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浙江省建设工程2010版计价依据综合解释》
附件:浙江省建设工程2010版计价依据综合解释(一)一、《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1、定额总说明第十一条中的洞库照明费,在实际操作中应如何使用?答:计算洞库照明费时,应按所涉及部分的外围采光面积是否小于室内平面面积的2.5%作为判断标准。
当条件满足后,则以所涉及部位的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作为工程量计算洞库照明费。
采光面积为计算范围外围的门洞、窗洞、顶部采光井等洞口面积之和。
洞库照明费中的二类人工可并入定额人工费计取相应费用。
2、同一槽、坑内土类不同时,如何正确计算放坡系数?答:同一基槽坑如有不同土类时,开挖深度按某类土的底表面至开挖槽坑上口高度计算,如开挖深度大于某类别土方规定的放坡开挖深度,则可计算放坡。
3、《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技术规程》JGJ/T199-2010于2010年10月1日实施后,定额中有关水泥搅拌桩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应如何调整?答:根据《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技术规程》JGJ/T199-2010有关条款规定及条文说明,水泥搅拌桩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作如下调整:水泥搅拌桩工程量不分单头、双头和三轴,均按单个圆形截面积乘以桩长计算,不扣除重叠部分的面积。
桩长按原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第九条第1点中的计算规则不变。
双头、SMW工法水泥搅拌桩套用定额时,相应定额的人工和机械分别乘以系数0.97和0.92,其余不变。
定额中SMW(SoilMixedWall)工法水泥搅拌桩,即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指在连续套接的三轴水泥搅拌桩内插入型钢形成的复合档土截水结构。
高压旋喷桩喷浆工程量计算规则参照上述原则作如下修改,即“喷浆按设计加固桩截面面积乘以设计桩长计算,不扣除桩与桩之间的搭接。
”4、双头、三轴水泥搅拌桩桩头凿除工程量,应如何计算?答:水泥搅拌桩如需凿除桩头,无论单头、双头还是三轴,其凿除桩头工程量均按成桩后单个圆形截面的个数计算。
5、桩基础及地基加固工程章节说明第九条:“……在强夯后的地基上打桩,定额规定按相应定额的打桩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1.15,……”。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问题解答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问题解答1、机械土方施工中,各类基础排水措施如何计价?答:采用井点排水等措施降低地下水位施工时,土方开挖应按干土计算,并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套用第一章第四节基础排水相应定额,不再套用1-110 湿土排水定额;采用止水帷幕等止水措施并采用集水坑(井)进行排水的,按湿土排水定额1-110乘以系数0.3;若不采用止水帷幕等止水措施而采用集水坑(井)进行排水的,按湿水排水定额1-110乘以系数0.6。
所谓止水帷幕,就是用于阻隔或减少地下水通过基坑侧壁与基底流入基坑而设置的幕墙状竖向截水体。
例如,用于地下室基坑支护系统的钻孔灌注桩与水泥搅拌桩(或高压旋喷桩等)的组合墙、型钢水泥土搅拌墙、地下连续墙等。
2、第二章说明第五-4条:“……打、压预应力管桩如设计要求需设置桩尖时另按第四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中的预埋铁件定额执行。
……”是否有误?答:根据总说明第三条规定,管桩钢制桩尖属于商品构配件,套用预埋铁件定额来计价是不合适的,应该根据其商品价格(或信息价)来计价。
3、第二章工程量计算规则第九-1条:“水泥搅拌桩工程量按桩长乘以桩径截面积计算。
桩径截面积应扣除重叠部分面积。
……”问:水泥搅拌桩工程量究竟应该如何计算?答:水泥搅拌桩工程量实质上就是被搅拌土体的体积,根据国家住建部发布的《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技术规程》JGJ/T199-2010中的有关条文规定,结合本市施工质量监督要求,水泥搅拌桩工程量按桩长乘以搅拌桩单桩圆形截面面积计算,即每一幅桩(由若干个圆形截面搭接组成)工程量为桩长乘以若干个圆形截面面积的乘积,圆形相互搭接部分不予扣除;相邻幅之间的搭接部分也不扣除;但采用套接一孔法(即全断面套打)施工时,其重复搅拌的单桩圆形截面面积不得重复计算。
桩长仍按第二章工程量计算规则第九-1条计算。
采用套接一孔法施工时,所有桩体的人工及机械按相应定额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1.5计算,其余不变。
市政第六册-排水工程
第六册排水工程册说明一、《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第六册《排水工程》(以卜简称本册定额),包括:管道铺设,井、渠(管)道基础及砌筑,不开槽管道施['1,给排水构筑物,给排水机械设备安装,模板、钢筋及井字架工程,共6章日1142个子目。
二、本册定额适用于城镇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市政排水管渠工程。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一2008)3.《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4.《市政排水管渠:二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50268一2008);5.《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1一2008);四、本册定额与建筑、安装定额的界限划分及执行范围:1.给排水构筑物工程中的泵站上部建筑工程以及本册定额中未包括的建筑下程,执行《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给排水机械设各安装中的通用机械应执行《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有关子目。
3.管道接口、检查井、给排水构筑物需做防腐处理的,执行土建定额和安装定额有关子目。
五、本册定额与市政其他册定额的关系:本册定额所涉及的土、石方挖、运输,脚手架,支撑,围堰,打、拔桩,降(排)水,拆除等下程,除各章节另有说明外,按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定额执行。
六、本册定额需说明的有关事项:1.本定额所称管径混凝上管、钢筋混凝上管均指内径,钢管、塑料管均指公称直径,照实际管径、长度与定额取定不同时可进行调整换算。
2.本定额各项目中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和砂浆标号与设计要求不同时,允许换算,但数量不变。
4.本定额按无地下水考虑,如有地下水,需降(排)水、湿土排水时执行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定额;需设排水盲沟时执行其次册《道路工程》相应定额。
七、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节说明。
第一章管道铺设说明一、本章定额包括混凝土管道铺设、塑料管铺设、管道接日、管道闭水试验,共4节223个子目。
二、φ300~φ700mm混凝土管铺设分为人工下管和人机协作下管,φ800~φ2400mm为人机协作下φ300~φ40omn,塑料管为人工下管,φ500~φ1000mm 为人机协作下管。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定额”与“2003版定额”的常用区别】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定额”与“2003版定额”的常用区别】浙江省2010定额与2003定额常用计量计价规则的区别第一章土石方工程1、采用井点降水等措施降低地下水位时,土方开挖应按照干土开挖;(03定额并无此规定)2、挖土方工程量应扣除直径800mm及以上的钻孔桩、人工挖孔桩等大口径级空钻所形成的未经回填桩孔所占体积;(03定额并未扣除桩孔体积)3、人工挖基础土方最大深度按3m计算,超过3m时,按机械挖土考虑;(03定额最大深度是按4.5m计算)4、基槽、坑底宽≤7m,底长>3倍底宽为沟槽;底长≤3倍底宽,底面积≤150m2为基坑,超出以上范围及平整场地挖土厚度在30cm以上的,均按一般土方考虑;(03定额基槽、坑长边与短边之比小于3的为基坑,大于3的为基槽,但单项土方沟槽底宽大于3m、坑底面积大于20m2及平整场地挖土厚度在30cm以上的,均按平基土方套用定额)5、机械挖土方,与地下室底板下翻构件,下翻部分工程量套用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3,。
如采用人工挖土,套用人工土方综合定额乘系数0.9,下翻开挖深度从地下室底板垫层底开始计算。
(03定额机械土方已经综合考虑下翻构件的机械挖土与人工挖土)6、挖掘机在有支撑的大型基坑内挖土,挖土深度在6m以内,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2,;挖土深度在6m以上,相应系数乘1.4,土方翻运,不另行计算;(03定额无此说明)7、地槽、坑挖土深度按槽坑底至交付施工场地标高确定,无交付施工场地标高时,按自然地坪标高确定;(03定额规定挖土深度是按照槽坑底至设计室外地坪标高)8、地下构件设有砖模的,挖土工程量按砖模下设计垫层面积乘下翻深度,不另增加工作面与放坡。
(03定额综合解释中已说明过)第二章桩基础与地基加固工程1、压预制钢筋砼方桩,已包含场内必须的就位供桩,不再另行计算。
现场制桩,场内供运桩不论采用何种运输工程,均按照第四章相应定额执行,运距在500m内,定额乘以系数0.5。
浙江2010版 概算定额 计价问题 解答
根据市发改委、市建委、市财政局《转发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颁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版)的通知>的通知》(甬发改投资[2010]623号、甬财政基[2010]1459号)文件精神,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版)自2011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施行,考虑到我省2010版建设工程概算定额正在编制过程之中,现就我市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的计价问题暂作如下解答:一、编制建设工程概算时,如何计算建安工程费用?答:编制建设工程概算时,建安工程费用可按以下计算程序及其中规定的计算方法进行计算。
(详见附件1)二、编制建设工程概算的建安工程费用时,概算费率如何确定?答:建设工程概算费率包括综合费用费率和税金费率,其取费计价规定统一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的相应规定执行,其中的综合费用费率应在费用定额编制费率的基础上,根据《关于规范宁波市建设工程规费计价管理的通知》(甬建价[2011]13号)文件的规定,分别增加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的相应费率,调整后的综合费用费率详见附件2三、编制建设工程概算的建安工程费用时,扩大系数如何确定?答:扩大系数是考虑概算定额与预算定额的水平幅度差及图纸设计深度等因素,编制概算费用时应予以适当扩大。
考虑到不同专业工程编制概算时所使用的计价定额形式不同,且扩初图纸设计深度难以判断,对不同专业工程的扩大系数作如下调整:1、建筑(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含人防安装工程)扩大系数为2%。
2、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及仿古建筑工程扩大系数为1%。
四、编制建设工程概算时,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等如何确定?答: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等按《浙江省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现行版)的相应规定,结合我市现行费用标准进行确定。
附件1:宁波市建设工程概算建安工程费用计算程序表(可点击下载)附件2:宁波建设工程概算建安工程综合费用费率表(可点击下载)宁波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宁波市建设工程概算建安工程费用计算程序表一、建筑(装饰)工程概算建安工程费用计算程序表(一)建筑(装饰)工程概算建安工程费用计算程序表表一~(一)期的材料市场信息价格确定。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定额库(2010版)
定额号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1-21 1-22 1-23 1-24 1-25 1-26 1-27 1-28 1-29 1-30 1-31 1-32 1-33
1259.9 249.87 413.06 661.47 900.95 671.05 1130.91 1819.39 2463.15 0 0 0 2059.72 2748.85 3746.39 5364.08 1228.38 1517.41 2095.47 0 0 4149.16 1227.81 6193.42 6976.52 1624.85 0 0 580.61 744.76 306.14 446.69 166.14 4194.48
材料费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机械费 35.3 35.3 35.3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8.72 0 43.58 43.58 0 0 331.76 68.88 741.31 715.65 1931.64 2265.54 2714.33 2014.18 1795.18 2078.88 2391.21 2254.75
1040 1108 984 2752 1396 1428 1260 1136 732 828 740 1892 1040 1108 984 2752 1396 1428 1260 400 460 460 529 192 192 192 0 192 192 192 0 4512 192 192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浙江省2010年定额解释
附件:浙江省建设工程2010版计价依据综合解释(一)-宁波工程造价网一、《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1、定额总说明第十一条中的洞库照明费,在实际操作中应如何使用?答:计算洞库照明费时,应按所涉及部分的外围采光面积是否小于室内平面面积的2.5%作为判断标准。
当条件满足后,则以所涉及部位的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作为工程量计算洞库照明费。
采光面积为计算范围外围的门洞、窗洞、顶部采光井等洞口面积之和。
洞库照明费中的二类人工可并入定额人工费计取相应费用。
2、同一槽、坑内土类不同时,如何正确计算放坡系数?答:同一基槽坑如有不同土类时,开挖深度按某类土的底表面至开挖槽坑上口高度计算,如开挖深度大于某类别土方规定的放坡开挖深度,则可计算放坡。
3、《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技术规程》JGJ/T199-2010于2010年10月1日实施后,定额中有关水泥搅拌桩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应如何调整?答:根据《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技术规程》JGJ/T199-2010有关条款规定及条文说明,水泥搅拌桩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作如下调整:水泥搅拌桩工程量不分单头、双头和三轴,均按单个圆形截面积乘以桩长计算,不扣除重叠部分的面积。
桩长按原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第九条第1点中的计算规则不变。
双头、SMW工法水泥搅拌桩套用定额时,相应定额的人工和机械分别乘以系数0.97和0.92,其余不变。
定额中 SMW(Soil Mixed Wall)工法水泥搅拌桩,即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指在连续套接的三轴水泥搅拌桩内插入型钢形成的复合档土截水结构。
高压旋喷桩喷浆工程量计算规则参照上述原则作如下修改,即“喷浆按设计加固桩截面面积乘以设计桩长计算,不扣除桩与桩之间的搭接。
”4、双头、三轴水泥搅拌桩桩头凿除工程量,应如何计算?答:水泥搅拌桩如需凿除桩头,无论单头、双头还是三轴,其凿除桩头工程量均按成桩后单个圆形截面的个数计算。
5、桩基础及地基加固工程章节说明第九条:“……在强夯后的地基上打桩,定额规定按相应定额的打桩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1.15,……”。
浙江省2010定额解释
附件:浙江省建设工程2010版计价依据综合解释(一)-宁波工程造价网一、《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1、定额总说明第十一条中的洞库照明费,在实际操作中应如何使用?答:计算洞库照明费时,应按所涉及部分的外围采光面积是否小于室内平面面积的2.5%作为判断标准。
当条件满足后,则以所涉及部位的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作为工程量计算洞库照明费。
采光面积为计算范围外围的门洞、窗洞、顶部采光井等洞口面积之和。
洞库照明费中的二类人工可并入定额人工费计取相应费用。
2、同一槽、坑内土类不同时,如何正确计算放坡系数?答:同一基槽坑如有不同土类时,开挖深度按某类土的底表面至开挖槽坑上口高度计算,如开挖深度大于某类别土方规定的放坡开挖深度,则可计算放坡。
3、《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技术规程》JGJ/T199-2010于2010年10月1日实施后,定额中有关水泥搅拌桩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应如何调整?答:根据《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技术规程》JGJ/T199-2010有关条款规定及条文说明,水泥搅拌桩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作如下调整:水泥搅拌桩工程量不分单头、双头和三轴,均按单个圆形截面积乘以桩长计算,不扣除重叠部分的面积。
桩长按原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第九条第1点中的计算规则不变。
双头、SMW工法水泥搅拌桩套用定额时,相应定额的人工和机械分别乘以系数0.97和0.92,其余不变。
定额中SMW(Soil Mixed Wall)工法水泥搅拌桩,即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指在连续套接的三轴水泥搅拌桩内插入型钢形成的复合档土截水结构。
高压旋喷桩喷浆工程量计算规则参照上述原则作如下修改,即“喷浆按设计加固桩截面面积乘以设计桩长计算,不扣除桩与桩之间的搭接。
”4、双头、三轴水泥搅拌桩桩头凿除工程量,应如何计算?答:水泥搅拌桩如需凿除桩头,无论单头、双头还是三轴,其凿除桩头工程量均按成桩后单个圆形截面的个数计算。
5、桩基础及地基加固工程章节说明第九条:“……在强夯后的地基上打桩,定额规定按相应定额的打桩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1.15,……”。
(完整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总说明一、《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以下简称本定额)共分八册,具体包括:第一册《通用项目》、第二册《道路工程》、第三册《桥涵工程》、第四册《隧道工程》、第五册《给水工程》、第六册《排水工程》、第七册《燃气与集中供热工程》、第八册《路灯工程》。
二、本定额是指导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投标报价的编制以及工程合同价约定、竣工结算办理、工程计价纠纷调解处理、工程造价鉴定等的依据。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编制招标控制价应执行本定额。
三、本定额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市政工程。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五、本定额是在《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的基础上,依据国家、省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编制的,同时参考了公路、水利等专业定额和其他省(市)相关定额,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六、关于人工工日消耗量:本定额人工按定额用工的技术含量综合为一类人工和二类人工,其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和辅助用工。
其中土石方工程人工为一类人工,其余均为二类人工。
七、关于材料消耗量:1.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用量并计人了相应的损耗,其损耗的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现场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2.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材料的消耗量均以体积表示。
定额中混凝土的养护,除另有说明者外,均按自然养护考虑。
3.本定额中的周转性材料已按规定的材料周转次数摊销计入定额内。
4.用量少、价值小的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以其他材料费形式表示。
浙江建设工程2010版计价依据综合解释
浙江省建设工程2010版计价依据综合解释(二)一、《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1、管沟土方回填工程量,是否需要扣除管道所占体积?答:管沟土方回填,不分管径,均按实计算。
2、锚杆(土钉)钻孔孔径,定额是按多少考虑的?如设计孔径与定额不同时,如何调整?答:定额仅适用于基坑围护的土钉墙,孔径按100mm以内综合考虑。
孔径超过100mm,在150mm以内时,定额中的纯水泥浆、木质素磺酸钙和灰浆搅拌机、液压注浆泵的用量,按比例换算。
3、地下室混凝土外墙及其有防水等特殊要求的内墙,设计要求采用止水对拉螺栓时,如何套用定额?答:施工组织设计未明确时,每100平方米模板定额中的六角带帽螺栓增加85kg、人工增加1.5工日,相应定额的钢支撑用量乘以系数0.9。
4、设计采用螺纹钢筋作为箍筋时,定额如何套用?答:普通钢筋制作安装定额按圆钢、螺纹钢分别编制,当设计采用螺纹钢筋作为箍筋时,其箍筋的制作安装套用圆钢相应定额进行换算。
5、何谓实腹和空腹钢构件,它们之间的区别是什么?答:实腹钢构件是指腹部构件能够在模型中参与承受轴力及弯矩(如H型钢柱等),如:H型钢柱、角钢、槽钢、工字钢、方管、矩管、箱形构件、T型钢、C型钢、Z型钢、圆管等;空腹钢构件的腹杆或腹板不考虑承受轴力及弯矩,只对翼缘构件相对形状及稳定性起支撑作用,减少翼缘构件的计算长度(如格构式构件、蜂窝梁等)。
如:格构式构件、桁架、蜂窝梁、腹板连续开孔并且无补强的梁柱等。
它们之间的区别是腹板在轴线方向有否断开或减弱,有则是空腹构件,反之则是实腹构件。
如下图示:6、需勘误的内容(1)上册P.68页,定额2-132、2-134中的轻便钻孔机XJ-100台班单价为84.9,定额机械费分别为138.82、281.87,定额基价分别为1627、2070,分别更正为:台班单价为149.53,定额机械费为192.46、496.44,定额基价为1681、2284。
(2)上册P.84页,定额3-13和3-14表头中的“混凝土实心砖基础”增加一栏规格,分别为240和190。
浙江省建筑设计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说明及计算规则.doc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说明及计算规则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总说明一、《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组织修订<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03版)>的通知》(建建发[2009]165号)、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及有关规定,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D-901-2002)和《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浙江省建筑工程节能预算定额》的基础上,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指导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投标报价的编制以及工程合同价的约定、竣工结算办理、工程计价纠纷调解处理、工程造价鉴定等的依据。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编制招标控制价应执行本定额。
三、本定额适用于本省区域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不适用于修建和其他专业工程,也不适用于国防、科研等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及实行产品出厂价格的各类建筑构配件。
四、本定额是按现行的建筑工程及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根据合理的施工组织和正常的施工条件编制的,是本省境内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建筑分项工程量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标准,反映本省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五、本定额的工作内容扼要地说明了主要工序,次要工序虽未一一列出,定额均已考虑。
六、本定额未包括的项目,可按本省其他相应工程计价定额计算,如任缺项的,应编制地区性补充定额,并按规定履行申报手续。
七、有关定额人工的说明和规定。
1. 本定额的人工消耗量是以现行《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并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编制的,已考虑了各项目施工操作的直接用工、其他用工(材料超运距、工种搭接、安全和质量检查以及临时停水、停电等)及人工幅度差。
《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综合解释(一)
《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综合解释(一)(浙建站计[2012]19号)发布时间:2012-3-28 点击率:2017次1、第一册机械设备册说明第二条“本定额若用于旧设备安装时,旧设备的拆除费用,按相应安装定额的50%计算”。
应如何理解?它的计算方法能否引用到其他各册定额中去?答:不能引用。
因为第一册所述旧设备是指拆卸后还要利用的旧设备,旧设备的拆除,其费用应由双方协商解决;施工中遇到的旧管线(水管、电管)拆除一般应协商解决,费用一次性包干。
2、电气安装工程定额只包括10KV以下的内容,10Kv以上的电气安装工程套用什么定额?答:可参照专业部定额,但建设方与施工方应通过协商并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作适当的调整。
3、单独承包室外电缆安装工程,能否计取脚手架搭拆费?答:单独承包室外埋地电缆或单独承包电缆沟内敷设电缆工程,不能计取脚手架搭拆费。
4、塑料电缆保护管埋地敷设套何定额?答:公称直径80以下塑料电缆保护管埋地敷设参照半硬质阻燃管埋地敷设4-1193~4-1200子目;公称直径100~150塑料电缆保护管埋地敷设,参照玻璃钢电缆保护管敷设4-555~4-557子目。
5、在吊天棚上装灯开孔是电气工程施工中包括的工作内容吗?答:不是。
该工作应由吊天棚施工单位完成,但电气安装单位应做好配合工作。
6、电缆排管外混凝土包封,在计算工程量时,是否要扣除排管的体积?答:在计算电缆排管外混凝土包封的工程量时,应扣除电缆排管的体积。
7、薄钢板风管采用共板法兰时,相应风管保温定额如何套用?答:当薄钢板风管采用共板法兰时,相应风管保温套用第十二册相应定额,基价及主材乘以1.03系数。
8、第八册《工业管道工程》8-2810木垫式管架安装定额中未计价主材“硬木”的主材含量是否有误?答:有误。
第八册《工业管道工程》8-2810木垫式管架安装定额中未计价主材“硬木”的主材含量由0.48调整为0.06。
如果采用成品的木哈夫作木垫,定额中的人工乘以0.8系数,未计价主材“硬木”调整为“木哈夫”,其含量为0.06,其余不作调整。
2010定额综合解释一、二、三
浙江省建设工程2010版计价依据综合解释(一)一、《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1、定额总说明第十一条中的洞库照明费,在实际操作中应如何使用?答:计算洞库照明费时,应按所涉及部分的外围采光面积是否小于室内平面面积的2.5%作为判断标准。
当条件满足后,则以所涉及部位的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作为工程量计算洞库照明费。
采光面积为计算范围外围的门洞、窗洞、顶部采光井等洞口面积之和。
洞库照明费中的二类人工可并入定额人工费计取相应费用。
2、同一槽、坑内土类不同时,如何正确计算放坡系数?答:同一基槽坑如有不同土类时,开挖深度按某类土的底表面至开挖槽坑上口高度计算,如开挖深度大于某类别土方规定的放坡开挖深度,则可计算放坡。
3、《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技术规程》JGJ/T199-2010于2010年10月1日实施后,定额中有关水泥搅拌桩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应如何调整?答:根据《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技术规程》JGJ/T199-2010有关条款规定及条文说明,水泥搅拌桩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作如下调整:水泥搅拌桩工程量不分单头、双头和三轴,均按单个圆形截面积乘以桩长计算,不扣除重叠部分的面积。
桩长按原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第九条第1点中的计算规则不变。
双头、SMW工法水泥搅拌桩套用定额时,相应定额的人工和机械分别乘以系数0.97和0.92,其余不变。
定额中 SMW(Soil Mixed Wall)工法水泥搅拌桩,即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指在连续套接的三轴水泥搅拌桩内插入型钢形成的复合档土截水结构。
高压旋喷桩喷浆工程量计算规则参照上述原则作如下修改,即“喷浆按设计加固桩截面面积乘以设计桩长计算,不扣除桩与桩之间的搭接。
”4、双头、三轴水泥搅拌桩桩头凿除工程量,应如何计算?答:水泥搅拌桩如需凿除桩头,无论单头、双头还是三轴,其凿除桩头工程量均按成桩后单个圆形截面的个数计算。
5、桩基础及地基加固工程章节说明第九条:“……在强夯后的地基上打桩,定额规定按相应定额的打桩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1.15,……”。
浙江2010版定额换算解析
浙江2010版定额换算解析2010版浙江省市政定换算解析1、人工费的换算主要是由于用工量的增减而引起的。
2、材料费的换算则是由材料耗用量的改变及材料代换而引起的。
3、换算四要素:定额编号H、定额计量单位、基价、计算式。
4、换算基价=原基价+全部(或部分)人工费×(系数-1)+全部(或部分)材料费×(系数-1)。
5、预算定额的换算类型预算定额规定允许换算的换算类型大体上可分为四类。
即:1)定额乘系数换算。
根据系数所乘部位不同,又可分为:(1)定额综合基价乘以系数换算(2)定额全部人工乘系数换算(3)定额全部材料乘系数换算(4)定额全部机械乘系数换算(5)定额部分人工乘系数换算(6)定额部分材料系数换算(7)定额部分机械乘系数换算2)砂浆、混凝土强度等级、配合比换算3)木门窗木材断面的换算4)其它换算6、预算定额的换算方法(一)定额乘系数的换算这是一种最简单的换算方法。
根据定额的换算规定,定额基价或部分内容乘以系数换算,从而得到新的定额基价。
在进行换算时应注意,定额规定的调整系统数中,已包括定额本身的内容,所以在计算定额调整值时,应用系数减1。
例如:定额规定某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20(或0.9)是指在定额的基础上另外增加20%(或减少10%)人工费。
所以,换算公式为换后综合基价×综合基价系数换后基价=定额综合基价+调整部分金额×(部分调整系统数-1)(1)要正确区分定额系数与工程量系数。
定额系数一般在定额分部说明或定额附注上,而工程量系数一般在工程量计算规则中。
定额系数是对定额基价的调整,应在定额基价中反映;而工程量系数是对工程量的调整,应在工程量中反映。
(2)要正确区分定额系数。
定额系数有七种。
在进行换算之前,一定要正确区分和确定是哪一种系数。
这是正确换算的前提。
7、若换算题中,消耗量和单价均发生变化,要将原定额中的扣除,将新的材料及消耗量换算进去。
8、根据浙江省2010版市政定额换算。
浙江省预算定额(2010版)问题解答
建筑定额解释目录关于颁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版)的通知 (1)《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勘误表(1) (1)《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0版》勘误表(2) (2)浙江省建筑安装材料价格(2010版)问题解答(2010.03.11版) (3)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问题解答(2010.03.11版) (3)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问题解答(2010.03.11版) (3)杭州:关于贯彻执行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版的通知 (4)宁波:转发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颁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版)的通知》的通知 (4)关于规范宁波市建设工程规费计价管理的通知 (5)宁波市建设工程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费率表 (6)宁波关于城市建筑渣土处置费在工程造价计价时有关问题的综合解答 (7)关于核定城市建筑渣土处理费标准的通知 (7)宁波市造价管理处关于工程发包日期界定问题的复函 (8)宁波市建设工程设计概算计价问题综合解答-2011.3.15 (8)宁波市建设工程概算建安工程费用计算程序表 (9)宁波市建设工程概算建安工程综合费用费率表 (11)温州:关于实施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版)的通知 (12)湖州:转发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颁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版)的通知 (12)湖州:关于调整民工工伤保险和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用计取基数及费率的通知 (12)金华市建设局关于计取民工工伤保险和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用的通知 (13)台州:转发关于颁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版)的通知 (13)衢州:转发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颁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版)的通知》的通知 (14)舟山:关于贯彻实施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版)的通知 (14)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09〕84号 (16)关于贯彻执行《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的通知 (20)《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有关问题的解读 (21)关于颁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版)的通知建建发【2010】224号各市建委(建设局、建管局)、发改委、财政局: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适应建设市场发展需要,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组织修订<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03版)>的通知》(建建发[2009]165号)要求,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组织编制的《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0版)、《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0版)、《浙江省建筑安装材料基期价格》(2010版)【以下简称计价依据(2010版)】已通过审定,现予颁发。
《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总说明一、《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以下简称本定额)共分八册,具体包括:第一册《通用项目》、第二册《道路工程》、第三册《桥涵工程》、第四册《隧道工程》、第五册《给水工程》、第六册《排水工程》、第七册《燃气与集中供热工程》、第八册《路灯工程》。
二、本定额是指导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投标报价的编制以及工程合同价约定、竣工结算办理、工程计价纠纷调解处理、工程造价鉴定等的依据。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编制招标控制价应执行本定额。
三、本定额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市政工程。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五、本定额是在《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的基础上,依据国家、省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编制的,同时参考了公路、水利等专业定额和其他省(市)相关定额,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六、关于人工工日消耗量:本定额人工按定额用工的技术含量综合为一类人工和二类人工,其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和辅助用工。
其中土石方工程人工为一类人工,其余均为二类人工。
七、关于材料消耗量:1.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用量并计人了相应的损耗,其损耗的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现场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2.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材料的消耗量均以体积表示。
定额中混凝土的养护,除另有说明者外,均按自然养护考虑.3.本定额中的周转性材料已按规定的材料周转次数摊销计入定额内.4.用量少、价值小的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以其他材料费形式表示。
浙江省2010年定额解释汇总(安装、市政、土建、园林)
浙江省定额解释2010浙江省建设工程2010版计价依据综合解释(五)问:综合脚手架计价的计算基础是建筑面积,执行《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后,我省2010版建筑工程预算定额脚手架工程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应作哪些调整?答:《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下册P250页:一、综合脚手架第2点“以下内容并入综合脚手架计算”所包含的(1)、(2)、(3)三点修改为以下两点:(1)骑楼、过街楼下的人行通道和建筑物通道,层高在2.2m及以上者按墙(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不足2.2m者计算1/2面积。
(2)主体结构外有墙体、门窗等封闭的阳台,应另增加计算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的1/2。
以上两点涉及的面积计算,仅适用于计取综合脚手架、垂直运输费和建筑物超高施工用水加压增加的水泵台班费用。
关于同意印发《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台州市补充定额子目)的批复搅拌式钢管土钉1、水泥注浆按25kg/ m考虑,设计不同按比例调整。
2、搅拌直径按Φ25cm内考虑。
高压旋喷桩工作内容:测量放线,桩机移位,定位、钻孔、调制水泥浆,提升,旋喷水泥浆。
注:1、单重管法高压旋喷桩水泥掺入量按26%考虑,如设计不同时水泥、水用量按比例调整。
2、空钻部分套用定额时扣除材料及灰浆搅拌机、高压注浆泵用量。
3、单重管法高压旋喷桩补充定额子目适用于市政工程专业。
附件:浙江省建设工程2010版计价依据综合解释(四)(一)建筑工程1.直流深井降水,当PVC-U加筋管直径不同时,可否调整粗砂的定额含量?答:PVC-U加筋管直径不同时,在调整管材价格的同时,按管子周长的比例调整相应的密目网及铁丝,并相应调整粗砂的含量。
2.机械土方施工中,各类基础排水措施如何计价?答:如采用止水帷幕等止水措施并采用集水坑(井)进行排水的,按湿土排水定额1-110乘以系数0.3;不采用止水帷幕等止水措施而采用集水坑(井)进行排水的,按湿水排水定额1-110乘以系数0.6。
《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换算题
100m2
2843.28
[1939+(65-87)×20.4]×2-[91+(65-87)×1.02]×2
8
现浇自拌混凝土路面4.5Mpa,厚19cm,采用企口形式
2-193H
100m2
5498.51
5571-256+(228.78-219.75)×(20.3-1.015)+(964.92-28.38)×0.01
1-68H
1000m3
21701.00
5269+13×1264
4
水上卷扬机疏打槽型钢板斜桩,桩长9m,乙级土
1-162H
10t
2872.43
2381+535.35×(1.05×1.35-1)+765.50×0.35
5
沟槽开挖,宽4.5米,采用木挡土板(密撑、木支撑)竖板横撑
1-203H
100m2
2374.32
3-445H
10m3
1794.17
1657+435.16×0.1+936.56×0.1
17
直筒式砖砌圆形阀门井,井内径1.6m,井深2.7m,M10水泥砂浆砌筑
5-348H
座
2514.72
2073+108×4+(174.77-168.17)×(1.093+0.095×4)
18
套管内安装DN450球墨铸铁管,(DN450球墨铸铁管单价350元/m,橡胶圈35元/只),管道4m一节
5-33H
10m
3723.20
137+350×10+35×1.72+(84.28+45.7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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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说明一、《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以下简称本定额)共分八册,具体包括:第一册《通用项目》、第二册《道路工程》、第三册《桥涵工程》、第四册《隧道工程》、第五册《给水工程》、第六册《排水工程》、第七册《燃气与集中供热工程》、第八册《路灯工程》。
二、本定额是指导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投标报价的编制以及工程合同价约定、竣工结算办理、工程计价纠纷调解处理、工程造价鉴定等的依据。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编制招标控制价应执行本定额。
三、本定额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市政工程。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五、本定额是在《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的基础上,依据国家、省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编制的,同时参考了公路、水利等专业定额和其他省(市)相关定额,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六、关于人工工日消耗量:本定额人工按定额用工的技术含量综合为一类人工和二类人工,其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和辅助用工。
其中土石方工程人工为一类人工,其余均为二类人工。
七、关于材料消耗量:1•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用量并计人了相应的损耗,其损耗的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现场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2•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材料的消耗量均以体积表示。
定额中混凝土的养护,除另有说明者外,均按自然养护考虑。
3.本定额中的周转性材料已按规定的材料周转次数摊销计入定额内。
4•用量少、价值小的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以其他材料费形式表示。
八、关于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1.本定额的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已包括了机械幅度差内容。
2.定额中均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所需要的人工和机械消耗量。
如需要再次搬运的,应在二次搬运费项目中列支。
九、关于定额单价的取定:人工单价,一类人工40元/工日,二类人工43元/工日;材料单价按《浙江省建筑安装材料基期价格》(2010版)取定;机械台班单价根据《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0版)取定。
十、本定额中商品混凝土、商品沥青混凝土、厂拌三渣等均按成品价考虑。
其单价中除包括产品出厂价外,还包括了至施工现场的运输、装卸费用。
采用泵送商品混凝土的,其单价包括泵送费用。
十一、本定额中现浇混凝土项目分现拌混凝土和商品混凝土,商品混凝土定额中已按结构部位取定泵送或非泵送,如果定额所列混凝土形式与实际不同时,除混凝土单价换算外,人工、机械具体调整如下:1.泵送商品混凝土调整为非泵送商品混凝土:定额人工乘以 1.35,并增加相应普通混凝土定额子目中垂直运输机械的含量。
2 .非泵送商品混凝土调整为泵送商品混凝土:定额人工乘以0.75,并扣除定额子目中垂直运输机械的含量。
十二、定额中未列商品混凝土的子目,实际采用商品混凝土浇捣时,按相应的现拌混凝土定额执行,除混凝土单价换算外,人工、机械具体调整如下:1.采用泵送商品混凝土的,扣除定额中混凝土搅拌机、水平及垂直运输机械台班含量,人工乘以系数0.4。
2.采用非泵送商品混凝土的,扣除定额中混凝土搅拌机及水平运输机械台班含量,人工乘以系数0.55。
十三、本定额中各类砌体所使用的砂浆均为普通现拌砂浆,若实际使用预拌(干混或湿拌)砂浆,按以下方法调整定额:1.使用干混砂浆砌筑的,除将现拌砂浆数量同比例调整为干混砂浆外,另按相应定额中每立方米砌筑砂浆扣除人工0.2工日,灰浆搅拌机台班数量乘系数0.6。
2.使用湿拌砌筑砂浆的,除将现拌砂浆数量同比例调整为湿拌砂浆外,另按相应定额中每立方米砌筑砂浆扣除人工0.45工日,并扣除灰浆搅拌机台班数量。
十四、本定额中周转材料的回库维修费及场外运费:1 .钢模板(含钢支撑)的回库维修费已按其材料单价的8%计人消耗量。
2.钢模板(含钢支撑)、木模、脚手架的场外运费已按机械台班形式计人定额子目,不另单独计算。
十五、本定额中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预制桩、小型预制构件等制作的工程量计算,应按施工图构件净用量另加1.5 %损耗率。
十六、本定额施工用水、电是按现场有水、电考虑的,如现场无水、电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十七、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已考虑在定额内。
十八、本定额与浙江省其他工程预算定额的关系:凡本定额包含的项目,应按本定额项目执行;本定额缺项部分,可按其他工程预算定额有关册、章的相关说明执行。
十九、本定额中用括号“()”表示的消耗量,均未计入基价。
二十、本定额中注有“ 以内”或“ 以下”者均包括xx本身;“ xx以外”或“ xx以上”者,则不包括xx本身。
二十一、本定额由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与管理。
第一册通用项目册说明一、《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第一册《通用项目》(以下简称本册定额),包括土石方工程、打拔工具桩、围堰工程、支撑工程、拆除工程、脚手架及其他工程,护坡、挡土墙,地下连续墙,地基加固、围护及监测,共9 章491个子目二、本册定额项目通用于《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其他专业册(专业册中指明不适用本定额的除外)。
三、本册定额的编制依据:1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2 •《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02版);3.《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1999);4 .《建设工程劳动定额一市政工程》(2008);5.《全国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2009);6.现行的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安全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7.现行的标准图集和具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图纸。
四、本册定额中的大型机械是按《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中机械的种类、型号、功率等分别考虑,在执行中应根据企业的机械组合情况及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分别套用相应定额。
五、定额子目表中的施工机械是按常规、科学、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配备。
六、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节说明。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说明本章定额包括人工挖土方,人工挖沟槽、基坑土方,人工清理土堤基,人工挖土堤台阶,人工装、运土方及人工挖淤泥、流砂等,共22节124个子目。
本章定额适用于各类市政工程(除有关专业册说明不适用本章定额外)。
干、湿土的划分首先以地质勘察资料为准,含水率)25 %为湿土;或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
挖运湿土时,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18 (机械运湿土除外),干、湿土工程量分别计算。
采用井点降水的土方应按干土计算。
四、人工夯实土堤、机械夯实土堤执行本章人工填土夯实平地、机械填土夯实平地子目。
五、挖掘机在垫板上作业,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 1.25,搭拆垫板的人工、材料和辅机摊销费按每1000m3,增加230元计算。
六、推土机推土的平均土层厚度小于30cm时,其推土机台班乘以系数1.25。
七、在支撑下挖土,按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 1.43,机械乘以系数1.20。
先开挖后支撑的不属支撑下挖土。
八、挖密实的钢渣,按挖四类土人工乘以系数 2.50,机械乘以系数1.50。
九、石方爆破按炮眼法松动爆破和无地下渗水积水考虑,防水和覆盖材料未在定额内。
采用火雷管可以换算,雷管数量不变,扣除胶质导线用量,增加导火索用量,导火索长度按每个雷管2.12m计算。
抛掷和定向爆破另行处理。
打眼爆破若要达到石料粒径要求,则增加的费用另计。
十、挖掘机挖石方爆破后石渣,定额中人工含量乘以系数 2.0。
十一、本章定额不包括现场障碍物清理,障碍物清理费用另行计算。
弃土、石方的场地占用费按当地有关规定处理。
工程量计算规则本章定额的土、石方体积均以天然密实体积(自然方)计算,回填土按碾压夯实后的体积(实方)计算。
土方体积换算见表1-1 :表1-1 土方体积换算表二、土、石方工程量按图纸尺寸计算,修建机械上下坡的便道土方量并人土方工程量内。
石方采用爆破开挖时,开挖坡面每侧允许超挖量:松、次坚石20cm,普、特坚石15cm。
工作面宽度与石方超挖量不得重复计算,石方超挖仅计算坡面超挖,底部超挖不计。
三、夯实土堤按设计断面计算。
清理土堤基础按设计规定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清理厚度为30cm内,废土运距按30m计算。
四、人工挖土堤台阶工程量,按挖前的堤坡斜面积计算,运土应另行计算。
五、除有特殊工艺要求的管道节点开挖土石方工程量按实计算外,其他管道接口作业坑和沿线各种井室所需增加开挖的土石方工程量按沟槽全部土石方量的2.5 %计算。
管沟回填土应扣除各种管道、基础、垫层和构筑物所占的体积。
六、挖土放坡系数和沟、槽底加宽应按图纸尺寸计算,如施工组织设计未明确的,可按表1-2、表1-3有关内容计算:表1-2挖土放坡系数表表1-3管沟底部每侧工作面宽度计算表单位:mmWORD完美格式挖土交接处产生的重复工程量不扣除。
如在同一断面内遇有数类土壤,其放坡系数可按各类土占全部深度的百分比加权计算。
管道结构宽:无管座按管道外径计算,有管座按管道基础外缘(不包括各类垫层)计算,构筑物按基础外缘计算,如设挡土板每侧增加100mm。
塑料管道铺设沟槽开挖底宽度,若设计中有规定的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未明确的按本规定计算:无支撑沟槽开挖,底宽度按管道结构宽每侧加30em工作面计算;有支撑沟槽开挖,按表1-4计算:表1-4有支持沟槽开挖宽度单位:mm土石方运距应以挖土重心至填土重心或弃土重心最近距离计算,挖土重心、填土重心、弃土重心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
如遇下列情况应增加运距:1•人力及人力车运土、石方上坡坡度在15 %以上,推土机重车上坡坡度大于5%, 斜道运距按斜道长度WORD完美格式乘以表1-5中系数:表1-5人力及人力车运土、石方坡度系数表采用人力垂直运输土、石方,垂直深度每米折合水平运距7m计算。
八、平整场地、沟槽、基坑和一般土石方的划分:厚度w 的就地挖)、填土按平整场地计算;底宽w 7m,且底长倍底宽按沟槽计算;底长W3倍底宽,且基坑底面积感150耐按基坑计算。
超出上述范围则为一般土、石方。
九、机械挖沟槽、基坑土方中如需人工辅助开挖(包括切边、修整底边),机械挖土按实挖土方量计算,人工挖土土方量按实套相应定额乘以系数 1.25,挖土深度按沟槽、基坑总深确定,但垂直深度不再折合水平运输距离。
十、人工装土汽车运土时,汽车运土Ikm以内定额中自卸汽车含量乘以系数1.10< 十一、土壤及岩石分类见表1-6 “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