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教育创新推进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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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教育创新推进年活动的实施意
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淄博市教育局
•【公布日期】2012.02.22
•【字号】淄教发[2012]4号
•【施行日期】2012.02.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教育创新推进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淄教发〔2012〕4号)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文昌湖区地事局,局直属各单位,局属各学校,机关各科室:
2011年,全市教育系统认真落实《关于开展教育工作创新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大力实施教育创新,全市教育实现了内涵发展的新突破。
为推进教育创新工作深入开展,促进教育品质持续提升,推动全市教育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经研究,决定2012年在全市教育系统深入开展“教育创新推进年”活动。
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教育创新推进年活动的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教育创新作为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的总动力,围绕素质教育战略主题,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创新,强化教育科研的基础性和引领性作用,着力增强全市教育工作者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奋力提升教育创新的层次和品质,努力开创全市教育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二)教育创新推进年活动的总体要求:以教育创新推进年活动为载体,大力推广全市教育工作创新年活动成果,进一步围绕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教育工作创新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确定的“八个领域”、“六项试点”精心谋划创新载体,进一步拓宽全市教育创新领域,激发基层创新活力,体现教育的时代性、规律性和创造性。
在全市教育系统努力达到创新工作“六个一”要求:培养一种“开拓进取、攻坚克难、勇于创新、争创一流”的创新精神;构建一套责任明晰、常抓不懈的创新机制;取得一批成效显著、省内领先的创新成果;推出一批“立得住、推得开、叫得响”的创新典型;打造一批创新型学校、创新型校长、创新型教师和创新型团队;营造一种“以创新谋发展,以创新促发展”的创新氛围。
二、突出工作重点,明确任务要求,深入推进教育创新
(一)加强推广应用,充分发挥优秀创新项目的应用效益。
1.推进优秀创新项目深入实施。
创新无止境。
市教育局通报表彰的25项“2011年度全市教育工作创新奖”,作为2011年教育工作创新年活动取得的成果要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创新层次,发掘创新亮点,确保创新项目不断取得新进展。
2011年度已经市级立项尚未完成的项目,要制定推进计划,明确推进目标和措施步骤,扎实推动创新项目组织实施,确保按时完成。
通过优秀创新项目的深入实施,形成具有我市特色、在全省、全国具有一定影响的优秀创新成果。
2.构建创新成果推广应用机制。
积极搭建创新成果推广平台,通过举办教育工作创新论坛和开展创新项目展评、现场观摩点评等活动,组织创新成果及相关理论学习研究,开展创新试点推广培训。
加强对创新成果应用的指导和评价,建立创新成果应用协调机制,提高创新成果的应用水平,扩大创新成果的应用范围。
培育以学校为主体的教育创新战略联盟,优化资源配置,形成创新合力,进一步发挥创新成果的带动与辐射作用,努力实现创新成果推广应用的规模化、制度化、效益化。
(二)紧抓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不断提升教育创新的层次和品位。
1.推动教育创新向新领域扩展。
鼓励各单位不断拓宽教育创新的广度,扩大教育创新的范围,努力实现在管理机制、教学科研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新突破。
积极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创新,实行教育政务公开,促进教育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推进教育评价制度创新,改革学生评价制度、教师评价与人事制度等;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创新,缩小教育城乡之间、校际之间的差距;推进教育科研创新,以科研推动创新,以科研提升质量,有效提升全市科研水平;推进三级课程体系创新,着力构建校本课程;推进教育外事工作创新,深化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
2.提升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的创新层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进一步增强教育创新的责任意识和进取精神,积极挑战时代性课题,开展创新性探索。
要站在全省、全国教育发展的前沿,积极借鉴教育发展的最新实践经验和成果,与本区域、本单位的实际相结合,在应用上下功夫、做文章。
要紧扣教育发展中的难点问题,积极探索,深入研究,勇于实践,敢于突破,创出自身的经验做法,将教育工作难点转化为教育工作创新的亮点,争取取得在全省、全国领先的成果。
(三)实行项目推动、重点攻关,不断完善教育创新工作机制。
1.实施教育创新立项制度。
加强对教育创新项目的规划管理,实施教育创新项目市、区县、学校三级立项制度。
市教育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局属各学校分别申报1至2个市级立项项目。
各区县在年度总体工作目标的基础上,精心谋划创新项目,申报市级立项,同时认真研究确定区县级立项项目。
学校也要明确各自的校级立项项目。
要科学准确的把握教育创新的内涵界定。
创新项目的确定既要遵循教育发展的规律和趋势,又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充分体现创新性和实效性。
申报市级立项项目需填写《2012年度市级教育创新项目立项申报表》。
各区县推荐申报市级立项项目一般不多于10项,高新区、文昌湖区根据情况申报。
2011年取得初步成效,2012年将深入推进的可继续申报。
要注重向一线倾斜,各区县推荐的市级立项项目中,基层学校的不少于1/2。
要向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倾斜,努力做
好影响和制约我市教育发展的重点项目的创新工作。
市级立项采取上下结合的方式确定,对于教育创新的“八个领域”、“六项试点”,在区县、学校申报的基础上,市教育局将根据面上工作情况,统筹确定市级创新项目。
2.实行立项项目重点攻关。
市教育局对市里承担的省定四个教育体制改革试验区试点项目实行科室负责,领导挂包,重点攻关;有关区县承担的四个项目也要加大推进力度,力争年内取得明显进展。
对2012年市教育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单位的立项项目,实行责任制、挂包制,市教育局领导成员每人挂包1-2个创新项目,确保立项项目持续推进,按期完成或实现预定阶段目标。
各区县、学校也要建立相应责任机制,明确责任人员、责任科室和挂包领导,细分工作进度,保证重点项目顺利推进,按期完成。
对未能如期完成任务的项目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员将进行问责。
3.构建教育创新推进机制。
实行创新项目年初申报备案制度、年中调度制度及年末评优制度。
通过创新项目和实施方案备案,有效整合创新资源,建立协同创新机制,实现教育创新的科学规划和规模效应。
通过观摩点评和调度创新进展,互相学习借鉴,共同提高推进,及时发现和解决创新工作中的问题,促进教育创新工作深入开展。
通过年度全市教育工作创新奖评选工作,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提升项目成熟度和影响力,进一步发挥辐射带动和推进激励作用。
(四)坚持典型带动、打造品牌,确保教育创新推进年活动取得实效。
1.选树教育创新典型。
采取跟踪培养、动态调整、表彰奖励等方式,加强教育创新典型的培养、选树。
强化创新典型宣传,对教育创新典型进行广泛宣传,在教育系统营造“崇尚创新、学习典型、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推动教育创新工作有效开展。
2.实施教育创新特色品牌战略。
全市教育系统要自觉树立和强化品牌意识,适时开展教育创新特色品牌创建活动,扩大教育创新特色品牌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各
级各类学校要紧密结合学校精神和文化传承,开展创新活动,形成创新特色。
要探索研究教育创新特色品牌的创建规律,提升创建特色品牌的水平,提高全市教育的影响力和美誉度。
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教育创新工作保障
(一)加强教育创新工作的组织领导。
市教育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党政班子组成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负责教育工作创新推进年各项活动的调度、协调。
各区县、学校也要建立健全教育创新工作领导协调机制。
要把开展教育创新推进年活动作为年度重点工作,狠抓工作落实,精心组织实施,及时上报活动进展情况和意见、建议。
(二)优化教育创新环境。
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加强教育创新工作,加大对教育创新工作的政策支持力度,提高教育创新工作经费保障水平。
在《淄博教育信息网》和《山东教育报?淄博专刊》开辟专栏,对全市教育工作创新推进年的活动进展及时予以报道,同时引导区县、学校加强对教育创新的宣传报道,在全市教育系统营造浓厚的创新氛围。
各区县、局直属各单位、局属各学校要认真制订《教育创新推进年活动实施方案》,研究申报市级立项项目并填写《2012年度市级教育创新项目立项申报表》,于3月2日前将各项材料一式三份报送市教育局教育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附件: 2012年度市级教育创新项目立项申报表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