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全县发展党员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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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全县发展党员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0xx年全县发展党员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今年以来,在市委组织部和市委组织员办的精心指导下,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中办发[20xx]4号文件等有关规定,根据中央“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发展党员总要求,明确目标,突出重点,规范程序,完善机制,不断提高发展党员工作水平。
现将有关发展党员工作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县全年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数为300名。
截止11月15日,全县新发展党员235名,占年初计划数的78.3%,其中女党员64名,占新发展党员数的27.2%,35周岁以下158名,占新发展党员数的67.2%,高中以上学历的179名(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107人),占新发展党员数的76.2%,五发展人员159名,占新发展党员数的67.7%,党员结构更加优化,质量明显提高。
二、主要做法
1、计划调控,确保发展数量不突破。
我们把加强计划
调控作为确保党员质量的重要手段,根据各基层党(工)委的实际情况,严格控制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数量。
具体做到“两个注重”:一是在制定计划时,注重科学性。
为确保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更加切合实际,我们坚持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相结合,在“三对照三明确”(对照上级的新要求,明确发展党员工作重点;对照上年发展党员情况,明确基层发展党员的计划总数;对照上年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情况,明确发展对象的结构比例)的基础上,对全县党员年龄结构、性别比例、学历层次、职业分布等进行综合评估分析,充分征求基层党组织的意见,然后向全县各基层党(工)委下达了指导性计划总数290名,并留有10名机动名额,确保不突破市组下达的300名指导性计划数。
同时,围绕优化党员队伍年龄、学历、职业结构,进一步明确了“五发展”(“双高”人员、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人员、企业生产一线人员)、35岁以下、高中以上文化人员比例均不低于指导性计划数的80%,促使全县党员队伍的年龄、性别、知识、职业结构进一步改善。
二是在执行计划时,注重灵活性。
我们按照总数不变与个别微调相结合的原则,坚持计划服从实际,数量服从质量,年中,根据全县党员发展工作的实际情况,对少数基层党(工)委的指导性计划适时进行调配,并做到“三个坚决”:坚决不能抛开计划,随意超出总量;坚决不能机械执行计划,死卡
发展比例;坚决不能盲目追求数量,降低发展标准。
2、教育引导,确保质量标准不降低。
通过结对联系、实践锻炼、教育培训、推优推荐等形式,不断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综合素质,严把党员入口关。
一是结对联系正动机。
结合入党积极分子思想实际,基层党组织指派对入党积极分子比较了解、思想政治觉悟高的党员经常与他们交流思想,灌输党的知识,对他们进行思想教育,引导他们以积极的心态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进一步纯洁他们的入党动机。
如湖坊镇党委建立了“1+1+1”积极分子结对联系机制,即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分别与一名老党员和一名困难群众结对联系,使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素质进一步增强。
二是实践锻炼提能力。
积极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在参加各种实践服务活动,让他们在为民服务活动中接受锻炼提升能力。
全县有42家县直单位党组织建立了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到社区(村)服务考评机制,要求他们每月必须参加一次社区(村)服务,并把服务情况作为其入党考察的重要依据。
农业局党委以支部为单位,组织6名积极分子深入一线,服务优质稻、红芽芋、特色水产、高效畜禽、茶叶等五大主导产业发展,提升了积极分子为民服务能力。
三是教育培训强理论。
要求各基层党(工)委每年举办一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并组织统一结业考试,对考试合格的,发放合格证书;对考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
今年
以来,全县各基层党(工)委新吸收入党积极分子300余名,先后举办了11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累计培训入党积极分子600余人次,进一步提高了入党积极分子理论素养。
四是推优推荐拓源头。
注重发挥各基层群团组织的优势,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启发优秀团员的入党愿望,使“推优”工作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渠道。
今年以来,全县各基层群团组织共推荐91名优秀团员入党,为优化党员结构、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奠定了坚实基础。
3、分类管理,确保发展程序不走样。
为切实提高党员档案材料审核质量,我们对各基层党(工)委发展党员工作实行分类管理,将新党员材料审核工作分为三个类别,每年分类评定一次,滚动实施。
“下放一类”:提高一类党委档案材料的审核自主权,将新发展的党员材料的审核权下放至基层党委,年初由县委组织员办对上年度的党员档案进行抽审;“监控二类”:对于二类党委,其发展新党员材料由基层组织员进行初审,县委组织员办逐一审核;“紧盯三类”:规定三类党委的发展新党员材料必须由党委书记、党群副书记、组织员会同把关,初审并签字后,再由县委组织员办逐一复审。
通过分类管理,一类、二类党委党员材料审核工作更加严谨细致,三类党委的工作主动性也得到了明显加强,发展党员工作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4、考核督查,确保责任意识不淡化。
通过实行目标考
核,开展分片督导,激发基层工作动力,促进工作落实,不断强化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责任意识。
一是目标考核增动力。
将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年度党建工作管理考核内容,年底对各基层党(工)委发展党员工作完成计划情况进行量化打分,综合排名,增强各基层党(工)委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是分片督导促落实。
坚持由部务会成员带队,将全体部机关干部组成5个督导调研组,深入各基层党(工)委对党员发展工作进行督导,督促工作进度,检查工作程序,完善档案材料。
对工作不力的党委,责成其自查、整改,推进全县发展党员工作有序、均衡开展。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
今年以来,全县发展党员工作进度进一步加快,发展党员质量进一步提高,党员队伍结构更加优化,但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少数农村党支部存在发展党员中把关不严,不能很好地坚持发展标准,尤其是“近亲繁殖”现象还一定程度上存在,致使发展党员质量不高,结构不优。
二是农村中青年外出务工较多,由于人员和地点分散,且因往返流出地和流入地的开支较大,在未建立流动党组织的情况下,完成各类入党材料和程序有困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外出务工优秀分子入党的积极性。
三是少数私营企业主和社会组织负责人思想认识不足,
致使发展生产一线党员难度较大。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严格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严把质量关,切实抓好发展党员工作。
一是坚持调控总量。
继续将计划调控作为严格控制发展党员数量的重要手段。
通过不定期调度,掌握各基层党(工)委发展党员进展情况,并适时对其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数进行调整,确保发展党员工作的灵活性和可操作性,坚决不突破全县300名的指导性计划数。
二是坚持严格程序。
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要求,严把发展党员的培养关、考察关、审批关和转正关,确保规定程序到位,杜绝各种违规操作尤其是农村“近亲繁殖”发展党员的现象。
三是坚持强化引导。
一方面要不断加强对私营企业主和社会组织负责人的教育引导,提升他们思想政治素养。
另一方面要加大在农村青年和非公、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的教育培养力度,从思想上、政治上、工作上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帮助,使他们能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把更多的一线优秀人才吸引到党内来,进一步优化党员队伍结构。
四是坚持完善机制。
一要完善责任机制。
明确支部书记为直接责任人,并把发展党员工作与党组织年终考评相结合,确保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全面落实。
二要继续推行票决、预审、公示等工作制度,建立党员材料不定期调阅制度,有
效避免党员材料不全,填写错误或不规范现象。
三要探索外出务工人员入党的工作新机制,充分调动外出务工优秀分子入党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