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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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

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

审批:

北京双圆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2007年□月

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1临时用电工程概况

2临时用电监理依据

2.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2.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2.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DB11/383-2006;

2.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

DBJ01-83-2003;

2.5《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DBJ01-62-2002;

2.6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协议、合同及有关文件;

2.7建设行政主管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文件。

3监理目标

按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定的施工合同、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定的监理合同进行监理,对工程安全进行控制,预防发生人身触电事故和电气火灾的发生,力争使工程安全达到合同目标。

4临时用电监理重点内容

4.1关于临电工程管理方面重点监理内容

4.1.1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按JGJ46-2005的规定,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4.1.2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的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认真审核,其内部的“编制、审核、批准”程序是否得到有效执行,并必须由企业的技术负责人进行最终审批。

4.1.3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建立临时用电的管理体系,责任是否明确,

暂设电工是否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如果现场高压部分也由施工单位进行管理,还应配备具有高压操作证的人员。在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注意检查申报的人员与操作的人员是否一致。要求施工单位必须为电工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正确佩带和使用。

4.1.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使用前,监理工程师必须对验收资料和实物进行检查并签署意见。

4.1.5分包单位进场后,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订立临时用电管理协议,明确各方相关责任,协议必须履行签字、盖章手续。总包单位应对分包单位的用电设施进行监督管理。

4.1.6监理工程师应定期或不定期对临时用电进行独立的检查和巡视,对所发现的问题或隐患,及时发文给施工单位,要求其限期进行整改。对存在严重隐患的部位,应向总监请示,发出暂停局部用电的书面通知。

4.1.7每月检查施工单位的临电巡视、检查、维修记录,如未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或《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实行巡视、检查、维修制度的,须发文要求其执行。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DB11/383-2006的规定,值班电工须每日填写《电工巡查维修记录》(表AQ-C7-4)。

4.2关于临电工程技术方面重点监理内容

4.2.1按JGJ46-2005要求,施工现场需采用TN-S系统,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按DBJ01-83-2003要求,“必须逐级设置漏电保护装置”。两个标准的规定不一致,在北京地区应按DBJ01-83-2003的规定执行,逐级设置漏电保护。

4.2.2配电箱、柜“CCC”认证资料是否齐全,其内部的开关电器质量合格资料是否齐全;是否具有电气设备测试、调试记录。

4.2.3配电箱、开关箱是否装设隔离开关或具有可见分断点的断路器。新工程临电

实施前,应明确要求;老工程可要求进行逐步整改。

4.2.4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的用电设备(含插座)。

4.2.5照明开关箱和动力开关箱必须分设。

4.2.6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含插座)应安装在金属或阻燃绝缘板上,金属安装板与金属箱体应做电气连接。

4.2.7配电箱内的电器安装板上必须分设N线端子板和PE线端子板。N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绝缘;PE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做电气连接。N线、PE线端子板上应预留足够的压线端子,避免多根导线压在一个端子上。多股导线应接续端子后再压接。金属箱门与金属箱体必须采用编制软铜线做电气连接。

4.2.8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 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潮湿场所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 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4.2.9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 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m A·s。

4.2.10室外固定式配电箱应设围栏,并有防雨防砸措施。

4.2.11交流电焊机必须配装防触电保护器,其一次侧电源线长度不应大于5m,二次侧电缆长度不应大于30m,且必须双线到位。

4.2.12采用的五芯电缆应包含淡蓝、绿/黄二种颜色绝缘芯线。新工程临电实施前,应明确要求;老工程应在配电箱、柜内做好明显标识(根据具体工程明确相应的要求)。PE线截面必须满足下表要求:

PE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的关系

相线芯线截面S(mm2)PE线最小截面(mm2)

S≤16 S

16<S≤35 16

S>35 S/2

4.2.13电缆线路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敷,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电缆直接埋地的深度不应小于0.7m,埋设电缆的接头应设在地面上的接线盒内,接线盒应能防水、防尘、防机械损伤。埋设电缆路径应设方位标志。

4.2.14架空电缆应沿电杆、支架或墙壁敷设,严禁沿脚手架、树木敷设。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绞软线。

4.2.15在建工程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电缆埋地引入,严禁穿越脚手架引入。

4.2.16消防泵的专用配电线路,应引自施工现场总断路器的上端,以确保能连续不间断供电。

4.2.17临时用电电气线路应进行绝缘摇测,绝缘电阻值应大于0.5MΩ。

4.2.18接地电阻应符合以下要求: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工作接地电阻值应≤4Ω;重复接地电阻值应≤10Ω;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值≤30Ω。同一台机械电气设备的重复接地和机械的防雷接地可共用接接地体,但接地电阻应符合重复接地电阻值的要求。

4.2.19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重复接地线必须与PE线相连接,严禁与N线相连接。

4.2.20临时用电使用前,督促施工单位对漏电保护器特性进行检测,记录具体的漏电动作时间和电流。按JGJ46-2005要求,每月均应对漏电保护器特性进行检测,并将测试记录收集备案。

4.2.21关于外电线路及其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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