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总承包工程消防保卫及综合治理措施方案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施工总承包工程消防保卫及综合治理措施方案
XXXX地区,社会环境与人文环境相对复杂,本工程位于乌鲁木齐市内,对现场及周边的消防保卫及综合治理要求高,项目经理部应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确保消防保卫安全。

制定并实施严格的消防保卫管理制度,成立由项目领导为组长消防保卫领导小组,宣传消防保卫安全知识,定期组织消防、保卫人员进行培训并适时演练。

1组织机构
1.1 消防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生产经理和项目专职消防员任副组长,由各施工段工长、作业队队长、安全员组成。

1.2 保卫工作领导小组,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生产经理及安全总监为副组长,各施工段工长、作业队队长、现场保安员。

1.3 消防管理制度,遵守国家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施工现场消防工作的规定。

2责任
消防保卫领导小组负责明确消防保卫安全责任,安全管理部定期开展消防保卫检查,督促落实消防保卫责任,消除隐患;
项目按照《安全绩效考核与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程序对火灾事故/治安事件实行责任追究。

2消防设施及消防管理措施
2.1消防设施配备
2.1.1现场设四个水箱,每个水箱有效容积采用36m3,每个水箱设2台消防高压水泵,消防高压水泵要有专用电线。

2.1.2现场周边每隔50m设一消防栓,每个消防栓设3个消防龙头。

2.1.3现场办公室、生活区每100平米布置2个灭火器。

2.1.4现场每个区域设一固定的消防架,架上放置灭火器12个。

2.1.5现场材料库房设灭火器8个。

2.1.6施工现场内设置环形临时消防车道,临时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m。

临时消防车道的右侧应设置消防车行进路线指示标识。

2.2消防管理
2.2.1机电设备
1)超高层建筑施工机械多而工地面积小,因此在机械布置上必须严格按施
工组织设计执行。

塔吊、施工电梯及各种地面机具应保持安全距离,安全距离不足的要用隔离设施防护。

2)超高层建筑施工中上楼的电气必须统一规划,可利用楼梯间专门设计电气布线,采用护套电缆线,要按规定分层配电,各级配电装置的容量应与实际负载匹配,其布置固定、结构形式、盘面布置、系统接线等都要按规范进行,不得乱拖电线。

3)使用电气设备和化学危险物品,必须符合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严格防火措施、确保安全,禁止违章作业。

4)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遇有破损、老化的电线必须更换。

电线应远离易燃、易爆物等危险物品。

5)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零接地,并设置单一开关。

6)设置消防车道,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安排足够的消防水源。

7)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8)受压容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暴晒、碰撞;氧气瓶与乙炔瓶应保证安全使用并严防沾染油脂。

2.2.2 油漆、易燃物
1)各类油漆或其它易燃、有毒材料,存放在专用库房内,不得与其它材料混放。

易燃材料的使用做好登记和现场防范管理。

2)施工中使用化学易燃物品时,应限额领料,禁止交叉作业;禁止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

3)库房与其它建筑物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库房应通风良好,不准住人,并设置消防器材和“严禁烟火”明显标志。

4)挥发性油料应装入密闭容器内,妥善保管;沾染油漆的棉纱、破布、油纸等废物,应收集存放在有盖的金属容器内,及时处理;未用完的料桶应存放原处,不准到处乱放。

2.2.3 焊接工程
1)焊接工件或切割铁件时,应有石棉挡板等隔热措施;在高空施焊时,必须设有临时接火盘,并有专人看火。

2)施工时,要注意电焊作业和现场照明设备,进行电、气切割作业等,必须由合格的焊工、电工等专业技术人员操作。

3)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工作结束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

4)气焊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安全使用危险品的有关规定;氧气瓶与乙炔瓶所
放的位置,距火源不得少于10米。

2.2.4 防水作业
防水施工设置明显警戒标志,施工范围内不得有电气焊作业、明火作业;防水施工时,现场要配备灭火器。

2.2.5 可燃可爆物资存放与管理
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搭设。

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

化学易燃品和压缩可燃性气体容器等,应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其库房的耐火等级和防火要求应符合公安部制定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使用后的废弃物料应及时消除;
2.2.6 明火作业
1)施工作业用火必须经安全部门审批,领取用火证,方可作业。

2)施工作业用火必须经保卫部门审批,领取用火证,方可作业。

用火证只在限定地点和时间内有效;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禁止动用明火。

3)超高层建筑中使用明火时,要远离易燃物,并备有消防器材。

高空明火作业,必须在其下方采取隔离措施,不得使明火种从高空散落。

4)现场从事电气焊人员均应受过消防知识教育,持有操作合格证。

在作业前办理用火手续;并配备看火人员,看火人员在焊接过程中不准离开岗位。

5)施工现场内设置专门吸烟室;冬期施工选用非燃烧材料保温,并清除易燃物。

6)高层建筑施工在结构与装饰阶段,要配专职的消防巡视员,三班制巡回检查,巡回线路要专门设计,保证一旦有火警,在可扑灭的时限内发觉和消除。

2.2.7 临时消防
1)在施工中的永久和临时工程设立必要的临时消防和紧急疏散设施,包括临时消火栓、灭火器、水龙带、灭火桶、灭火斧、灭火铲、消防水管、阀门、检查井、临时消防水箱、泵房和紧随工作面不超过一层的临时疏散楼梯。

2)临时消防系统和配置要经过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消防管理机构的审批和验收;还要获得政府消防管理机构的临时消防证书。

3)所有的临时消防设施在工程完工时和永久性消防系统投入使用后从现场拆除。

4)临时消防水系统要采取防冻措施。

5)临时消防设施应与在建工程的施工同步设置。

房屋建筑工程中,临时消防设施的设置与在建工程主体结构施工进度的差距不应超过3层。

6)施工现场的消火栓泵应采用专用消防配电线路。

专用消防配电线路应自施
工现场总配电箱的总断路器上端接入,且应保持不间断供电。

7)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的贮水池、消火栓泵、室内消防竖管及水泵接合器等应设置醒目标识。

8)在建工程及临时用房的下列场所应配置灭火器:
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及使用场所。

动火作业场所。

可燃材料存放、加工及使用场所。

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发电机房、变配电房、设备用房、办公用房、宿舍等临时用房。

其他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

9)灭火器的配置数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的有关规定经计算确定,且每个场所的灭火器数量不应少于2具。

10)消防竖管的设置位置应便于消防人员操作,其数量不应少于2根,当结构封顶时,应将消防竖管设置成环状。

12)消防竖管的管径应根据在建工程临时消防用水量、竖管内水流计算速度计算确定,且不应小于DNl00。

13)消火栓接口的前端应设置截止阀。

14)在建工程结构施工完毕的每层楼梯处应设置消防水枪、水带及软管,且每个设置点不应少于2套。

15)施工现场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应与施工现场生产、生活给水系统合并设置,但应设置将生产、生活用水转为消防用水的应急阀门。

应急阀门不应超过2个,且应设置在易于操作的场所,并应设置明显标识。

2.2.8 超高层建筑施工的卫生要求
1)每隔三层设置临时厕所,安排专职人员每天清理。

2)每层设专用垃圾箱及垃圾通道,及时清除建筑垃圾,装修阶段可以利用高层建筑本身垃圾通道或由专人装包运出,不得由高空抛下。

3)超高层建筑施工种的生活饮用水,也应派专人送到已完结构的楼层内,茶水桶应有安全措施。

4)在装修阶段有粉尘的作业和有毒气体的作业,除必要的防护设备外还要加强通风。

2.2.9 应急照明
2.2.9.1施工现场的下列场所应配备临时应急照明:
1)自备发电机房及变配电房。

2)水泵房。

3)无天然采光的作业场所及疏散通道。

4)高度超过100m的在建工程的室内疏散通道。

5)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他场所。

2.2.9.2作业场所应急照明的照度不应低于正常工作所需照度的90%,疏散通道的照度值不应小于0.5lx。

2.2.9.3临时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宜选用自备电源的应急照明灯具,自备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小于60min。

3消防应急预案及演练
1、安全部编制消防应急预案,并负责预案培训、演练、修订。

2、火灾事故按照《安全事故事件报告、调查与处理》程序化报告。

3、紧急事故发生后,发现人应根据火情的大小立即报警。

3.3.1在报警的同时切断电源,组织义务消防队按应急方案立即进行自救,力争在火灾初起阶段,将火扑灭。

若事态严重,难以控制和处理,应在自救的同时向专业救援队求助。

3.3.2在组织扑救的同时,组织人员清理、疏散现场人员和易燃易爆、可燃材料, 防止事态扩大。

如有物资仓库起火,应首先抢救化工危险及其它有毒、易爆物品,防止人员伤害和污染环境。

3.3.3疏通事故发生现场的道路,保持消防通道畅通,保证消防车辆通行及救援工作顺利。

消防车由消防机构统一指挥,火场根据需要调动义务消防队及其他人员。

3.3.4在急救过程中,应首先确保人身安全,迅速疏散人群至安全地带,以减少不必要的伤亡。

设立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区域;组织脱离危险区域或场所后,再采取紧急措施;对因火灾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要及时进行抢救。

密切配合专业救援队伍进行急救工作。

4治安保卫措施
为加强施工现场保卫工作,根据乌鲁木齐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工作基本标准的要求,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程的保卫工作方案。

在现场安排24小时保安,保安人员足够数量且训练有素,配备保安设备。

1)制定并实施严格的现场出入制度并报业主审批。

(1)制定车辆的出入审批制度并由指定的专人负责管理;
(2)人员出入现场执行出入证管理制度,出入证进行统一印刷,并加盖印章,防止伪造。

(3)工地设门卫值班室,由若干名保安员昼夜轮流值班,对外来人员和进出车辆及所有物资进行登记,控制人员、材料和设备等的进出场,防止现场材料、设备或其他任何物品被盗或被盗,防止未经批准的任何人进入现场,禁止任何现场内的打架斗殴事件等等。

夜间值班巡逻护场。

重点是仓库、木工棚、办公室、塔吊及成品、半成品保护。

①加强对劳务分包人员的管理,定期进行思想教育,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②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治安教育,每季度召开一次治保会,定期组织保卫检查,并将会议检查整改记录存入内业资料内备查。

③施工现场必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安全部负责保卫工作。

由业主指定的分包队伍,即由总包负责保卫工作,总包与分包签定保卫工作责任书,各分包单位接受总包单位的统一领导和监督检查。

④施工现场设立门卫和建立巡逻检查制度,保安保卫不仅在现场出入大门控制,还要不定期、不定时地对现场周边和全现场进行保安巡逻。

巡逻检查人员要佩带值勤标志。

⑤加强成品保护工作,严防被盗、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⑥为了维护社会治安,加强现场保卫工作,每周对现场保卫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对现场保卫检查提出的问题限期整改,并按期进行复查。

检查内容如下:
⑦加强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在施工现场内严禁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

现场保卫值班人员必须佩带袖标上岗,门卫及值班人员按规定做好值班记录。

进入工地的材料,门卫值班人员必须进行登记,注明材料规格、品种、数量,车的种类和车号。

⑧新疆是个多民族多宗教的地方,保卫人员要充分了解少数民族宗教信仰,在巡逻及执法时,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