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机械设备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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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机械设备是企业的生产力要素之一,是企业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完成施工生产任务的重要基础。

机械设备管理是项目工程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工程项目安全、质量和进度,直接影响工程项目成本和效益。

为加强公司机械设备综合管理,提高公司装备能力和技术水平,保证设备安全使用,提高设备资产运行效率,不断完善与现代企业制度和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设备资产管理、监督、运营体系和机制,根据国家、行业及集团公司有关设备管理规章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设备是指在项目施工生产过程中可供长期反复使用的机器、仪器、器械、装置等,包括公司自有设备、外租设备、协力队伍自带设备,具体见附件《机械设备目录》。

第三条设备管理应坚持依靠科技进步,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生产活动的方针;坚持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 实物管理与资产管理相结合,研制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采购与转让、租赁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综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设备管理的基本任务: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设备管理的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规定;以资产为纽带,以设备使用成本为切入点,建立健全适应公司发展需要的设备管理体制;对设备资源配置、安装、调试、验收、
取证、使用、维护保养、修理、报废处置、安全环保等方面实行综合管理;最终为实现公司经济效益最大化服务,实现公司资产保值增值。

第五条设备管理的目的:满足公司施工生产需要,不断提高施工生产效率;保障设备安全,降低设备使用成本,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设备管理目标:主要设备完好率≥85%,主要设备利用率≥80%,主要设备采购集中度≥80%。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含项目部及专业化公司)。

第二章设备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设备管理实行公司、项目部分级管理。

各级要建立有效的设备管理机构,配备相应数量的设备管理人员,并要有一名领导分管设备管理工作。

(一)公司设立机械管理部,配备与公司生产经营规模、设备管理工作要求相适应的专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负责公司机械设备管理工作。

(二)公司设立机械设备租赁中心,配备与中心生产经营规模、机械设备管理工作要求相适应的专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承担本单位机械设备经营责任。

(三)公司所有工程项目部设物机部,物机部为机械设备管理主责部门,配备专、兼职机械设备管理人员。

合同额超过1亿元的项目部必须配备专职机械设备管理人员,特种设备数量多、设备使用安全风险大的工程项目部必须配备与项目设备管理要求相适应的专职机械设备管理人员。

对于大
型、特种设备直接影响工程工期、质量、安全的项目,应设置分管机械设备管理工作的项目副经理。

项目部应配备相应的机电作业技术工人,负责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

专职机械设备管理人员应具备机械类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兼职机械设备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设备管理技能,需培训上岗。

第八条公司设备管理主要职责
(一)公司机械管理部管理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有关设备管理的规章制度;制定和完善公司机械设备管理规章制度;对公司所属各单位机械设备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2.根据公司总体发展战略,结合集团公司装备发展规划,科学合理地编制公司机械设备中长期发展规划。

3. 编制公司年度机械设备购置(制造)、技术改造及修理预算计划并上报集团公司。

4.负责机械设备选型、论证,向集团公司上报机械设备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购置申请;实施在公司权限内的设备招标采购工作。

5.参加公司组织的工程施工调查和机械设备配备方案的论证;制定并不断完善公司机械设备租赁限价;负责公司各单位机械设备资源配置工作。

6. 加强设备基础管理工作,建立机械标准化管理信息平
台,建立动态化管理台账、技术档案资料,按时统计、汇总、并上报各类设备报表,分析和积累各项原始记录和统计资料。

7.负责公司设备安全管理和节能环保工作;掌握设备安全使用状况,按事故处理权限组织或参加机械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8.开展机械设备安全大检查,负责对公司各单位机械设备季度管理工作进行检查与考评。

9.负责公司机械设备资产管理工作,不断优化自有设备资源配置,努力提高自有设备存量资产的运行效率;组织公司大型、专用设备的研制、技术改造工作;负责自有机械设备技术改造、修理状况鉴定、验收工作;组织新购资产验收、闲置设备调剂、报废鉴定处理、资产处置等工作。

10.审核各单位机械设备合同,机械设备租赁价格、费用结算、资金支付。

11.参与工程项目机械使用成本分析核算工作,开展机械经济活动分析,督导公司所属各项目加强机械使用成本管理,降低机械使用成本。

12. 开展设备信息的收集和交流工作;研究和掌握工程机械的先进技术,积极推广先进机械设备使用,推行施工设备新技术、新工艺。

13. 配合人力资源部开展设备从业人员管理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培训、考核工作。

(二)机械设备租赁中心管理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法律法规及上级关于设备管理
的规章制度;制定和完善中心设备管理实施细则。

2.负责公司机械设备资产经营管理,完成公司规定的年度经营指标,提高自有设备使用率、完好率,防止企业设备资产低效运行和流失,实现设备资产保值、增值。

3.负责公司自有机械设备租赁经营、仓储保管、实物盘点、进出库交接、维修保养改造、安全节能环保使用、现场技术服务等工作。

4.负责公司自拌商品混凝土、项目水电安装建设、钢筋制安、张拉压浆等专业化施工生产经营。

5.参与公司机械设备购置的选型、论证、验收;参与公司机械设备研制、改造;参与机械设备报废鉴定处理、资产处置等工作。

6.建立动态化管理台帐、履历书、技术档案和质量运行体系,记录设备的数量、价值、动态、技术状况和能力;按时统计、汇总并上报各种报表及资料,分析和积累各项原始记录和统计资料,每季度向公司提供设备统计数据。

7.根据公司自有机械设备技术状况,上报年度设备维修预算及计划。

8.实施公司自有机械设备日常维保、项修、大修改造、验收、建档管理等具体工作;推广机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总结机械使用、维护、保养先进经验。

9.负责公司自有机械设备的安全、节能、环保、使用管理,组织公司自有机械设备日常检查,掌握设备安全使用情况,参与公司自有机械设备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10.负责公司自有机械设备操作、维修人员管理工作,开展对操作人员的培训,提高操作、维修人员技能水平。

11.积极创造条件对中心所经营的大型、特种设备采取“人机一体化”管理模式。

第九条项目部设备管理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设备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本项目机械设备(包括公司自有设备、外租设备、协力队伍自带设备等)各项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设备管理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二)根据工程部提供的设备配备计划,经济合理地配置机械设备,编制并上报机械设备需求计划。

(三)负责机械设备合同评审、签订、履行、封闭管理,组织设备进退场、安装拆卸、试验验收、报审报验、安全使用、维护保养、节能环保、成本核算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工作。

(四)做好项目机械标准化管理信息平台录入及日常维护工作;认真收集、整理、保管各种原始资料及证件,建立健全设备动态化台帐、随机资料等各类档案;准确掌握设备的数量、技术状况、运转情况、维修保养情况,做到帐物相符;及时准确上报各种统计报表。

(五)严格执行项目设备标准化管理有关规定,负责设备的日常管理;组织本项目设备日常检查、定期检查及专项检查等安全检查工作;操作司机班前、班后应按设备定期检查项点要求检查设备,掌握设备的使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分析、处理、记录。

(六)落实特种设备管理相关制度;严格执行设备取证使用、人员持证上岗、交接班、定人定机定岗、岗位责任、维修保养、检查签证等各项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七)依据本项目机械使用责任成本、需求总计划、进度计划、投入产出、机械设备信息化管理监控平台,定期开展单机、分部分项工程设备使用成本分析工作;提高机械设备利用率、完好率,降低燃油消耗率,有效控制机械设备使用成本。

(八)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设备管理、使用和维修人员的技术业务培训与考核。

(九)负责施工现场机械事故的上报、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第三章机械设备前期管理
第十条机械设备的规划、选型、购置(研制)要根据公司发展、施工生产、科研、安全、节能、环保的需要,进行必要性、通用性、经济性分析。

第十一条设备规划的原则
公司五年设备发展规划和年度设备购置计划按要求上报集团公司机械设备部审批。

规划应满足以下要求:(一)形成与公司发展相适应的装备能力,使公司核心竞争力得到提高。

(二)提高施工效率,降低作业成本,使公司经济效益得到提高。

(三)优化设备资源配置,使公司机械设备资产结构不
断得以优化。

第十二条设备的采购规划和投资权限
公司要加强设备采购管理,有序开展设备配置工作,促进设备资产结构合理优化。

按照集团公司设备种类和价格划分规划和投资权限,分级进行规划、实施。

(一)对单价300万元以上的大型专用设备和特大型通用设备,由公司机械管理部上报集团公司机械设备部(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二)对单价300万元以下(含300万元)的中小型专用设备、常规通用设备可由公司规划、投资。

(三)小型设备、机具尽可能通过协力队伍自带、外租解决,对无法通过协力队伍自带、外租解决的单价低于1万元且不具备组建固定资产条件的小型设备、机具,可由公司授权项目部自购解决,比照固资设备进行实物管理,工程完工后可按周转材料进行管理。

公司机械管理部对项目部小型设备的购置、实物管理、处置进行监督。

第十三条设备的选型要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比选论证:(一)适用性、可靠性、维修性、经济性和先进性;
(二)标准化、系列化、通用化程度;
(三)价格、交货期、服务信誉及使用单位的评价;
(四)规避知识产权侵权风险;
(五)符合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环境保护、节约能源等规定。

第十四条设备采购
(一)年度设备采购计划属于公司的重大投入计划之一,由公司机械管理部负责编制,并按照规定的程序上报,直至公司董事会研究、决策。

(二)公司建立机械设备购置合格供应商名录。

(三)属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采购范围的设备,由公司将采购申请报告报集团公司机械设备部,在集团公司招标平台上进行招标。

特殊情况,经集团公司机械设备部审批后,授权公司按程序组织集中采购。

不属于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采购范围的设备和集团公司授权公司自行采购的设备,由公司集中招标采购。

(四)设备的采购情况要进行验收并记录。

所有采购计划及完成情况统计资料均须上报集团公司机械设备部备案。

第十五条公司设备研制按《集团有限公司专用机械设备研制和采购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新研制设备的设计方案必须委托第三方进行设计复核,大型设备的制造应委派监造人员或委托第三方监造。

第十六条项目配置设备时须优先考虑使用公司存量设备。

租赁设备按《公司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办法》和《公司内部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章设备基础管理
第十七条新设备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前,应将设备的型号、规格、生产厂商、出厂日期、出厂编号、原值、功率等信息收集齐全,及时更新设备台帐。

编制新设备编号申请表(格
式与设备台帐相同),报集团公司机械设备部编列管理编号。

设备管理编号采用11位数字,共分三段。

第一段3位数,第一个数取0-9为类别号,第二、三位取01-99为机名号(见集团公司《机械设备目录》);第二段为流水号,取数字0001-9999,为集团公司统一编制的流水号;第三段为单位代码,第一、二位为指定的集团公司代码“XX”,第三、四位为集团公司指定的公司代码“01”。

段与段之间用“-”分开。

凡属同类同机名的设备前三位必须一致。

第十八条公司根据国家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对设备组建固定资产。

设备资产管理(包括集中采购、转让、租赁等)要适应建筑业“营改增”及增值税管理有关规定,满足业务、发票、资金三流一致的要求。

(一)设备固定资产应具备两个基本条件
(1)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
(2)单机价值在2000元以上。

但下列机具,不论其单价是否超过2000元,均作为低值易耗品管理:手持式凿岩机,手提式电动、风动、内燃工具及其他工具,震捣器,蛙式打夯机,4kW及以下的内燃发电机组,7kW及以下的电动机,50A及以下的充电机、启动器,1t及以下的单筒卷扬机,500t以下的千斤顶,水磨石机,混凝土喷射机,7kW及以下的抽水机,台式钻床,砂轮机,14kVA及以下的交流电焊机,0.6m3/分及以下的打气泵,气焊设备。

(二)固定资产组成价值包括:购置价款(研制设备造
价)、新购设备首次运杂费、首次安装费、技术改造费、附加购置费、关税及配套装置等直接用于购置和建造的费用。

(三)固定资产组建手续按财务管理相应规定办理,折旧年限以财务部门规定为准。

(四)凡设备组成固定资产后,不得任意拆除,且均应审批建立管理编号及技术状况标识。

(五)设备对外转让或报废处置后,原管理编号即行消除。

受让设备需重新审批建立管理编号。

(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设备盘存,做到帐(台帐)、卡(财务固资卡)、物(设备实物)相符。

第十九条设备档案由公司机械管理部负责建立,档案内容应满足设备使用及统计工作的需要,设备档案在该设备报废处置后方可销毁。

设备档案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1.产品合格证(免税进口设备还应有机电产品进口许可证、货物进口免税证明书);
2.采购合同原件或复印件;
3.购货发票复印件(汽车还应有购置税发票复印件);
4.汽车应有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购置税证等产权证书复印件;特种设备以及铁路自轮运转设备、铁(公)路架桥机等应有相应的使用许可证复印件;
5.设备外形照片;
6.新增设备验收记录单;
7.使用说明书、出厂检验单等随机资料;
8.技术图纸、型式试验报告(如有)、交接记录等相
关原始资料。

第二十条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设备,应当报废。

(一)主要结构和部件损坏严重无法修复(包括因事故及意外灾害造成严重损坏)的,或修复费用过大而不经济的;
(二)因设备陈旧、技术性能低、耗能过大,安全、环保不达标,且无继续利用改造价值的;
(三)因改建、扩建工程需要,必须拆除且无利用价值的。

(四)国家明令淘汰的。

第二十一条设备报废处置按照《公司资产报废处置规则》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公务用车是指与履行业务活动相关的人员接送用车、对外接待车辆、工程指挥车辆等(包含各单位购置、租赁的小型车辆)。

公司公务用车管理主责部门是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按公司公务用车有关规定对全公司公务用车实行统一管理。

第二十三条设备的统计工作
(一)设备的统计工作是公司对设备资源优化配置决策的依据,公司各单位要加强其信息积累和统计分析工作。

(二)统计报表
上报公司的设备统计报表(种类和格式参照公司机械管理部规定的格式)有月报、季报、半年报、年报,月报要求每月底28日前报出;季报要求每季后十五日内报出;半年报要求当年7月15日前上报;年报要求下一年1月15日
前上报。

第五章设备使用及维护保养
第二十四条设备经营管理、使用单位应贯彻国家、行业规定,执行《机械电力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设备管理制度中规定的设备使用原则,落实岗位责任制、持证上岗制、交接班制以及其它各项基本制度,坚持对设备的使用实行“三定”(定人、定岗、定机)、“三包”(包使用、包养修、包保管)制度。

第二十五条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设备的使用和保养制度、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和工作标准。

第二十六条编制设备维护保养计划,严格按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对设备进行日常例行保养和计划定期维护保养,并认真填写保养记录。

第二十七条为了提高设备的综合效益和寿命周期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认真执行上级单位及公司颁发的各种机械设备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性能使用设备,严禁不合理使用设备。

(二)使用时要保证人身及设备安全,禁止超负荷、拼设备和精机粗用等行为。

(三)设备使用的燃料、润滑油、液压油必须符合规定,电压等级必须与铭牌相符。

(四)设备运行的能耗应当达到国家或者行业有关节能标准,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对不能达标的设备,应当限期治理。

限期治理仍未达标的,
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强制报废。

对设备产生的废水、废油应集中收集处理,采取防护或错时工作措施减少噪声污染,对施工设备产生的扬尘采取洒水降尘的措施,使所产生的危害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五)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与施工密切配合,听从指挥,正确操作,保证作业质量,及时完成任务。

(六)密切关注设备进场、使用、退场、关键特殊工序的技术状况,认真做好验证并记录。

第二十八条设备使用的基本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
1. 使用设备必须实行“三定”、“三包”制度,操作人员要相对稳定。

2.使用设备均应有专人保管。

多人操作的大型设备应实行机长负责制,小型设备可设专人兼管数台。

3.设备操作人员要坚守岗位,正确使用设备,按规定进行保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二)持证上岗
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达到“三好”(管理好、使用好、维修好)、“四会”(会使用、会养修、会检查、会排除故障)的要求,参加考试并取得国家相关部门核发的相应工种的有效操作证。

用人单位应定期核查操作人员持证情况,保证证件的有效性,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须重新培训。

公司所有特种设备操作司机和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三)交接班制度
1. 交接班制度由值班司机执行,多人操作的单机或机组除执行岗位交接外,责任司机应进行全面交接并填写设备运转交接记录。

单人操作的设备亦应做好设备清洁养护和整备工作,填写运转记录。

2.设备交接时,要全面检查,交代清楚,不漏项目。

严格进行“六交清”(交清完成任务和生产情况;交清记录情况;交清备品、附件及工具;交清设备技术状况;交清所做的生产准备及清洁、养护情况;交清上级指示和注意事项)。

(四)定期检查及巡回检查制度
设备在使用前后及办理交接时,操作人员应按规定对设备的各个部分进行一次详细、全面的巡回检查;正在作业的设备,也应利用休息停机间隙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保持技术状态良好,并记在运转记录中。

对于大型、特种设备使用前和结束使用时,要认真执行签证制度。

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应定期(至少每月一次)组织全面检查。

(五)设备的油、水使用需依照使用说明书或维修保养手册的规定实施管理。

(六)随机附件、备件、工具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进行保管和过程交接、验收。

第二十九条设备保养必须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书所规定的周期和范围严格执行,即实行强制保养制度。

设备保养必
须贯彻“养修并重,预防为主”的原则,有领导、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

第三十条设备保养的种类有:例行保养、定期保养(分一、二、三级)、停放保养、走合保养、换季保养和出库前保养等。

第三十一条操作人员应对设备进行严格的维护和保养,保持设备整齐、清洁、润滑、安全,维护保养需进行验证并记录。

例行保养、停放保养、走合保养、换季保养和出库前保养、一级保养由操作人员负责,二、三级保养由专职检验人员、修理工负责。

第三十二条设备的安拆与调试
(一)设备的安装、拆卸、调试要按照技术说明书和设计要求有序地进行。

各单位大型、特种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调试要编制安装、拆卸方案和安全专项方案,经公司机械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工程技术部、安全质量环保监察部、总工程师及分管领导评审、审批后组织实施。

对大型、特种设备的安装、拆卸要选择具有安拆资质的单位且具有有效证件的人员进行安拆与调试,安拆前必须对专项方案进行技术交底。

(二)大型或进口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要组成专门小组进行。

在认真研究技术说明书等资料的基础上,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安装调试的程序、方法、步骤,严格按有关技术资料的要求实施,确保质量。

(三)调试工作结束,应及时组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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