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油气资源事业部依奇克里克项目经理部财务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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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油气资源事业部依奇克里克项目经理部财务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
财务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
油气资源事业部
依奇克里克项目经理部
油气资源事业部依奇克里克项目经理部
财务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
壹、主管会计岗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集团公司的财务、预算、运营、资产、合同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且结合依奇克里克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或措施。

2、于项目部领导下,负责运营财务和本部门的管理工作。

组织编制项目部财务成本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且组织实施。

3、按照《会计法》组织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4、遵守职业道德,遵守法规,维护财经纪律,严守运营财务秘密。

5、负责筹措且合理使用资金,确保项目部生产运营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6、负责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充分利用会计资料,及时对财务收支执行情况和经济活动进行分析,提供可靠信息,定期向油气资源事业部及项目部汇报运营财务情况,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助手。

7、严格执行成本开支范围,正确归集和分配成本费用,严格划分管理费用和采油直接成本界限,合理摊提费用,及时处理会计业务,准确计算成本和编制成本报表。

8、及时结算原油款。

每月及时和交油单位核对交油量及原油结算款,将资金及时结算回项目部。

9、根据项目部运营管理业务和核算对象,设置正确的会计科目和账簿。

10、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的核对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果。

负责做好对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核算、管理等工作。

11、负责做好各税种的缴纳和签认工作以及各种税务报表的编制工作。

12、负责日常的成本核算和费用报销工作,严格执行会计制度的开支范围和标准,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13、负责往来账的管理,及时做好清理清欠工作,防止有呆账、坏账损失发生。

14、负责对所管的账目做到账账相符,账表相符。

15、负责编制成本、资产、税收、利润等关联报表,报表的数据必须做到真实可靠。

16、完成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出纳岗岗位职责
1、严格按照国家和集团公司现金管理、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

2、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办理现金和银行结算业务,对于重大开支项目必须经过单位领导、主管人员签章方可办理。

付款后必须于收付款凭证上签章,且加盖“收讫”、“付讫”戳计。

3、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界限,超过部分要及时存入银行。

不得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现金。

4、及时登记现金及银行账,必须做到日清月结。

每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定期清理未达账款。

5、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出借银行账户。

6、出纳员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簿的登记工作以及审核工作和会计档案保管工作,对外付款必须由出纳亲自办理,不得由他人代理。

7、出纳员所管印章必须妥善保管,对于签发使用的各种印章不得交由出纳壹人保管。

印章必须分开管理。

8、对于空白支票和各种发票要视同于现金严格管理,认真办理领用注销手续。

9、每月编制资金收支明细表和关联资金报表。

10、及时向会计传递当日有关会计资料,以便会计及时做帐,真正起到监督的作用。

11、完成项目部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稽核岗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制度、办法、规定。

2、根据《会计法》、国家颁布的财务会计工作制度和集团公司制定的规定为依据,负责对本项目部的会计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工作。

3、负责逐笔审核各项财务收支业务的内容是否真实、手续是否完整、项目是否合法、金额是否准确、科目运用是否合理等。

4、负责审核原始凭证、会计帐薄和会计报表。

5、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计划统计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计划、统计方面的制度、办法、规定。

2、根据项目部的长远目标和年度勘探部署,负责编制项目投资建议(调整)计划。

3、督促和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和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提出解决办法或措施且及时向领导汇报。

4、负责日常的统计和统计管理工作,制订、实施本项目部的统计工作计划和统计制度;监督、检查统计法规的执行情况,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和提供统计报表及有关资料。

5、定期对本项目部投资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依法实行统计监督。

6、健全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管理项目部的统计调查表和基本统计资料。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合同岗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制度、办法、规定,参和工程项目(包括钻井、地质、采油科研及其它)合同的管理工作。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适合项目部特点的合同文本。

3、于批准的工程项目和投资规模之内,利用有关的预算定额,按成本项目测算且确定单项工程的合同标的。

4、参加项目部各单项工程的招(议)标和合同的签订。

5、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

对合同进行动态管理,按单项工程建立合同管理台账,随时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

6、定期进行合同履行情况分析。

分析各单项工程合同履行情况和工程实物工作量的完成情况,分析影响合同履行的各种因素,提出改进意见供领导决策。

7、深入作业现场调查研究,搜集、积累合同履行情况的有关资料,定期编报工种合同履行情况月报表。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资产管理岗岗位职责
1、负责办理项目部物资设备入库、验收、维修、报废、报账等手续。

2、负责本项目部“固定资产卡片”的填写、查对、更改工作。

3、填写固定资产总帐、明细分类帐,完成固定资产帐的输入工作,做到明细帐记录详细(时间、数量、单价、存放地点、使用单位…),当月的明细帐要和总帐核对相符,且按固定资产管理要求登记固定资产分类号、设备编号等。

4、定期进行财产清查核对工作,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且经常对保管、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5、做好各种基础数据的统计工作,负责编报上级要求的设备、固定资产的各种报表,且检查各项资产的完好率。

6、负责检查新购资产到位、安装、验收、使用情况。

7、季末、年末要会同关联职能部门核对固定资产帐目,检查帐卡相符情况、实物登记情况,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成本核算员岗位职责
1、负责井场材料的核算及出入库工作。

2、负责对各井台、各单井成本进行归纳、分析,且建账核算。

3、负责井场人员工资及工资性收入的统计、发放工作。

4、负责报送井场成本核算报表及各油井资产的变动情况。

5、负责各井台劳务费用的归集、结算工作。

6、负责原油的计量统计工作,随时掌握各井台的生产动态,且做好盘库工作。

7、完成项目部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货币资金和银行账户管理实施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国务院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财政部颁布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项目部具体情况规定以下管理制度:
第壹章现金及备用金管理
第壹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银行结算办法》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100元以下的开支用现金,100元之上1000元以下的开支或结算能够使用现金也能够通过银行转帐结算(以下简称使用支票、汇票),1000元之上的对外开支必须使用支票。

第二条项目部必须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现金的开支范围。

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应当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第三条现金使用范围:
1、职工工资,津贴、奖金;
2、个人劳务报酬;
3、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4、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5、结算起点为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6、业务活动的其他零星支出;
第四条现金库存限额管理
1、项目部应当加强现金库存限额的管理,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2、财务资产部库存现金限额以银行核定的限额为准,原则上满足公司3天日常零星开支。

因特殊业务需要应支付备用金,不包括于库存现金限额内。

第五条现金使用管理
1、于库车县等周边地区购买物品、业务费、住宿费等结算于1000元以下的,可用现金结算,超过1000元的,不得使用现金,壹律使用支票;库尔勒、乌鲁木齐等其他市区结算金额于5000元以下的,能够使用现金,超过5000元之上的,不得使用现金。

于同壹时间和地点采购物品时化整为零的发票,将视同壹张发票,用支票(汇票)结算而不予用现金结算。

于特殊情况下,不得不超规定范围使用现金的,需经财务主管审核,报项目部领导审批后,财务部门方可给予报销。

2、根据目前项目部周边市场的特点以及工作的需要,特殊情况下确实需要使用现金,应本着从严审核的原则报项目部领导批准方可使用。

第六条现金日记账必须做到日清月结,随时清点库存现金,做到账款相符。

第七条不得挪用现金和以白条抵库,财务部领导及有关人员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抽查,以保证帐实相符。

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做出处理。

第八条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将公司收入的现金不经过财务资产部而直接坐支,不准以个人名义将所借公款存入银行。

第九条出纳人员到银行提取现金,必须同时有俩个人前往办理。

第十条单位应当指定专人定期核对银行账户,每月至少核对壹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和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

如调节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第十壹条项目部应当加强和货币资金关联的票据的管理,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且专设登记簿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

第十二条需要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经济业务,必须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第十三条加强备用金管理
(壹)备用金使用限额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超限额的大额备用金应上报资金使用计划、列明用途和使用时间,由项目部主管领导审批。

(二)财务资产部应按月核对检查金使用情况,督促业务人员及时报销;原有备用金未清账的不得新增备用金借款;如发现有超出批准支出范围使用备用金的,立即纠正,且收回未使用的备用金。

(三)严禁长期占用备用金,暂时不需动用的备用金及时交回清账。

(四)严禁办理以项目部名义开立,但供个人使用的各种信用卡。

第十四条财务人员于办理报销业务时,严格审核且监督报销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规性。

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原始凭证,不予报销;对弄虚作假、违法的原始凭证,于不予受理的同时,应当予以扣留,且及时向上级负责人方案。

第三章票据管理
第十五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及关联规定办理支票、汇票等票据业务。

(壹)严禁签发空头支票,远期支票及银行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严禁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背景和全权债务关系的票据;严禁收取商业承兑汇票。

(二)建立票据登记台账,按照出票人、出票银行、金额、期限等项目逐项登记,且及时向出票人函证。

(三)应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各种票据。

第四章银行账户及存款管理
第十六条银行帐户必须按国家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帐户只供本项目部运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出借帐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套现。

第十七条银行帐户的帐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第十八条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出,不得早付或迟付,也不准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面正式委托,也不准改变收款单位。

第十九条财会人员办理信汇、电汇、票汇、转帐支付等付出款项,壹律凭付款审批单办理。

付款审批单应附入付款凭证记帐备查。

第二十条会计人员出单后,出纳才能签发银行支票,同时要求业务人员于银行支票使用簿上签字,登记银行支票号码、金额、收款人;
第五章内部控制及监督检查
第二十壹条项目部所有货币资金收支必须及时纳入财务部门统壹核算和管理。

严禁以下行为:
(一)私设“小金库”;
(二)账外设账;
(三)收款不入账;
(四)非财务部门管理货币资金。

第二十二条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关联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第二十三条严格执行货币资金定期盘点登记制度,且进行不定期的盘点核查。

库存现金实行每日盘点登记,填写现金日盘点登记簿,做到账款相符,发现账款不符的,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第二十四条严格执行银行对账制度
(壹)指定会计岗位人员定期逐笔核对银行存款收支,且于每月末三日内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出纳岗位人员不得办理银行对账业务。

(二)项目部会计主管人员对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审核签字。

(三)对于未达账项,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不得有长期未达账项;对异常未达账项应及时上报项目部有关领导。

第二十五条严格执行银行预留印鉴保管、使用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银行预留印鉴和各种收付款票据、银行存单等要分岗分人管理。

(二)财务专用章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

严禁壹人保管或外出携带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资金支付有权签字人不得保管银行预留印鉴。

第二十六条贯彻“钱账分管”的原则,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二十七条项目部主管领导对支付款项申请有最终审批权,对不符合规定的支付申请,主管领导应当拒绝批准。

出纳人员应当根据复核无误后的支付申请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第二十八条项目部应落实货币资金管理责任制。

凡因管理不善违反本规范规定造成经济损失的,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根据《会计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六章附则
1、本规范由财务资产部负责解释、修改。

财务报销管理制度
根据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及华油集团对项目部财务管理工作的要求,严格资金使用的审批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壹、项目部财务主管及会计人员要加大对原始凭证(发票)的审核力度,按照<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把好报销环节、结算环节和各项经济业务的质量关,主要做以下方面的审核:
1、真实性审核。

真实性是指原始凭证确实是本项目部经济业务发生、执行或完成时的原始证明。

审核经济业务的双方当事公司和经办人、经济业务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凭证日期、经济业务的内容是否真实,涉及实物收付的原始凭证,其数量、单价、金额是否真实准确。

2、完整性审核。

完整性是指原始凭证内容齐全,计算无误,填制符合要求。

审核发票是否有销货公司财务专用章、税务或财政监制章和编号,是否为“发票联”(填值税发票有无“税款抵扣联”),双方经办人是否签名或盖章,应附的旁证材料(如所购材料清单)是否齐全。

需入库的物品,发票和物品是否核对壹致,物品是否经过保管验收且附有入库单;不需入库的物品,票据背面是否有经办人、使用或保管人签名,需经批准的凭证是否有项目部领导签名。

3、合法性审核。

合法性是指原始凭证上记录的经济业务,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章及集团公司、华油集团内部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

4、财务资产部对经济业务的计划性、真实性、合法性行使审核权。

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严重违法的原始凭证,于不予受理的同时,应当予以扣留,且及时向项目部负责人方案,请求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应当退回,且要求其更正、补充,更正处应加盖开出公司的公章。

二、各种票据是财务报销的凭据,各类报销凭证内容要切实、详尽,要有经办人、证明人、主管领导签字,方能报销。

下列票据财务资产部不予报销:
1、应有而未有税务机关发票监制章的。

2、填写的项目不齐全的、字体无法辨认、不清楚或有明显涂改迹象的票据。

3、内容不真实的,数量、单价、金额不符的票据。

4、没有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的。

5、购物无用途、资产无验收的票据。

6、审批手续不全的票据。

7、伪造的发票
8、作废的发票。

9、白条收据。

10、其他不符合税务机关规定的发票。

三、具体的审批、报销程序
无论借款仍是报销业务,应严格履行以下程序:经办人要持部门负责人和经办人签字的票据,先由财务资产部主任按《票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要求进行初步审核,然后报主管领导审批,财务资产部方可进行财务处理。

1、原始凭证(发票)必须填写日期、供货单位的名称及填制人姓名且盖章、接受单位的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

原始凭证记载的内容均不得涂改、挖补。

2、报销购物发票,无论金额大小,原则上要有购物清单。

购物金额超过200元的,经手人员必须索要购物清单。

售货单位不给开的,由经办人根据购物单价、购物数量等补列购物清单,经验收人、单位负责人核对无误且签字后财务人员方可凭正式发票和购物清单给予报销。

3、对于购入商品或接受劳务办理的借款,经办人应于壹周内报销。

对于已有借款(备用金)未清的人员财务资产部不再办理下壹笔借款。

对于超过规定时间未报销的人员,财务资产部要从其当月工资中扣除,且处每天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4、项目部借款、对外付款业务统壹由项目部主管领导审批,每周二、周四的下午主管领导审批报销业务,其他时间不再办理。

5、财务资产部对外办理工程、劳务结算业务先由主管运营的经理进行审核,再报主管领导审批。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原始凭证(发票)不得外借,其他公司确需借用原始凭证时,经财务资产部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批准,能够复制。

向外公司提供的原始凭证复印件,应当于专设的登记簿上登记,且由提供人员和收取人员共同签名或者盖章。

2、从外公司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公司记账联的复印件和盖有公章的证明,由经办公司经办人写出说明且签字,经有关领导人批准后,可代作原始凭证;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票、轮船票、飞机票等),由当事人将情况写清,经项目部领导批准后可代作原始凭证。

五、违规责任
有关责任人壹定要按之上规定的程序认真负责地进行确认、审核、审批。

1、对于未按程序越权签字的事项,下壹环节有权拒绝办理。

2、对于违反之上规定进行确认、审核、审批的有关人员,项目部主管领导能够提出警告或采取处罚措施。

六、附则
1、本制度由财务资产部负责解释、修改。

物资管理制度
物资管理是项目部对所需各种物资进行计划、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等壹系列的组织管理工作。

加强物资管理和库存控制,对于提高项目部的经济效益起着重要作用。

为此特制定本办法。

壹、物资采购统壹由主管领导指定职能部门或专人进行采购,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授权不得擅自自行采购。

否则财务资产部不予支付货款。

二、每月初各职能部门应根据生产运营情况制定采购计划。

采购人员对大宗物资采购要根据采购计划、采购合同报主管领导批准,零星材料采购应纳入财务资产部门管理,且按计划采购。

三、各职能部门及采购人员要确保项目部生产所需物资保质、保量,按时配套到位。

四、财务资产部、物资采购人员、保管人员要做好存货清查盘点工作。

财务资产部要不断督促抽查存货的清查盘点情况,切实做到每月壹小盘、每季壹中盘、半年壹大盘,做到账实相符,真正达到帐、卡、实、资金要四对口,杜绝壹切利用存货调剂成本和盈亏的现象发生,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按照内部控制制度“不相容职务必须分离”的控制原则,采购人员、验收人员、领用人员必须分离,以加强对采购、验收以及使用环节的控制。

六、材料保管人员对出入库单据要妥善保管,及时报送财务进行账务处理,材料入库单据三日内必须送交财务,不得拖延。

七、入库单应由验收人员(保管员)于对材料(实物)清点核实无误后再填制,且做到内容齐全,数量金额无误,如果货物已经入库,但票据未到,应按照合同或同类产品价格暂估,不能只填写数量,不注明金额
八、材料人员对壹次耗用的材料或不必入库的物品应填制“实物验收单”,且加强实物管理和日常监督控制。

对于需入库的材料应填制“入库单”,且由采购人员、保管人员、复核人员签名,管理部门和生产部门领用时,材料保管员要根据领料审批单填制“出库单”,材料保管员月底(最迟不超过25号)将“出库单”汇总后及时到财务核销,“入库单”填制后三天内必须送交财务资产部进行账务处理,以便真实地反映材料出入库情况,做到账实相符。

九、对于存货盘盈、盘亏和毁损,于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项目部管理权限报经经理部门批准后,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进行相应的帐务处理。

十、每月月底材料保管员要按时向财务资产部上报收发存报表,保证材料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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