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银保监局关于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心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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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银保监局关于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心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1.10.27
•【字号】冀银保监复〔2021〕410号
•【施行日期】2021.10.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河北银保监局
关于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石家庄中心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冀银保监复〔2021〕410号
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关于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心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国任保险冀报〔2021〕63号)收悉。

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心支公司营业地址由“河北省石家庄市青园街215号亚太大酒店贵宾楼9楼”变更为“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联盟路777号豪威大厦A座8层803-809”。

二、迁址后,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心支公司不得在原址办理业务。

三、请你公司持此批复和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心支公司的保险许可证到我局办理有关换证手续,并按照《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有关公告事宜。

此复。

河北银保监局
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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