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5月TBT通报统计分析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2年1~5月TBT通报统计分析
佚名
【摘要】1、通报数量WTO官网TBT信息管理系统(TBTIMS)的数据显
示,2012年1月到5月,共有60个WTO成员提交了1002份TBT通报(其中新发布的原始通报680份,对已有通报的勘误、补遗和补充322份),比去年同期的
722份增加了38.78%。
【期刊名称】《轻工标准与质量》
【年(卷),期】2012(000)004
【总页数】2页(P41-42)
【关键词】TBT;通报;统计分析;信息管理系统;数据显示;WTO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741
WTO官网TBT信息管理系统(TBTIMS)的数据显示,2012年1月到5月,共有60个WTO成员提交了1002份TBT通报(其中新发布的原始通报680份,
对已有通报的勘误、补遗和补充322份),比去年同期的722份增加了38.78%。
提交通报数量前10位的成员依次是:美国(96份)、欧盟(78份)、沙特(62份)、巴西(61份)、以色列(55份)、乌干达(55份)、中国(53份)、墨西哥(43份)、多米尼加(39份)和智利(37份),这10个国家的通报共为579份,占通报综述的57.78%。
新发布的680份原始通报(不含对已有通报的勘误、补遗和修订)所依据的合理
目标和理由为(一份通报可能涉及一个或一个以上目标和理由):保护人类健康
或安全403份;保护环境74份;质量要求64份;防止欺诈行为和保护消费者
56份;减少或消除贸易壁垒25份;向消费者提供信息和标签21份;协调19份;贸易便利化11份;保护动物或植物生命或健康10份;采用国内法3份;国家安
全要求1份以及其他目标和理由38份。
将产品依据HS编码分为7大类出口产品,各类产品的通报情况如图1。
本期发布通报最多的国家为美国和欧盟,其通报的产品涉及家用电器、照明设备、食品、医疗器械和药品、机动车、儿童用品和化学物质等,内容主要涉及节能计划或能效标签、生态设计、产品标签、安全标准、认证程序和第三方合格评定机构要求等。
由于欧美两国是我国各类产品的主要出口目标市场,通报主要涉及的产品是我国出口的大宗产品,因此这些通报可能会对我国出口造成较大影响,请各企业密切关注。
欧盟G/TBT/N/EU/20
2012年2月27日,欧盟发布了题为《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统一各成员国有关电磁兼容性的法律的指令提案(COM(2011)765)》的TBT通报G/TBT/N/EU/20。
该提案涉及使管理电气电子设备电磁兼容性基本要求的现行法规(指令
2004/108/EC)与新立法框架的规定,特别是与决议No768/2008/EC保持一致。
该提案是与新的立法框架保持一致的一揽子9个欧盟指令的一部分。
所提出的修
订涉及强化经济运营者的义务,特别是产品的可追溯性,加强通报机构的要求,以及精简保障条款的程序。
该提案涉及所有的电子和电气设备。
预计在2012年底批准该提案。
2012年4月4日,美国国土安全部(DHS)和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发布
了标题为《不符合适用的能源节约标准或标签标准的消费品和工业设备不准入境》的通报G/TBT/N/USA/688。
该通报提议修订海关和边境保护(CBP)法规,规
定如果某些进口商品不符合适用的能源节约标准或标签标准,当能源部(DOE)
或联邦贸易委员会(FTC)通知时,海关与边境保护局将拒绝其入境,并且在能
源部或联邦贸易委员会建议时,海关与边境保护局可以有条件的放行货物,以便其可能达到符合性。
特别是,海关与边境保护局将拒绝被视为不符合《1975年的能源政策和节约法案》(EPCA)及其执行法规,并且已经收到能源部或联邦贸易
委员会确认不符合适用的EPCA要求的书面通知的消费品和工业设备进入美国关
税领土;当海关与边境保护局收到能源部或联邦贸易委员会的书面或电子版的通知时,如果进口商的目的在于使问题产品或设备符合适用的能源节约和标签可容许的标准,而对这种不符合的产品或设备翻新、重新用标签标明,或其它行动契约,海关与边境保护局可以有条件的放行货物;如果问题进口商品不能适时的达到符合性,海关与边境保护局奉能源部或联邦贸易委员会之命,将对进口商发出一份拒绝入境通知,并且要求该问题产品交由海关与边境保护局监管。
不遵守交由监管要求将导致规定的违约金评定。
该法规提案如果批准,将执行经修订的EPCA的授权,阻
止某些不符合适用的标签或能源节约要求的消费品和工业设备进入美国境内。
2012年3月5日,美国农业部食品安全检验局发布了标题为《检验机构通报、
编制文件和保存记录的要求》的通报G/TBT/N/USA/685。
该通报主要涉及肉类
和禽类产品,制定了《2008年的食品、环保和能源法案》的执行规定,要求官方机构及时通知辖区办公室某种掺假、伪造的肉类或禽类产品已经进入商业贸易;要求官方机构准备和保持关于召回由该机构生产和运送的肉类和禽类产品的现有程序;并且要求官方机构记录该机构的程序控制计划,即,其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计划的每一次重新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