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教学常规制度范本(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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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教学常规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教学活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健康发展学生成长,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三中的教职工,包括教师、辅导员等。
第三条学校教学活动遵循德育为先、综合素质教育的原则,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模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四条学校对教职工的教学工作进行定期考核,对优秀的教师予以表彰,对教学效果不好的教师进行辅导和培训。
第五条学校教学活动应符合国家、地方和学校的教育方针政策,不得违反教育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
第二章教学组织
第六条学校设立教务处,负责组织和协调学校的教学活动。
第七条学校根据教学需要,设立教研组,由相关专业的教师组成,负责探讨和研究教学方法和教学内容。
第八条学校教学活动按年级、班级组织,教师按照学校的课程安排进行授课。
第九条教师对所教授的课程应进行认真备课,制定详细的教学计划,确保教学进度和教学质量。
第十条教师应关注学生的学业情况和学习习惯,及时与家长沟通,做好学生的学业辅导工作。
第三章教学管理
第十一条学校教学管理应做到科学、制度化,严格落实教育部门的相关政策和要求。
第十二条学校教学管理应主动配合教育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积极开展自查自评,并及时整改完善。
第十三条学校应建立完善的教学档案管理制度,储存教材、教学设计、教学记录等教学资料,确保教学的可追溯性和持续性。
第十四条学校应加强对教师的评估和培训工作,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第四章教学环境
第十五条学校应提供良好的教学环境,确保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等教学设施的正常运营和维护。
第十六条学校应配备齐全的教学设备和教学资源,满足教学工作的需要。
第十七条学校应积极开展教学科研活动,鼓励教师参与教育教学研究,推动教育教学改革。
第五章教师职责
第十八条教师应具备扎实的教学基本功,熟练掌握所教授的课程知识和教学方法。
第十九条教师应积极参加教学培训和研修活动,不断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
第二十条教师应关心学生的思想发展和身心健康,及时发现和解决学生的问题。
第二十一条教师应以身作则,做学生的榜样,引导学生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
第六章学生权利
第二十二条学生有接受优质教育的权利,学校应提供良好的教学条件和教学资源。
第二十三条学生有表达自己意见和建议的权利,学校应积极倾听学生的声音,改进教学工作。
第二十四条学生有受到公平、公正评价的权利,学校应制定公正的评价标准和评价制度。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经学校教务会议讨论通过,施行后需严格按照执行,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第二十六条对于严重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学校将会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纪律处分、行政处罚等。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就是三中教学常规制度的范本,学校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
(注:本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制度内容还需要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规定和制定。
)
三中教学常规制度范本(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学校的教育教学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三中全体教职工和学生。
第三条三中教学常规制度是学校日常教育教学管理的基础,是各项教学管理制度的依据。
第四条三中教学常规制度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学水平要求;
2.教师的教学行为规范;
3.学生的学习态度和行为规范;
4.教学环境和设施的规范要求;
5.教学过程和教学效果的评价机制;
6.其他教育教学管理方面的规定。
第二章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学水平要求
第五条三中教师应具备以下基本素质: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2.具备较高的教育教学理论素养和教学技能;
3.具备坚实的学科知识和专业精神;
4.具备较高的表达和沟通能力;
5.具备团队合作和领导能力;
6.具备学生关怀和管理能力;
7.具备创新意识和教育教学改革意识。
第六条三中教师应具备以下教学水平要求:
1.熟悉教学大纲和课程标准,能灵活运用教材;
2.能根据学生的不同特点和能力制定教学目标;
3.能科学安排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
4.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主动性;
5.能根据学生的反馈及时调整教学策略;
6.能评估学生的学习效果和教学质量。
第三章教师的教学行为规范
第七条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遵守以下行为规范:
1.尊重学生,平等对待,不歧视任何学生;
2.积极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学习态度和价值观;
3.严格要求学生的学习纪律和行为规范;
4.注重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和创新能力;
5.不得进行体罚、侮辱、歧视等违法行为;
6.不得泄露学生的个人信息;
7.不得违反教育教学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定。
第八条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遵守以下教学行为规范:
1.认真备课,做到有计划、有目的;
2.课时安排合理,保证课堂效率;
3.教学内容连贯,注重知识的综合运用;
4.引导学生进行思考和探索,培养学生的问题解决能力;
5.及时反馈学生的学习情况,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课堂互动;
6.合理布置课后作业,做到有质有量。
第四章学生的学习态度和行为规范
第九条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应积极树立正确的学习态度,遵守以下行为规范:
1.热爱学习,主动参与课堂活动;
2.做到学习专心,课堂要有纪律性;
3.尊重师长,遵守教师的教学安排;
4.互帮互助,团结友爱,不欺负同学;
5.按时完成作业,不抄袭和抄袭他人作业;
6.文明用语,不说脏话和恶言恶语;
7.爱护学校财产,保持教室环境整洁。
第十条学生在课堂上应遵守以下行为规范:
1.按时到达课堂,不迟到和早退;
2.安静听讲,不随意说话和玩耍;
3.认真完成课堂作业,不在课堂上玩手机和其他电子产品;
4.尊重教师和同学,不互相攻击和侮辱;
5.积极参与课堂互动,提问和回答问题;
6.服从教师的指导和管理。
第五章教学环境和设施的规范要求
第十一条学校教学环境和设施应符合以下规范要求:
1.教室内装修整洁,准备教学用具齐全;
2.教室内光线明亮,通风良好;
3.教学设备正常运作,教学工具齐全;
4.学校图书馆和实验室设备完备,服务良好。
第六章教学过程和教学效果的评价机制
第十二条学校将建立完善的教学评价机制,对教学过程和教学效果进行评价。
第十三条教师的教学效果评价应综合考虑以下方面:
1.学生学习成绩和进步情况;
2.学生参与课堂活动和表现情况;
3.学生对教学内容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4.学生的思维能力和创新能力。
第十四条学生的学习情况评价应综合考虑以下方面:
1.学习成绩和作业完成情况;
2.课堂参与和表现情况;
3.学习态度和行为规范。
第十五条学校将定期发布教学质量报告,对教学效果进行总结和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
第七章其他教育教学管理方面的规定
第十六条学校将定期组织教师定期参加教育教学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
第十七条学校将建立教师评价制度,对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进行评估和激励。
第十八条学校将加强家校合作,建立良好的家校沟通渠道,共同关心学生的学习和发展。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校教育教学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职教职工和在校学生,对于不遵守本制度的教职工和学生,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理。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