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强制性条款在我国民法中的作用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浅议强制性条款在我国民法中的作用民法强调对私权的充分爱惜,对民事权利的确认和爱惜是民法最大体的职能。
民法许诺主体依法独立自主志愿的产生、变更和消灭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有权依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决定是不是参加某种民事法律关系,决定是不是变更和终止民事法律关系,充分享有私法自治。
民法作为独立的法律部门,其区别于其他法律部门的特点在于它是权利法而非义务法、私法而非公法、实体法而非程序法、任意法而非强制法,而且强调私法自治和权利本位。
可是除大量的任意性标准外还在民法中设立了必然的强制人们为或不为必然行为的强制性条款。
一、强制性条款及其效劳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