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陵县文物资源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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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陵县地处豫东平原,属商丘市管辖。

全县辖9乡5镇、364个行政村,总人口60万,总面积798.12平方公里。

宁陵历史文化悠久,上古,葛天氏部族在此生息,创造了人类早期文明,葛天氏是我国音乐、舞蹈、剧目、建筑、纺织和养生的人文始祖。

夏、商、西周,宁陵为葛伯国。

春秋,称沙随国;战国,为信陵君、宁陵君封地。

秦谓宁陵城,西汉臵宁陵县。

葛天乐舞、葛伯仇饷、沙随会盟、汋陵之战、曹操起兵等历史典故和重大事件均发生于此。

宁陵为葛伯、诸葛、葛、权、沙、信、宁七个姓氏的祖籍地。

文物是人类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是一个地区、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标志。

宁陵素有丰富的文物资源,在过去的岁月里,已为我县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因此,强化文物保护尤为重要,而我县文物保护工作也亟待加强。

一、文物现状
文物是先民劳动智慧的结晶,是不可再生的物质和精神的历史遗存,是特定历史时期的文化成果。

宁陵史前文化和社会历史文化,有其独立创造的真谛。

以史为鉴,以史育人。

文物及其特有的历史价值、艺术价值、科学价值,已成为人类社会的宝贵财富。

在宁陵县考古发现的大量文化遗存和鲜为人知的地下文物,虽然是些砖砖瓦瓦、盆盆罐罐、碗碗碟碟,但他们足以已经向我们证明中山早在五千多年前,就有古人类在这片土地上生息繁衍,世代相传和不断发展。

尽管发掘出来的史前文物和古代社会文物数量和种类上也许并不算多,但我们亦从中仍然可以窥见丰富多彩的宁陵古代文化。

我县文物从历史上讲,总体是比较丰富的,由于历次政治活动的摧残和洗劫,加上历代黄河泛滥的肆虐,至今为止,保存下来的已为数不多。

迄今为止,我县共有文物保护单位9处,其中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3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3处。

馆藏文物200余件。

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田野调查中,我县又新发现了30多处价值很高的文物古迹,有的已经达到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标准。

1、遗址类
宁陵县遗址类主要分为文化遗址、古城遗址、古村落遗址三种。

文化遗址共2处,他们分别为丁堌堆龙山文化遗址及“三普”新发现的许庄遗址。

其中,丁堌堆龙山文化遗址最具有代表性,他以其丰富的的文化内涵从而证明了4000多年前就有人类在此居住,从而改写了宁陵历史的新纪元,2006年8月被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许庄遗址做为我县首次发现的明代古村落遗址,为研究我县明代时期的生活形态和社会发展提供了实物资料。

葛城遗址作为我县唯一的古城遗址,至今已有4000余年的历史,也是宁陵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历史见证。

现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2、墓葬类
我县墓葬类主要分为汉墓群、古墓葬、近现代名人墓葬、烈士墓等,我县汉墓群主要分布在县城南部,分别为城郊乡解堌堆汉墓群、黄岗乡黄岗寺汉墓群、青岗寺汉墓群。

古墓葬主要有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吕坤墓,“三普”新发现工部尚书汤斌墓、镇边大将军郭行全墓、
兵部侍郎胡守忠墓、国子监大学士贾二红墓、刘景桂墓、清把总牛广益墓、诰命墓等,其中以明代吕坤墓形制规格最高,原墓地占地面积百亩,墓前有石牌坊,两侧有石像生、规模宏大。

明代武官胡守忠墓规制也颇高,而今上述等墓葬因各种原因均遭受不同程度破坏,吕坤墓后来在宁陵县政府和吕氏后人的努力下,恢复了陵园旧貌。

近现代名人墓葬主要有我县广为人知的“老坚决”潘从正墓、李心梅墓、贾兼善墓等。

而潘从正墓周边环境不甚理想,进出无路,不便于人们去瞻仰。

尤为可叹的是李心梅墓,由于年久失修,农田耕作导致墓冢仅存不到0.5米高的小土丘。

烈士墓为我县熟知的张弓烈士陵园、张环礼烈士墓以及“三普”新发现的赵尔庄烈士墓、张庄烈士墓、王体全烈士墓等,保存较为完整。

3、建筑类
我县建筑类主要有古建筑、近现代优秀传统民居等。

古建筑主要有具有典型民族建筑风格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东关清真寺、赵尔庄清真寺及栗大王庙等,东关清真寺由于年久失修、风雨侵蚀,大殿屋面及内部结构已遭受不同程度损坏,岌岌可危。

近现代民居最典型的就是民国时期陈克常陈氏老宅,二层式砖木结构,建筑风格独具特色,但也因年久失修造成房屋毁坏严重,亟待维修。

4、馆藏文物
我县现有馆藏文物200余件,其中二级文物7件,三级文物58件,一般文物100余件。

由于馆藏条件有限,部分书画类出现霉变、虫蛀等破损现象,令人惋惜。

(二)我县文保工作现状
我县的文物保护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有力组织下,始终坚持文物保护法规定的“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为我县的文物管理、保护工作做出了一定贡献。

1、文保意识浓厚,思想重视。

提高文物保护意识,是保护好文物的先决条件也是重要手段,除文物主管部门和业务部门不断地加强学习外,还组织普及街道、社区的文物法规和文物知识教育,充分利用遍布全县的宣传载体宣传文保知识,不断提高着市民的文物保护意识。

每年的“5.18国际博物馆日”组织多种形式活动,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营造了积极的社会氛围,使全县形成了“保护文物,人人有责”的普遍共识。

2、文保方式合理,工作到位。

首先是开展文物普查,发掘文物资源,申报文物等级。

进入新世纪以来,在我县文物工作者的努力下,我县先后有三处文保单位被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三处被公布为市保单位,这得益于文物工作者细致地普查,耐心地发掘和不厌其烦地申报。

自2007年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以来,历时三年,县文管所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较大规模的文物普查,文物工作者顶烈日、冒严寒,穿梭于大街小巷,乡村沟壑,竭尽全能不放过一座建筑、不放过一个点,共发现不可移动文物点400余处,取得了一定成果。

近期还将陆续申报公布一批、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其次是做好了所有文保单位的“四有”工作,对文
保单位划定了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安装了保护界桩和标志牌,进一步有效地保护了文物保护单位。

3、文保工作扎实求真务实
对各级文保单位我们采取了不定期巡查制度,注重使用单位和专(兼)职管理人员的落实工作,加强定期检查,即时提出保护意见及整改措施,使这些不可移动文物得到较为妥然的保护。

当然这些离不开各级文保单位业余保护员的辛苦努力。

同时我们还注重对文保单位的维修和维护工作,2008至2009年,我县通过积极申报文物项目经费,落实了对吕坤墓维护和整修的资金。

对馆藏文物的保护,不仅落实专人值班和法人代表负责制,做到24小时不断人,单位职工双休日、节假日轮流值班。

三、存在问题
近几年来,我国文物工作受到了空前重视,2002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通过,2009年10月,《河南省(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又或省人大通过,近年来,全国文物工作又掀起两个高潮,一是全国不少地区纷纷成立文物执法机构;二是掀起了博物馆免费开放的高潮,这给文物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社会环境。

当前,大环境特别是我市将大运河及商丘古城捆绑申遗工作对文物保护工作形成了很好氛围,《河南省(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的颁布实施也对文物保护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我县文保工作正逐步得到加强。

但由于我县本身文物资源匮乏,这样或那样的客观或主观的历史或现实的原因,文保工作形势依然很严峻。

主要问题和
困难在于:
1、文物保护基础工作依然薄弱,文物建设性损失严重。

基础牢固与否关系到文物保护能否有力,随着现代经济飞速发展,对历史文物的冲击不可谓不小。

近几年来,因城市建设对我县的文物建设性破坏显得十分突出,如前几年在柳河镇的招商建设过程中,柳河镇老供销合作社建筑群及毛主席祝愿台被拆除,看着眼前这俄式建筑群在眼前倒下,我们有太多的无奈。

2、保护和修复的工作任务艰巨。

我们在调查文物保护单位的过程中,发现有分文物保护单位存在很多问题,有的是长期失修,或无人管理,文物严重受损。

如为准备申报为市保单位的栗大王庙受到严重破坏,房屋坍塌。

有的是因维修资金匮乏,无力维修,文物在日晒雨淋和害虫蛀蚀的情况下自然消耗,如省保单位清真寺及民国时期建筑陈氏旧居因屋面及内部结构损坏严重,逐渐失去了原有的状貌。

总之,文物保护性的修复工作任务仍十分艰巨。

3、县级文物部门均隶属于文化局,属股级单位,这也给我们的文物工作带来许多不便。

文物部门是分管全县范围内的文物工作,经常要与一些相关部门及乡镇联系,由于建制低,文物部门提出的文物保护合理化建议有时根本不被相关部门所重视,吃闭门羹现象亦时有发生。

4、文保工作尚未得到应有的高度重视。

从各级领导层面看,对文物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比较薄弱,文物工作得不偿失的模糊认识仍然存在。

从一般干部群众层面看,大多不知什么是文物,不懂文物
的实际价值;有的则抱着事不关己,不闻不问的态度;还有部分知道一些文物价值的基层干部群众,对未被列入文保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纷纷要求政府列入文保,还有部分群众对文物不够了解,可一但列入各级文保单位后,等、靠、要的依赖思想就暴露无遗,严重影响文物工作的顺利进行。

5、缺少经费,文保工作难以持续。

文物保护资金匮乏,成为制约文物保护和发展工作的一大难题。

就文物保护专项经费而言,我县长期处于空白状态,没有文物保护专项经费,也就根本无法及时开展正常的文物保护与维修,这也大大增加了文物保护成本。

就我县而言,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野外普查工作已经结束,也将陆续公布一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可以说我县文物保护单位在的数量还会有一定的增加。

因此,今后文物保护工作需要的资金会更多,文物保护工作的担子会更重,监管的难度也会更大。

四、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几点思考与建议
我县的文物工作任务繁重而又艰巨,全面推进文物事业的发展,根本在于更新观念,强化领导,关键在于采取有力措施,按照《文物保护法》明确规定的文物工作“五纳入(即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体制改革,纳入各级领导责任制)”的要求狠抓落实。

在当前,应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大文物保护工作的宣传,增强全民的文物保护意识与《文物保护法》的法制观念。

做好文物保护工作,单靠文物部门的力量,难以对其实施全覆盖,更主要的是要依靠全社会的力量。

因此,我们要充
分利用“文化遗传日”等重大时机,集中开展对文物知识及文物保护的意义、目的、要求的宣传。

同时,要坚持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正面宣传与反面“曝光”相结合,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使文物保护知识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深入人心,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心爱护文物、自觉遵守文物法规的浓厚氛围。

2、加大对文物事业经费和文物保护经费的投入。

目前,许多急需维修的文保单位和文物点因资金紧缺而无力实施维修。

我们只有依据《文物保护法》的要求,严格按文物法办事,加大对文物事业经费和文物保护经费的投入,认真落实文物保护“五纳入”工作,设立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将文物事业经费确定一个占当地政府财政收入的固定比例,随着财政收入的增加而增加。

这样,才能使面临即将损毁的文物能够得到及时的抢救性整修和维护,使文物得到有效的保护和管理。

3、必须把文物的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要建立一支思想好、业务精、管理强的文博专业队伍,切实提高全县文物工作水平。

要正确处理经济建设与文物保护的关系,凡在文保单位和已普查登记的文物点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基建项目,其立项、论证、选址等,都必须充分征求文物职能部门意见,杜绝以牺牲文物为代价的建设行为。

4、做好“合理利用”文章,充分发挥我县历史文物资源的积极作用。

在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方针,贯彻“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加强管理”原则,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工作的前提下,充分发挥文物的社会教育作用、历史借鉴作用和科学研究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
现实意义
5、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文物保护的能力和水平。

文物保护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我县文博机构于八十年代中期成立,有工作经验的老同志均已不在岗,现有工作人员大多数都是中途调入,专业知识相对较弱,队伍结构亦不尽合理。

随着当前高科技时代的到来,我们应建立完善培训制度,定期对专业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充分调动文博工作者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尽快建立起一支既有专业知识、理论水平,又能吃苦耐劳、团结协作的高素质文物工作专业队伍。

文物工作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及千秋的大事,各级政府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列入自己的议事日程,同时要发动全社会重视和参与文物保护工作,努力提高历史文化品位,竭力推进全县“两个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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