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管理规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湖州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管理规定
为规范公益创投入选项目的管理和运作,提高公益创投资金使用的有效性,保障公益创投活动的落实推进,特制订公益创投活动项目管理规定。
一、基本要求
(一)入选机构须根据项目批准时间和项目申请书中的项目期限,明确分工责任要求,分解项目人员任务,拟定项目实施月度工作计划。
(二)与入选项目相关的所有出版物或宣传资料(纸质、电子),均须注明“湖州市公益创投资助项目”字样。
(三)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因自然灾害、政策调整等不可预见因素需要进行项目内容、计划调整,入选机构须提前以书面方式报告主办方及承办方。
经主办方及承办方书面确认后,方可执行变更方案。
(四)未经主办单位书面许可,不能擅自向其他机构或个人转让本项目。
二、资料管理
(一)项目负责人应制定项目档案管理工作流程,为项目独立建档,规范项目资料的整理。
配备档案盒并及时将项目文件申请、签约、执行、评估、总结、宣传等资料汇集整理,妥善保存。
并按项目计划书的内容,每次服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第三方监测机构申报。
(二)项目活动执行人员须详细记录每次项目活动的方案(通
知)、签到情况、服务记录、活动小结,并留存文字、图片以及影像,服务受益对象评价、满意度反馈等档案资料,以图片或电子表格的形式做好档案记录,并向第三方监测机构申报。
(三)项目财务人员应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建立财务账册,每月将项目费用列支情况编制凭证并及时入账,并做好档案管理。
三、能力建设
(一)工作交流会:承办方每两个月举办一次工作交流会,通过创投工作布置、专家督导反馈、活动经验交流分享等形式,促进入选项目实施团队的能力提升。
(二)授课培训:承办方在项目签约期内外聘专家教授对入选机构负责人、财务人员等开展集中授课培训活动,课程涉及社会组织的公信力建设、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战略规划、筹资管理、自我评估及公益项目的开发和管理等社会组织相关基础知识。
四、过程监控
(一)报送进度:入选机构每月5号前报送上月项目支出表、当月工作计划及上月工作完成情况表,每月开展活动后于7日内撰写并上报工作信息,若当月未开展活动则不用申报。
(二)财务审查:入选机构每月底前把当月原始票据及时报销和归档。
各入选机构须参照承办方编制的模板填写同样的凭证、账簿。
(三)项目督导: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督导专家将与入选项目负责人充分沟通,对被督导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或困难,提供针对性
的督导建议和专业支持;入选机构应根据专家建议及时制定整改措施,确保项目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