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晟海峰2号”期货私人理财产品募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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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禾晟海峰2号”期货私人理财产品募集计划
一、产品简介
产品名称:禾晟海峰2号期货私人理财产品募集计划(简称“禾晟海峰2号”)
产品编号:HTⅡ
产品类型:股指期货趋势投资集合资产私人专户
风险类别:高风险产品(管理型)
投资范围:国内期货市场以股指期货、商品期货为主的成熟衍生品
投资主体:高净值资产的特定个人
投资名额:2-30
投资规模:500-1500万元
参与方式:预约申购
退出方式:预约赎回
投资起点:50万元,以万元为单位
计算依据:单位净值
投资管理方:舟山禾晟海峰股指趋势交易团队
联系电话:0580-******* 135********(徐先生)
投资总监:莫海峰
风控总监:徐舟波
募集截止日期:2013年5月中旬
成立日期:2013年5月下旬
赎回限制:投资人自申购日起持有6个月内不得赎回
投资策略:以国内股指期货及商品期货趋势投资结合日内短线交易
投资原则:谨慎投资,稳健运作,风险可控
投资人风险控制:为保全投资人的剩余资金安全,投资人必须签署《投资本金保全及风险承诺书》,双方约定当亏损达到或超过50%时,投资人必须撤出投资,亏损由投资人全额承担。

二、申购赎回实施办法
“禾晟海峰2号”(管理型)是舟山禾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主推的以国内期货为主的风险理财产品之一。

现将“禾晟海峰2号”申购赎回的实施办法作如下说明:
(一)、风险揭示
购买期货类理财产品可能存在较大的亏损风险,投资人必须根据自身的经济实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理性决定是否购买本理财产品,切忌盲目投资或借贷投资。

(二)、申购要约
1、投资人申购条件
1)投资人为高净值客户,申购资金只占自有资产的一部分;
2)投资人已充分了解本产品方案,并承诺有能力承担可能产生的约定风险;
3)每次申购起点资金50万元,以万元为单位。

2、申购开放日规定
自产品成立日起,每个月开放一次,开放申购以上一交易日在收盘后不持仓为首要条件,具体申购日由投资管理方确定。

3、申购方式
1)申购预约:在充分了解本产品详情的基础上,投资人可来电或书面提请申购预约;
2)风险承诺:投资人建立申购意向后必须由本人签署《投资本金保全及风险承诺书》;
3)资金到账:投资管理方及时通知投资人在约定时间内汇款;
4)申购确认:投资管理方在确定开放申购日期后及时告知投资人本次申购的有效信息;
5)出具凭证:投资管理方出具《申购出资凭证》给投资人。

4、申购时单位净值计算
以申购日上一交易日的单位净值(简称“上日单位净值”)为投资人的申购日单位净值。

(三)、赎回要约
1、赎回金额与赎回所得指标解释
赎回金额是指赎回时未扣除管理费的权益,赎回所得是指赎回时投资人的实际所得。

1)赎回时盈利的:
赎回金额=申购本金+ 投资利润赎回所得=赎回金额- 管理费
2)赎回时亏损的:
赎回金额=申购本金- 亏损金额赎回所得=申购本金- 亏损金额
2、赎回方式
1)投资人申请赎回:投资人自申购日起持有满6个月后可以预约申请赎回,投资管理方根据投资人预约赎回情况,在无持仓日开放赎回。

赎回次数不超过2次,中途赎回的本金为10万元的整数倍。

2)盈利目标赎回:当某批次投资人的投资盈利达到投资本金的60%时,由投资管理方对该批次投资人发起赎回,具体赎回时间由投资管理方确定,无持仓日为准。

盈利目标赎回不受封闭期的限制。

盈利分配后投资人未申请退出的,投资管理方视为即时申购。

3)风险约定赎回:根据投资人自身风险承受能力,投资管理方建议投资人签署《投资本金保全及风险承诺书》,当其投资亏损达到或超过投资本金的30%时,投资管理方对其投资资金进行赎回。

风险约定赎回不受封闭期的限制。

本条款并非必选条款,请投资人谨慎使用此条款。

4)特别赎回:根据投资人签署的《投资本金保全及风险承诺书》,当某批次投资亏损达到或超过投资本金的50%时(亏损的计算以无持仓日为准),为保全投资人的剩余资金,投资管理方须对该批次投资资金进行赎回。

特别赎回不受封闭期的限制。

5)整体赎回:当投资管理方因故决定账户整体停止操作时,对所有投资资金进行赎回。

3、赎回程序
1)确定赎回时间:投资管理方根据投资人的赎回申请,以及满足赎回条件时账户的持仓情况确定开放赎回的时间。

如有持仓赎回时间顺延至无持仓日,无持仓当日开放赎回。

2)办理赎回手续:在计算完赎回所得后3天内通知投资人签署《赎回收款凭证》;
3)赎回所得汇款:在投资人办完赎回手续后及时将赎回所得汇至投资人本人银行账户。

4、赎回时若有盈利的,投资管理方提取相应的管理费(依据管理费率公式计算)。

5、赎回计算
单位净值=上日单位净值×(期末权益+赎回出金)/(期初权益+申购入金)
赎回金额=申购本金×(赎回日单位净值/申购日单位净值)
赎回所得=赎回金额-管理费(盈利)或赎回所得=赎回金额(亏损)
(四)、管理费:
投资管理方按照赎回部分利润的30%计提管理费。

(五)、产品信息披露及受理
1、网站查询()。

网站上所显示的部分数据为近似值,具体数值以公式计算为准。

账单依据逐日盯市账单为准。

2、来电查询(************)。

3、上门查询(地址:浙江省舟山市新城海月道46-2号)。

(六)、产品服务
1、根据客户对最新业绩变化的服务要求,及时提供相应的告知服务。

2、相关客户资料(如出资凭证、投资业绩报告等)提供寄送服务。

3、根据客户要求,本地客户提供上门办理手续服务。

4、组织客户举办半年度及年度投资业绩汇报大会。

5、组织客户举办理财沙龙,以增加客户对公司的了解及信任。

以上办法投资管理方有最终解释的权利。

舟山禾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4 月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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