话);工作人员做到证件齐全,管理规范。
此项工作由公路分局会同市纠风办、农业局、林业局、交警支队组织实施。
(三)搞好公路绿化。
要求国省道干线公路全部实现绿化、美化。
绿化设计方案要科学合理,做到宜木则木、宜灌则灌、宜花则花、宜草则草。
此项工作由公路分局会同市林业局协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具体实施。
(四)清理违法违章建筑。
重点解决公路两侧国道20米、省道15米内控制区违法违章建筑以及乱堆乱放、残垣断壁等问题。
禁止占用公路摆摊设点、打场晒粮。
要求达到:在规定范围内,一律不准新建任何建筑物或构筑物;已有的违法违章建筑物和构筑物须按照国家《城市规划法》、《土地管理法》、《公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拆除并依法予以处罚。
此项工作由公路分局会同市建设局、国土资源局协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具体实施。
(五)治理过村路段。
重点解决过村镇路段排水不畅、脏乱差等问题。
要求达到:所有过村镇路段实现路店隔离、路村隔离、店前硬化、排水畅通、无摊点、无堆积物、根除脏乱差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公路的安全通行能力。
此项工作由公路分局会同市建设局协调,公路沿线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具体实施。
(六)整治公路两侧煤场煤炭掺假销售行为,打击和取缔无照经营。
重点解决公路两侧煤场过多过滥的问题。
要求达到:煤场总量得到控制,应设煤场做到在公路控制区以外,有围墙,有硬化通道,场内外环境整洁、美化。
此项工作由市经委协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工商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综合治理步骤
这次干线公路综合治理工作从2007年3月开始至10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3月底前为宣传发动阶段。
主要包括:1、公路、建设、国土、工商、纠风等部门在调查摸底基础上,形成各自的具体治理方案,要求任务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得力;2、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有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此项工作,搞好综合协调。
各县(市、区)有关部门接此《通知》后,要认真组织学习,召开综合治理动员大会,明确综合治理的意义、目的及方法步骤,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综合治理工程以各县(市、区)管辖的路线为一个项目单位,各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各级综合治理领导组要确定确保公路畅通、治理公路“三乱”、搞好公路绿化、清理违法违章建筑、治理过村路段、整治公路两侧煤场煤炭掺假销售行为,打击和取缔无照经营六方面工作的责任人,成立各方面治理小组。
对每一项情况,都要认真细致地进行调查,掌握实情,分类登记,并结合实际,制定操作性强、力度大、效果明显、切实可行的相应的治理措施。
要认真作好宣传发动工作。
各县(市、区)的宣传工作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明确主题,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组织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从而形成强大的舆论态势,努力做到政府
支持,部门合作,群众拥护,为综合治理活动的展开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4月1日至10月中旬为组织实施阶段。
各县(市、区)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同时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使综合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各县(市、区)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落实工作措施,对重点路段、治理工作状况复杂地区的突出问题,采取强有力措施,逐个予以解决,确保高质量实现治理目标。
同时建立和健全有关制度,形成一整套的工作规范,立足眼前,着眼长远,强化基础。
干线公路综合治理工作涉及面广,任务繁重,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通力协作。
各县(市、区)根据实情,制定具体的综合治理实施细则。
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辖区的综合治理工作。
市综合治理领导组将制定严格的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对各县(市、区)及相关部门进行工作考核,考核结果将纳入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年终综合考核主要内容。
(三)10月中旬至年底前为验收、表彰阶段。
由综合治理领导组严格按照工作目标考核和验收办法进行考评验收,并进行打分。
对初次验收不合格的县(市、区)要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改正;对正式验收不合格的县(市、区),要严肃处理。
综合治理根据评分选出前三名,给予表彰和奖励。
在治理工作取得成效的基础上,总结成功经验,分析存在问题,落实长效管理工作机制,为今后的管理工作奠定基础。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领导,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全市干线公路综合治理领导组。
组长:柴林山(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蔡铁刚(市纪委副书记、监委主任兼纠风办主任)
李建业(市政府副秘书长)
丁惠民(运城公路分局局长)
成员:丁志良(市经委副主任)
崔长胜(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李世元(市建设局副局长)
吴万喜(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王敏(市工商局副局长)
宁星龙(市林业局副局长)
周志华(市农业局副局长)
杨全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委)
郭临生(市公路分局副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运城公路分局,办公室主任由郭临生兼任。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公路建设和管理水平代表着一个地区的形象,直接关系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
因此,各县(市、区)、各部门要从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克服畏难消极情绪,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出成效。
(二)明确责任,协调配合。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认真开展此项工作,切实做到思想到位、责任到位、监督到位、落实到位。
(三)明确政策,积极稳妥。
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业务,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深入进行调查研究。
在此基础上,本着“纠正违法违章,维护合法权益,确保社会稳定,积极稳妥实施”的原则,针对不同情况,对照有关政策、法规,区别对待,分类提出具体实施意见。
(四)做好宣传,搞好监督。
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宣传公路综合治理的重大意义,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努力争取沿途单位和群众的理解与支持,不断增强爱路、护路意识,积极配合综合治理工作。
同时,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文明公路综合治理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
二OO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