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书.doc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意见书
意见书(一)
我公司承接三津蓟县盘山电厂二期工程246M高烟囱施工工程,因施工需要,于××年2月份从廊坊新技术开发公司购得一台SC200×200斜直两用多功能无级调速高速施工升降机,并于××年3月份正式投入使用,截止现在已连续工作5400小时,基本上每天工作20小时以上。
该机架设高度随烟囱高页升高。
我们认为该机有以下几个主要特点:
一、升降机外观质量、整机性能良好稳定,运行可靠,操作方便。
二、采用无级变频调速,起制动平稳无冲击,运行速度度大大提高,施工效率明显提高。
三、设计提升混凝土,钢筋运载设备能够满足施工需要,使用比较方便。
四、变频调速系统较过去传统接触器控制方式,更加可靠,故障率较低,保证了施工进度。
五、电缆滑车系统、大跨度附着系统等设计合理、安装方便,整机稳性好。
六、标准节互换性好,对接误差小。
通过使用,我们也发现该机有以小下几点不足:
一、电缆滑车轮上方应加一防罩,以防混凝土洒落,致使电缆磨破或卡阻。
二、混凝土料斗出料门应改进设计,更方便施工需要。
三、电气箱应更加密封一些,以防雨水进入。
总之,廊坊凯博公司生产SC200×200多功能施工升降机设计合理、性能先进、使用方便,尤其是公司售后服务及时周到,我们永远和这样公司合作,使产品更上一层楼。
意见书(二)
世纪城G区1#楼装修队:
世纪城G区地库施工队:
一、事故经过:
1、××年7月18日下午15时,世纪城G区1#楼南侧面发生一起高处落物伤人事故。
目前伤者情况未定,头部缝了5针,消炎治疗,待出院。
2、伤者杨代华系地库钢筋绑扎施工人员,在车库与主楼通道位置绑扎钢筋。
3、伤者杨代华垂直上方为装修单位职工在1#楼5层清理垃圾(张玉春、杜迎春;未经过安全培训教育、考核)9层剔凿、清理砼块、垃圾(于前兵未经过安全培训、考核,而且有身体残障)(附照片)。
车库与主楼通道位置有大量砼块和半截空心砖和小砖。
(附照片)
4、项目安全部1#楼主管安全员:单恒龙在13点40分左右就打电话通知1#楼装修职工不要从楼上扔砼块和垃圾,也就是未发生事故时候。
包括在××年7月9日和7月11日下发给1#楼装修单位工作联系单中均提到:“严禁从楼内乱扔杂土、垃圾”。
包括项目安全部组织2008年6月20日中午13点职工进场会议中也有提到。
二、处理程序:
1、考虑到本次事故涉及到两家主体施工单位,故由项目安全部负责协调处理,处理按照法律、法规,现场实际情况及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做到公平、公正。
2、四不放过原则:⑴、现场隐患未排除不放过;当即已经没有职工从楼内乱扔垃圾。
⑵、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根据项目安全部现场取证及了解情况,初步认定为1#楼
装修单位职工高处乱扔垃圾所致(事故经过内容与照片做解释)。
⑶、责任人及群众未接受教育不放过:当即项目安全员卢峰、单恒龙就对1#楼清理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包括施工队长陈正权。
⑷、责任人(单位)未接受处罚不放过:根据1#楼装修队事故处理配合态度及事故影响情况待定。
三、责任划分及依据
一、1#楼装修施工队:
1、未按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设立专职安全员,故无人履行现场安全监督和检查管理。
导致事故发生,1#楼装修队负管理责任。
2、楼层清理人员:张玉春、杜迎春、于前兵在进场作业前,1#楼装修队均未对其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教育和考核,无任何安全资料,作业前未见针对性安全技术交底和班前安全活动书面纪录资料。
新职工进场也未及时通知项目部。
现场施工人员已达到30人左右,而上交职工安全资料只有16份。
属于严重管理失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可处以2万元以下罚款。
1#楼装修队负主要责任。
尤其是职工于前兵患有严重身体残障,必须立即清出本施工现场。
3、职工违章作业将垃圾从高空扔至楼下,导致事故发生,()负事故主要责任。
二、G区地库施工队:
1、钢筋绑扎作业人员杨代华接受过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和考核,但是在楼层临边作业时上方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违反项目安全部2008年7月4日下发《钢筋工安全技术交底》内容第五款规定要求:“所有作业人员施工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周围安全状况,确认安全后方可施工,严禁违章冒险作业。
(节选)伤者杨代华负次要责任。
2、考虑到伤者系直接事故受害者,故给于批评、教育处理。
四、处理决定意见:
1、由责任单位1#楼装修队支付伤者杨代华医药、诊疗费元,误工费元。
合计元。
2、1#楼装修队必须对所有进场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教育和考核,再次重申未经过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考核或考核不合格人员一律不得安排施工作业。
严禁安排残障进入本施工现场参加施工作业。
3、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
4、如若1#楼装修队或地库结构施工队对本处理意见书有疑义可向上级主管领导部门申诉。
5、逾期未申诉或者未提出疑义并拒绝按本意见书执行,项目安全部将报请公司领导强制执行,从1#楼装修队工程款中扣除对应事故处理费用并按事故处理原则进行经济处罚。
意见书(三)
被告人:马文艺、郑彦康、范少聪、王利强
案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起诉书号:兴检公刑诉【××】33号
审判长、审判员:
在今天公开审理被告人马文艺、郑彦康、范少聪、王利强危害公共安全一案法庭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四条及《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十五条规定,我受本院检察长指派,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在刚才法庭调查中,审判长、审判员、公诉人分别对被告人进行了讯问和发问,被告
人马文艺、郑彦康、范少聪、王利强分别就自己参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事实向法庭作了供述,在法庭举证阶段,公诉人向法庭出示了一系列证人证言、书证、鉴定结论、物证。
以上证据均当庭经被告人进行质证,已充分地证明被告人马文艺、郑彦康、范少聪、王利强共同作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足以认定。
下面,公诉人就被告人马文艺、郑彦康、范少聪、王利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构成,犯罪根源及对社会造成危害及其应负法律责任,发表如下公诉意见:
一、《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被告人马文艺、郑彦康、范少聪、王利强为了非法谋取他人财物,相互勾结在一起,事先预谋,分工明确。
马文艺、郑彦康伙同范少聪、王利强于××年4月17日,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实施制造虚假交通事故,诈骗他人财务,危害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特定多数人人身及财产安全,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二、客观上,该犯罪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
危害公共安全行为最主要特征就在于被危害权利主体不特定性。
行为人在侵害开始时就没有明确具体人和物,而是指向不特定多数,或者是行为人初衷是要针对具体人和物进行侵害,但由于行为本身高度危险性,在危害特定对象同时,也随时可能危及其他不特定多数人生命财产安全。
该案中,四被告人虽然是事先选定了一个特定被害人及所驾驶车辆作为侵害对象,但在实施犯罪行为过程中,由于案件发生在高速公路上,车辆多、车速快,这种制造虚假交通事故行为可能随时危及选定目标以外其他多数车辆,使其发生追尾或其他车毁人亡等不确定难以预测严重后果,因此,被告人犯罪行为已经危害了公共安全。
三、主观上,被告人具有明知犯意。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主观方面要求是故意,要求行为人对危害公共安全这一危险后果具有“明知”认识。
就本案而言,被告人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制造虚假交通事故,肯定对造成所选定车辆上人员和财产损失事先有明确认识,属于直接故意;同时,根据一般人认知水平,被告人也应该能够明确地认识到在高速公路上这种行为,极其容易造成对选定目标以外第三人生命财产安全危害,但却放任这一危害结果发生,属于间接故意。
四、该犯罪行为具有高度危险性
众所周知,交通事故具有相当大社会危害性,每年都造成相当多人死亡,高速公路上交通事故尤其如此。
因此,本案中被告人在高速公路上行为,其社会危害性绝不亚于《刑法》已经列举出来其他四种危害公共安全行为。
同时,高速公路上交通事故,一般都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受损,危害后果发生具有高度盖然性。
因此,被告人犯罪行为可以认定为“其他危险方法”。
五、被告人马文艺、郑彦康、范少聪、王利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根源及量刑意见。
被告人马文艺、郑彦康、范少聪、王利强四人于××年4月17日相互勾结,共同作案,除了四个被告人文化程度低,存在侥幸心理外,还与四被告人在日常生活中不奉公守法、规矩做人,自私、狭隘本性是分不开。
常言到“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四个被告人,你们想得到财物,不通过正常渠道如劳动、打工等方式取得,而是通过制造虚假交通事故来诈取他人财物,危害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特定多数人人身及财产安全,你们是于心何忍?而且共同犯罪社会危害性比普通刑事犯罪社会危害性还要更严重。
我国《刑法》三大原则之一就是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条规
定:刑罚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刑事责任相适应,也就是被告人犯多大罪,就应当依法判处其相应刑罚。
我们认为,为了维护公共安全,确保公民人身权不受侵犯,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对于被告人马文艺、郑彦康、范少聪、王利强犯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在共同犯罪中,马文艺、郑彦康起主要作用,是主犯,范少聪、王利强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因四位被告认罪态度较好,故建议判处被告马文艺、郑彦康三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被告范少聪、王利强两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是维护社会安定团结需要,也符合广大人民群众强烈要求。
以上意见,建议合议庭予以充分考虑。
起诉意见书规划意见书专项法律意见书区长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
为了加强小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居住户正常生产、生活活动,根据我连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连队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特与小区区长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区长要经常组织好本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配合连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做好本区安全生产工作。
二、区长要经常性组织好对本区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和检查,对居民进行防火知识宣传教育,发现问题及时会同连队领导进行整改,杜绝事故和隐患发生。
三、区长要配合连队对本区居民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做好各种预防工作。
四、及时作好安全检查记录,保障居民在小区内安全,为小区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尽职尽责。
单位领导:丁晓春、曾忠荣
签订人:姚会理、张文福、刘风、梁艳、陈萍
签订日期:2013.2.25村基本情况简介
1、基本村情:文家坝村位于镇西南约5公里,有8个村民小组,共554户,全村总人口2328人,其中党员51人,劳动力人数1127人,村干部4人。
土地资源:有耕地面积4677亩,其中农作物(水稻、小麦)面积1460亩,经济作物(大豆、玉米等)面积500余亩,林业(杨树)资源约1645亩。
土地流转面积1056亩,可开发利用资源有奇喷黄泥黄泥洞和具有传奇色彩土匪寨岩。
产业情况:产业主要以农业为主。
无村办集体企业,有上规模水果苗圃基地150亩,经果林300亩,科技示范大棚一个,茶叶苗圃基地320亩,烤烟基地1070亩,本村从业人数约1031人。
有个体工商户12户。
村级集体经济:无经营性集体资产,村所在地占地面积约434平方米,建筑面积约300平方米.村级集体固定资产总额100万元左右。
村级无负债。
村级可支配收入主要来源
于镇政府各项工作考核奖金,2012年约6.3万元。
农民经济收入:农民经济收入以产业务工。
外出打工收入为主,2012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4300元。
弱势群体:有五保户13户,低保户316户705人,孤儿1人,残疾126人。
人均纯收入低于2500元有175户563人。
计划生育:计划生育执行较好,全村2012年计划生育率99.8%,人口出生率8.79‰。
医疗保险:农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011人,参保率近90%.
2、总体工作思路:依托优势,对接重庆,凝心聚力,敢想敢干,努力将文家坝建设成集休闲、体验、避暑、观光为一体乡村旅游胜地。
3、党建工作思路:党心连民心,干群心连心。
全村共有3个支部,51名党员,始终坚持以“三进三增”、“双晋”活动和服务型党组织创建为载体,以建设五好支部为目标,实现支部晋级争做红旗党员晋星先锋,开展“一诺双评三帮”活动,即“干部服务承诺,村民直评村干部,评选‘八型家庭',帮助农民增收入,帮助村级壮经济,帮助企业解难题。
”不断夯实党执政基础,提高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事业是一个椭圆形轨道,没有终点,只有起点。
文家坝村将不断探索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围绕发展强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努力打造市级党建示范点。
美丽乡村情况简介国外小学数学教材改革情况简介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简介停薪留职申请书一
尊敬局领导:
我是1998年12月从安徽农业大学林学系毕业后被分配到原贤村乡林业站参加工作,2001年7月被借用到局森保站工作,2002年3月被借调到局办公室工作至今。
如果说在校期间收获了知识和学习能力话,近十年工作则极大丰富了人生内涵。
工作期间,在单位领导关心和同事帮助下,我兢兢业业工作,踏踏实实做人,努力发挥自己聪明才智,拓展自己各方面能力。
在借调到办公室工作后,我承担工作任务增多,接触面增广,对自身要求大幅提高,六年办公室工作经历极大锻炼了我,这是我以后从事各项事业一个宝贵财富,在此衷心感谢局领导给我在办公室工作机会。
虽然在林业局工作给了我生存和发展空间,但我坚信,人生成长方向是独立人格;我坚信,作为一个个体,无论是何种角色,都要有自己独立存在,努力在这个时代中至少做个坚强小人物,只有这样社会才有进步,个人才能获得更多发展。
同时,我也想给自己孩子树一个榜样,让他知道自己父辈在青年时也为人生奋斗过,不管成功与否。
(公文范例)我想只有身体力行、付出实践,这样才能照亮孩子成长道路,引导他以后成为一个有抱负人,一个对社会有用人。
基于此,我恳请局领导酌情考虑,并以准予我停薪留职外出发展为荷。
申请人:朱敏杰
二0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停薪留职申请书二
因自身原因,我请求停薪留职两年,自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月1日,停薪留职期间,养老保险和村镇居民医疗保险由我本人负担,由单位交纳,停薪留职期间,根据自身原因可以随时回原单位工作,单位不得以时间未到提出理由拒绝。
申请人:范文先生网
2012年12月30日
停薪留职申请书三
尊敬院领导、主管部门领导:
本人进入同仁县法院工作至今已有两年多时间,通过这两年来在办公室、立案庭、执行局学习、工作,对法院工作有了一定了解和认识,个人得到了相应提高,也学到了很多法院工作技能和知识。
法院工作是让很多人羡慕,但是两年多来,由于我自身能力不足,自我感觉以我目前状态不足以顺利完成日常工作,经常会因为个人能力和所学不能为单位发展发挥最大效能而深感愧疚。
我反省过自己工作,发现自己未曾从工作中体会到法院工作神圣以及工作完成成就感,反而因为不能完全为工作付出所学而感到愧疚,致使每天都以一种浑噩状态去面对工作。
这种心态在法院工作中是极其危险。
通过在工作中不断反省,觉得我个人工作能力与法院目前岗位设置和工作安排缺乏对应点,以致不能为法院工作发挥个人最大能力和热情,这说明我个人综合能力跟不上法院对人才要求,不能达到一个优秀法院干警标准,对此我深表歉意。
经过长时间慎重考虑,结合目前本单位人员编制实际情况,为了减轻单位负担,我决定暂时离开目前工作岗位。
总结我现在工作跟法院工作工资标准,我做确实不够,这份工资我受之有愧。
法院并不是养闲人地方,我计划去重新学习一些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以便日后能更好为法院工作发展作出自己应有努力。
于此,特申请办理停薪留职相关事项以期日后学成归来为单位做出自己最大贡献。
感谢两年多来关心帮助我领导,以及情同手足同事们。
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