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市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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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什么时间开始深圳市会计⼈员继续教育?
从2014年开始,深圳市会计⼈员继续教育时间为每年1⽉1⽇⾄12⽉31⽇。
⼆、会计⼈员所在单位统⼀组织的继续教育学习形式有哪些?
(⼀)单位是会计⼈员继续教育的责任主体。
会计⼈员所在单位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和本系统的会计⼈员的继续教育⼯作。
各单位应当遵循培训、考核、使⽤相结合的原则,组织本单位会计⼈员参加继续教育,保证学习时间,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
会计⼈员所在单位可根据本单位业务的实际需求,⾃主选择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统⼀组织络化培训或⾯授培训。
(⼆)会计⼈员也可以根据⾃⾝特点和发展要求,参加以下形式的继续教育学习和培训:
1.参加财政部或省、市级财政部门组织的⾼端会计⼈才(会计领军⼈才)考试和培训;
2.参加财政部或省、市级财政部门组织的⼤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程培训;
3.参加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考试;
4.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
5.参加国家教育⾏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会计类专科以上学位学历教育;
6.承担深圳市会计学会、深圳市财政学会、深圳市预算与会计研究会、各级财政部门及其认可的其他会计学术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或在《深圳财政与会计研究》及有国内统⼀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财务、会计类论⽂;
7.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
8.参加区级以上财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会计类知识⼤赛。
三、没有单位的会计⼈员⾃主选择的继续教育学习形式有哪些?
没有单位的会计⼈员可以根据⾃⼰个⼈业务⽔平或事业发展需要以及⾃⾝条件,⾃主⾃愿选择参加会计⼈员继续教育络化培训或⾯授培训。
也可以根据⾃⾝特点和发展要求,选择前⾯第⼆条问题解答中(⼆)点所列的8种形式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和培训。
四、单位和会计⼈员如何选择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培训价格有规定吗?
根据市政府关于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依据市场配置继续教育资源的原则,单位和会计⼈员可⾃主选择社会上信誉较好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进⾏络化培训或⾯授培训,市财政部门和深圳市会计学会不指定继续教育培训机构。
培训机构的培训价格由市场供求决定,单位和会计⼈员可根据培训机构的培训师资、培训内容及培训价格⾃主选择培训机构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培训。
五、深圳市会计⼈员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确认有时限要求吗?单位或个⼈需提供什么证明材料才能办理学分登记确认?
(⼀)从2014年起,凡符合下列情况的,由单位或会计⼈员本⼈在确认完成当年的会计⼈员继续教育学分后,应当在6个⽉内凭下列证明材料之⼀,到单位所属区财政局会计服务窗⼝办理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确认。
1.由会计⼈员所在单位统⼀组织本单位和本系统会计⼈员继续教育培训的,凭单位出具的当年度《深圳市会计从业⼈员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单位申报表》及中华⼈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公章),由单位统⼀组织办理。
2.没有单位的会计⼈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由本⼈凭《深圳市会计从业⼈员继续教育学分登记个⼈申报表》和培训机构提供的当年度会计⼈员继续教育完成证明和个⼈⾝份证原件办理。
3.当年度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才考试,被录取的,可折算为24学分,凭录取通知书原件或复印件办理。
4.当年度参加财政部或省、市财政部门组织的⼤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程培训的,可折算为24学分,凭⼤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程培训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办理。
5.参加当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注册税务师考试、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每通过⼀科考试,可折算为24学分,凭合格证或单科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办理。
6.参加当年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且年内达到24⼩时,可折算为24学分,凭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证明办理。
7.会计类在职⼈员参加国家教育⾏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会计类⼤专以上或学⼠以上学位教育,在读期间可暂不参加继续教育,于毕业年度取得⼤专以上(含⼤专)毕业证书或学⼠以上(含学⼠)学位证书时,⼀次性确认学制年度内每年24学分,凭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原件或复印件办理。
前款所称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
8.独⽴承担深圳市会计学会、深圳市财政学会、深圳市预算与会计研究会、各级财政部门及其认可的会计学术团体设⽴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于当年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24学分;与他⼈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第⼀作者折算为24学分,其他作者每⼈折算为12学分。
凭结项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办理。
9.当年度独⽴在《深圳财政与会计研究》及有国内统⼀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的,每篇论⽂折算为24学分;与他⼈合作发表的,每篇论⽂的第⼀作者折算为24学分,其他作者每⼈折算为12学分,凭报刊原件或复印件办理。
10.当年度独⽴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24学分;与他⼈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作者折算为24学分,其他作者每⼈折算为12学分,凭出版书籍原件或复印件办理。
(⼆)参加当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级)考试的会计⼈员,每通过⼀科考试,可折算为24学分。
由我会通过“深圳市会计⼈员信息管理系统”统⼀导⼊数据⾃动确认学分登记。
这部分会计⼈员⽆需到财政部门办事窗⼝登记确认。
六、深圳市会计⼈员继续教育学分登记记录要打印在会计从业资格证上吗?会计⼈员办理完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后,要多长时间才能在上查询继续教育登记信息?如何查询?
2014年起,我市财政部门不再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打印会计⼈员继续教育记录事项。
会计⼈员办理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确认⾃窗⼝受理15个⼯作⽇后,可登录“深圳市财政委员会”站
(/)“便民查询 ”栏⽬或登录“深圳市会计学会”站(/cn/)在线查询继续教育登记信息。
根据财政部下发《关于采集全国会计从业⼈员基本信息的通知》(财会办〔2010〕18号)⽂件精神,我市会计从业⼈员信息管理系统已落实采⽤⾝份证号作为会计从业⼈员会计证号(不影响原会计证继续使⽤)。
对于已办理过全国会计从业⼈员
基本信息采集或⾝份证号码变更的会计⼈员,可通过姓名和第⼆代⾝份证号码(即18位⾝份证号码)进⾏查询;对于未办理过全国会计从业⼈员基本信息采集或⾝份证号码变更的会计⼈员,可⽤姓名和第⼀代⾝份证号码(即15位⾝份证号码)进⾏查询。
七、深圳市会计⼈员继续教育完成学习后在哪⾥办理学分登记确认,是按单位所属区或个⼈居住所在区办理吗?
单位统⼀组织办理的在单位所属区财政部门办理登记确认,个⼈办理的在户⼝所在地或居住地(⾮深圳户籍⼈员)所属区财政部门办理学分登记确认。
⼋、会计⼈员所在单位统⼀组织本单位和本系统会计⼈员继续教育培训的,凭什么资料到区财政局办理登记确认?
由会计⼈员所在单位统⼀组织本单位和本系统会计⼈员继续教育培训的,凭单位出具的当年度《深圳市会计从业⼈员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申报表》及中华⼈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公章),由单位统⼀到所属区财政部门办理登记确认。
九、会计⼈员个⼈⾃主选择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学习的凭什么资料到区财政局办理登记确认?办理继续教育登记确认可否找⼈代办?
会计⼈员⾃主选择培训机构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可由本⼈凭《深圳市会计从业⼈员继续教育学分登记个⼈申报表》、培训机构提供的当年度会计⼈员继续教育完成证明和个⼈⾝份证原件到户⼝所在地或居住地(⾮深圳户籍⼈员)所属区财政部门办理登记确认。
会计⼈员个⼈办理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确认需由本⼈亲⾃办理,不能找⼈代办。
⼗、会计⼈员是否要完成当年继续教育才能办理调出?
(⼀)会计⼈员未按规定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的,应当在调出地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后才能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续。
(⼆)会计⼈员未按规定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的,调出地应当在其调转登记表中予以注明,会计⼈员办理调转后应当在调⼊地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
⼗⼀、会计⼈员在外地已参加当年的继续教育,调⼊深圳后是否还要参加深圳当年的继续教育?
当年已参加外地继续教育的,调⼊深圳后⽆需再参加当年度继续教育。
⼗⼆、会计⼈员未参加以前年度继续教育的如何补充以前年度的学习?
凡2011年及以前年度未参加会计⼈员继续教育学习的,可按深圳市会计⼈员继续教育以前年度要求,⾃主选择会计继续教育培训机构进⾏补充学习。
⼗三、会计⼈员当年度取得的学分可否结转下年度使⽤?
会计⼈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均在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下年度。
⼗四、深圳市财政部门有举办继续教育学习培训班吗?
深圳市会计⼈员继续教育由会计⼈员⾃主选择会计继续教育学习形式,⽬前我市财政部门暂不开办继续教育学习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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