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南科技产业园详细规划局部用地规划调整的批复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南科技产业园详细规划局部用地规划调整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泸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7.10.26
•【字号】泸市府函[2017]562号
•【施行日期】2017.10.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规划
正文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南科技产业园详细规划局部用地规划调整的批复
泸市府函[2017]562号
市城乡规划管理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批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南科技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用地规划调整的请示》(泸规管〔2017〕4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以下规划调整内容:该调整用地位于江阳区轻工业园区,未来大道西侧,万诚国际南侧,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总用地面积约9232平方米(约15亩)。

该地块调整前指标:容积率小于2.0,密度小于或等于35%,高度小于或等于50米,绿地率大于或等于30%。

调整后指标为:用地面积9232平方米(约15亩),容积
率小于3.0,密度小于或等于35%,高度小于或等于80米,绿地率大于或等于20% 。

请你局完善相关控规成果,并按调整后的控规成果实施。

泸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26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