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制度
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制度
小学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管理制度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甘肃省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和陇南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开展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的精神,提高学校推广普通话、规范语言文字工作水平,提升学校文化品位,争创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我校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管理制度1.学校成立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分管,有专、兼职人员负责学校语言文字工作。
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制度建设,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
2.领导率先垂范,带头使用规范字和讲普通话,并学习、掌握国家有关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
把推广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列入学校工作议事日程,每学期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
3.师生了解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范标准,有较高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
学校和班级设立推普活动小组,做到定人、定时、定点、定主题地开展活动。
4.各科教学均重视培养学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把学生说好普通话,用好规范字,提高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的要求纳入培养目标。
各科教师在教学中都要正确使用规范字,切实掌握《简化字总表》,严格按照国家公布的汉字规范化的有关规定进行教学;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都应该讲普通话,书面作业和试卷书写用字应该规范。
5.加强对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把普通话合格纳入教师业务考核、资格认定的内容,并作为聘用、晋升和评优的条件,记入业务档案。
各科教师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标准,语文学科教师达到二级甲等。
6.在各科教学和学校一切集体活动中,教师、学生都必须使用普通话。
全校师生要逐步做到在校内外一切场合都说普通话。
7.各科教师在教学中都要正确使用规范汉字,切实掌握《简化字总表》,严格按照国家公布的汉字规范化的有关规定进行教学。
对学生书写的不规范字要加以纠正。
语言文字工作制度范文(三篇)
语言文字工作制度范文第一条目的和意义为了规范和提高语言文字工作水平,充分发挥语言文字在沟通、传播、表达和交流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员工,包括办公室人员、业务人员等。
第三条基本要求1. 员工在工作中应尽量使用规范的语言文字进行沟通和交流,严禁使用粗俗、庸俗、歧视性的语言文字;2. 员工应注意语言文字的准确性,避免使用错别字、谐音字等有歧义的词汇;3. 员工应尊重他人的语言文字习惯和使用习惯,避免对他人的语言文字进行批评和歧视;4. 员工应密切关注语言文字方面的新闻和发展动态,不断提高自己的语言文字水平。
第四条工作职责1. 相关部门负责制订和推行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对员工进行培训和指导;2. 相关部门负责审核和审查员工的书面材料和口头交流,对存在问题的进行纠正和改进;3. 所有员工应积极参与语言文字工作,及时反馈问题和建议,促进工作的改善和提升。
第五条奖惩措施1. 对于表现优秀的员工,可给予奖励和表彰;2. 对于违反规定和存在问题的员工,可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3. 员工应自觉遵守本制度,并认真对待和维护语言文字工作的良好环境。
第六条修改和解释本制度的修改和解释权归本单位所有。
第七条过渡期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所有员工应在一个月内适应和执行本制度。
以上为语言文字工作制度的范本,制定具体的工作制度时,可以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语言文字工作制度范文(二)为进一步加强我区语言文字应用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根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和日照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结合岚山区机关语言文字工作的实际状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认真组织机关干部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机关干部带头,率先垂范。
坚持说好普通话,用好规范字,增强干部职工自觉使用普通话、规范字的意识,上下联动,持之以恒,重在实效。
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制度范文(三篇)
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制度范文一、目的为提高组织内部沟通和外部形象,规范语言文字使用,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工作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
三、基本原则1. 精确性:语言文字应准确表达信息,避免模糊、含糊不清的表述;2. 清晰性:语言文字应简明易懂,避免过度冗长、晦涩难懂的表述;3. 标准性:语言文字应符合规范和规定的语法、词汇、用法等规则;4. 统一性:语言文字应统一规范,在整个组织内保持一致;5. 恰当性:语言文字应根据不同场合、对象进行恰当选择;6. 积极性:语言文字应积极向上,传递积极的信息与态度。
四、具体要求1. 语法与用法a. 遵循国家法定语言文字的规则和规定;b. 使用标点符号时,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标点用法;c. 避免使用口语化、方言化的表达方式;d. 避免使用含有歧义或引起误解的词汇。
2. 写作格式a. 标题、副标题应简明扼要,概括文章内容;b. 正文应有适当的段落,每段包含一个主题,段与段之间应有适当的过渡;c. 正文应使用统一的字体、字号和行距;d. 书写工具应当规范、干净,避免出现错别字和涂改。
3. 用词与表达a. 使用规范的词汇和惯用语,避免使用含有歧义或引起争议的词汇;b. 使用简洁明了的句子结构,避免冗长复杂的句子;c. 使用准确的形容词和副词,避免使用过度修饰的词汇;d. 避免使用口语化、俚语化的表达方式;e. 在表达中注重客观、中立,避免主观色彩太浓。
4. 文化背景与敏感信息a. 在使用语言文字时,应尊重各种文化背景,避免使用可能冒犯他人的词汇或表达方式;b. 对于涉及敏感信息的文章或表达,应审慎使用,避免引起争议或不良影响。
五、工作流程1. 语言文字规范化培训:组织定期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培训,倡导员工掌握正确的语法、词汇、用法等知识;2. 内部审核与修改:组织内部设立语言文字审核小组,对组织内部产生的各类文件、公告、邮件等进行审核与修改;3. 外部宣传与协作:组织开展有关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宣传活动,与外部合作伙伴和相关机构进行协作,提高整体的语言文字质量。
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规章制度范文(4篇)
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规范幼儿园语言文字使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幼儿园教职员工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不得违反。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幼儿园内的所有教职员工。
第二章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原则第四条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原则是:1. 使语言文字表达准确、清晰、生动,符合规章制度和公共道德伦理;2. 注重幼儿园特有的幼儿教育目标,使语言文字能够有效促进幼儿的发展;3. 提倡幼儿园教职员工以身作则,做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的榜样。
第五条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具体要求是:1. 语言文字表达要准确、清晰,避免含糊、模棱两可的表述;2. 语言文字要生动、形象,能够激发幼儿的兴趣;3. 语言文字使用时要注意礼貌,尊重幼儿的个人尊严;4. 不使用侮辱、歧视性的语言文字;5. 语言文字要严格遵守幼儿园的安全规定,不传递危险信息;6. 语言文字要符合幼儿园的教育目标,可以积极引导幼儿的思维发展。
第三章幼儿园教职员工的语言文字使用规范第六条幼儿园教职员工在与幼儿交流时应当:1. 使用准确、简洁、通俗易懂的语言;2. 表达清楚,使用幼儿能够理解的词语和短句;3. 避免使用幼儿不熟悉的专业术语和难懂的长句。
第七条幼儿园教职员工在书面材料的撰写上应当:1. 用规范的汉字书写,避免错别字和乱码;2. 注意段落的组织和逻辑,表达要准确、清晰;3. 语句要通俗易懂,避免过度繁琐和冗长;4. 使用活泼生动的描写手法,激发幼儿的兴趣;5. 避免使用简写和俚语,确保语言文字的整体规范。
第四章幼儿园语言文字的监督管理第八条幼儿园将建立语言文字监督管理机制,对教职员工的语言文字使用进行监督和评估。
第九条幼儿园语言文字的监督管理方式包括:1. 定期组织语言文字规范化培训,提高教职员工的语言文字水平;2. 设置监督岗位,对教职员工的语言文字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3. 制定奖惩制度,对表现优秀或违规的教职员工进行奖励或处罚。
2023年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规章制度
2023年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提升幼儿园的语言文字水平, 培养幼儿正确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幼儿园的所有师生及其他工作人员, 在幼儿园内和校外活动中必须遵守。
第三条幼儿园鼓励幼儿使用汉语普通话进行交流, 禁止使用方言、地方俚语或不文明的用语。
第四条幼儿园倡导师生和家长之间的沟通使用标准化的汉语, 禁止使用不文明、恶意攻击或诋毁他人的言论。
第五条本规章制度的内容应经过幼儿园的专业教师、语言文字专家和相关管理人员的审定, 并及时予以修订和完善。
第六条工作人员应当定期进行规章制度和语言文字知识的培训, 以提高规范语言的意识和能力。
第二章语言文字规范要求第七条幼儿园鼓励使用规范的汉语普通话进行日常交流, 注意发音准确、语法正确、词汇丰富。
第八条幼儿园倡导使用文明、礼貌、友好的用语, 禁止使用粗俗、不雅或冒犯性词语。
第九条幼儿园鼓励幼儿进行交流表达, 倡导互相尊重, 不得嘲笑、挖苦或羞辱他人。
第十条教师应当以身作则, 正确引导幼儿, 示范正确的语言表达和交流方式。
第十一条幼儿应当尊重师长和同学, 不得使用不文明、恶意攻击或诋毁他人的言论。
第十二条家长应当配合幼儿园的语言文字规范要求, 与幼儿一起培养正确的语言习惯。
第十三条幼儿园鼓励幼儿多读书、多听故事, 提高语言文字的理解和运用能力。
第三章执法与处罚第十四条幼儿园设立语言文字纪律监察小组, 定期检查和监督幼儿园的语言文字使用情况。
第十五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 幼儿园将根据情节轻重, 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第十六条违反规定的幼儿, 将根据情节轻重, 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等纪律处分。
第十七条涉及严重违规行为的幼儿, 幼儿园将以家长会议、书面警示等方式进行处理, 必要时可将其劝退。
第四章附则第十八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并适用于本幼儿园全体教职工、学生和家长。
第十九条对于本规章制度未尽事宜, 将根据需要制定细则,并及时通知全体相关人员。
2024年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规章制度(三篇)
2024年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指导思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____进一步加强学校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____》和教体局语言文字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园具体情况,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地推进我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加大语言文字工作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抓好普通话的推广活动,切实提高全校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使语言文字工作与校园文化、精神文明建设、师生文化素质教育和幼儿园的各项教育工作结合起来,更好地为幼儿园的教育事业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组织与网络一、成立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执行园长任组长,保教主任和后勤主任为副组长,由全园教职工为组员组成。
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二、健全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网络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在园长领导下,由语言文字工作专管人员安排协调。
第三章管理及职责为确保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的正常开展,各相关人员应履行的职责:一、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法》,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及各种规范标准,负责幼儿园的整体工作,管理幼儿园通用语言文字的应用。
2.制定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推普周活动计划。
3.制定各级目标,实行分级目标责任制,建立幼儿园推广普通话,规范用字检查制度,督导、检查各年级组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做好学校用字规范化工作。
4.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以及组织教师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
5.布置幼儿园“推普”宣传环境,创设推普宣传氛围,开展推普周宣传活动。
6.强化校园用语,把普通话作为教学、工作、交流和交际用语。
7.做好幼儿园年度语言文字工作总结、推普周活动总结、表彰工作。
8.做好幼儿园网站语言文字的栏目。
二、语言文字工作专管人员职责1.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提高师生员工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国家意识、法律意识、现代意识。
语言文字规范化规章制度(15篇)
语言文字规范化规章制度(15篇)语言文字规范化规章制度(精选15篇)语言文字规范化规章制度篇1一、教师教学用语用字规范。
1.教师备课时书写用字要求:所有备课笔记,教学案例等用字贴合要求不得书写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
2.教师上课教学用语,必须使用比较标准的普通话。
3.教师与家长进行交谈时,必须使用比较标准的普通话。
4.教师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用字要求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用字贴合要求。
5.教师在课堂教学和日常教育中要使用普通话,在幼儿用书、家园联系册等中写规范字。
6.教师有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本事。
二、幼儿园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使用本事作为教师业务考核、评优评先等的.基本资料和条件之一。
三、幼儿园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使用本事作为教师业务学习、职后培训、教学基本功训练的基本资料。
四、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实行教师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
五、幼儿园将普通话的应用本事作为对幼儿的管理要求。
六、全体师幼在任何场合要自觉讲普通话、写规范字。
七、每学年在幼儿园内组织语言文字规范化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并渗透到德育和社会实践活动中。
八、充分发挥语言课的主渠道作用,加强对幼儿普通话应用本事的培养。
九、日常各科教学有机渗透语言文字规范化教育和普通话教育。
十、师幼积极参加语言文字各类评优、竞赛活动。
十一、认真组织全校师生学习、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20__年教育部中小学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标准》等文件精神。
十二、将普通话合格作为录用教师、新教师上岗条件。
把语言文字应用本事作为对教师业务考核的一项重要资料。
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使用本事纳入教师业务学习、教师培训、教学基本功训练的基本资料。
十三、把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同全体教师及领导班子成员的业务考核、晋级、评优等工作结合起来。
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小组每学期将以各种形式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和抽查。
语言文字规范化规章制度篇2为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及其健康发展,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校园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作用,学校规定下列奖惩制度:一、教师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后,凭证书由学校报销考试报名费。
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规章制度(四篇)
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规章制度幼儿园是培养孩子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的重要阶段,为了促进幼儿园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制定了以下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目标是培养孩子正确、规范、美观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提高幼儿园语言文字教育质量。
第二条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健康、积极、阳光的价值观为导向,注重幼儿个性差异的尊重,注重情感体验的培养,注重实践的导向,以发展幼儿语言文字综合素养为核心。
第三条幼儿园负责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部门是教研室。
负责指导和监督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体在幼儿园服务的教师、幼儿园教辅人员以及幼儿园管理人员。
第五条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应从学生教学实际出发,以科学合理的方法,提高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第二章语言文字规范化内容第六条幼儿园应坚守中文规范的正确使用,严禁使用中文中的错别字、病句等。
第七条幼儿园应重视幼儿对汉字的学习,提高幼儿识字能力,培养幼儿汉字书写规范的习惯。
第八条幼儿园应注重幼儿的阅读能力培养,鼓励幼儿阅读各类适合幼儿园阶段的阅读材料。
第九条幼儿园应注重幼儿的口语表达能力,组织各种形式的口语表达活动,培养幼儿自信的语言表达能力。
第十条幼儿园应引导幼儿正确使用网络语言。
禁止幼儿在幼儿园以及幼儿园外讨论不适宜内容。
第三章语言文字规范化管理第十一条幼儿园应设立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督导机构,定期对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十二条幼儿园应制定语言文字规范化行为准则,明确教师的职责和义务。
第十三条幼儿园应加强对教师的培训,提高幼儿园教师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教育意识和能力。
第十四条幼儿园应建立评估制度,对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改进。
第十五条幼儿园应与家长进行密切配合,共同培养幼儿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意识,指导家长对幼儿进行正确的语言文字引导。
第四章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措施第十六条幼儿园应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明确教师在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中的职责和要求。
学校语言文字使用规范化管理制度(7篇)
学校语言文字使用规范化管理制度(7篇)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精神,维护祖国语言的纯洁和健康,推动校园语言文化建设,提高师生素质修养,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XX学校语言文字使用规范化管理制度。
一、推广普通话工作制度1.成立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教学副校长分管并具体组织落实,各班配备一名推普员,加强推普工作的监督。
2.全校教师必须认真学习和掌握语言知识,积极推广普通话,自觉使用“四用语”(课堂用语、会议用语、宣传广播用语、校园交际用语)。
3.定期加强和开展对全体教职工进行语言文字方面的培训和督查。
4.学校每学期有计划地安排各种形式的推普活动,在校内形成讲普通话的良好风气。
二、语言制度1.普通话规范制度(1)热爱祖国语言文字。
(2)说标准普通话,不夹带方言,不转变语音、语调。
(3)学生在校园内说普通话,课堂发言,课下交流时使用普通话。
(4)提倡学生在家庭和社会上也要说普通话。
2.规范字使用制度(1)作业书写规范,减少错别字(不使用简化字、繁体字)。
(2)学习笔记中使用规范字。
(3)校报及宣传刊物中使用规范字(不使用简化字、繁体字)。
(4)自主检查家长在回条或签字中的用字,督促家长使用规范字(不使用简化字、繁体字)。
1.要求教师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标准,即:语文老师二级甲等87分,其他非语文老师二级乙等80分。
未达标教师,利用课余时间积极参加培训学习,争取尽快达标。
2.教师要积极参与普通话培训和测试,不断提高自身规范用语水平,使我校全体在岗教师普通话达国标率100%。
对于表现优秀的教师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表彰。
3.对于违反语言文字使用规范的行为,将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改正。
对于严重违反规定的行为,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以上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学校语言文字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师生素质修养和文化水平。
希望全体师生认真遵守执行,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语言环境。
保留了原文本的基本信息和含义,但在语言表达和组织上进行了重新构思和调整:首先,我们需要将语言文字规范的要求纳入教师业务考核和教学基本功能力考核中。
2024年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制度(2篇)
2024年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制度一、背景介绍语言是人类交流和沟通的重要工具,对于一个国家和社会的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护和传承民族语言文化,提高全民的语言文字素养和沟通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制定和实施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制度势在必行。
二、目标与原则1. 目标:通过规范化工作,促进语言文字纯正、规范、统一,提升整体语言文字水平。
2. 原则:权威性原则、科学性原则、公正性原则、服务性原则。
三、主要内容1. 语言文字标准化:制定全国通用字母拼音方案和汉字规范使用方案,推广使用全国通用字母拼音和汉字规范。
2. 语法和词汇规范化:针对常见语法和词汇错误,制定相应的规范,加强相关教育培训,纠正不规范的语法和词汇使用。
3. 汉字书写规范化:推广使用规范的汉字书写规则和字形,加强对于常见字形错误的纠正工作。
4. 口语交流规范化:推广标准普通话,加强各地方言保护与传承,倡导用语言文字表达真实、准确和礼貌。
5. 外语学习规范化:加强外语教育,提高全民的外语水平,推动使用规范的外语表达。
6. 网络语言规范化:加强对网络语言的规范管理,引导网民文明交流,减少网络用语的错误和不规范使用。
7. 媒体语言规范化:加强对各种媒体平台的语言文字管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宣传文明、科学、理性的用语。
8. 教育培训规范化: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与教育培训的结合,提高语言文字教育的质量和效果。
四、实施措施1. 国家层面:成立语言文字规范化委员会,负责制定和监督实施相关规范,发布语言文字规范化白皮书。
2. 地方层面:各地区制定具体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方案,加强基层教师的培训和指导,推动规范化工作的落地。
3. 学校教育:加强语言文字规范教育,制定相关教学大纲和教材,提高学生的语言文字素养。
4. 社会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宣传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重要性,引导公众养成良好的语言文字使用习惯。
5. 信息技术支持:借助信息技术手段,开发语言文字规范化辅助工具,辅助人们进行纠错和规范使用。
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规章制度
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促进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提高幼儿园教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及相关法规,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幼儿园全体教职工、幼儿及家长,旨在营造规范、文明、和谐的语言文字环境。
第二章工作目标与原则第三条工作目标:1. 全面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高全体教职工和幼儿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
2. 营造浓厚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氛围,形成文明、健康的语言习惯。
3. 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宣传与教育,提升师生对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认识。
第四条工作原则:1. 遵循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确保语言文字的规范使用。
2. 坚持以幼儿为本,注重幼儿的语言文字兴趣和实际需求。
3. 强调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提高教师的语言文字素养。
第三章工作内容与要求第五条教职工语言文字规范:1. 教职工应使用规范汉字和普通话,不得使用不规范字、错别字或方言。
2. 教职工在教育教学、日常交流及文件撰写中,应使用标准、准确的语言文字。
3. 教职工应积极参加语言文字规范化培训,提高语言文字应用水平。
第六条幼儿语言文字教育:1. 幼儿园应将语言文字规范化教育纳入日常教学计划,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教育活动。
2. 教师应在教学中注重培养幼儿的普通话口语表达能力和规范书写能力。
3. 幼儿园应鼓励幼儿积极参与语言文字实践活动,提高语言文字应用能力。
第七条语言文字环境营造:1. 幼儿园应设置规范的语言文字宣传栏,定期更新宣传内容,提高师生对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认识。
2. 幼儿园应创建良好的语言环境,鼓励师生使用普通话进行交流,避免使用方言。
3. 幼儿园应加强对校园内语言文字使用的监督,及时纠正不规范的语言文字现象。
第四章监督与考核第八条幼儿园应建立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监督机制,定期对教职工和幼儿的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与评估。
第九条幼儿园应将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纳入教职工考核体系,对表现优秀的教职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规章制度
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规章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幼儿园教职工的语言文字表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基本原则1. 规范性原则:教职工在言行举止上应尽量符合社会公共道德规范,做到言行一致、有礼有节。
2. 简洁明了原则:教职工的语言文字表达应简洁明了、通俗易懂,避免语句过长、用词晦涩,保证信息传递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3. 正面积极原则:教职工的语言文字表达应以正面、积极的态度为主,避免贬低、讥讽他人,注重表达的友善和鼓励。
4. 文化教养原则:教职工应具备良好的文化素养,遵守语言生活习惯,文雅、大方的表达方式,提高自身形象。
三、职责和要求1. 教职工应自觉遵守规章制度,言行合乎规范,做到以身作则。
2. 教职工应重视语言文字修养,不随意使用网络语言、方言、俚语等,保持规范的普通话口音。
3. 教职工应注重语言表达的规范性,避免使用与幼儿园教育教学无关的词汇,如政治、色情等敏感词汇。
4. 教职工应注重语言文字的准确性,确保书面表达的正确性和口头表达的流畅性。
5. 教职工应注重语言文字的简洁性,避免冗长的句子和重复的表达,提高信息的传递效率。
6. 教职工应注重语言文字的正面性,鼓励学生的积极表现,避免使用批评、指责的措辞。
7. 教职工应具备良好的文化内涵,了解幼儿园教育教学的专业术语,不使用过于专业、晦涩的词汇。
四、执行机制1. 幼儿园将定期组织语言文字规范化培训,提高教职工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2. 教职工在日常工作中,互相监督,共同规范语言文字的使用。
3. 幼儿园将设立监督机构,定期检查教职工的语言文字表达情况,并进行评估。
4. 对于未能遵守规章制度的教职工,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提醒并教育其规范语言文字的使用。
五、监督与评估1. 幼儿园将定期对教职工的语言文字表达进行评估,以评估结果为依据,为教职工提供进一步的培训和指导。
2. 教职工监督机构将定期检查教职工的语言文字表达情况,记录不符合规范的情况,并及时进行纠正。
语言文字工作制度(10篇)
语言文字工作制度为全面推进我校使用语言文字的标准化、规范化,依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教师法》和《教育法》,结合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实际状况,特制定如下制度:一、学校全面推广国家通用的普通话(以《汉语拼音方案》为准),推行规范汉字(以《汉字简化方案》为准)。
二、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的常设机构,负责对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进行规划指导和管理监督。
三、学校所有专任教师务必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在职教师普通话水平务必到达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从事语文学科教学的教师务必到达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四、学校刊物,橱窗、墙报、校训、班训、标语牌匾、以及校园网、校内通知、公布栏等务必使用规范汉字。
五、学校公文、教师教案、讲义、课件、板书、试卷、批语、评语等务必用规范汉字,学生作业务必用规范汉字。
六、普通话是校园语言、教学语言。
教师在课堂教学、学生在课上回答问题都务必用普通话进行;播音室的广播务必用普通话播报。
七、为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教育和语言文字基本功训练,学校开设阅读课、写字课,对学生进行普通话和规范字训练。
八、学校所有会议发言一律用普通话,领导应带头坚持说普通话,凡与学生交谈无论何时何地一律用普通话;用心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竞赛,如普通话朗读比赛、演讲、辩论赛、征文、主题班会等,提高师生对语言文字的重视程度。
九、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教育和语言文字基本功训练。
建立教师使用规范语言文字评比制度,将普通话合格作为教师录用、业务考核、评优、评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十、加强语言文字工作档案管理,做到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
十一、精心组织每年的“推普周”活动,搞好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宣传。
十二、不定期举办若干语言文字规范化师生知识竞赛、专题讲座,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意识语言文字工作制度(二)一、普通话制度1、热爱祖国语言文字。
2、说普通话,不夹带方言,不转变语音、语调。
3、学生在校园内说普通话,课堂发言、课下交流时使用普通话。
2024年语言文字工作制度
2024年语言文字工作制度是指在此年份中,为了促进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和提高语言文字的质量,在国家层面上对语言文字的管理和规范进行的制度化安排。
下面是关于2024年语言文字工作制度的具体介绍。
一、背景和目标2024年语言文字工作制度的制定是为了适应社会发展和信息时代的要求,推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和质量的提升。
其目标如下:1. 提倡规范用语:加强语言文字的规范化管理,推动大众良好的语言文字使用习惯。
2. 加强语言文字教育:改进语言文字教育体系,提高全民的语言文字素养水平。
3. 保护语言文字文化:加强语言文字的保护和传承,促进语言文字文化的多元发展。
二、制度内容1. 语言文字规范执法:建立语言文字规范执法机构,负责对违反规范的语言文字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罚。
2. 语言文字标准化:制定统一的语言文字标准,统一词汇、语法、标点等规范,推动语言文字的一体化发展。
3. 语言文字教育改革:加强语言文字教育改革,推动全民的语言文字素养提升。
包括加强学校语文课程的改革,提高教师的语言文字教学能力。
4. 语言文字技术创新:鼓励语言文字技术创新,推动人工智能、机器翻译等技术在语言文字领域的应用。
5. 多元文化语言保护:加强对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保护和传承,促进多元文化的发展。
6. 语言文字评估体系建设:建立语言文字评估体系,对语言文字质量进行评估和监控,推动高质量语言文字的产生和传播。
三、落实措施为了实现2024年语言文字工作制度的目标,需要采取以下具体措施:1. 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对于违反语言文字规范的处罚力度和程序,提高执法的效果和力度。
2. 提升教育力度:加大对语言文字教育的投入,提高学校语文课程的质量和深度,培养学生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 严控媒体用语:加强对媒体行业的管理,严格规范新闻报道和广告宣传中的语言文字使用,杜绝不规范用语的出现。
4. 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加强对语言文字专业人才的培养,提高他们的语言文字研究和规范制定能力,为语言文字工作提供专业支持。
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制度
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制度一、工作概述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是指对一定领域或范围内的语言文字进行标准化、规范化、规范化的工作。
其目的在于规范语言文字的用法,提高语言文字的文化含量和规范水平,增强语言文字的传达能力和表现力。
二、工作目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目的在于实现以下目标:1.推广官方语言文字标准。
2.提高语言文字使用的规范水平。
3.增强语言文字的表现力和传达能力。
4.保持语言文字的纯正本色,防止“容易写,容易读”的语言文字准则。
五、工作内容1.制定官方标准语言文字规范。
2.编写语言文字用法手册。
3.推广和普及语言文字规范和用法。
4.建立语言文字规范研究机构,提供咨询和培训服务。
5.建立互联网语言文字管理机制,规范网络语言文字的使用。
6.进行对新词、新用法、稀有用法、方言等进行规范。
七、工作重点1.制定标准语言文字规范。
2.推广和普及语言文字规范和用法。
3.建立语言文字规范研究机构。
4.建立互联网语言文字管理机制。
5.规范新词、新用法、稀有用法、方言等。
八、实施工作的原则1.官方语言文字标准应是该领域或范围内的权威标准,且应缩小语言地域差异和社会阶层差别。
2. 规范语言文字要遵循习惯用法,并结合实际使用情况,符合语言文字规律和理性原则3.推广和普及语言文字规范应注重市场推广,具有针对性和创新性的素材会更有说服力。
4.建立语言文字规范研究机构,应在有着资深专家和广泛代表性的群体中开展,特别是要充分考虑智力、文化和民族因素。
5.在建立互联网语言文字管理机制时,要根据当代网络特点和趋势,充分利用多样化的互联网平台和利用网络技术。
6.规范新词、新用法、稀有用法、方言等,应遵循实际和实质,不必过度追求一种单纯的、纯正的语言文字,直接面对实际应用的需要。
九、工作效果的评估标准1.制定官方标准语言文字规范,应根据规范普及程度、目标公认与否等实际情况进行评估。
2.编写语言文字用法手册,应根据使用率和普及程度等进行评估。
语言文字工作制度(4篇)
语言文字工作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规范和提高语言文字工作的质量,提高员工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此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以及临时工。
三、工作要求1.语言文字表达准确无误,使用规范的汉字和词语,不使用网络流行语和网络用语。
2.语言文字表达简明扼要,内容充实,不使用冗长、废话和复杂的句子结构。
3.语言文字表达清晰易懂,避免使用生僻字和晦涩难懂的词语。
4.语言文字表达准确恰当,不使用不文明、不礼貌、亵渎等不当言辞。
5.语言文字表达适度委婉,避免使用过于直接或侮辱性的词汇。
6.语言文字表达注意语法正确,避免使用错别字和语病。
7.语言文字表达尽量避免出现语言地域性,不使用方言和地方俚语。
四、工作内容1.书面语言文字工作(1)邮件:对于工作邮件,要求准确无误,主题简明扼要,内容清晰易懂。
严禁在邮件中使用不得体的表达和不文明的词语。
(2)公文:对于公司内部公文,要求用词严谨精确,格式规范统一。
公文内容要求准确恰当,不得使用不当言辞。
(3)会议纪要:对于会议纪要,要求全面准确地记录会议内容和决议,文字简明扼要,排版清晰整齐。
(4)工作报告:对于工作报告,要求内容充实详尽,写作逻辑清晰,结构合理,排版整洁。
2.口头语言文字工作(1)会议发言:参加会议时,要求发言准确简明,不使用废话和冗长的句子。
发言不得违反公司规定,不得使用不得体和不文明的语言。
(2)电话沟通:在电话沟通中,要求口头表达清晰简明,语速适中,语气亲和客气。
不使用不得体和不文明的语言。
(3)面谈交流:面对面交流时,要求语言表达得体,不使用粗俗、侮辱性的语言。
注意礼貌待人,避免使用犀利的措辞。
五、工作验收和考核1.工作验收:语言文字工作上级负责人进行工作验收,评估工作质量和表达能力,并提出具体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2.工作考核:语言文字工作将作为综合考核的一项指标,根据工作质量和表达能力进行评估,考核结果将直接影响工作绩效评定。
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规章制度
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规章制度一、总则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是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幼儿的语言表达能力、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加强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全体师生的语言文字素养,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工作目标1、推广普通话,使全体师生在教育教学、日常交流中能够熟练使用标准普通话。
2、规范汉字使用,提高师生汉字书写的正确性和规范性。
3、培养幼儿良好的语言习惯和语言表达能力。
三、具体措施(一)教师语言文字规范要求1、教师在教学活动中必须使用标准普通话,做到发音准确、清晰,语言流畅。
2、书写教案、板书、评语等应使用规范汉字,不写错别字、繁体字、异体字。
3、注重语言文明,尊重幼儿,使用文明用语,不使用粗俗、低俗的语言。
(二)幼儿语言文字培养1、创设良好的语言环境,鼓励幼儿多听、多说、多读、多写。
2、开展语言活动,如故事讲述、儿歌朗诵、角色扮演等,培养幼儿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语感。
3、注重纠正幼儿的发音和语言错误,引导幼儿正确使用语言。
(三)教学活动中的语言文字规范1、选择规范的教材和教学资源,确保内容中的语言文字符合规范要求。
2、教学活动的设计应注重语言文字的运用和训练,提高幼儿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
(四)园内宣传和环境布置1、园内宣传栏、标语、标识等应使用规范的语言文字。
2、班级环境布置中的文字内容要规范、准确。
(五)家园合作1、向家长宣传语言文字规范化的重要性,倡导家长在家庭中使用规范的语言文字。
2、定期组织亲子阅读等活动,提高家庭语言文字的规范水平。
四、监督与考核1、成立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监督小组,定期对园内语言文字工作进行检查。
2、将教师的语言文字规范情况纳入教师绩效考核,对表现优秀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规范的行为进行督促整改。
3、对幼儿的语言文字能力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教育措施。
五、培训与提高1、定期组织教师参加语言文字规范化培训,提高教师的语言文字素养和教学能力。
学校言语文字工作制度(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言语文字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师生语言文字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员工,以及学校各部门、各学院、各班级的语言文字工作。
第三条学校言语文字工作应以普及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重点,提高师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学校成立言语文字工作委员会,负责学校言语文字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言语文字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各部门、各学院、各班级应设立言语文字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的言语文字工作。
第七条学校言语文字工作委员会成员及各部门、各学院、各班级言语文字工作小组负责人应定期参加培训,提高自身言语文字水平。
第三章教育教学第八条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应使用普通话授课,规范使用汉字,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九条学校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教育纳入教育教学计划,开设相关课程,对学生进行语言文字规范化教育。
第十条学校鼓励教师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提高教师的普通话水平。
第十一条学校对学生的普通话水平进行测评,并将测评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第四章语言文字规范第十二条学校师生应遵守国家语言文字规范,不得使用不规范的语言文字。
第十三条学校禁止在教育教学、会议、宣传、出版等活动中使用不规范的语言文字。
第十四条学校禁止在教学楼、办公楼、宿舍楼等公共场合张贴不规范的语言文字标语。
第十五条学校禁止在学生作业、试卷、论文等书面材料中使用不规范的语言文字。
第五章检查与考核第十六条学校言语文字工作委员会定期对各部门、各学院、各班级的语言文字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学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记过等处分。
第十八条学校将言语文字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九条学校对在言语文字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师生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工作制度(多篇)
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工作制度(多篇)篇一: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工作制度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工作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结合本校具体情况,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地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加大语言文字工作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抓好普通话的推广活动,切实提高全体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使语言文字工作更好地为学校发展服务,特制定本制度:一、语言文字学习制度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坚持说好普通话,用好规范字,增强全体师生自觉使用普通话、规范字的意识,做到上下联动,持之以恒,重在实效。
(一)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普通话培训。
(二)把讲普通话、用规范字列入每周的学习例会。
(三)鼓励全体师生自主参加各种学习推广普通话的活动。
二、普通话使用制度(一)全体教职工在工作时自觉使用普通话。
(二)全体师生积极推广普通话。
(三)下列情况必须使用普通话:1.课堂教学;2.重大活动的主持、发言;3.各类会议的发言;4.对外宣传,包括新闻发布、接受媒体采访等;5.接打电话,接待来访。
(四)普通话持证上岗制度1.普通话水平达不到等级要求的教师将不得参加评优、评先;2.普通话水平作为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加强用字规范化的管理(一)认真执行国家现行文字应用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标准,推行规范汉字,严格把好用字关。
(二)下列用字必须规范1.单位内部名称牌、标牌、指示牌、标语牌、告示栏;2.发布公文及内部书函往来;3.大型活动的会标、标语、背景图案、领导讲话材料等。
(三)语言文字检查制度1.全体教职工必须按要求说普通话、写规范字;2.各办公室公文用字规范,杜绝繁体字、异体字、错别字等不规范用字;3.把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列入教职工基本行为规范;把语言文字工作列入教职工的职责;把语言文字作为个人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4.凡发现不按要求说普通话者,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令其限期改正,并负责本单位语言文字工作的检查和指导;5.以每年的“推普周”活动为契机,搞好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大力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氛围,扎实推进语言文字工作;6.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的语言文字工作骨干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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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语言文字使用规范化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山东省贯彻<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的实施意见>要求标准》,贯彻“大力推行、积极普及、逐步提高”的工作方针,使普通话成为教学语言和校园语言。
推进校园语言文化建设,加强师生的素质修养。
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学院语言文字使用规范化管理制度。
一、推广普通话工作制度
1、成立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健全院语言文字工作网络。
安排专人负责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在院语言文字工作组的统一部署下,开展学院和各班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整治与监督工作。
2、全院教师必须认真学习和掌握语言知识,积极推广普通话自觉使用“四用语”(课堂用语、会议用语、宣传广播用语、校园交际用语。
)
3、组织教职工进行普通话水平等级考核,直到达标为止。
4、学院每学期有计划的安排各种形式的推普活动,在院内形成一个以讲普通话的良好风气。
二、语言制度
1、普通话规范制度
(1)热爱祖国语言文字。
(2)说标准普通话,不夹带方言,不转变语音、语调。
(3)学生在校园内说普通话,课堂发言,课下交流时使用普通话。
2、规范字使用制度
(1)作业书写规范,减少错别字。
(不使用简化字、繁体字)
(2)学习笔记中使用规范字。
(3)作业批改或评语中使用规范字。
(4)院报、宣传材料中使用规范字。
(不使用简化字、繁体字)
三、语言文字工作奖惩制度
1、要求教师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标准。
2、把对语言文字规范要求的执行情况纳入到教师业务考核和教学基本功能力考核中,考核结果作为聘用,晋级和评优的条件之一。
3、充分发挥语文课在普及普通话,用字规范化中的主渠道作用。
语文教学要重视提高学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
切实改变重知识,轻能力,培养良好的听说习惯和语言习惯,对做得好的教师给予适当奖励。
4、加大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力度,做好科学研究工作,要在教师中开展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教育活动,并面向社会做好宣传,特别要精心组织并开展好每年一度的推普宣传周活动,对于做得好的个人和班级作为评选优秀个人和优秀集体的依据之一。
5、加强学院普及普通话,用字规范化工作的检查,并将这项工作纳入教育质量评价体系中。
四、语言文字学习宣传制度
1、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大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力度,使说好普通话、用好规范字成为学院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
2、在各学科教学过程中渗透语言文字规范化教育。
3、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知识教育和用字规范基本功训练。
4、院园内设规范语言文字的宣传栏。
5、学院和班级均设有语言文字监督员。
6、每个班级的文化建设中设有普通话及规范字的阵地。
7、通过院园网站、班会等渠道大力宣传语言文字规范化的意义及有关法律法规,语言文字规范化有关知识。
五、语言文字工作教育培训制度
1、教师要积极参与普通话培训和测试,不断提高自身规范用语水平,使我院全体任课教师普通话达标率100%。
2、学院每学年开展推普周活动,对师生进行语言文字法规及常识的宣传、培训,活动要求全员参与,积极投入,出勤率和表现与评选语言文字先进个人挂钩。
3、学院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语言文字教育培训工作,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以身作则,严格管理。
4、语文教师要立足课堂教学和班级活动,对学生进行语言文字知识的教育,要面向全体学生,使全体学生接受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听说读写能力教育培训,90%以上的学生掌握应知应会的汉语拼音和规范汉字,90%以上的学生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60%以上的学生能说标准的普通话。
学院将写字与口语成绩作为评价教学业绩的重要依据。
5、其他学科教师也要立足课堂教学和学科活动,对学生进行用语用字
规范化的指导和管理。
六、校园用语用字管理制度
(一)校园用语要求
1、师生在校园内自觉使用普通话,会在同学之间、师生之间、与来宾之间使用文明礼用语,禁止说粗话、高声喧哗,使普通话成为校园用语。
2、坚持普通话教学,课堂上教师讲课、学生回答问题必须使用普通话,对外电话联络必须使用普通话。
3、学院领导、教师、学生在集会上必须使用普通话。
4、教研活动加强基本功训练,坚持使用普通话。
5、教师必须达到《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
(二)校园用字要求
1、院名、标语、名称牌、标志牌、颁发的奖状等各种标牌用字符合要求。
2、宣传栏、宣传材料、指示牌不能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错别字,用字规范。
3、学院举办的各种会议和文体活动的会标、标语、请柬等用字,必须达到规范要求。
4、公文、院刊、讲义、教案、试卷、用字规范。
5、板书用字符合要求。
6、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用字的符合要求。
7、学生能认识并正确书写规范字。
七、语言文字推普员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提高全体学生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国家意识、法律意识、现代意识。
2、对班组、班级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管理。
3、在课余、在院内督促普通话的推广。
4、在校园内外、班级内外要积极寻找不规范汉字、错别字,并督促有关班级和个人及时改正。
5、认真组织积极开展“全国推广普通话周”活动。
6、积极协助完成学院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布置的各项工作.。