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政策性银行兼营自营性业务的制度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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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蓓
作者机构: 华东政法大学,上海200042
出版物刊名: 江淮论坛
页码: 119-122页
年卷期: 2016年 第1期
主题词: 政策性银行;自营性业务;制度构建
摘要:政策性银行兼营自营性业务存在一定必然性,其应当遵照适度兼营、严格分离、最终退出的原则,在法律制度的框架下进行。
规范化兼营的首要前提是确定政策性银行的业务范围,政策性业务范围的确定应保证不主动与商业银行竞争,仅为有益补充和产业引导;要对自营性业务进行一定的限定,同时实施分账管理、分账核算。
但最终路径上,政策性银行应当在时机成熟时果断退出自营性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