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公积金贷款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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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石家庄公积金贷款新政策
核心内容:2021年石家庄贷款新政策应该是怎么样?职工持续缴存六个月以上就能够够申请公积金个人。

而异地缴存的缴存时刻能够归并计算等内容。

还有石家庄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法律快车为您详细介绍。

2021年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新政策:
一、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

一、职工持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二、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我市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刻可依照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治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归并计算。

二、异地贷款。

户籍在我市但在就业地(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治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我市住房公积金治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三、同时进行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能知足职工贷款需求的,职工可同时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

四、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能够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职工已办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在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情形下,可申请转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五、完成贷款发放的时刻。

人在办理完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发放工作。

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一、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程序:
一、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向所在单位提供提取证明,所在单位初审后向市公积金中心或治理部提出申请报批。

二、审批通事后,中心将资金划入单位提供银行账户,由单位支付到职工个人。

3、转入集中封存账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本人凭提取证明及身份证、集中封存户转移凭证,向市公积金中心或治理部提出申请。

二、石家庄市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必需要提供的证件材料: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本人身份证、配偶身份证、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属的还需提供共有人身份证复印件。

提取职工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字,注明:“本人提供证明材料真实、有效”。

(二)依照以下具体情形同时需提供相应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一、购买本市行政辖区内自住住房的。

(1)已取得衡宇所有权证的,提供、完税凭证;未取得衡宇所有权证的,提供房管部门备案的《》及商品房销售不动产发票。

购买本市行政辖区之外自住住房的,提供房产证、契税完税凭证。

(2)购买的,提供已过户的房产证、契税完税凭证。

(3)购买本村改造房的,提供户口本或原宅基地证(房产证)、(购房)合同、缴款收据及有关政府批文。

(4)购买的,提供、补缴差价款的收据。

二、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

(1)所建造的住房座落在城镇的,提供县级以上计划等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和工程预(决)算报告;所建造的住房座落在农村的,提供镇政府以上批准建房证明、宅基地证或、工程预(决)算报告。

(2)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座落在城镇的,提供县级以上房管部门的衡宇平安鉴定证明、房产证和工程(预)决算报告;住房座落在农村的,提供镇政府以上修房证明、宅基地证明和工程预(决)算报告。

3、归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第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视情形别离提交以下资料,再次提取公积金时只需提供职工的身份证、还款证明。

(1)在本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及各县(市)区治理部贷款的,提供夫妻两边、一起还贷人的身份证。

(2)在省直、铁路分中心贷款的,提供夫妻两边(一起还贷人)的身份证、或衡宇所有权证、或借款、银行还贷系统打印并加盖银行印章的还款证明。

(3)在商业银行贷款的,需提供购房合同或衡宇所有权证、借款合同、银行还贷系统打印并加盖银行印章的还款证明。

4、职工家庭成员(包括本人、配偶、子女、夫妻两边父母)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峻困难的。

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医保报销证明及家庭收入证明。

重大疾病包括: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内肿瘤开-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及其他重大疾病。

职工家庭因遇有不可预知的突发事故、自然灾难或其他引发家庭大额资金支出的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峻困难的,需提供相关部门对突发事故鉴定证明、费用支出证明及家庭收入证明。

五、租房用于自住,且房租支出占家庭收入比例高于20%的。

需提供、房租发票或房租完税凭证及家庭收入证明。

六、离休、退休的。

需提供离休、退休证明。

7、终止劳动关系的。

(1)出境居住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户籍治理部门的户口注销证明、出境证明及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或县级以上劳动部门的证明及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3)户口迁出本市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户籍治理部门的户口迁移证明及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4)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职工户口簿及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5)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司法部门的裁决及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6)因参军、上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入伍、入学等相关证明及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八、住房公积金在原单位封存两年后仍未从头就业的。

需提供居委会出具的未从头就业证明。

九、职工死亡或被的。

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职工死亡证明或司法部门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公证部门对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做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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