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车辆管理守则全.doc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全1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1.目的
1.1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合理有效的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
更有效的控制车辆使用,最真实的反映车辆的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
效益以及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
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2.1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公司各部门的所有车辆。

2.2发布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3.公司车辆管理
3.1车辆管理规范
3.1.1行政部负责制定公司所有车辆的管理制度。

公司车辆的证照保管,车辆年审、
车辆保险及养路费支出等事项统一由其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并做好登记。


辆行驶证和保险卡由驾驶员随车携带,其余证件及车辆备用锁匙一律存档在
行政部。

3.1.2车辆管理人员要对所开车辆证件的有效性经常检查,不齐全或快到期的须及
时上报,并补办手续。

3.1.3行政部负责总部办公室车辆的派遣及使用,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
安排,保证总部办公室车辆的有效使用。

3.1.4运营车辆由运营部车辆管理人员负责车辆调度及管理,旨在最大限度的配
置车辆使用,最有效的管理车辆。

3.1.5公司车辆不得对外出租和出借。

3.1.6公司所有车辆钥匙应有车辆管理人员统一保存、管理,出车时驾驶员在《车
辆钥匙领用表》上签字领用,回来后将钥匙交换给管理人员,管理人员签
字确认。

行政部主管或是其他领导应管理备用钥匙,以防车辆钥匙丢失或
损坏时不时之需。

(附表3)
3.1.7公司所有驾驶人员每天下班前须将公司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地方后,将
车辆钥匙交由管理人员保管。

如无法在下班时间返回需向管理人员报备,
如遇特殊情况车辆当天不能返回公司的,须经部门主管批准。

3.1.8车辆管理人员根据公司运营需要,及时安排车辆出车,对车辆的使用情况
做好登记并统计。

3.1.9驾驶人员在车辆行车过程中的停车,要遵守交通法规,在允许停车的区域
停放车辆,防止因此罚款。

3.1.10车辆管理人员应及时检查车辆行驶状况,及时在交通网上查询车辆是否违
法,并及时归责处理。

3.2用车管理办法
3.2.1员工因公需派车的,须提前一天填写《公务车辆派车单》,出本市的派车需提
前两天以上申请,由部门主管批准,经车辆管理人员签名确认后安排用车。

临时用车的,须按申请流程电话请示相关领导后,安排车辆,并在用车后及
时补单。

(附表1)
3.2.2车辆管理人员对审批通过的用车申请,在派车单上填写出车人员,车辆信
息,并对派车做确认后将派车单转车辆驾驶人员。

3.2.3车辆驾驶人员在收到《派车单》时,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及油量情况,按
照派车单上的时间按时出车,在规定的时间应到达指定的地点,完成配送任
务后应及时返回,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返回公司的,应及时向管理人员说
明情况,获得批准后方可。

并填写好相关表单。

3.2.4用车结束时驾驶人员应填写《公务车车勤日报表》,将每次外出的时间、人
员、公里数记入,并请用车人签字认可。

(附表2)
3.2.5公务车辆申请人员在办理公司事宜时,应严格按照派遣表中所规定的时间
返回公司,如果在派遣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及时返回公司,应提前向行政
部说明原因,获得批准后方可延时返回公司。

如果需要长时间办理公事,
驾驶员可将用车申请人送达后返回或处理其他派车申请,用车申请人返程
根据需要是否派车接回,或自己搭乘公共交通工具返回,车费报销。

3.2.6公务车辆驾驶人员办完事后应及时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况不
能按时返回公司的,应提前向行政部说明原因,获得批准。

3.2.7公务车辆驾驶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及时整理派车单,每天下班前交行政部审核,
审核无误后存档;每周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上交本周的《公务车驾驶员车勤周
报表》,以便车辆管理人员做好用车统计。

3.2.8公司公务车驾驶人不得擅自将车开回家。

办完公事必须将车辆停放在规定
的地点。

不得因私使用车辆。

3.2.9公司营运车辆,应适应经营、生产管理需要,应设专人管理,旨在保证车
辆安全运营的同时,最大化的配置车辆运营。

3.2.10各部门出车、送货应由车辆管理人员统一调度,公司任何人员不得私自调度
车辆,更不能因私使用公司车辆。

3.2.11车辆管理人员应根据公司总体的运营要求,对车辆的出车及保养进行合理
安排,驾驶员应服从车辆管理人员的安排,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管
理人员。

3.3车辆用油管理
3.3.1行政部主管负责对公务车辆的用油进行监督、控制,财务部辅助配合监控
管理。

3.3.2 公司所有车车辆统一油卡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制度,设立总油卡,为附卡
充值。

3.3.3公司所有车辆禁止现金加油,驾驶人员应随时携带油卡,不得以任何理由
用现金加油,如遇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须经车辆管理人员批准,并报部
门主管备案。

3.3.4车辆加油卡办理后,管理人员应按车牌号与油卡号码进行备案登记,每月
进行核对。

油卡一经备案,不允许变更,如遇到特殊情况,比如油卡坏了,
不能正常加油时,应报车辆管理人员,及时修理或使用备用油卡加油。

3.3.5禁止车辆间互换油卡,禁止使用其它车辆的油卡加油,如遇特殊情况,应
经车辆管理人员同意。

3.3.6车辆管理人员应根据车辆需要办理备用油卡,在车辆所配油卡金额不足时
备用,车辆在使用备用油卡时应做好备用卡使用记录,便于月底数据统计。

3.3.7驾驶员在使用油卡加油时,应保留好每次加油的小票,小票要保持连续性,
月底按顺序粘贴在《车辆耗油月报表》上,并每次加油后在《车辆耗油月报
表》上做登记。

(附表3.3)
3.3.8车辆管理人员每月做好用车统计,计算每月大致油耗,实时了解车辆油卡的
用油情况,在油卡金额接近200元时,在月底向财务部申请油卡充值,及
时为油卡充值。

3.3.9车辆管理人员管理公司油卡,并每月整理加油报表,与驾驶员上交的加油小
票核对,并将加油发票一起上报财务,财务在对油卡充值审核时要对上次
充值的用油情况进行审核。

3.3.10车辆油卡充值申请审核通过后,财务部将以转账或现金转交车辆管理人
员,或直接充值至主加油卡。

(看可操作性)
3.3.11车辆油卡充值要求开具正式发票,车辆管理人员应及时向充值公司领取
发票,并与所有关联的加油报表一起上交财务部。

3.4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3.4.1对维修服务公司原则上使用4S店的维修,或对比多家维修公司,择优选
择,车辆管理人员对维修项目进行审核。

3.4.2车辆管理人员负责对维修质量进行验证,并保存相关的评定、维修质量、
维修记录等资料。

3.4.3驾驶人员负责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并处理简单的车辆故障。

3.4.4驾驶员负责及时发现、检查故障;并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确认保
养维修合格;如有必要保留更换部件交公司验审;对维修质量进行及时
反馈。

(附表3.4)
3.4.5工作流程
3.4.5.1日常检查、保养、维护
3.4.5.2驾驶员须做好车辆出、收车检查,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3.4.5.3行驶中注意车辆是否有异常声响。

3.4.5.4经常检查各润滑点,发现缺油或油变质应立即补充或更换。

3.4.5.6每月由驾驶人员对电瓶外表进行清洁,经常检查电瓶使用情况,
保持电瓶周围干燥清洁和有效工作能力。

3.4.5.6每月由驾驶人员检查车辆消防设施。

3.4.6定期保养
3.4.6.1驾驶人员要严格按照车辆保养相关规定定时对车辆进行保养。

车辆公里与保养项目标准见《保养标准表》。

(附表6)
3.4.6.2保养维修必须在指定的维修厂进行,驾驶员不得自行选择修理
厂。

3.4.6.3驾驶员根据车辆运行里程数填写运行记录,经车辆管理人员核
实后,由部门主管安排车辆保养时间。

3.4.6.4驾驶员须办理完审批手续后方可对车辆进行保养、修理,不允
许先斩后奏。

3.4.6.5定期保养操作流程:驾驶员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部门
经理检查---审批--凭审批后的《车辆维修申请单》(项目、
金额)通过管理人员向财务借款---对审批后的项目进维修---
维修过程中如需增加维修项目,由部门经理确认维修---对维
修车辆进行检查---索取发票及维修清单----会计人员对维修
项目进行审核------通过财务冲销借支。

如公司合作维修由公
司统一付款的,不用借支流程,维修后发票转交管理人员,报
财务报销。

3.4.6.6在行驶过程中发现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检查,查明原因并判断
故障严重程度和对行驶安全的影响程度,主动设法排除故障。

3.4.6.7如驾驶员无法排除故障,须估算费用并征得部门经理同意就近
寻找修理厂处理,对故障严重程度及发生故障的原因应及时汇
报,请示处理方案。

3.4.6.8突发修理的操作流程:口头向领导进行维修申请---获批准后
进行维修(不能到指定处修理时,选择就近的修理厂)---补
填《车辆维修申请单》---车辆管理人员鉴定、审核----部门经理签字----走财务报销。

3.4.6.9新车在免费保养期,各驾驶员应注意利用。

3.5车辆罚款及理赔管理
3.5.1车辆罚款管理
3.5.1.1客运车载货罚款:此类罚款为公司计划内罚款,驾驶员应在送货
过程中有意识的避免此类罚款的发生。

当发生时,驾驶员态度应
良好,争取少罚款或不罚款。

3.5.1.2驾驶员应妥善保管开具的罚款单,经部门主管审核后,可用其它
发票冲抵报销。

3.5.2车辆违章罚款
3.5.2.1驾驶员应熟知交通停车相关规定,将车辆停放在允许停车的地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新)1
宁夏金凯信置业有限公司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公司车辆的管理,保证工作用车,最大限度地降低车辆使用成本,减少支出,特制订本制度。

一。

车辆管理
1.公司公务车的证照及审核等事务统由好公司行政办公室负责
管理。

配属车辆由办公室主管调派,并负责维修、检验、清洁等。

2.本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须于事前向车管专人申请调派,车管专人
依据重要性顺序派车。

不按规定办理申请,不得派车。

3.每车应设置“车辆使用管理登记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
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

车辆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

发现记载不实、不全或未记载者应呈报主管提出批评,对不听劝阻屡教屡犯者应给以相应的处分。

4.每车设置“车辆使用记录表”,车辆加油和维修有办公室分管人
员统一办理,严禁给非本公司车辆加油,违者处以10倍经济损失赔偿。

管理人员必须对每次加油及修护给予记录,以了解车辆受控状况。

每月初连同行驶记录表一并转主管副总经理稽
核。

二。

车辆使用
1.公务车使用人必须具有驾照,并经公司专人考核合格后,方可
驾驶公务车。

公司车辆专管员必须定期对驾驶员进行指导、培训。

2.公务车不得借予非本公司人员使用。

3.使用人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煞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

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最后使用人要对由此引发的后果负责。

4.驾驶人必须严守交通规则。

5.驾驶人不得擅自将公务车开回家或作私用,违者处以300元罚款。

若发生违法违规造成损失的,全部由驾驶人承担。

并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

经公司领导批准的例外。

6.车辆应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或适当、合法位置。

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车辆损毁、失窃,由驾驶人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

7.使用人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使用后并应将车辆清洗干净。

8.发生事故,而导致违规、损毁、失窃等,于扣除理赔额后全部由私人负担。

9.公司员工本人及家中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使用公司车辆的,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可以派车,费用原则上由个人承担。

三。

车辆保养
1.车辆维修,应先填“车辆使用申请单”,注明行驶里程,经主管领导核准后,方可送去维修。

2.车辆应由车管专人指定各厂牌保养,特约修护厂维修,否则修理费一律不准报销。

3.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或更换零件时,与车管专人联系后,可视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修理。

4.如果由于驾驶人使用不当,而导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维修费用,由个人承担20%,并处以不低于200元罚款。

5.办公室车辆专管员应该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保养,并做记录。

因车辆专管员检查维护不当,造成车辆损坏的,车辆专管员承担车辆维修费用的20%,并处以不低于200元的罚款。

四。

违法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法规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免职或辞退处分。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公务车借给他人使用。

(3)擅闯红灯、超速行驶造成罚款的,公司和个人各承担50%,
其他违章造成的罚款驾驶人承担20%。

2.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人或与公司共同负担,并给与驾驶人相应处分。

3.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公司各负担一半。

4、驾驶员有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的,造成一切违法犯罪后果的,由驾驶员承担,公司将给予开除处分。

五。

公务车管理
1.公务车油料及维修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六.附则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正式实施。

宁夏金凯信置业有限公司
二零一二年四月一日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新1
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统一管理公司的所有车辆,有效使用各种车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经费支出,特制订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所说公司车辆是指公司的专车、及公务用车辆。

专车系指公司为部分特定人员或部门特配车辆。

公务车系指除上述专车以外的所有车辆。

所有车辆由行政部统一负责管理。

第二章车辆管理
第3条行政部负责所有车辆管理工作,包括车辆调派,维修保养,费用预算、核准、车辆年检及证照管理,投保、续保与出险索赔及司机管理。

第4条公司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其它特定原因对认定人员根据协议配备工作用专车,实行月费用包干,额度内凭票据报销,超过部分个人自理。

公司认定特配部门使用的专车费用由公司稽核报销。

第5条其他部门及人员原则上均不配置专用车辆,确需配置,须由其部门主管或个人以书面报告形式报公司行政部,由公司总经理审批,经批准同意后方可配置,并严格执行费用预算,超出预算的费用需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

第6条公司所有车辆原则上必须由公司专职司机(含专车使
用人)驾驶,公司其它持有驾照人员驾驶公司车辆公出或私用必须按规定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附件1),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无驾照人员严禁驾驶公司车辆。

专职司机应每周定期对公司车辆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第7条车辆行驶证,属专车的日常由专车使用人负责保管,如专车使用人出差或休假,需将专车车辆行驶证及车辆钥匙交由行政部保管;保险单由行政部统一保管,按车建立资料、费用档案。

第8条每车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附件3),当班司机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是否相符,与前一次用车记录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费用明细等,对发生的票据编号整理,以备报销时核对。

第9条车辆每日使用完毕和节假日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好,将钥匙交回给行政部保管。

每车设置《车辆加油记录表》(附件5),经手驾驶员在发现车辆油量不够需加油时,凭公司统一发放的针对每辆车配置的加油卡加油,同时在《车辆加油记录表》上作好记录以备查。

第10条行政部人员每月不定期抽查一次,如发现记载不清、不全或者未记载的情况,应通报司机并对相关责任人提出批评,不听劝告、屡教屡犯者应给与处分,并停止其使用资格。

第三章车辆使用
第11条车辆使用范围
(1)公司员工在本地或短途外出办事、联系业务、接送。

(2)接送公司宾客。

(3)专车专用。

第12条车辆使用程序
(1)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制度。

①属个人使用的专车由使用人自行驾驶,一般不纳入调派,如专车使用人出差或休假,专车由行政部调派;属部门使用的专车使用实行报备制度,只需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由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出车前交行政部备案。

公务车由行政部统一调派。

②公务用车,使用人向行政部提出申请并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说明用车事由、地点、时间等,部门经理签字后交行政部负责人审批调派。

行政部负责人依重要性顺序派车,各部门用车不得直接与司机联系,不按规定办理申请者,不得派车。

车辆使用申请尽量作到当班用车1小时前申请,下午用车上午申请,次日用车当日申请,夜间用车下班前申请,集体活动用车2天前申请,以便统一安排。

③由行政部将《车辆调派单》(见附件2)交与司机,司机根据《车辆调派单》予以出车。

④遇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可随时派车。

事后一天内由使用人补办手续。

⑤任何人均依上述程序申请派车,否则不予派车,司机不可擅自出车,擅自出车一次罚款200元。

(2)司机按用车人员的目的地行车。

行车前需选择好最佳路线。

对同一方向、同一时间段
的派车要求尽量合用,减少派车次数和车辆使用成本。

(3)用车完毕,司机填写用车实际情况记录。

使用人用车完毕在《车辆行驶记录本》上签字确认。

第13条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持有驾照,熟悉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第14条驾驶人员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的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

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等现象,应立即报告,隐瞒不报而由此引发的后果由驾驶人员负责。

第15条驾驶员不得擅自将公用车开回家,或做私用,违者受罚,经公司特别批准的除外。

第16条车辆应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或者适当的合法位置。

任意放置车辆造成违犯交规、损毁、失窃,由驾驶人员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

第17条驾驶人员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使用后应将车辆清洗干净。

第四章维修保养
第18条本公司的车辆的维修保养,原则上按照车辆技术手册执行各种维修保养,并须按照预算执行。

第19条车辆维修、保养、加油程序
(1)司机发现车辆故障或者需要保养时,应先填写《车辆
维修保养申请单》(附件4)向行政部提交车辆保养维修申请、申报维修保养的项目及费用预算,行政部会同相关人员进行确认核实后,由总经理批准后予以送指定维修厂检修。

(2)维修结束,提车时,送修人应对维修车辆进行技术鉴定,检验合格,收回更换的旧部件,并核定维修费用的合理、准确性后,方可在维修厂家的单据上签字。

送修人对费用的真实性负责。

(3)车辆的维修保养应在指定厂家完成,否则维修保养费用一律由送修人承担。

(4)可自行维修者,可报销购买材料和零件的费用。

(5)车辆于行驶过程中发生故障急需修理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理,但非迫切需要或者维修费用超过2000元时,应与公司联系请求批示。

(6)由于司机使用不当或者疏于保养造成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费用视情节轻重,由公司和司机按照比例共同负担。

(7)行政部每月负责统一购买汽油,并分配到各车辆油卡上。

一律采用油卡加油,非特殊情况严禁现金加油。

特殊情况(加油卡损坏、加油点网络中断等)下需现金加油者,向行政部说明原因,得到允许后方可加油。

每次加油时,司机需填写《车辆加油记录本》(见附件5),以备报销时核对。

7、行政部对车辆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内容包括:本制度执行情况、车内外卫生、一般保养状况等。

检查不合格者,对司机或相关责任人处50~200元不同程度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取消驾
驶员驾驶资格。

第五章车辆保险
第20条公司通过商定,确定承险保险公司。

第21条公司所有车辆的保险,统一由公司支付分担。

第22条公司车辆投保险种以及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不得私自增加或减少投保险种,也不得私自提高和降低额度。

第23条一旦出现车辆保险索赔事件,行政部应在第一时间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并保存好索赔资料。

事故处理完毕后,办理索赔手续。

第六章违规与事故处理
第24条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犯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后果,由驾驶人全部承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给他人使用。

(3)酒后驾车。

第25条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司机个人(含非专职司机)和公司各自承担50%,涉及驾照扣分的由当事人负担。

行政部负责每周在网上查询维章记录一次,并做好处理。

第26条各种车辆在运行过程中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向附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并主动与公
司取得联系协助处理。

如属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公司报告。

第27条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情况由司机与公司按比例承担。

第28条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差额由司机与公司按比例承担。

第七章费用报销
第29条车辆维修保养及过境/过路费用按凭证实报实销。

司机于每月10日、25日前将所负责车辆当月高速费、过桥费及停车费等票据贴好,连同该车辆行驶记录本、车辆加油记录本交行政部审核签字后,交财务负责人审核签字,最后报主管副总/总经理签字后,方可报销。

第八章附则
第30条本制度经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附件1:《车辆使用申请单》
附件2:《车辆调派单》
附件3:《车辆行驶记录表》
附件4:《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
附件5:《车辆加油记录表》
附件6:《车辆情况一览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