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督查方式提高监督效能的新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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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督查方式提高监督效能的新探索
【摘要】提高监督效能,必须探索有效的监督模式。近年来,烟台市芝罘区探索出“四式”督查模式:跟踪式督查,确保监督检查深入;递进式督查,确保监督检查有力;联合式督查,确保监督检查到位;约谈式督查,确保监督检查效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关键词】督查;监督模式;监督效果
监督方式对搞好监督检查,提高监督效能非常重要。方式得当监督效果就可能好,方式不当,就会影响监督的实际效果。有的本应事前监督却事后监督,有的本应重点监督却作为一般监督,无疑都会影响监督的实际效果。近年来,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纪委把“三重两难”(重大项目、重点工作、重要事项,推进难、落实难)作为督查重点,积极创新督查方式,探索出“四式”督查法,提高了监督效能,收到了良好效果。烟台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朱秀香充分肯定了这一做法,并做出“芝罘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探索加强监督检查的方式,保证了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工作有创新、有成效,值得借鉴推广”的批示。
创新督查模式
重大项目、重点工作、重要事项,推进难、落实难是督查重点,积极创新督查方式,探索创新出“四式”督查模式。
1、跟踪式督查,确保监督检查深入。由区纪委监察局牵头,会同组织、考核、发改、人社、住建等部门,对全区重大建设项目和承担的市级重点项目进行跟踪督查。在督查对象上,坚持“两全”:一是对项目进行全程督查。将项目的规划、立项、审批、开工、建设等所有环节分解成若干个时间节点,对每个节点进行跟踪督查。二是对项目责任人进行全员督查。把每个项目的区级分包领导、项目牵头和参与单位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以及工作人员全部纳入督查范围,采取向分包领导发送《提醒函》、向牵头单位下达《效能督查通知单》等方式,对项目进度进行督察。去年以来,共向分包领导发送《提醒函》65份,向牵头单位下达《效能督查通知单》92份。在督查重点上,坚持“三不放过”:本着“进度不达标的不放过、问题不解决的不放过、推进不得力的不放过”的原则,重点跟踪没有完成进度安排、反映问题较多、推进难度较大的项目。在督查形式上,坚持“四个结合”: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单独和联合督查相结合,重点督查和全面督查相结合,书面、电话、调查走访、现场督查相结合等方式进行督查。在对全区53个重大项目进行了跟踪督查的基础上,又纳入38个跟踪督查项目。
2、递进式督查,确保监督检查有力。针对经区委、区政府督查室督查后仍
有推进不力、久拖不决、推诿扯皮的现象,区纪委监察局和区委组织部联手进行由督查“事”到督查“人”的递进式督查。纪委监察局负责督查效能和作风方面,组织部负责督查干部在推进工作中的思路、方法、能力、水平等方面。在创建文明城市、违法用地查处、信访积案重案处理等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中,先后将7名科级干部调离了原工作岗位或调整了工作分工,4名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有3名干部因工作成效明显得到提拔重用。
3、联合式督查,确保监督检查到位。参照“大部制”的思路,出台《关于建立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有效推进联合执法的意见》,由区监察局长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研究确定联合执法事项。由区纪委监察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确定联合执法事项。成立由19个部门参加的联合行政执法队伍,对一些繁重复杂、多头执法,责任不明、推诿扯皮的事项实行联合执法。在联合执法过程中,重点围绕执法部门履职是否到位,执法是否规范,成效是否明显等方面,进行现场督查。通过联合式督查,芝罘区在第三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胜利小区改造、慎礼商住区建设等重点工作中,城市建设与管理等方面50多个老大难问题得到快速有效解决。
4、约谈式督查,确保监督检查效果。制定《关于实行函询、谈话、诫勉制度的暂行规定》、《关于实行“双向约谈”制度的意见》,下发《关于实行重点信访问题约谈制度的通知》。对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全局性工作滞后、重点工作出现较大失误的领导班子和精力投入不足、工作消极应付、重大项目进度缓慢、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机关干部,分层次进行约谈。科级以下干部责成所在单位领导进行约谈,科级干部由区纪委常务副书记、组织部分管干部副部长约谈,一般县级干部由区纪委书记和组织部长约谈,几大班子领导成员由区委书记、区长约谈。约谈留有记录,作为调整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截止目前,共约谈12个部门主要负责人13人次,科级以上干部21人次,县级干部5人次。
突出监察重点
为了进一步推动全区上下转变作风,真抓实干,以重大项目建设的突破性进展带动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他们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4项监察重点,做到有的放矢,确保取得实效。
1、围绕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开展重点督查。将区委、区政府每年年初部署的重点工作和确定的重大项目全部纳入效能督查督办范围,如为民服务实事的落实情况、市级重大项目的建设情况、旧城旧居改造的推进情况等。
2、围绕领导交办的重要事项开展突击督查。将上级和区级领导临时交办的,特别是时间紧、任务重,靠一个职能部门推进难、落实难的问题纳入效能监察范围,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土地卫片执法工作和征地拆迁中的疑难问题等。
3、围绕基层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开展跟踪督查。工作中做到“三个一律”:凡是群众投诉的问题,一律追查到底;凡是查证属实违反规定的,一律查处到位;凡是效能建设抓得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一律追查领导责任,厉行问责。
4、围绕效能监察点反馈的事项开展常规监察。定期对在全区设立的30个效能监测点反馈的信息进行梳理和归纳,重点围绕影响企业发展的行政审批、行政执法、涉企收费等重要环节和吃拿卡要报等作风问题开展效能监察。
监查工作开展有效
“四式”督查,推进了本区监督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了政令畅通、行之有效,确保了项目高效、干部廉洁。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证监督检查工作按照正确方向推进。确保各级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是纪检监察组织的头等大事。芝罘区纪检监察组织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做到主动围绕中心,不游离于中心之外;主动融入大局,不做局外旁观者;主动作为、有效作为,始终把监督检查作为保证各级决策部署落实、服务科学发展的关键性举措抓得紧而又紧、实而又实,做到对重要决策、重要工作、重大活动及时跟进、实时监督,确保政策执行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
2、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保证重大项目建设高效安全廉洁运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有重点、有步骤地统筹推进各项监督检查工作。积极推进一线工作法,突出抓好对政治纪律、重点项目、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早作提醒,并力求事先制定制度规范加以预防,努力实现监督关口前移,尽量减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始终把开展监督检查的着力点放在推进项目建设上,放到加快项目建设效率上,放到保证项目建设质量上,放到保证参与人员廉洁干净上。
3、惩防并举、强化预防,保证监督检查的纠错防腐功能充分发挥。开展监督检查,根本目的在于保证各级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必须以严明的纪律为保障。芝罘区纪检监察组织抓紧健全和完善问题整改和责任追究机制,切实解决好问题发现不及时、查纠问题不得力、追究责任不到位的问题。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问责制,对贯彻落实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措施不力、行动迟缓的单位,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领导干部的责任;对不作为、乱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依规严肃处理。
4、协调督导、整合资源,保证监督检查的整体合力得到切实强化。面对繁重的监督检查任务,仅靠纪检监察组织单兵作战室难以完成的,纪检监察组织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科学整合有关部门的力量和资源,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工作实践中,他们从开展定期检查、专项检查、重点抽查等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加强沟通协调,充分整合利用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资源,努力做到既注重统一安排部署,又注重明确分工负责;既注重抓好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又注重抓好协调联动,积极推动监督检查工作步入上下内外联合、共同联动的运动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