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指导中心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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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指导中⼼规章制度
毕业⽣就业推荐管理制度
(⼀)毕业⽣推荐前的基础管理⼯作的规定。
(1)提前准备印制“毕业⽣就业推荐调查表”和“毕业⽣就业推荐表”等表格。
(2)以专业为单位,安排班主任组织毕业⽣完成“毕业⽣就业推荐调查表”和“毕业⽣就业推荐表”的填写,并汇总成册。
(3)统计应届毕业⽣各专业市男⼥学⽣的⼈数。
(4)随时登记毕业⽣与⽤⼈单位签定就业协议的情况。
(⼆)就业招聘信息的收集和就业指导的⼯作规定。
(1)多种渠道,多种形式收集就业招聘信息,及时反馈给各专业或班主任,并张贴在就业指导与信息的专栏⾥,供毕业⽣使⽤。
(2)给在校学⽣讲授就业指导课和就业指导讲座。
(3)对应届毕业⽣搞就业咨询会和校内中⼩型招聘会。
(4)组织毕业⽣积极参加市、县教育部门、劳动⼈事部门举办的招聘会。
(5)规定每天下午3:00—4:30分为毕业⽣咨询时间,为毕业⽣解决就业中的问题。
(三)毕业⽣应聘材料的使⽤说明。
(1)求职推荐信是学校同意该毕业⽣求职择业的推荐信件。
毕业⽣在推荐信后⾯⾃荐拦要认真写好本⼈的⾃荐材料,以班级为单位到就业指导中⼼登记盖章,⽅可去⽤⼈单位招聘时使⽤。
(2)毕业⽣就业推荐表是毕业⽣在招聘时向⽤⼈单位出⽰的⼀种材料(包括毕业⽣作品及各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表中专业应⽤⽅向⼀栏应填写毕业⽣所学专业适⽤哪些⾏业、领域和岗位。
主要课程⼀栏是反映毕业⽣学习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平。
主要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实习实践课程的成绩应真实填写以班为单位然后到教学部门审核盖章。
在校表现⼀栏由班主任填写,系对毕业⽣在校期间的奖惩及表现审核后盖上公章,以系为单位到就业指导中⼼盖学学校就业部门公章,此推荐表⽅能有效。
(3)毕业⽣就业协议书是明确毕业⽣,⽤⼈单位,学校三⽅在毕业⽣就业⼯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种⽂本。
签定后的毕业协议书具有法律约束功能。
就业协议书经⽤⼈单位,毕业⽣,盖章签字,然后返回学院就业指导中⼼盖章后。
(四)、毕业⽣招聘,就业期间阶段安排。
(1)9⽉—10⽉:基础准备及收集就业信息阶段。
此阶段要收集准备好各种证书、论⽂等材料,接触认识就业市场,了解就业政策,分析就业形势,初步锁定个⼈就业取向及相应求职⽅略。
(2)10⽉—11⽉:就业前准备阶段,此阶段完成个⼈⾃荐材料制作及相关⼯作准备。
(3)12⽉—1⽉:第⼀次就业⾼峰。
利⽤多种渠道开展个⼈择业求职活动。
2⽉份前后:调整⼼态、择业⽬标和择业策略,为再进市场做好准备
阶段。
(4)3⽉—5⽉:第⼆次就业⾼峰;部分同学为再次择业成功⽽努⼒。
部分升学失利的同学求职阶段。
(5)6⽉—7 ⽉:就业准备阶段。
完成求职的同学做好上岗就业的准备。
尚未明确就业意向的同学继续求职。
办理毕业⽣离校相关⼿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