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2_T720_2-2016快速消费品配送质量控制规范第2部分:生鲜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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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3.120.10
A 00DB12天津市地方标 准
DB12/T 720.2—2016
快速消费品配送质量控制规范
第2部分:生鲜农产品
Standard for quality control of fast moving consumer goods
Part 2:Fresh agricultural products
2016- 12-30发布2017-01 -01 实施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
DB12/T 720.2—2016
目次
前言 (ii)
i范围 (i)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 基本要求 (1)
5主要工作内容 (2)
6作业流程 (3)
7投诉处理及服务评价指标 (3)
DB12/T 720.2—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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刖言
DB12/T 720《快速消费品配送质量控制规范》分为三个部分:
—第1部分:基本要求;
—第2部分:生鲜农产品;
----第3部分:饮品。
本部分为DB12/T720的第2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部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部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部分由天津市商务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天津市标准化研究院、天津苏宁物流有限公司、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天津交通职业学院。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郑广远、李涛、杨帆、陈锦伟、高玉斌、李晓飞、唐梅、孙彩英、申娜娜、牛 晓红、林梦。
本部分于2016年12月首次发布。
DB12/T 720.2—2016
快速消费品配送质量控制规范
第2部分:生鲜农产品
i 范围
DB 12/T 720的本部分规定了生鲜农产品配送质量控制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主要工作内容、作 业流程、投诉处理及服务评价指标。
本部分适用于天津市生鲜农产品物流配送质量控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2008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6388-1986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T 15233包装单元货物尺寸
GB/T 16471运输包装件尺寸与质量界限
DB 12/T 558-2015冷链物流运输车辆设备要求
DB 12/T 561-2015果蔬冷链物流操作规程
DB 12/T 562-2015畜禽肉冷链物流操作规程
DB 12/T 563-2015水产品冷链物流操作规程
DB 12/T 565-2015低温食品冷链物流履历追溯管理规范
DB 12/T 700商贸物流术语
DB 12/T 712-2016周转箱一般要求
DB 12/T 718.1-2016初级农产品周转箱技术要求第1部分:种植业
初级农产品周转箱技术要求第2部分:畜牧业、渔业
快速消费品配送质量控制规范第1部分:基本要求
标准化托盘运营规范第1部分:标识
标准化托盘运营规范第2部分:流转
DB 12/T 718.2-2016 DB 12/T 720.1-2016 DB 12/T 721.1-2016 DB 12/T 721.2-20163术语和定义
DB/T 700界定的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生鲜农产品 fresh agricultural products
通过种植、养殖、采收、捕捞等产生,未经加工或经初级加工,供人食用的新鲜农产品。
包括蔬菜 (含食用菌)、水果、畜禽肉、水产品、鲜蛋等。
4基本要求
DB12/T 720.2—2016
4.1人员
应符合DB12/T720.1-2016中第4.1条的规定。
4.2软件
应符合DB12/T720.1-2016中第4.2条的规定,应建立跟踪、追溯功能的配送信息管理系统。
4.3硬件
4.3.1基础硬件
应符合DB12/T720.1-2016中第4.3条的规定。
4.3.2包装
4.3.2.1包装材料或容器应完整、清洁、无污染、无异味、无有毒有害物质,达到相关农产品卫生法 规和标准要求,且应具有一定的保护性能。
4.3.2.2冷藏生鲜农产品的运输包装尺寸应符合GB/T15233和GB/T16471的规定,采用托盘和周转 箱包装时还应符合 DB12/T 712-2016、DB12/T 718.1-2016、DB12/T 718.2-2016、DB12/T 721.1-2016、DB12/T721.2-2016 的规定,货品包装与标识应符合 GB/T 6388-1986、DB12/T561-2015、DB12/T
562-2015、DB12/T563-2015 的规定。
4.3.2.3冷藏生鲜农产品运输包装应使用GB/T191-2008规定的“温度极限”标志或用文字直接标明生 鲜农产品应保持的最低温度和最高温度。
4.3.2.4包装不耐压冷藏生鲜农产品,应在包装容器内加支撑物或衬垫物。
包装易失水冷藏生鲜农产 品,应在包装容器内加塑料衬。
各种包装填充物应符合相关生鲜农产品卫生要求。
4.3.3运输工具
4.3.3. 1生鲜农产品运输车辆的车厢性能、车辆装备、车体标识及运输作业要求应符合DB12/T
558-2015的规定。
4.3.3.2运输工具的厢体内不宜放置尖角、棱角或突状物等设施或物品,不能损伤生鲜农产品及其包装。
4.3.3.3运输工具应定期检查和保养,发现设备异常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进行维修。
5主要工作内容
应符合DB12/T720.1-2016第5章的规定。
6作业流程
6.1基础作业
应符合DB12/T720.1-2016第6章的规定。
6.2装载前准备
6.2.1应对运输工具进行检查及除霜,并确定制冷系统运转正常。
6.2.2运输工具应提前制冷,当厢体内部温度降至或略低于冷藏生鲜农产品要求的温度时,进行装货。
DB12/T 720.2—2016 6.3运输控制
6.3.1 一般情况下,冷藏温度接近的多种生鲜农产品可拼箱装运,但具有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不应进 行拼箱,避免串味或污染:
a)不同加工状态的生鲜农产品;
b)具有强烈气味的和容易吸收异味的生鲜农产品;
c)产生较多乙烯气体的生鲜农产品和对乙烯敏感的生鲜农产品。
6.3.2冷藏生鲜农产品的堆积排列应稳定,堆积高度应低于厢体的最大装载限制线。
6.3.3运输过程中,厢体内温度应维持在冷藏生鲜农产品要求的温度范围内;厢体内冷风应循环顺畅,送风温度和回风温度温差应在3°C以内。
宜采用RFID、传感器、G P S等技术对运输车厢内的温度进行 实时监控。
6.3.4冷藏生鲜农产品装卸货的温度和时间应进行适当控制。
一般温度升高幅度不应超过3C,装卸 货时间应控制如下:
a)车辆最大允许总质量2.5t以下车(15m3以内),装卸货时间应控制在30m i n以内;
b)车辆最大允许总质量2.5t〜5t车(15 m3〜25 m3),装卸货时间应控制在50m i n以内;
c)车辆最大允许总质量5t〜8t车(25 m3〜40 m3),装卸货时间应控制在70m i n以内;
d)集装箱,装卸货时间将应控制在120m i n以内。
6.3.5在装载和卸货前,运输作业人员应对冷藏生鲜农产品温度进行检测及记录,检测时应针对同一样 品,检测记录应写入运输单证,并提交给客户指定部门。
6.3.6在装卸、运输和储存过程中应避免生鲜农产品受到机械或其他损伤。
6.3.7由任何原因导致装载或卸货作业中断时,应保证运输工具厢体门即时关闭,制冷系统保持正常 运转。
6.4验收
6.4.1应对冷藏生鲜农产品温度进行复检,检测位置应由运输作业人员和验收人员共同决定,并在低 温环境下完成检测工作。
一旦检测结果超过规定温度时,应及时通知管理人员或货主,征求处理措施并 处理。
6.4.2检测冷藏生鲜农产品温度时,以测量冷藏生鲜农产品中心温度为准。
如果客户同意,可测量生 鲜农产品包装表面温度代替生鲜农产品中心温度。
6.5车辆要求
6.5.1每完成一次冷藏运输作业后,应对运输工具厢体进行严格的清洗、消毒和晾干,达到相关生鲜 农产品卫生要求后,才能进行新一轮的运输作业。
6.5.2应定期对冷藏设备进行保养,当发现制冷设备有异常,应停止使用并及时抢修。
冷藏车应及时融霜。
6.6追溯管理
应按照DB12/T565-2015的要求进行物流履历追溯管理。
7投诉处理及服务评价指标
投诉处理及服务评价指标应符合DB12/T 720.1-2016第7章、第8章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