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江市2019年打赢蓝天保卫战“一微克”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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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江市2019年打赢蓝天保卫战“一微克”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临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9.09.04
•【字号】临政办发〔2019〕60号
•【施行日期】2019.09.0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
正文
临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临江市2019年打赢蓝天保卫战“一微克”
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政办发〔2019〕60号
市直各相关部门:
《临江市2019年打赢蓝天保卫战“一微克”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临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4日
临江市2019年打赢蓝天保卫战“一微克”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分解细化工作措施,将管控效果具体到“一微克”,确保完成蓝天保卫战年度目标,根据《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吉林省2019年打赢蓝天保卫战“一微克”行动计划的通知》(吉环组字〔2019〕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细颗粒物(PM2.5)是影响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物,削减细颗粒物(PM2.5)是实现空气质量精准调控的核心任务。
针对全市细颗粒物(PM2.5)各类主要来源,对重点行业和领域实行分区域、分时段管控。
强化各项治理措施,确保2019年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计划控制在每立方米35微克以下。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能源消费清洁化,减少煤烟型污染。
1.加快推进清洁供暖。
2019年底前,全市实现新增电能替代清洁供暖2万平米,有效减少细颗粒物(PM
2.5)排放。
(市发改局、市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大型燃煤锅炉综合整治。
对6台已安装在线监测设施的20吨以上燃煤锅炉进行严格监管,确保达标率达到98%以上。
(白山市生态环境局临江市分局负责)
3.淘汰城市建成区燃煤小锅炉。
2019年底前,我市城市建成区基本完成淘汰任务。
全市累计淘汰燃煤小锅炉8台。
(白山市生态环境局临江市分局负责)
4.加快推进清洁燃料配送中心建设。
各地全面完成清洁燃料供应体系建设。
(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移动源低排放化,深入开展柴油车治理攻坚。
1.推进高排放车辆更新淘汰。
全市淘汰柴油货车200辆,同时大幅减少一氧化碳、挥发性有机物(VOCs)、有机碳等细颗粒物(PM
2.5)前体污染物排放。
(市交通局、市公安局、白山市生态环境局临江市分局负责)
2.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
2019年,全市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或清洁能源汽车比例达到30%以上,更新清洁能源出租汽车20辆。
同时大幅减少一氧化碳、挥发性有机物(VOCs)、有机碳等细颗粒物(PM2.5)前体污染物排放。
(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扬尘管控精细化,减少城区二次降尘污染。
建立施工工地管理清单,严格实施建筑施工标准化管理。
2019年底前,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0%以上,全市建成区全面消除城市裸露地面。
(市住建局牵头,白山市生态环境局临江市分局负责)
(四)推进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降低生物质烟尘污染。
压实秸秆露天焚烧监管责任,对禁烧区和限烧区实施精准调控和管理。
强化禁烧监管,严密组织计划烧除。
推动秸秆离田,加快“收储运”体系建设。
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以秸秆还田肥料化利用为主,以饲料化、能源化利用为重点,以原料化、基料化利用为辅,推动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链条完整的秸秆综合利用格局。
(市发改局、市农业农村局、白山市生态环境局临江市分局负责)(五)推进企业排放减量化,倡导绿色生产方式。
1.加强“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
全市力争完成综合整治任务的65%以上。
(白山市生态环境局临江市分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全面完成工业炉窑综合治理。
按照综合整治实施方案,2019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市15家工业炉窑整治。
(白山市生态环境局临江市分局牵头、市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加强区域联防联控。
1.全面提高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
加强重污染天气预警能力建设,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
进一步夯实应急减排措施,实施“一厂
一策”清单化管理。
(白山市生态环境局临江市分局牵头,市气象局、市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严控采暖期大气污染物排放。
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全面落实区域内水泥熟料生产线错峰生产政策,采暖期市内水泥熟料生产线错峰停产5个月。
科学制定燃煤供热锅炉错峰启炉方案,实行隔时分批启炉。
(市工信局、市住建局、白山市生态环境局临江市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联防联控。
加强会商研判,及时发布预警。
按照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指令同步发布预警信息,同步启动应急预案,同步采取应急管控措施。
实行城市间、部门间联动,开展联合响应、联合会商、联合督导、联合执法,形成防控合力。
(白山市生态环境局临江市分局、市气象局牵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监督检查,实行有效管控。
1.加强油品质量监督管理。
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不合格油品和车用尿素行为,基本消除违法生产、销售,假劣非标油品现象。
(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商务局、白山市生态环境局临江市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加强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管控。
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区域,控制区内不得使用不达标燃油。
2019年底前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探索建立工程机械使用中监督抽测、超标后处罚撤场的管理制度。
强化监督管理,将使用超标排放设备问题突出的施工单位纳入失信企业名单。
(白山市生态环境局临江市分局牵头,市住建局、市交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扬尘执法。
完善建筑垃圾运输联合督导、联合执法和案件定期调度移送等机制,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全年建筑垃圾运输违法违规案件处理率达到90%以上。
(市住建局、市公安局、白山市生态环境局临江市分局、市交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
工业企业料堆料场实现密闭存储,建设防风抑尘设施或遮挡苫盖。
2019年底前,力争全面完成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
(白山市生态环境局临江市分局负责)
5.实施工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专项整治。
按照《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和国家《VOCs治理技术指南》要求,推进VOCs防治设施建设,开展VOCs整治专项执法行动,降低VOCs排放强度。
(白山市生态环境局临江市分局负责)
6.推动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
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标准,推广先进成熟的治理技术。
(白山市生态环境局临江市分局牵头,市发改局、市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加强油品储销运体系挥发性有机物管控。
对全市10家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抽查,城区内加油站检查覆盖率达到50%以上,其他区域达到20%以上。
(白山市生态环境局临江市分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开展餐饮行业专项执法检查。
全市完成餐饮服务单位油烟治理80家,强化餐饮油烟净化装置使用监管,降低投诉率20%以上。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白山市生态环境局临江市分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细化任务分解,建立完善上下联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切实发挥好职能作用,根据各类污染物减排量科学测算并明确各项措施的完成时限,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实施挂图作战,确保完成减排任务。
对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没有按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各项减排量未达到计划要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不明显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附件:2019年临江市细颗粒物年度控制目标表
附件
2019年临江市细颗粒物年度控制目标表县(市、区)
PM2.5年均浓度控制目标
(微克/立方米)
临江市
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