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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

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

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临时用电的监理工作,确保临时用电的安全可靠运行,维护用电市场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临时用电监理的组织与实施。

第三条临时用电监理的目的是保证临时用电的安全运行,预防事故发生,减少用电事故的发生率,提高用电设备的使用效率和可靠性。

第四条临时用电监理的范围包括:临时用电设备的安装、运行、维护、监督、检验等活动。

第二章临时用电监理的组织与实施第五条临时用电监理应当由有资格的监理机构进行,监理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执业能力,以及独立、公正的监理能力。

第六条临时用电监理机构应当建立与相关部门和相关企事业单位的沟通渠道,及时获取临时用电项目的相关信息。

第七条临时用电监理机构应当派遣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专业人员进行监理工作,确保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八条临时用电监理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确保监理工作的合法合规。

第九条临时用电监理应当充分了解项目的需求和要求,并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应的监理方案和建议。

第十条临时用电监理机构应当对临时用电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和测试,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

第十一条临时用电监理机构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和相关企事业单位报告监理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章监理的内容和要求第十二条临时用电监理的内容包括:审查临时用电申请材料、检查临时用电设备的安装质量、监督临时用电设备的运行情况、检验临时用电设备的使用效果等。

第十三条临时用电监理应当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确保监理工作的科学合理和可行性。

第十四条临时用电监理应当对临时用电设备的安装位置、安全防护措施、电气线路、接地保护等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评估。

第十五条临时用电监理应当对临时用电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并解决设备故障和问题。

第十六条临时用电监理应当定期对临时用电设备进行检查和测试,评估设备的使用效果和可靠性。

第十七条临时用电监理应当制定监理报告,对监理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价,并提出改进建议。

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一、施工临时用电的规划和设计1.1进行用电量估算和负荷计算,确定施工临时用电的容量和负荷,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的布置和规划。

1.2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电缆、插头插座等电气设备,并进行必要的维护和检测,确保其正常运行并符合要求。

1.3合理设置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保证电气设备的接地可靠。

1.4对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进行布线,确保其线路走向合理,并与会影响线路安全的其他设备、设施相隔一定的距离。

二、用电设备的安装和运行管理2.1临时用电设备的安装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并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确保设备的安全和合法性。

2.2进行用电设备的定期维护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故障和隐患,确保其正常运行。

2.3严格控制用电设备的使用安全,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禁止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

2.4停工时应及时切断电源,严禁留有火源和常规电器工作。

三、电气设施的检测与监控3.1进行定期的施工现场电气设施的检测和监控,包括电线、插头插座、配电箱等电气设备的检查和测试。

3.2对用电设备进行定期的绝缘电阻测试和接地电阻测试,确保电气设备的绝缘性能和接地情况良好。

3.3使用专业的电气测量仪器进行电压、电流、功率等参数的测量和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电气故障。

四、施工临时用电管理制度与培训4.1制定临时用电管理制度,明确相关责任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并进行有效的执行和监督。

4.2定期进行施工临时用电的安全培训,包括临时用电的安全操作规程、应急措施、事故处理等内容,确保施工人员具备必要的电气安全知识。

4.3建立用电事故的应急预案,做好电气事故的应急处理和救援工作,确保及时有效的处置电气事故。

五、施工现场的巡视与日常管理5.1定期进行施工现场的巡视,检查电气设备的使用情况和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和处理电气隐患。

5.2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日常管理,严禁违规操作,依法查处违规行为,确保施工过程中的用电安全。

5.3在施工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宣传栏,增加用电安全的宣传力度,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2024年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三篇)

2024年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三篇)

2024年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实施细则1、工程临时用电概况2、临时用电监理依据2.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2.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____2.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DB11/383-____2.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DBJ01-83-____2.5《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DBJ01-62-____2.6《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DB11/382-____2.7《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DB11/383-____2.8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协议、合同及有关文件2.9建设行政主管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文件3、监理目标按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定的施工合同、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定的监理合同进行监理,对工程安全进行控制,预防发生人身触电事故和电气火灾的发生,力争使工程安全达到合同目标。

4、临时用电监理重点内容4.1关于临电工程管理方面重点监理内容4.1.1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按JGJ46-____的规定,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4.1.2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的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认真审核,其内部的“编制、审核、批准”程序是否得到有效执行,并必须由企业的技术负责人进行最终审批。

4.1.3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建立临时用电的管理体系,责任是否明确,暂设电工是否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如果现场高压部分也由施工单位进行管理,还应配备具有高压操作证的人员。

在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注意检查申报的人员与操作的人员是否一致。

要求施工单位必须为电工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正确佩带和使用。

4.1.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使用前,监理工程师必须对验收资料和实物进行检查并签署意见。

____分包单位进场后,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订立临时用电管理协议,明确各方相关责任,协议必须履行签字、盖章手续。

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范文(三篇)

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范文(三篇)

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临时用电的安全使用,规范用电行为,保护电力设施和用电设备,减少事故隐患,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临时用电的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工地、展览会场、体育场馆等场所。

第三条临时用电监理应当具备电力监理资质,并按照相关要求履行监理职责。

第四条电力供应商应当按照供电合同的约定,提供稳定供电,并负责抢修维护。

第五条用电人应当依法使用电力,合理布置用电设备,确保用电安全。

第六条监理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积极履行监理职责,保障用电安全。

第二章临时用电监理机构的责任和义务第七条临时用电监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履行如下责任和义务:(一)按照相关要求组织编制临时用电监理计划,并报送电力监管部门备案。

(二)对用电人的用电设施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三)对电力供应设施进行审核,并进行动态管理和监督。

(四)监督用电人和电力供应商严格遵守电力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规行为。

(五)对临时用电设施进行定期巡视和检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的安全隐患。

(六)定期向用电人和电力监管部门汇报用电情况和安全工作情况。

(七)承担因监理工作不力导致的事故责任。

第八条临时用电监理机构应当设立临时用电监理专家组,由具备电力监理资质的专业人员组成,负责协助履行监理职责。

专家组成员应当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具备相应的工作经验。

第九条临时用电监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监理工作制度,明确监理师资的职责和要求,加强监理队伍建设。

第十条临时用电监理机构应当加强与电力监管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及时反馈用电情况和问题。

第三章用电人的责任和义务第十一条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履行如下责任和义务:(一)依法与电力供应商签订供电合同,并按照合同内容使用电力。

(二)申请临时用电前,应当通过临时用电监理机构审核用电设备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

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

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一、引言临时用电是指在建筑工地、展览会场、户外活动等需要临时供电的场所中使用的电力。

为了确保临时用电的安全和规范性,需要进行监理工作。

本文档旨在制定临时用电监理的实施细则,明确监理的职责和要求,以保障临时用电项目的顺利进行。

二、监理的职责1. 监督临时用电项目的规划和设计,确保电力供应的可靠性和安全性;2. 检查临时用电设备的选用和安装情况,确保设备符合标准和要求;3. 监测和管理临时用电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4. 检查临时用电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性;5. 协调监理、施工单位、供电公司等各方之间的沟通和协作,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

三、监理的要求1.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电力工程专业背景和资质,并熟悉相关法规和规范;2. 监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工程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能够有效协调各方利益;3. 监理人员应及时了解和掌握临时用电项目的进展情况,能够提出有益的建议和改进措施;4. 监理人员应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和记录,确保临时用电项目按计划进行;5. 监理人员应与施工单位和供电公司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及时解决问题和存在的风险。

四、监理流程1. 规划和设计阶段:- 监理人员与设计单位进行沟通,明确临时用电的需求;- 检查用电负荷计算、线路布置和设备选型等设计文件,提出建议和改进意见;- 审查设计文件并出具书面意见。

2. 设备采购和安装阶段:- 监理人员参与临时用电设备的选型和采购过程,确保设备质量和性能满足要求;- 检查设备的安装、接线和接地情况,确保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监督设备的调试和运行情况,确保设备正常工作。

3. 施工阶段:- 监理人员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性;- 监督施工单位的工作进展和施工质量,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定期召开施工协调会议,协调各方合作,解决存在的争议。

4. 运行和维护阶段:- 监理人员定期检查临时用电设备的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监督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设备的长期可靠性;- 监测用电情况,提出节能降耗等改进措施。

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范本(3篇)

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范本(3篇)

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临时用电工程的监理工作,提高临时用电工程质量,确保施工安全和电力供应可靠,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建设工程中的临时用电工程,包括施工现场用电、临时供电、中转供电等。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的监理职责由监理机构负责,监理机构的选定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条临时用电工程的监理应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第五条临时用电工程的监理应从施工前期准备、施工过程的监控、施工结束的验收等方面进行全程监理。

第二章施工前期准备第六条施工人员在施工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项目要求提出临时用电需求,编制临时用电工程方案,并报监理机构审核。

第七条临时用电工程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一)电源选择: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和需求选择合适的电源,包括临时供电、中转供电等;(二)电源容量:根据施工需求和用电设备负荷确定电源容量;(三)用电线路布置:根据施工现场布置材料和设备确定用电线路布置方案;(四)用电安全措施:包括用电设备的安装、接地保护、防雷措施等;(五)用电周期:根据施工进度确定用电周期和计划。

第三章施工过程监控第八条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按照临时用电工程方案进行施工,并保证用电的安全可靠。

第九条施工人员在临时用电工程的安装、拆卸等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事项:(一)用电设备的安装:按照电器安装规范和相关标准进行安装,确保设备固定牢固、接线正确;(二)用电设备的接地保护:使用可靠的接地设备,确保电流正常地流入地下;(三)线路敷设:线路敷设应符合电线电缆敷设规范,避免受到机械损伤和其他外力破坏;(四)防雷措施:对需要采取防雷措施的区域,应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安装;(五)用电安全:临时用电工程应设置可靠的漏电保护装置,确保用电安全。

第四章施工结束验收第十条施工结束后,应进行临时用电工程的验收,并编制验收报告。

第十一条临时用电工程的验收应包括以下内容:(一)用电设备的完好性:查验临时用电工程设备的正常运行、设备完好;(二)用电线路的安全性:检查临时用电工程的线路敷设和接线,确保线路安全可靠;(三)用电安全措施:检查临时用电工程是否设置了漏电保护装置,是否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四)用电记录:阶段性记录施工过程中的用电情况和问题,并进行总结;(五)用电工程的文件整理和归档:整理和归档临时用电工程的相关文件资料。

临时用电安全监理细则

临时用电安全监理细则

临时用电安全监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相关标准,为保障临时用电的安全,规范和加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在建筑工地、展览、演出、临时设施搭建、道路施工等需要临时用电的场所和活动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工作应遵循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原则,确保临时用电设施安全运行,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四条临时用电安全监理细则的制定、实施和监督工作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用电单位等相关单位组织协调进行。

第五条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工作要依法依规,加强安全教育,提高监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业务水平。

第二章临时用电设施第六条临时用电设施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必须具备可靠的电源供应、合理的布置、安全可靠的电线电缆和设备,以及适当的过载和漏电保护措施。

第七条临时用电设施的验收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验收合格的设备方可投入使用。

第八条临时用电设施的安装、维护和修理应交由具备相关资质和技术的单位或个人进行。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九条临时用电设施的使用、维护和管理应有专人负责,并制定详细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条临时用电设施使用人员应接受安全培训,了解临时用电设备的基本知识,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增强安全意识。

第十一条临时用电设施和电线电缆的敷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的要求,不得出现绕梁、穿墙等违规现象。

第十二条临时用电设施的电源开关、熔断器等开关应设在易于操作、防止误操作的地方。

第十三条临时用电设施的接地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接地电阻应检测合格。

第四章监理工作第十四条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工作应涵盖设备的选型、运行监控、维护保养等环节。

第十五条临时用电安全监理要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类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确保隐患及时消除。

第十六条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工作应进行定期检查,及时了解设备运行情况、安全问题,并向相关单位提出改进建议。

第十七条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工作应建立监督机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工作情况。

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模版(四篇)

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模版(四篇)

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模版**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临时用电工程的安全监理工作,确保施工人员和设备的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临时用电工程的安全监理工作,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城市临时用电工程等。

第三条:临时用电工程的安全监理工作应遵循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依法开展安全监理工作。

第四条:临时用电工程的安全监理工作应由具备相关资质的安全监理机构负责,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专业知识。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图纸和规范要求进行临时用电工程的施工,同时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监理人员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临时用电工程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七条:安全监理机构应委派专人进行日常联系,及时掌握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各类问题。

第二章:安全监理要求第八条:临时用电工程的安全监理应从项目前期规划到后期竣工验收全程进行,包括施工方案、施工过程、施工质量和施工单位的管理等。

第九条:安全监理人员应了解临时用电工程的施工方案和设计文件,审查施工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条:安全监理人员应与施工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定期检查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包括接地、过载保护、漏电保护等。

第十一条:安全监理人员应对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设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第十二条:安全监理人员应及时制止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对违规行为进行记录和整改,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十三条:安全监理人员应及时向施工单位和监理机构上报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第十四条:安全监理人员应参与临时用电工程的验收工作,核查施工单位是否按照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进行施工,是否达到安全要求。

第十五条:安全监理人员应对临时用电工程的验收结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监理机构报告。

2023年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2023年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2023年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施工临时用电的监督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电力使用安全,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用电设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所有施工临时用电的监理活动,包括施工现场的用电设备的审验、检测、设备的监控与维护等工作。

第三条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监理是指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设备进行监督和管理的活动,包括施工现场用电设备的检查、验收、监控、维护等工作。

第四条电力监理机构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人员,进行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监理活动。

第五条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

第二章监理人员的要求第六条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监理人员应当具有相关工程技术或电力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的学历,取得电力监理从业资格证书。

第七条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监理人员应当具有扎实的电力知识和专业技术能力,熟悉施工临时用电的安全要求和技术标准。

第八条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监理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能够与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有效地沟通和协调工作。

第九条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监理人员应当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能够保证监理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第三章监理内容和方法第十条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监理人员应当对施工现场的用电设备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的安装位置、线路走向、设备的安装质量等进行检查和验收;(二)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的接地、接线等进行检查和验收;(三)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监控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四)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的维护保养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五)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的计量装置进行检查和校正,确保电量计量的准确性;(六)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的电源线路、开关箱等进行巡视和巡检,防止电线老化、漏电等问题的发生。

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根据临时用电安全监理的要求和规范,制定一套实施细则,以确保临时用电的安全。

该实施细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监理流程:具体列出监理的流程,包括前期准备、工程实施、监理评估和监理报告等环节,以确保每个环节都能得到有效的监管。

2. 安全管理:明确监理过程中的各方责任,并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包括施工方、用电方、监理方的责任和义务,以及合理分配各方责任的相关规定。

3. 安全措施:列出必要的安全措施,包括用电设备的选用、布置和安装要求,用电线路的敷设和维护要求,以及用电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和使用等。

4. 监理要点:详细列出监理的重点和难点,包括用电设备的质量检验、场地用电规划、电流负载的合理控制等方面的要点,以确保每个环节都得到有效落实。

5. 安全评估:制定安全评估的标准和方法,对临时用电工程进行评估,以确保其符合相关的安全规范和标准,并提出监督管理的建议。

6. 监理报告:制定监理报告的内容和要求,包括定期监理报告、临时监理报告和工程竣工监理报告等,以监督施工方和用电方的工程质量和安全情况。

7. 日常监理:规定监理人员的日常工作内容和要求,包括定期巡查、记录和整理相关数据和文件,并定期召开监理会议,及时解决工程安全问题。

8. 风险控制:确定监理过程中的风险点和控制方法,包括应急预案、安全培训和事故处理等,以应对突发事件和保障工程的安全。

以上是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一些主要内容,具体的实施细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调整。

2024年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二篇)

2024年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二篇)

2024年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一、本工程临时用电概况根据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包括电源进线、总配电间的位置,总、分配电箱设置位置及线路走向等等,并编写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二、临时用电安全监理依据JGJ46-____《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沪建安质监(____)第____号《____开展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专项检查____》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强制性条文1、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采用三级配电系统;2)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3)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2、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及变更时,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变更用电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3、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临时用电工程定期检查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对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5、在施工现场专用变压器的供电的TN-S接零保护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

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

6、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应与原系统保持一致。

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

采用TN系统做保护接零时,工作零线(N线)必须通过总漏电保护器,保护零线(PE线)必须由电源进线零线重复接地处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形成局部TN-S接零保护系统;7、PE线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

严禁通过工作电流,且严禁断线;8、TN系统中的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

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工作,保障临时用电安全可靠运行,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临时用电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配电箱、电器设备等临时用电配套设施的安全检查、评估、监督等工作。

第三条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依法、科学、严谨、公正、独立进行监理。

第四条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工作应当依法履行职责,确保临时用电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第二章监理组织机构第五条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工作由监理机构(以下简称监理方)负责组织实施。

第六条监理方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具备与临时用电工程项目相应的资质等级;(二)监理方人员具有相关专业技术和工作经验;(三)具备进行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工作所需的设备和工具。

第七条监理方应当成立相应的临时用电安全监理组织机构,明确监理组织架构,确保监理工作的科学进行。

第八条监理组织机构的职责包括:(一)制定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工作方案;(二)组织临时用电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三)制作监理报告,对临时用电工程项目的安全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四)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安全检查和事故调查;(五)参与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的安全协调工作。

第三章监理工作内容第九条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配电箱、电器设备等临时用电配套设施进行安全检查,评估其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二)审核临时用电工程项目的设计文件,评估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三)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设计方案进行临时用电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四)参与临时用电工程项目的验收工作,评估临时用电系统的安全性能;(五)发现临时用电工程项目存在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时,及时向建设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条监理方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监理工作,并制定相应的监理工作方案和计划,明确监理的时间节点和工作重点。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实施细则(4篇)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实施细则(4篇)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确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可靠,保障工人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工作。

第二章安全监理的基本要求第三条安全监理人员的资质和职责1. 安全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持有相应的安全监理证书。

2. 安全监理人员应全程参与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确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可靠。

3. 安全监理人员应及时发现并整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隐患,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和建议。

第四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设计与施工要求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设计应满足电力供应的可靠性和安全性要求。

2.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材料、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具备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3.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布置和接线应符合电气设计要求,确保电路稳定、接地可靠、线路明确。

4.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施工过程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防止火源、电源直接暴露,确保用电设备和用电线路的安全。

5.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搭设和拆除过程应注意防止损坏周围设施和设备,不得妨碍其他施工工序的进行。

第三章安全监理的具体工作内容第五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现场检查1. 安全监理人员应定期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核实并整改。

2. 现场检查的重点内容包括用电设备的安装质量、线路的接地情况、电源和电线的保护措施等。

3. 现场检查应编制相应的检查记录,并及时报告施工方、监理单位和相关部门。

第六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运行监测1. 安全监理人员应定期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运行监测,包括电压、电流、频率、温度等数据的监测。

2. 运行监测结果应进行分析,并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确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稳定运行。

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

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

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临时用电监理工作,包括临时用电项目的申报、审批、监督检查等环节。

第三条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的任务是加强对临时用电项目的监督管理,确保其安全可靠,保障生产运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四条临时用电项目的监理机构应当依法设立,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并严格按照相关法规执行,保证监督工作的公正、公平、透明。

第二章临时用电项目的申报与审批第五条临时用电项目的申报应当提交相应的材料,包括用电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方案等。

第六条临时用电项目的审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及时审批,对不符合条件的项目要及时通知,告知原因并提出改进意见。

第七条临时用电项目的审批结果应当及时通知申报单位,同时公示于相关监管部门的官方网站上,接受社会监督。

第八条临时用电项目的审批结果应当明确规定项目使用期限,过期后需重新审批。

第三章临时用电项目的监督检查第九条对已经批准使用的临时用电项目,监理机构应当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确保其使用符合安全要求。

第十条监督检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用电设备的安全可靠性、用电线路的合理布置、用电项目的合规性等。

第十一条监督检查应当立即整改发现的问题,并向申报单位书面告知整改要求和期限。

第十二条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严重安全隐患,监理机构应当立即通知相关执法机关进行处置,并对申报单位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三条对临时用电项目的伪报、瞒报、拖延报告等违法行为,监理机构应当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十四条对监理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监管部门应当依法予以查处,对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十五条对不按照本实施细则要求进行申报、审批、监督检查的单位和个人,监管部门应当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并要求其限期整改。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监理机构应当依法保障监督工作的独立性,不受其他利益影响,维护监督工作的公正性。

第十七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八条本实施细则的解释权归监管部门所有。

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

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

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
1. 监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电气监理资质和专业知识,负责对临时用电工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 监理人员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提供相关的施工图纸、材料报告和质量验收记录等资料。

- 监理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和抽验,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 监理人员有权参与施工单位和供电部门的联络和协商工作,解决用电过程中的问题。

2. 施工单位的职责和义务
- 施工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编制临时用电设计方案,并报送相关资料给监理人员。

- 施工单位应按照临时用电设计方案进行施工,确保用电设施的安全可靠。

- 施工单位应按照监理人员的要求提供相关的施工图纸、材料报告和质量验收记录等资料。

- 施工单位应及时整改监理人员指出的问题,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3. 监理工作的内容和方法
- 监理人员应对临时用电设备的安装、接线、运行进行监督和检查,包括电气线路的绝缘状态、接地措施、开关、插座等设备的安装质量。

- 监理人员应对临时用电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巡视,并记录相关的数据和问题。

- 监理人员应与施工单位和供电部门保持定期的沟通和协调,解决用电过程中的问题,并记录沟通和协调的情况。

4. 监理报告和记录
- 监理人员应及时制作监理报告,记录临时用电工程的施工情况、问题和整改措施等内容。

- 监理报告应包括临时用电设备的安装质量、运行情况、施工单位整改情况等内容。

- 监理人员应将监理报告及时提交给施工单位和供电部门,并保留相关的监理记录作为证据。

以上是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的一些基本要点,具体的实施方法和程序还需要根据不同地区的相关规定进行调整和补充。

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

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

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一、项目概况与编制依据1.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XX工程,涉及大量的临时用电设施,为确保施工过程中的用电安全,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2 编制依据国家及地方有关临时用电安全的法律、法规。

建设单位提供的用电需求及规划。

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调研结果。

相关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二、用电工程特点与标准2.1 用电工程特点本工程用电需求大,涉及设备种类多,用电环境复杂,需确保安全、稳定供电。

2.2 用电工程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用电安全标准。

遵循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三、安全监控目标与内容3.1 监控目标确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安全运行,预防电气事故发生。

3.2 监控内容用电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维护是否符合规定。

施工现场用电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违规操作。

用电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四、监控手段与工作流程4.1 监控手段采用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使用先进的监控设备和技术手段,如红外测温仪、漏电检测仪等。

4.2 工作流程制定详细的检查计划和时间表。

组织实施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

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跟踪整改情况。

五、安全监理控制要点5.1 加强对用电设施的日常巡检。

5.2 严格控制用电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维护质量。

5.3 及时处理和上报用电安全隐患。

六、监理工作方法与措施6.1 监理工作方法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

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提高监理效率。

6.2 监理措施建立健全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加强对施工单位用电安全的培训和教育。

督促施工单位落实用电安全措施。

七、旁站与验收记录表7.1 旁站记录表旁站记录表应详细记录施工现场用电设施的运行状态、安全检查结果、整改情况等。

7.2 验收记录表验收记录表应详细记录用电设施的验收过程、验收结果、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等。

八、法律法规与依据本实施细则的制定和实施应遵守以下法律法规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其他相关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和标准。

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模版

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模版

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合理、安全、经济地组织临时用电工程的施工和使用,保障临时用电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临时用电工程监理过程中的监理人员、施工单位和使用单位。

第三条临时用电工程指在建设、装修、拆除、维修等临时性工程中使用的电力设施和配套设备。

第四条临时用电工程监理是指监理单位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工程合同文件的要求,对临时用电工程的施工、验收等环节提供监督、检查和管理的过程。

第五条临时用电工程监理应遵循公正、勤勉、专业、独立、保密的原则。

第六条临时用电工程监理应具备相关的工程监理资格。

第二章施工监理第七条施工监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设计规范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或改变工程结构和用电负荷。

第八条施工监理人员应进行现场巡查,对施工质量和安全问题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第九条施工监理人员应按照施工进度要求进行工作,确保工程按时完成并投入使用。

第十条施工监理人员应与施工单位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解决工程技术问题和纠纷。

第十一条施工监理人员应进行监理日志的记录,包括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状况、施工方法、施工人员、材料使用情况等。

第十二条施工监理人员应每周对施工进展情况进行汇报,并向监理单位提交周报。

第三章验收监理第十三条验收监理人员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对临时用电工程进行验收。

第十四条验收监理人员应对临时用电工程的电气设备、电线电缆、配电箱等进行检查,确保设备满足使用要求。

第十五条验收监理人员应检查工程的接地、短路、过载等安全措施,确保电力系统安全可靠。

第十六条验收监理人员应对临时用电工程的线路布置、标识等进行检查,确保设施符合规范标准。

第十七条验收监理人员应通知使用单位参加验收会议,并出具验收报告。

第四章使用监理第十八条使用监理人员应按照临时用电工程设计用电负荷进行用电管理,合理分配用电容量。

第十九条使用监理人员应制定用电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实施细则(2012年水利工程)

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实施细则(2012年水利工程)

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实施细则(2012年水利工程)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实施细则(2012年水利工程)1.引言1.1 文档目的1.2 适用范围1.3 术语定义1.4 参考文件2.用电安全监理的基本原则2.1 安全第一2.2 预防为主2.3 全员参与2.4 安全责任制3.临时用电的管理流程3.1 用电需求确认3.2 用电系统规划3.3 设备选型与采购3.4 设备安装与接线3.5 用电设备验收3.6 临时用电设施管理3.7 用电设备运行监控3.8 临时用电事故应急处理4.用电设备的选择和安装要求 4.1 设计与选型4.2 安装与布线4.3 防雷与接地4.4 漏电保护4.5 覆盖保护4.6 过载保护5.用电设备验收标准5.1 验收前的准备工作5.2 验收过程中的注意事项5.3 验收文件的编制6.临时用电管理的监督检查6.1 检查的目的和内容6.2 检查的方式和频次6.3 检查结果处理7.安全培训与意识提升7.1 培训内容和形式7.2 培训计划与组织7.3 意识提升活动8.风险评估与控制方法8.1 风险评估的概念8.2 风险评估的步骤8.3 风险控制方法9.附件附件1:临时用电设备清单附件2:临时用电设备验收记录表附件3:临时用电设备监督检查报告附件4:临时用电安全培训材料10.法律名词及注释10.1 安全责任制:指在临时用电管理过程中,明确各个责任主体的职责和义务10.2 漏电保护:指为防止电气设备漏电引起触电事故,采取的安全措施之一10.3 覆盖保护:指在暴雨等恶劣天气条件下,为保护用电设备不受水淹害10.4 过载保护:指为防止电气设备过载而采取的安全措施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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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
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
审批:
北京双圆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2007年□月
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1临时用电工程概况
2临时用电监理依据
2.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2.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2.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DB11/383-2006;
2.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
DBJ01-83-2003;
2.5《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DBJ01-62-2002;
2.6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协议、合同及有关文件;
2.7建设行政主管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文件。

3监理目标
按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定的施工合同、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定的监理合同进行监理,对工程安全进行控制,预防发生人身触电事故和电气火灾的发生,力争使工程安全达到合同目标。

4临时用电监理重点内容
4.1关于临电工程管理方面重点监理内容
4.1.1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按JGJ46-2005的规定,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4.1.2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的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认真审核,其内部的“编制、审核、批准”程序是否得到有效执行,并必须由企业的技术负责人进行最终审批。

4.1.3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建立临时用电的管理体系,责任是否明确,
暂设电工是否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如果现场高压部分也由施工单位进行管理,还应配备具有高压操作证的人员。

在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注意检查申报的人员与操作的人员是否一致。

要求施工单位必须为电工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正确佩带和使用。

4.1.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使用前,监理工程师必须对验收资料和实物进行检查并签署意见。

4.1.5分包单位进场后,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订立临时用电管理协议,明确各方相关责任,协议必须履行签字、盖章手续。

总包单位应对分包单位的用电设施进行监督管理。

4.1.6监理工程师应定期或不定期对临时用电进行独立的检查和巡视,对所发现的问题或隐患,及时发文给施工单位,要求其限期进行整改。

对存在严重隐患的部位,应向总监请示,发出暂停局部用电的书面通知。

4.1.7每月检查施工单位的临电巡视、检查、维修记录,如未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或《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实行巡视、检查、维修制度的,须发文要求其执行。

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DB11/383-2006的规定,值班电工须每日填写《电工巡查维修记录》(表AQ-C7-4)。

4.2关于临电工程技术方面重点监理内容
4.2.1按JGJ46-2005要求,施工现场需采用TN-S系统,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按DBJ01-83-2003要求,“必须逐级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两个标准的规定不一致,在北京地区应按DBJ01-83-2003的规定执行,逐级设置漏电保护。

4.2.2配电箱、柜“CCC”认证资料是否齐全,其内部的开关电器质量合格资料是否齐全;是否具有电气设备测试、调试记录。

4.2.3配电箱、开关箱是否装设隔离开关或具有可见分断点的断路器。

新工程临电
实施前,应明确要求;老工程可要求进行逐步整改。

4.2.4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的用电设备(含插座)。

4.2.5照明开关箱和动力开关箱必须分设。

4.2.6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含插座)应安装在金属或阻燃绝缘板上,金属安装板与金属箱体应做电气连接。

4.2.7配电箱内的电器安装板上必须分设N线端子板和PE线端子板。

N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绝缘;PE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做电气连接。

N线、PE线端子板上应预留足够的压线端子,避免多根导线压在一个端子上。

多股导线应接续端子后再压接。

金属箱门与金属箱体必须采用编制软铜线做电气连接。

4.2.8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 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潮湿场所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 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4.2.9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 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m A·s。

4.2.10室外固定式配电箱应设围栏,并有防雨防砸措施。

4.2.11交流电焊机必须配装防触电保护器,其一次侧电源线长度不应大于5m,二次侧电缆长度不应大于30m,且必须双线到位。

4.2.12采用的五芯电缆应包含淡蓝、绿/黄二种颜色绝缘芯线。

新工程临电实施前,应明确要求;老工程应在配电箱、柜内做好明显标识(根据具体工程明确相应的要求)。

PE线截面必须满足下表要求:
PE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的关系
相线芯线截面S(mm2)PE线最小截面(mm2)
S≤16 S
16<S≤35 16
S>35 S/2
4.2.13电缆线路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敷,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电缆直接埋地的深度不应小于0.7m,埋设电缆的接头应设在地面上的接线盒内,接线盒应能防水、防尘、防机械损伤。

埋设电缆路径应设方位标志。

4.2.14架空电缆应沿电杆、支架或墙壁敷设,严禁沿脚手架、树木敷设。

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绞软线。

4.2.15在建工程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电缆埋地引入,严禁穿越脚手架引入。

4.2.16消防泵的专用配电线路,应引自施工现场总断路器的上端,以确保能连续不间断供电。

4.2.17临时用电电气线路应进行绝缘摇测,绝缘电阻值应大于0.5MΩ。

4.2.18接地电阻应符合以下要求: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工作接地电阻值应≤4Ω;重复接地电阻值应≤10Ω;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值≤30Ω。

同一台机械电气设备的重复接地和机械的防雷接地可共用接接地体,但接地电阻应符合重复接地电阻值的要求。

4.2.19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

重复接地线必须与PE线相连接,严禁与N线相连接。

4.2.20临时用电使用前,督促施工单位对漏电保护器特性进行检测,记录具体的漏电动作时间和电流。

按JGJ46-2005要求,每月均应对漏电保护器特性进行检测,并将测试记录收集备案。

4.2.21关于外电线路及其防护
1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符合下表要求:
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与外电架空线路的
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
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1 10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 4.0 6.0 2起重机(塔吊)严禁越过无防护设施的外电架空线路作业。

在其附近吊装时,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在最大偏斜时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下表要求:
起重机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
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1 10
最小水平安全距离(m) 1.5 2.0 3当不能满足上面规定时,必须采取绝缘隔离防护措施。

架设防护措施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采用线路暂时停电或其它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应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人员监护。

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下列数值,且对外电线路的隔离防护应达到IP30级。

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
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10
最小安全距离(m) 1.7
4.2.22关于照明供电
1、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特低电压照明器:
1)隧道、人防工程、高温、有导电灰尘、比较潮湿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5m 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36V。

使用行灯电源电压也不应大于36V。

2)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3)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的照明,电源电压不
得大于12V。

2、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安全隔离变压器,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

3、现场使用移动式碘钨灯照明,必须采用密闭式防雨灯具。

4.2.23关于手持电动工具
手持电动工具应采用Ⅱ、Ⅲ类绝缘型手持电动工具。

使用时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4.3关于临电工程资料方面重点监理内容
4.3.1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及审批文件;
4.3.2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印件;
4.3.3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订立临时用电管理协议;
4.3.4临时用电器材产品认证、出厂合格证;
4.3.5电气设备测试、调试记录;
4.3.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验收表(表AQ-C7-1);
4.3.7电气线路绝缘强度测试记录表(表AQ-C7-2);
4.3.8临时用电接地电阻测试记录表(表AQ-C7-3);
4.3.9电工巡查维修记录(表AQ-C7-4);
4.3.10漏电保护器动作特性测试记录;
4.3.11有关临电的检查记录和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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