菌检培养基配制标准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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菌检培养基配制标准操作规程
1.目的:建立供微生物检查用培养基的配制标准操作规程与
注意事项。

2.范围:QC化验室。

3.责任:QC化验员。

4.内容:除另有规定外,都应按现行版《中国药典》附录及
《药品卫生检验方法》中有关处方与相关标准操作程序配制。

4.1配制培养基前的准备工作:在配制各类培养基前,都须
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4.1.1各种试管与三角烧瓶,都应配上与之相当的硅氟塞。

4.1.2在配制培养基时,应采用玻璃容器,以避免接触金属
离子,根据培养基的配制量选择适当的玻璃容器或搪瓷容器(2000ml,1000ml),另外还须量筒、漏斗、过滤纱布及滤纸、药物天平等。

4.1.3将装培养基用的三角烧瓶、试管等玻璃容器洗净、晾
干、备用。

4.2培养基的配制:
4.2.1按处方配制:按处方准确称取各成分,在称取易吸潮
药品时,应迅速称量,若药品沾在称量纸上,则连同称
量纸一起放入玻璃容器或搪瓷容器中,待其溶解后取出称量纸,称量完毕后,在搪瓷容器或玻璃容器内加入蒸馏水,放入锅内水浴加热,一般不宜直火加热(遇热易分解的试剂应待其他试剂溶解后最后放入),待完全溶解后,取出测pH值,然后分装于各类试管或三角烧瓶。

塞上硅氟塞,及时高压灭菌。

培养基在使用完毕后可分为有菌和无菌,有菌物品应立即经100℃30分钟消毒处理,随无菌物品洗净。

4.2.2按市售培养基干粉配制,本厂原则上采用中国药品生
物制品所配制的各种固体培养基,按说明书的要求,依法制备。

4.3配制培养基的注意点及要求:
4.3.l配制培养基所用原料如胨、肉膏、酵母膏、琼脂等,
要求灭菌后澄明,长菌情况良好,因此对原料要通过预先试验,挑选适当的牌号使用,调换厂家或批号均要重新试验。

4.3.2培养基的酸碱度极为重要,虽然某些细菌在幅度较大
的pH范围内仍能生长,但每种培养基规定的pH值是生长的最好条件,因此培养基的pH值测定务必准确。

4.3.3高压灭菌时间要求准确,灭菌时间较短,则灭菌不彻
底,过长引起糖类分解及减低琼脂的粘度。

4.3.4制备好的菌检培养基在灭菌后,放入30-35℃培养
72hr,证明无菌后方可使用。

4.3.5制备好的培养基,一般在一个月内用完,并尽可能在
阴暗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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