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新的起点上推进县域经济又快又好发展的意见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新的起点上推进县域经济又快又好发展的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6.08.03
•【字号】鲁发[2006]13号
•【施行日期】2006.08.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
正文
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新的起点上推进县域
经济又快又好发展的意见
(鲁发〔2006〕13号2006年8月3日)2003年省委、省政府制定的《关于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意见》(鲁发〔2003〕25号),对于推动全省县域经济发展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要继续贯彻执行。

新形势对县域经济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现就进一步推进县域经济又快又好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重大战略意义
县域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处于举足轻重的战略地位,决定着全省经济的整体实力和发展水平,决定着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和提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

2003年以来,全省各级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工作会议和全省县域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实施“三个突破”和“双30”工程战略,形成了强县率先发展、中间县加速崛起、欠发达县跨越式发展的新局面,县域经济实力显著增强。

但与先进省市相比,我省县域经济发展还有一定差距,必须保持清醒头脑,进一步增强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当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已处在新的起点上。

要充分认识县域经济的极端重要性,把加快县域经济发展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提高全省综合实力的关键环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全局性任务,努力实现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的发展。

推进县域经济又快又好地发展,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抢抓机遇,乘势而上。

要克服松劲情绪、自满情绪和畏难情绪,增强拼搏意识、争先意识和开拓意识,继续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锐意进取,奋力拼搏,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不断开创县域经济发展的新局面。

二、进一步明确县域经济发展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推进县域经济又快又好发展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紧紧围绕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要求,按照省委“一二三四五六”的发展目标和工作思路,大力实施“促强扶弱带中间”的发展战略,做到城市农村、三次产业、经济社会“三个联动”,加快农业产业化、工业化和城镇化“三化进程”,着力抓好外经外贸、高新技术、民营经济“三个亮点”,强化自主创新、节能降耗、环境保护“三个关键”,努力实现社会就业、农民收入、财政收入“三个增加”,使全省县域经济实力显著增强,经济结构显著优化,社会事业显著发展,城乡面貌显著改善,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基层组织建设显著加强,全面开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局面。

县域经济发展的预期目标是:到2010年,全省县域经济总量在2005年基础上争取再翻一番,占全省经济总量的比重争取达到85%左右;二三产业所占比重达到90%左右;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递增7%以上,力争达到5500元。

其中,30个经济强县的经济增长速度和地方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要高于全国百强县平均水平,到2010年,二三产业所占比重达到93%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争取达到7000元以上。

争取有25个左右的县(市、区)进入全国百强县,5个以上进入全国前20
位,1-2个进入全国前10位。

30个欠发达县的经济发展、固定资产投资、地方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争取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到2010年,二三产业所占比重达到85%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争取达到4500元以上。

推进县域经济又快又好发展要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统筹城乡,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要求,全面推进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

突出调整优化农村经济结构,大力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积极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

突出发挥工业化、城镇化、产业化的带动作用,促进工农联动、城乡联动、一体化发展。

突出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继续搞好农村路、水、电、气、医、学、社会保障等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突出规划引导,科学制定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分类指导,分步实施,扎实推进。

(二)坚持工业强县,不断提高县域经济发展水平。

以新型工业化为目标,推进结构调整,提升总量规模,实施发展试点,大力提高工业在县域经济中的比重,使工业成为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

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

立足基础条件,发挥比较优势,积极培植具有鲜明地方特色和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主导产业,提升产业层次;围绕主导产品,大力发展配套产业,拉长产业链,扩大产业规模。

加快发展园区经济。

整合提升各类工业园区,引导各类生产要素加快向园区聚集,推动产品生产向产业发展转变,产业发展向集群式、区域化发展转变,提高产业集聚度和规模化发展水平。

(三)坚持大力发展服务业,全面繁荣县域经济。

突出县域特色,发挥比较优势,发展现代服务业与传统服务业并举,实现服务业合理布局和有序发展。

发展现代流通业。

积极探索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和经营业态,加快发展立
足县乡特点的批发市场、物流中心和配送中心,构筑现代商贸流通体系。

积极发展金融服务业。

整合开发地方金融资源,培育发展产权多元化的地方金融机构。

做大做强文化产业和现代旅游业。

推动文化与经济融合发展,加快培育齐鲁文化品牌;大力开发新型旅游产品,培植各具特色的旅游精品。

(四)坚持完善城镇集散功能,提高县域城镇化水平。

按照城乡一体化发展要求,合理规划小城镇布局,逐步形成以县城为龙头、小城镇为支撑、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基础的新型城镇体系。

加强小城镇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强化产业集聚功能、产品集散功能和人口聚集功能,提升小城镇规模,增强辐射带动能力。

引导农村工业向小城镇和各类园区集中,促进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加快城镇化进程。

(五)坚持节能环保,实现县域经济可持续发展。

狠抓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实现节约发展、清洁发展、高效发展、安全发展。

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的关系,促进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全面提高。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资源减量化和废物资源化,走低投入、低消耗、低污染,高产出、高质量、高水平的发展路子。

加强小流域、农村街道和县乡驻地的污染治理,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植树造林,治理水土流失,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六)坚持构建和谐社会,营造县域经济发展环境。

深入开展“平安建设”,坚持工作重心下移,抓基层、抓基础、抓队伍,保持社会稳定。

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加强和落实各项措施,防止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正确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妥善处理农村土地征用、城镇拆迁中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

加快发展社会事业,突出发展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和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建立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深入进行“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扎实开展文明创建活动。

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健全“四民主两公开”制度,保证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

三、进一步深化县域经济体制改革
(一)继续深化农村改革。

稳定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深化农业产业化经营体制改革,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密切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连结机制,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

深化农村流通体制改革,发展连锁经营和配送服务,培育农民市场主体。

深化农村税费改革,深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和县乡财政体制改革。

深化产权制度改革,盘活农村集体资产,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深化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完善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

(二)创新民营经济发展机制。

认真落实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简化程序,减少收费,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更加宽松的环境。

建立完善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信贷担保体系,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

支持民营经济做大做强,充分发挥其县域经济发展主力军的作用。

县级政府要把经济管理职能尽快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优化发展环境上来,为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创造条件。

(三)提升县域经济对外开放水平。

抓住国际产业转移机遇,促进对外开放。

继续把招商引资作为主攻方向,既要继续注重量的扩张,更要着力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

发挥我省农业优势,积极发展农产品加工出口。

发挥我省人力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加工贸易和劳务输出。

有条件的县市要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拓展发展空间。

(四)充分发挥市场优化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培育市场主体,发展要素市场,进一步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机制。

打破行政区划界限,促进人才、技术、资金等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和各种资源的优化配置,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加快事业单位改革,推进政企、政事分开,破除制约服务业发展的体制机制
性障碍。

大力发展信息、技术、咨询、担保、培训、法律和行业协会等中介服务组织,完善市场功能,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五)切实转变县级政府职能。

理顺政府与企业、市场、社会的关系,尽快把政府职能转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上来,减少对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

县级经济调节的重点是,因地制宜地制定完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充分发挥规划对发展的引领、规范和促进作用。

市场监管的重点是,坚持依法行政,维护市场秩序,创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

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的重点是,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

四、扩大和落实县级经济管理权限
(一)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资金,投资建设列入《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的项目,一律实行核准制;企业不使用政府资金,投资建设《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项目,无论规模大小,均实行备案制。

对30个经济强县(市、区),原需经省辖市核准和备案的项目,原则上调整为由县(市、区)核准和备案。

土地、能耗、环保、安全等审批事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扩大30个经济强县的外商投资核准权限。

30个经济强县享受市级投资管理权限,《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总投资3000万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和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其变更事项由县(市、区)政府按照有关法规办理核准。

(三)继续推进加工贸易审批权下放到县(市、区),为企业发展加工贸易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

支持东部地区劳动密集型加工贸易企业项目向中西部地区转移,鼓励东西部加工贸易企业优势互补,共同提升加工贸易能力和水平。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审核权限下放到县(市、区)国税局,进一步提高出口退税审核审批工作效率。

(四)对30个经济强县下放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审批和业务管理权限。

30个经济强县享有除涉及安全、卫生等规定由省、市局受理以外的产品标准备案的受理、审查权和组织机构代码辖地办理权。

对有能力承担相应进口计量器具检定的,省局可直接安排检定。

企业产品质量定检计划的调整、补充报市局备案后直接报省审批。

对整装锅炉、一二类压力容器、气瓶的使用登记和整装锅炉、一二类压力容器的安装告知权限下放给县级。

(五)进一步加大地方党委对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领导班子的协管力度。

地方党委要协助主管部门加强对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在县(市、区)、乡(镇)的派出机构或直属机构领导班子的管理。

主管部门在领导班子调整及经常性考察时,应主动邀请地方党委参加。

地方党委、政府也可将当地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派出机构或直属机构纳入统一评议范围,考察、评议的结果可作为主管部门调整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五、进一步健全完善支持政策
(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1.完善省对下出口退税分担办法。

对出口退税压力特别大的欠发达县,省财政给予适当支持。

2.实施“五奖一补”政策,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充分调动县乡增收节支的积极性。

3.加大省、市对县乡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将补助资金直接测算到县、分配到县、监管到县,逐步提高财政困难县保障水平。

4.加强对财政收入“两个比重”的考核,对成效突出的县(市、区)给予奖励。

5.进一步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适当提高县级留成比例,为县域经济发展创造
良好环境。

6.省级财政专款要向欠发达县倾斜,并逐步降低欠发达县配套资金比例。

(二)落实税费优惠政策
1.用足用好服务业税收优惠政策。

自2006年1月1日起,全省按期纳税的营业税起征点统一提高到5000元,促进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

2.全面落实国家有关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县域就业再就业工作。

3.认真落实国家规定的技术创新、技术开发等在所得税前扣除、加速折旧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促进企业自主创新。

4.对为农业和农村服务的有关项目和收入,按国家税收政策规定给予减免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优惠。

5.对节能降耗、综合利用、环境保护、清洁生产、环保产业等项目,按国家税收政策规定给予税收优惠,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6.对所有涉及农村民营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从低收取。

对在农村从事个体经营的农民从低收取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

(三)增强金融服务功能
1.各类金融机构要进一步拓宽县域经济业务范围,不断扩大县级信贷规模,切实加大对县域经济的扶持力度。

各国有银行要将县域分支机构新增存款的一定比例留在当地使用。

2.各国有银行要根据县域经济发展状况和县域分支机构的信贷管理水平,适当扩大对基层机构的授权。

对全省30个经济强县的各金融企业分支机构,要进一步扩大信贷审批权限。

3.各类金融机构要根据县域经济和“三农”对资金的不同需求,加大贷款新品种开发力度,切实满足县域不同经济主体的信贷需求。

4.各类金融机构要在保证贷款质量的前提下,适当减少贷款审批环节。

对条件
好、用款急、有特殊需求的优质客户,要通过“绿色通道”予以特事特办。

5.进一步完善商业化担保体系,努力解决县域中小企业和农民贷款担保难问题。

6.加大对县域金融机构的扶持力度,切实加强县域金融生态建设。

(四)改进建设用地管理
1.认真做好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

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土地管理政策,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努力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积极争取国家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

2.拓展县域经济用地空间。

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重点保障能源、交通、水利及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发展的项目用地。

3.扎实推进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试点。

4.制定节约集约用地奖励政策,鼓励企业充分利用存量空间,加快旧城旧村改造步伐,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复垦。

制定鼓励村庄改造盘活旧村土地的优惠政策。

5.健全完善土地市场和征地补偿制度,加强对征地补偿费兑付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五)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1.加快高速公路建设,新增一批通高速公路的县(市、区),到2007年通高速公路的县(市、区)达到84%。

2.积极筹措资金,着力解决偏僻、边远、自然条件差的地区农村公路建设,力争到“十一五”末,实现所有具备条件的行政村通油路,全省行政村通沥青(水泥)路比例达到99.1%。

3.加快农村客运站点建设,加大农村客运组织实施力度,力争到“十一五”末,使90%以上的乡镇建成等级客运站,99%以上的行政村通达客车。

4.加快港航基础设施建设、疏港高速公路与通县高速公路建设,带动县域经济发展。

5.支持县域水利骨干工程建设。

对经济欠发达县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省补助比例在现有水平上提高5个百分点。

6.国家和省安排的人畜饮水安全资金和省级“村村通自来水”专项资金,对欠发达县给予优先安排、重点倾斜,力争到2007年底,全省行政村通自来水的比例达到80%。

7.支持农村沼气建设,争取到2010年全省适宜农户用上沼气的比例达到23%。

(六)加快社会事业发展
1.积极探索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研究制定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加快实现城乡社会保险制度的衔接。

2.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建立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从2007年起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逐步加大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力度,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巩固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

3.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加大对县级职教中心、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中职教育的扶持力度,继续支持30个经济欠发达县中等职业学校和劳动力市场建设,建立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职业技能培训机制。

4.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确保2007年全省基本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5.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编制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划,实施“360工程”,对纳入规划的县级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进行改造。

加快推进县乡
村医疗卫生管理一体化,努力提升农村医疗服务水平。

6.加强农村文化设施建设,基本扫除乡镇文化站空白点,整合农村文化资源,健全和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加快推进新一轮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继续实施农村电影放映“2131”工程。

(七)加大人才支持力度
1.实施农村人才培训工程。

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搞好企业家队伍和专业技术人才培训,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上给予政策倾斜,解决人力资源不足问题。

2.积极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到农村服务计划和“一村(居)一名大学生工程”。

从2006年起,对高校毕业生到欠发达县实施“三支一扶”服务的生活、交通补贴和保险费用,由省财政负担50%。

3.支持欠发达县引进人才。

完善人才工作机制,加强高层次、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创新型团队建设。

对到欠发达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其工资由省财政按30%比例给予补助。

4.继续实施“欠发达县科技特派员示范工程”和“经济强县参与国家重大科技计划行动”,鼓励和引导科技人员创新创业。

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科技支撑体系。

(八)深入实施对口帮扶
1.30个经济强县与30个欠发达县继续对口帮扶,加大工作力度,扩大帮扶领域,加深交流合作。

2.省直有关部门分别帮扶1个欠发达县,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组成强有力的工作组,切实把帮扶任务落到实处。

3.加强对帮扶工作的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作为考核领导班子政绩的重要内容。

省直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全省县域经济现场会议精神,研究制定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具体政策和实施办法,报省委、省政府同意后,统一转发各地执行。

六、切实加强对县域经济发展的领导
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关键在班子、在领导。

要认真抓好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和坚强政治保证。

突出抓好县级领导班子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努力提高领导水平。

积极做好地方各级党委特别是县级党委换届工作,真正把那些政治坚定、能力突出、作风过硬、群众信任、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优秀干部选拔进领导班子,特别是选好配强“一把手”,全面提高县级领导班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驾驭全局的能力、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

切实加强乡镇党委和农村党支部建设,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认真抓好作风建设,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大力弘扬求真务实、艰苦奋斗的实干精神,继续保持优良的作风和良好的精神状态,真正做到出实招、干实事、求实效,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提高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的本领。

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合力。

充实加强省县域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加强工作指导和组织协调。

省直各部门要牢固树立服务基层的思想,进一步简政放权,提高服务水平,全力支持县域经济发展。

各市要把县域经济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调查研究和具体指导,并重点抓一批强乡强镇。

各县(市、区)要启动内部活力,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实现又快又好发展。

健全指标体系,完善考核机制。

按照健全完善“三个体系”的要求,把县域经济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任务进一步细化、量化,层层分解,明确责任,落。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