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重物品保管制度范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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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重物品保管制度范本
1、酒店为客人免费提供物品寄存;
2、登记时服务员必须提示所有入住登记客人:请问您是否有贵重物品需要寄存;
3、客人有贵重物品的,按照酒店登记制度,逐件、逐物按颜色、规格和品名登记造册;
4、贵重物品寄存表上,落实当班责任人和客人签字确认制度;
5、对无物品寄存的客人,前台提示:请保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
6、房间内有提示。

请保管好随身物品,贵重物品请寄存前台,前台电话请按“总台”。

第一条为了加强贵重物品寄存室的日常管理,确保宾客物
品寄存的安全和贵重物品室的卫生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____酒店房务部。

第二条职责分工
(一)前厅主管级以上人员负责对贵重物品室的管理进行抽查检查工作。

(二)前厅领班负责对贵重物品室的管理进行检查
(三)总台员工负责贵重物品室物品的摆放及卫生清理工作。

第三条工作程序、标准及要求
(一)贵重物品室内必须保持干净、整洁。

(二)贵重物品寄存服务只为本酒店住店客人免费提供。

(三)不得寄存易燃、____、易腐蚀的____、易碎物品。

(四)本保险柜寄存物品可包括现金、各种有价证券、银行票据、印章及其他出纳票据等小件贵重物品。

(五)保险柜开启由前台收银员与租用客人共同开启。

(六)保险柜要配备两把钥匙,一把总钥匙放在前台收银处,一把放在租用客人处。

(七)贵重物品室除总台为客人寄存物品及管理人员检查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允许私自进入。

(八)工作人员在贵重物品室内一律不允许出现大声喧哗、打闹现象。

(九)禁止将私人物品带入贵重物品室。

(十)贵重物品寄存单必须按规定位置摆放。

(十一)贵重物品寄存室的门必须____小时关闭,有客人才会开启。

(十二)贵重物品寄存室必须每天进行卫生清扫。

(十三)正确填写详细客人证件的有效信息及贵重物品寄存单。

(十四)提醒客人妥善保管钥匙,使客人了解钥匙的重要性。

如果保险箱钥匙未能在离店前交回,需交给酒店人民币____元作换锁之用。

(十五)领取物品时,正确核对客人钥匙号码并开启。

第四条相关处罚
工手册》作出相应的处理。

如果违反上述规定,所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负责赔偿,并按照《员
宾客贵重物品保管
一、目的:
____申基索菲特大酒店为了保证住店客人的财产安全,消除安全隐患,特制定宾客贵重物品保管制度:
二、规范范围
1.所有酒店的客房均配备单独的保险箱,并状态性能完好。

2.在酒店的大堂设有保险箱室,为住店客人免费提供使用。

3.在酒店客人的登记单上,有该服务措施的介绍和说明。

4.严格控制客人开箱程序,做到准确无误。

5.对于客人寄存贵重物品的信息要严格保密,确保不外泄。

6.如遇可疑人员或情况,将及时联系酒店的保安部门进行跟进和处理。

三、各部门职责:
1.前台接待员为住店客人提供大堂保险箱服务
2.客房服务员负责检查客人房间的保险箱的状况
四、监督管理
前厅部经理责成前厅部副经理,宾客服务经理,前台主管,前台领班采取层层汇报,级级管理的监督管理制度。

五、培训
1.新员工的培训
新入职的相关员工必须尽快完成保险箱服务的培训。

2.阶段性岗上培训
所有相关员工必须接受定期的保险箱服务的培训。

贵重物品保管制度范本(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贵重物品的安全,规范贵重物品的保管管理,保障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条件是:本单位内保管贵重物品的人员。

第三条贵重物品包括但不限于:金银首饰、贵金属、文物、古董、艺术品、电子设备、珠宝、机要文件、合同文件、存储介质等。

第四条贵重物品的保管责任人负责执行保管任务,保证贵重物品的安全。

第五条保管部门根据职责和权限,负责制定贵重物品保管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第二章保管准则
第六条保管贵重物品的人员应该具备以下基本要求:
(一)具有公道、廉洁、正直的品质和思想觉悟;
(二)对贵重物品的价值有正确的认识,懂得维护自己和他人共同利益,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三)做好贵重物品的安全保管工作,保证贵重物品不遗失、不被盗、不被损坏;
(四)能够按照保密要求直接遵从领导的指挥,严格执行程序。

第七条贵重物品的保管人员应严格遵守以下保管准则:
(一)能够熟练运用保管系统,规范地办理各项手续;
(二)严格按照保管规定、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做到时刻保持警惕;
(三)定期维护、检查、清点贵重物品,并及时修复和报废需要修复和报废的贵重物品;
(四)保管贵重物品时,不能离岗,离岗前要及时交接并留下详细记录;
(五)珍惜时间,熟悉贵重物品保管的规定,及时反馈有关情况;
(六)对保管物品的报废、变卖等操作要提供相应的工作报告,以便核查。

第三章保管程序
第八条保管贵重物品的人员,按照以下程序行动:
(一)进货:根据保管部门的指示,进一步了解贵重物品的信息,包括质量、规格、型号、产地等,挑选好,正确交接确认;
(二)履行手续:按照保管部门的要求,填写保管登记簿,出具收据,验货保验收;
(三)保管:将贵重物品送至保管部门,交由保管责任人进行核对、分类、存放和保管。

(四)操作:保管人员在进行操作时应该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并保持良好的通信,及时将操作结果报告给保管部门。

(五)领用:凡需要领用贵重物品的人员应该事先向保管部门报告,并提供相应的需要领用贵重物品的保证书,保管部门在核对保证书后将贵重物品发放给申请人。

第九条贵重物品交接程序:
(一)当保管人员离岗时,准备离开前先把贵重物品上交保管部门,由保管部门的相关人员验收;
(二)离开前交代清楚正在进行的工作及主要的操作情况;
(三)离开时详细记录工作情况,并落实后续工作交接;
(四)工作交接过程中,明确各项工作所需要同时保管的内容,以免遗漏。

第四章保密要求
第十条保管人员在贵重物品保管过程中,必须严守保密要求,不得泄露贵重物品的相关信息。

第十一条保管人员在日常保管工作中,应注意以下保密措施:
(一)不得在办公室、工作台上泄露贵重物品相关信息;
(二)不得将贵重物品有关事宜告诉他人,以免发生漏洞;
(三)倘若转移贵重物品的时候发现有窥视或贪心的行为,应及时报告领导;
(四)严格控制操作界面登录信息,防止密码泄露;
(五)严格履行保密责任,不在网上、外网上或其他公开途径透露贵重物品相关信息。

第十二条贵重物品的安全保障措施:
(一)应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加密保密设备,设置电子监控系统,对贵重物品进行跟踪和监控;
(二)应配备专职保管人员,严格选用,鉴定资格;
(三)贵重物品进出保管部门时,应进行检查和确认,确认后方可出库或入库。

第五章违纪违法处罚
第十三条在执行贵重物品保管工作中,对于违纪违法的人员将给予以下处理措施:
(一)轻微违规者,给予口头警告、批评教育的处理;
(二)较重者,提醒书面警告,并纳入档案;
(三)严重者,给予停职、辞退等处理;
(四)构成违法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依法处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人员的处理方法:
(一)国家保密法规定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二)单位内部违反制度者,视情况给予相应处理;
(三)各种违法行为致使贵重物品丢失、盗窃、灭失者,将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为内部使用,不得对外宣传。

第十六条本制度由本单位贵重物品保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期限为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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