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暂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食品安全工作目
标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国家安全工作
【发文字号】石政办发[2007]46号
【发布部门】石家庄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7.07.05
【实施日期】2007.07.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石政办发〔2007〕4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现将《石家庄市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七月五日
石家庄市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科学评价各县(市)、区及相关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有效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决定的通知》(办字〔2005〕21号)的有关要求,参照《河北省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食品安全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

第三条考核工作经市政府授权,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

第四条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考促管、激励引导”的原则,坚持宣传教育与考核监督相结合,责任落实与责任追究相结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